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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ian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1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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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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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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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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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一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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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 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 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的相 关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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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发行数量: 23,782,036 股
-
2 、发行价格: 43.31 元 / 股
-
3 、募集资金总额: 1,029,999,979.16 元
-
4 、募集资金净额: 1,003,492,197.12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23,782,036 股,该等股份将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 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通过其全 资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 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8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其他 6 名特定投资者此次认购 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如遇非交易 日顺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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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声明........................................................................................................................................... 1 特别提示...........................................................................................................................................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2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 2 目 录 .............................................................................................................................................. 3 释义 .................................................................................................................................................. 4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8 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2 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3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6 第三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 ..................................................................................................... 18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0 第五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21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21 二、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1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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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万润股份、发行人 | 指 |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 | 万润股份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 股票的行为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
| 山东中节能、控股股东 | 指 | 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公司,曾用名为烟台万利达实 业发展总公司、山东中节能发展公司 |
| 中节能资本 | 指 |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东方花旗、保荐机构 | 指 |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 发行人会计师 | 指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MP公司、标的公司 | 指 | MP Biomedicals, LLC(MP生物医疗有限责任公司)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募投项目 | 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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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行人基本情况
| 发行人中文名称 |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人英文名称 | Valiant Co., Ltd. |
| 股票代码 | 002643 |
| 股票简称 | 万润股份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注册资本 | 339,871,250元 |
| 法定代表人 | 赵凤岐 |
| 董事会秘书 | 王焕杰 |
| 注册地址 |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 |
| 办公地址 |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 |
| 邮政编码 | 264006 |
| 电话 | 0535-6382740 |
| 传真 | 0535-6378945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网址 | www.valiant-cn.com |
| 经营范围 | 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液晶材料、医药中间体、光电化学品、专项化学用品(不含危险品)的 开发、生产、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 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房屋、设备的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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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 、 2015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节能资本 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董事会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等议案。
2 、 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节能资本 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 的议案》、《董事会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等议案。
3 、 2016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关于修订 <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的议案》等议案。
4 、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修订 <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5 年 11 月 25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5]1215 号),原则同意本次发 行方案;同意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认购 28.60% 的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
2016 年 4 月 22 日,万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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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6 年 7 月 26 日,万润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节能万润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314 ),核准本次发行。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截至 2016 年 8 月 3 日,东方花旗已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 1,029,999,979.16 元,并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 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6 年 8 月 4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6]37050006 号)。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8 月 4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29,999,979.16 元,扣除发行费用 26,507,782.04 元,募集资金净额 1,003,492,197.12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 币 23,782,03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979,710,161.12 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就本次发行新增的 23,782,036 股股份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前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 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8 月 18 日。根据深 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016 年 8 月 18 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 涨跌幅限制。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 、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2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
3 、发行数量: 23,782,036 股。
-
4 、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 43.31 元 / 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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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0 月 21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 ,即不低于 21.78 元 / 股。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21.48 元 / 股。
万润股份、东方花旗和国泰君安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 累计投标统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 的认购价格为 43.31 元 / 股。
5 、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29,999,979.16 元,扣除发行费 用 26,507,782.04 元,募集资金净额 1,003,492,197.12 元。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规定以及公司确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配 售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配售情况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全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
| 1 |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6,801,662 | 294,579,981.22 |
| 2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785,649 | 207,266,458.19 |
| 3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475,178 | 150,509,959.18 |
| 4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29,338 | 105,214,628.78 |
| 5 | 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2,308,935 | 99,999,974.85 |
| 6 | 深圳福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077,834 | 89,990,990.54 |
| 7 | 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 1,903,440 | 82,437,986.40 |
| 合 计 | 23,782,036 | 1,029,999,979.16 |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安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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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 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要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 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管 理。( “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 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 、不得发放贷款; 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 、深圳福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俊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3 、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翔
注册地址:合肥市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创业园二期 H2 栋 101 室
经营范围: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投资顾问、投资 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与证券投资或股权投资相关的基金投资;与多层次资本市 场相关的债券产品或金融工具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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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经营范围: 1 、基金募集; 2 、基金销售; 3 、资产管理; 4 、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5 、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103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王水福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81 号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与配件、地铁屏蔽门、 LED 灯具的研究、开发、生产 (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安装、维 修技术与服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中外合资 )
注册资本: 15000.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邓红国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53 层 09-11 单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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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2000 万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8 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发行对象证券账户名称
| 序号 | 证券账户名称 | 投资者全称 |
|---|---|---|
| 1 |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2 | 易方达基金-工商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信托有限公司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3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 |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价值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兴产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6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
