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VanJe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Nov 10, 2016
55535_rns_2016-11-10_ba678f17-8603-49b3-a7a8-daa4dc0da08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8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0 号)核准,北京万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或“公司”)于2016 年10 月11 日采用网 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67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25 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2,707.5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5,097.5 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为27,61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2800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述二家银行(以下均称“乙方”) 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 | |
| 甲方 |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乙方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 |
| 丙方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账号 | 20000008667300013216012 | 存放金额 (万元) |
19,541.00 |
|---|---|---|---|
| 用途 | 智能交通设备研发及扩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 | ||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 | |||
| 甲方 |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 丙方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账号 | 698504760 | 存放金额 (万元) |
8,069.00 |
| 用途 | 全国营销及服务支撑网络项目募集资金。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 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
-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二)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 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 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四)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袁志伟、高伟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
(五) 乙方按月(每月21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
-
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六) 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 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 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 力。
(八)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 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
-
(九)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
-
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如公告所述二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01280008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11 月10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