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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Je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an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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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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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07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 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32,29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2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399,999,987.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528,301.7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471,686.2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10957),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 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人民币 23,039.69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 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 告》(XYZH/2022BJAA110001)。根据该报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19,724.14 万元。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故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金额总计为 19,724.1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 | 拟使用募集资金(调整后) |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拟置换金额 | ||||
| 1 | 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25,984.76 | 22,669.21 | ||
| 15,137.03 | 11,821.48 | ||||
| 2 | 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477.96 | 16,477.96 | ||
| 7,902.66 | 7,902.66 | ||||
| 总计 | 42,462.72 | 39,147.17 | 23,039.69 | 19,724.14 |
注:以上拟置换金额为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自筹资 金已投入金额。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已在《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 册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以募集资金置换或偿还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 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募集资金已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724.1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724.1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无异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 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XYZH/2022BJAA110001),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万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 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万集 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 际情况。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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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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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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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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