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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KEN TECHNOLOG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0
Jul 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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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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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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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零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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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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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0 年7 月9 日上午9 时
会议地点:宁波市和义路99 号维科大厦10 楼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长 何承命先生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 二、 主持人介绍参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列席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律师
三、 开始介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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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拍卖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报告人:史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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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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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2 名股东代表为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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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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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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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由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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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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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各位董事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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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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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拍卖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由我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关于拍卖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 地上建筑物的议案》,请予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钟印染”)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蛟 川街道清水浦村,该地块及部分地上建筑物为公司所有,自2001 年来公司一直将其租赁给 维钟印染生产经营所用。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收益率水平,公司拟拍卖上述地块及部分地上建筑 物,主要包括1 项土地使用权及13 项房屋建筑物(详情请见公司公告2010-023)。根据北 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 年3 月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国友大正评报字(2010) 第106 号资产评估报告:至评估基准日,公司上述拟拍卖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评估 结果为人民币5936.32 万元。
同时,维钟印染于生产经营期间,在公司清水浦村地块上自造部分无证房屋建筑物、 构筑物及辅助设施,其所有权为维钟印染拥有,因与公司上述拟拍卖地块为不可分割部分, 拟将其与公司清水浦村地块一并进行处置,其评估价格为人民币683 万元。
综合上述两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评估结果,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人民币 6620 万元。若以此起拍价为成交额计算,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本次拍卖预计能产生 税后净利润约2960 万元。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本次拍卖的相关文本及办理本次拍卖的相关 事宜。公司将根据拍卖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因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意参加本次清水浦村地块及地上建筑物 的竞买,请关联股东回避本次表决。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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