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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anbio Cell & Gene Engineering Corp.,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Apr 30, 2008

56891_rns_2008-04-30_1cd8941c-c811-4c7c-ae8a-bc0c22534183.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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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和 披露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望春 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业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本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 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市事务所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从业资格进行审查。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 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度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公司 还将邀请其他独立董事尽可能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的信息保密情况,并负有 保密义务。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期间履行职责创造必要 的条件。

第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