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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anbio Cell & Gene Engineering Corp.,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9
Mar 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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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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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9 年3 月18 日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3 月18 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15:00。
会议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12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出席人:
1、2019 年3 月11 日(星期一)下午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虹嘉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二、宣布大会出席情况并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三、选举监票人;
四、审议各项议案,股东提问与解答;
| 编号 | 议案内容 |
|---|---|
| 1 | 《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五、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宣读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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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
十、宣布大会结束。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3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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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此次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 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会议程序。如有严重扰乱会场秩序者,或严重侵犯其他股东 权益行为者,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其退出会场,并将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 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登记后的股东发言顺序按照所持表决权 的大小依次进行。
五、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提问时,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相关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 也不超过五分钟。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本次会议内容或跟公司无关的问 题。
六、本次大会所有的议案均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表决应选择“同 意”、或“反对”、或“弃权”,每项表决只可填写一栏,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为废票处理。表决请以“√”符号 填入空栏内;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 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为废票处理。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本次大会全部股东发言时间将控制在30分钟 以内。董事会热忱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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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鉴于上海傲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2018 年已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经和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后,拟调整公司2018 年审计费用如下:
调整前:公司2018 年审计费用为12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 万。 调整后:公司2018 年审计费用为22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 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3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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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 原条款 | 修订条款 |
|---|---|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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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收购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五)项、第(六)项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 日内注销;属于 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董事会会议决议。 当在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 年内转让给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职工。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 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六)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公 定的其他事项。 司股份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不得通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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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个人代为行使。 |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本条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不得通过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代为行使。 |
|---|---|
|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 „„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 „„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 的事项;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 其他事项。 |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 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 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票。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因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决议。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董事 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为: „„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 4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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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 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 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 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 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 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 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 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 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 算。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3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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