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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Jee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Aug 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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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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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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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实施《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我们认 为: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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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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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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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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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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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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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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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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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 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锁定期、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等事项) 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 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成为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
二、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体系为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反映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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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展能力及企业成长性,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了以2016 年业绩为基数,2017-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50%、100%的 业绩考核目标。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 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 / 行权的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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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文杰
刘 学
肖淑芳
2017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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