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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anbio Cell & Gene Engineering Corp.,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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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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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 201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严仁忠先生、贾祥玉先生、曹海峰先生三名董事组 成,其中严仁忠先生、贾祥玉先生为独立董事,严仁忠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3 年 1 月 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2 年度财务审计第一次 沟通会。
会议主要内容为:公司经营管理层介绍了公司 2012 年经营概况等;中瑞岳 华会计师事务所代表介绍了 201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计划。
2、2013 年 3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3 年第二次会议暨 2012 年年报审计第二次沟通会。
会议主要内容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代表介绍了 2012 年度审计工作的 相关情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问题及合并后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 了充分沟通。
3、2013 年4 月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3 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2013 年 10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3 年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 尽职守,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具 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准的履职能力,建议董事会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审计机构。公司 2013 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成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 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建议董 事会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13 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仍为60万元。
(3)201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召开两次沟通会,就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4)我们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 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 201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后认为:年审注册会计 师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审计法规及职业准则等 相关规定,能够与审计委员会保持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公司 2012 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的有关数据能够准确反映公司 201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等财务信息;同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1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同意将该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 治理规范的要求。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1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积极 进行协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2013 年,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确 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 工作。2014 年,我们将更加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严仁忠: 贾祥玉:
曹海峰:
2014 年4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