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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Jee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Dec 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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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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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万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01280042 号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 的鉴证报告》。
二、本次拟以募集资金9,518.4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此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9,518.4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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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文杰(签名):
刘学(签名):
肖淑芳(签名):
2016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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