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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anbio Cell & Gene Engineering Corp.,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4

Aug 22, 2014

56891_rns_2014-08-22_365fae9e-7515-4dba-ac31-2d917bb5f027.PDF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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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3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 年8 月22 日,该授予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以及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有关 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4 年8 月22 日。

2、除已经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离职的7 名人员外,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其余110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 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向该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 年8 月22 日,并同意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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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晓程: 贾祥玉:

严仁忠:

2014 年8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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