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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Je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an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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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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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或“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万集科技拟调整募集资 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32,292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26.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87.92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528,301.7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471,686.20 元。
2021年12月1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XYZH/2021BJAA110957),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公司已将全部 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金额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募 投项目“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业 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52,416万元调整为25,984.7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由49,101万元调整为22,669.21万元;募投项目“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投资总额由20,884万元调整为16,477.9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 20,884万元调整为16,477.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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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相关因素,公司决定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智能 网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网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以公司自有资金 投入建设。
调整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调整前项目投 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 用募集资金 |
调整后项目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拟使 用募集资金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1 | 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 本、小型化激光雷达 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 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52,416 | 49,101 | ||
| 25,984.76 | 22,669.21 | ||||
| 2 | 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884 | 20,884 | ||
| 16,477.96 | 16,477.96 | ||||
| 3 | 智能网联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20,015 | 20,015 | ||
| 0.00 | |||||
| 总计 | 93,315 | 90,000 | 42,462.72 | 39,147.17 |
注:调整后拟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能网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 金额及具体实施进度后续将根据公司研发情况及自有资金安排投入实施。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 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和各募投项目当前具体情况作出的,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必要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 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审议,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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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 划募集资金金额,并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具体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调整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入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考虑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 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各项目投入、公司战略规划等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审议,监 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 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的实际情况及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调整,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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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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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杭立俊 贾 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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