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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Jee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Oct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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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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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58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 ” “ ”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集科技 、 公司 或 本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 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 11 名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32,29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26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 399,999,987.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528,301.72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471,686.20 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将全 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1BJAA110957)。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 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 稿)》及后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调整前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 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52,416 49,101 25,984.76 22,669.21
2 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884 20,884 16,477.96 16,477.96
3 智能网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015 20,015 0.00
总计 93,315 90,000 42,462.72 39,147.17

注: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 况,同意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智能网联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建设,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 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 19,724.1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3、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827.88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9,256.56 万 元,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 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投入 12,778.6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890.61 万 元,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逐步投入。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资金总额为 10,437.89 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 547.28 万 元,差异原因为: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净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增加资金 547.28 万 元。

(二)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 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 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 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将按照实际建设进度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因此在投入期间 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的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 86.25 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45%计算), 有效降低了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 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若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将 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四、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 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