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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Jee Technology Co.,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9
Aug 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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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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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56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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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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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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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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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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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议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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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2日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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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1日至8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日交易日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1日下午15:00 至2019年8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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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3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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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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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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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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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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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4,638,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53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852,2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918%。 3、合计及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合计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65,490,24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8449%。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6人,代表 股份852,2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918%。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 <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3,652,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0%;反对148,6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587%;反对148,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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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 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 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 > 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3,652,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0%;反对148,6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587%;反对148,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 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 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3,652,9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0%;反对148,6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587%;反对148,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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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总数的0%。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 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 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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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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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姓名:池晓梅、孙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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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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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 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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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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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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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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