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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iant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Apr 1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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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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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合作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在中节能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结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章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审 计部、证券部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存款风险,任何单 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条 公司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 导,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 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预防。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财务 公司经营情况,并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下属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款风险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 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公司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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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五条 公司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 状况进行评估,定期或临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一)公司应认真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证件,包括《金融许可证》《营业执 照》等,充分了解财务公司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运行状况等相关信息,加强 风险评估管理;

(二)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应取得财务公司的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 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并关注财务公司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的执行情况;

(三)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应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定期报表,年报 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 与财务风险,由领导小组根据信息资料分析,定期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第六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 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风险应急处置

第七条 当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情形的,应当 2 日内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本公司领导小组应立即 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关于经营范围 规定的相关情形时,公司将要求财务公司在一周内制定已开展业务撤销的方案, 并要求财务公司尽量在一个月内完成,如其不按要求进行,公司可暂停与财务 公司发生业务。

(二)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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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的要求时,公司将要求财务公司做出承诺,在一个月内达到《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求,如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满足要求,公 司可暂停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

(三)对财务公司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 保垫款等情形,要求财务公司股东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 本金;如果财务公司重要信息系统发生严重故障,在重要信息系统恢复正常工 作后,公司及时(两个工作日内)与财务公司进行对账,核对存于财务公司资 金余额是否有差异,如有差异及时与财务公司联系,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 营风险等事项时,要求财务公司及时通知公司,并就此事项做出分析,及时调 整财务公司经营策略,降低或避免财务公司经营风险。

(五)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时,要求财务公司及时做出应对措施 (如提前收回贷款、同业拆借等),如凭借其自身力量确实无法扭转,要求财 务公司股东及时提供临时资金解决支付危机。

(六)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 年亏损超过注册 资本金的10%时,要求财务公司及时做出应对措施,如凭借其自身力量确实无 法扭转,要求财务公司股东及时提供资金进行补充。

(七)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发生时,要求财务公 司消除此类隐患。

第八条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 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 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 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进行修订、补充。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

(二)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三)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九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领导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 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第十条 本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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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化险措施,积极做 好风险处置工作。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理

第十一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要 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对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 估,必要时调整存款比例。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将联合财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 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 和处置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预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预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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