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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anbio Cell & Gene Engineering Corp.,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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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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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对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罗明生先生、独立董事 侯欣一先生、董事吴珊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 罗明生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9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1 月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 年第一次会 议暨2023 年财务审计第一次沟通会。

会议主要内容为:会计师事务所介绍年报预审情况、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 项等,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与会计师、管理层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2024 年4 月7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 年第二次会 议暨2023 年财务审计第二次沟通会。

会议主要内容为: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了审计进展情况,就审计重点事项与审 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加强审计,积极沟通。

3、2024 年4 月17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 年第三次会 议暨2023 年财务审计第三次沟通会。

会议主要内容为: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了审计情况、对利润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以及审计报告中的关键事项、审计意见等;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与会计师、 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4、2024 年4 月24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 年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的议案》;《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 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2024 年度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的议 案》;《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审核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 5、2024 年7 月1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 年第五次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为:提议公司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制定选聘制度。 6、2024 年7 月26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 年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

  • 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及评标小组成员的议案》。

  • 7、2024 年8 月22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 年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聘任会计师

  • 事务所的议案》。

    • 8、2024 年9 月6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 年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2024 年10 月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 年第九次会

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2023 年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财务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 机构召开三次沟通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 事项、审计关键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尽职尽责审 计并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2)2023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3 年审计工作进行 了评估,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经验能力,严格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我们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计划》,明确了2024 年内控审计部门的工作重点。

3、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后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的有关数据能够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积极进 行协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 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2025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罗明生 侯欣一 吴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