| 7 | 嘉实基金-平安银行-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 |
|
| 8 | 嘉实基金-兴业银行-上海兴瀚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
|
| 9 | 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行—深圳市前海 梧桐广证定增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10 | 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行—泰达宏利— 宏泰定增3号资产管理计划 |
|
| 11 | 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12 | 深圳福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福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13 | 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
(四)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之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 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外,其他发行对象除因本次 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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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以及 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2 月 3 日下发的 《关于核准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 2015 ﹞ 145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64,231,25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27,700,000.00 元。其中,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认购 22,480,937.00 股,缴付资金为人民币 359,694,992.00 元,占本次发行股数的 35.00% ,构成关 联交易。
发行人向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拆借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备注 |
| 中国节能环保 集团公司 |
资金拆借 | 100.00 | 2014.10.28 | 2016.10.27 | 拆入资金,无息 |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公司 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出具日,也不存在 除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 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
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认为:万润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 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除中节能资本 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无直接或间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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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 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 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嘉源认为:本次发行已获得所需的授权与批准,其实施不存在法 律障碍。
本次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 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以及公司与发行对象 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 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保荐代表人:郁建,崔洪军
项目协办人:张忠义
电话: 021-2315 3888
传真: 021-2315 3509
(二)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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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 021-3867 6888
传真: 021-3867 018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负责人:郭斌
经办律师:谭四军,陈一敏
电话: 010-6641 3377
传真: 010-6641 2855
(四)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负责人:顾仁荣
经办会计师:江涛,沈晓玮
电话: 010-8809 5588 传真: 010-8809 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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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 1 | 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公司 | 74,708,000 | 21.98 |
| 2 |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500,000 | 9.27 |
| 3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 22,480,937 | 6.61 |
| 4 | 烟台市供销合作社 | 18,301,700 | 5.38 |
| 5 | 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4,144,000 | 4.16 |
| 6 | 王忠立 | 3,997,986 | 1.18 |
| 7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 3,909,660 | 1.15 |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优质企业股票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3,773,200 | 1.11 |
| 9 |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
3,410,197 | 1.00 |
| 10 | 钱东奇 | 2,756,400 | 0.81 |
| 合 计 | 178,982,080 | 52.65 |
(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公司 | 74,708,000 | 20.54% |
| 2 |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500,000 | 8.66% |
| 3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 22,480,937 | 6.18% |
| 4 | 烟台市供销合作社 | 18,301,700 | 5.03% |
| 5 | 山东鲁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4,144,000 | 3.89% |
| 6 |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6,801,662 | 1.87% |
| 7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 4,350,589 | 1.20% |
| 8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 4,330,760 | 1.19% |
| 9 | 王忠立 | 3,997,986 | 1.10% |
| 1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优质企业股票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3,773,200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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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84,388,834 50.70%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数量 情况未发生变动。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16年6月30日) |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16年6月30日) |
本次发行后 (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在册股 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
本次发行后 (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在册股 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9,865,872 | 8.79% | 53,647,908 | 14.75%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10,005,378 | 91.21% | 310,005,378 | 85.25% |
| 股份总数 | 339,871,250 | 100.00% | 363,653,286 | 100.00%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公 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财务风险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收购 MP 公司 100% 股权,介入市场前景更加广阔的生命科学和体外诊 断行业,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的基础上,促进现有产业转型升级。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 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本次发行对公司治 理无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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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稳定;本次发行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产生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本 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
本次发行由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除中节能资本外,本次发行对象除因本 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因此不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状况产生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中节能、实际控制人中国节 能环保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和关联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 化,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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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并分别出具了瑞华审字 [2014]37050001 号、瑞华审字 [2015]37050001 号、 瑞华审字 [2016]3705000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 1-3 月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3 月3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2013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额 | 386,097.95 | 301,880.84 | 159,971.89 | 154,779.25 |
| 负债总额 | 117,428.07 | 41,950.20 | 20,787.68 | 20,350.03 |
| 股东权益 | 268,669.88 | 259,930.63 | 139,184.21 | 134,429.2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
267,868.91 | 259,129.77 | 137,574.57 | 132,782.65 |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营业收入 | 42,300.14 | 163,104.26 | 106,879.62 | 96,538.23 |
| 营业成本 | 26,134.73 | 107,207.68 | 76,803.87 | 67,081.30 |
| 营业利润 | 10,548.87 | 29,365.94 | 9,985.10 | 13,609.44 |
| 利润总额 | 10,602.92 | 29,785.16 | 11,168.80 | 14,509.36 |
| 净利润 | 8,966.35 | 25,792.06 | 9,685.89 | 12,353.73 |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16 年1-3 月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33.91 | 36,659.96 | 14,337.57 | 19,814.3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715.52 | -87,968.63 | -18,775.44 | -18,931.2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400.54 | 92,552.86 | -4,616.47 | -10,976.44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
49.59 | 2,214.98 | 319.34 | -651.3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31.48 | 43,459.16 | -8,735.00 | -10,744.70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575.30 | 66,909.28 | 23,450.12 | 32,185.1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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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6 年1-3 月 /2015 年3 月 31 日 |
2015 年度/ 2015年12月 31 日 |
2014 年度/ 2014年12月 31 日 |
2013 年度/ 2013 年12 月 31 日 |
|---|---|---|---|---|
| 综合毛利率 | 38.22% | 34.27% | 28.14% | 30.5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0% | 11.16% | 7.17% | 9.6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万元) |
8,920.65 | 25,424.73 | 8,642.09 | 11,633.9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8% | 11.01% | 6.42% | 9.10% |
| 流动比率 | 3.21 | 4.53 | 3.92 | 3.98 |
| 速动比率 | 2.33 | 3.57 | 2.36 | 2.49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6.83% | 13.19% | 11.29% | 10.76%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0.41% | 13.90% | 12.99% | 13.15% |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0.57 | 3.15 | 2.67 | 2.48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72 | 7.95 | 6.53 | 7.17 |
注:公司 2016 年 1-3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后净资产收益率均未 进行年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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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共计发行股票 23,782,036 股,截至 2016 年 8 月 4 日,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9,999,979.16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1,003,492,197.12 元,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 1 | 收购MP公司100%股权 | 85,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 |
| 合 计 | 103,000.00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时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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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发行人 / 甲方: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 乙方: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期间:乙方对甲方的推荐期间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到甲方本次发行的 A 股在深交所上市之日止。
持续督导期间自甲方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开始,至以下日期中的较早 者止:( 1 )甲方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或( 2 ) 甲方在甲方证券上市后与其他保荐机构签订新的保荐协议之日。
二、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认为:万润股份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愿意推荐 万润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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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23,782,036 股,该等股份将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中节能资本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8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其他 6 名特定投资者此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 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2016 年 8 月 18 日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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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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