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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Jee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Sep 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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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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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9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换届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独立董事确认,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翟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 任崔学军先生、刘会喜先生、辛博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邓永强先生 为公司技术总监;同意聘任刘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辛博坤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 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辛博坤先生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9766888

传真:010-58858966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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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万集空间

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1、公司董事、技术总监田林岩先生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因个人原因 不再在公司继续履行职务职责,换届后田林岩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田林岩先生持有公司3,733,097股,其在《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 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人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 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若减持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减持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法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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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股票锁定期限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田林岩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即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白松先生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因个人原因不再在公司继 续履行职务职责,换届后白松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白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 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人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 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若减持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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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法依法进行。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股票锁定期限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白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3、公司独立董事黄慧馨女士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因个人原因不再在 公司继续履行职务职责,换届后黄慧馨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 委员会的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黄慧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4、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孔令红先生第三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因个人原因不 再在公司继续履行监事职务职责,换届后孔令红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孔令红先生持有公司132,732股,其在《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 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人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 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若减持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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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离职,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减持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法依法进行。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股票锁定期限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孔令红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即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田林岩先生、白松先生、黄慧馨女士、孔令红先生在任职期间 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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