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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Jee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Aug 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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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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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 2017 年 8 月)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 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公司拟实施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 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
四、考核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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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高级管理 人员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解除限售期/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 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 除限售/行权条件。
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 |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已获授的股 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 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 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 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的比例:
| 考评结果(S) | S≥80 | 80>S≥70 | 70>S≥60 | S<60 | |
|---|---|---|---|---|---|
| 评价标准 | A | B | C | D | |
| 解除限售/行权比例 | 100% | 100% | 80% | 0 |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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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权可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7-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
次。
七、解除限售 / 行权
-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行权资格及数量。
-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解除限售/行权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 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工 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 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解除限售/行权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
1、考核结束后,证券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证券部负责
-
统一销毁。
十、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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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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