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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Je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Oct 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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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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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6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申请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80 号 文核准。
经发行人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新股 2,670 万股。本次发行将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T 日)分别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 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 1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25 元 / 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6 年 10 月 11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10 月 11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 13:00-15:00 。
( 2 )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 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最高申报 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
(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 4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下获 配投资者应根据《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 T+2 日) 16:00 前,按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10 月 13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 6 )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 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 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 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4、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6 年 9 月 26 日(T-6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 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 站(http://www.wanji.net.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 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 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 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 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6、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了发行人 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25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 12.2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91 倍,低于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9 日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84.37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有关本次定价的具体分析请见同日 刊登的《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 告》。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 27,61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2.25 元/股、发行新股 2,670 万股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2,707.50 万元,扣除预 计的发行费用约 5,10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607.50 万元。本次发行 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 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 致的投资风险。
9、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0、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 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1、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证 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2、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3、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 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14、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 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 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5、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
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劵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 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