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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Jee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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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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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 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 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超过全体董事半数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 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席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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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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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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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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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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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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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意见和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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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和变更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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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 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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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 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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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及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 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 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 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在上述公告中披露 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及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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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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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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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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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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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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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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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关重大投资项目的财务资料和法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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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 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主席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 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 持。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 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审计部负责人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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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 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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