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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anbio Cell & Gene Engineering Corp., Ltd AGM Information 2013

Nov 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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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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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13 年11 月15 日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3 年11 月15 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 年11 月15 日上午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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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6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出席人:

  • 1、2013 年11 月8 日(星期五)下午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韩月娥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二、宣布大会出席情况并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三、选举监票人;

四、审议各项议案,股东提问与解答;

编号 议案内容
1 《关于延长公司2012年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宣读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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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

十、宣布大会结束。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1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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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此次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会议程序。如有严重扰乱会场秩序者,或严重侵犯其他股东 权益行为者,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其退出会场,并将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 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登记后的股东发言顺序按照所持表决权 的大小依次进行。

五、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 股东提问时,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相关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 也不超过五分钟。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本次会议内容或跟公司无关的问 题。

六、本次大会所有的议案均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表决应选择“同 意”、或“反对”、或“弃权”,每项表决只可填写一栏,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为废票处理。表决请以“√”符号 填入空栏内;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 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为废票处理。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本次大会全部股东发言时间将控制在30分钟 以内。董事会热忱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1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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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2012 年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2 年11 月16 日,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2013 年10 月18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鉴于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发行决议有 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实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将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此议案,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1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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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12 年11 月16 日,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确定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

2013 年10 月18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鉴于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非公开发行 股票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实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将 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此议案,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1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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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变更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 岳华”)发来的《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合并成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 合并后,原中瑞岳华的审计业务转由瑞华继续承担。

经核查,瑞华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鉴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及原服务于公司的审计团队合并至瑞 华,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经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改聘瑞华为公司201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3 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仍为 60 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及外部政策的变化安排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如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

此议案,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源协和干细胞生物工程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1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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