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VanJee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ug 25, 2020
55535_rns_2020-08-25_2d9a556c-e85b-41a4-9d0a-93d9601bb23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同意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进行 关联交易,租赁期为2020年1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 区中关村软件园 12 号楼 A区,租赁面积 432.40 平方米,预计 2020 年度租金 908,040.00元,2021年度租金946,956.00元,预计租赁期累计交易金额1,854,996.00 元(具体以三方签订合同为准)。
公司与北京立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立腾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 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房屋租赁是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 发展与稳定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关联董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事翟军先生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 上,同意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联邦车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联邦车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2020年度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 合同为准)。
经审查,公司与广东联邦车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 容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实施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易构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东易构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2020年度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 合同为准)。
经审查,公司与山东易构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 容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实施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4、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慧网联”)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 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审查,公司与重庆通慧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公 平、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综上,同意实施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0年度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经审查,公司与北京越畅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公平、 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综上,同意实施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调整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 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四、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五、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 除限售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 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满后按照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巨荣云
黄慧馨
黄 涛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0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