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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Jee Technology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4

Jun 1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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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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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56

证券代码: 300552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离任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会喜及离任监事肖亮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万 集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刘会喜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817,19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8526%。

刘会喜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4,00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0.2130%)。

  1. 公司离任监事肖亮先生,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前辞去监事职务,

目前处于监事会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现持有公司股份114,549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537%。

肖亮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60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34%)。

公司近日接到刘会喜先生、肖亮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1 刘会喜 董事、副总经理 1,817,190 0.8526%
2 肖亮 离任监事 114,549 0.053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刘会喜先生

  1. 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

相应增加的股份。

  1. 拟减持股份数量: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4,000 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130%。(如计划减持期间,上 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 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2.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以大宗交易 方式,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 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此

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1.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刘会喜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二)肖亮先生

  3. 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4.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

相应增加的股份。

  1. 拟减持股份数量: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600 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34%。(如计划减持期间,上市公 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 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1.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2. 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此

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1.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肖亮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 刘会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1)自万集科技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万集科技股份,也不由万集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万集科技于 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万集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万集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万集科技发行价(指万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 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万集科技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万集科技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若减 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万集科技股份总数的 25%;如在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持有的万集科技股份;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万集 科技股份。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本人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万集科技股份。

(5)本人减持万集科技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减 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法依法进 行。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股票锁定期限的承诺。 2. 肖亮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1)自万集科技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万集科技股份,也不由万集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万集科技于 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万集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万集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万集科技发行价(指万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 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万集科技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万集科技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若减 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万集科技股份总数的 25%;如在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持有的万集科技股份;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本人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万集 科技股份。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本人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万集科技股份。

(5)本人减持万集科技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减 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法依法进 行。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股票锁定期限的承诺。

  1. 肖亮先生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出具《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 于离任的说明》,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

  2. 刘会喜先生、肖亮先生承诺在下列期间,本人及配偶不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 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会喜先生及其配偶严格遵守并履

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刘会喜先生、肖亮先生将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1. 刘会喜先生、肖亮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刘会喜先生、肖亮先生严格

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刘会喜先生、肖亮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刘会喜先生出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 肖亮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