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Valian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an 10, 2012
54664_rns_2012-01-10_4d313e7d-492a-441b-b80d-bb7f301defae.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烟台万润 公告编号:2012-003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04 号文核准,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446 万股,其中,网下详询价对 象配售 680 万股,网上发行 2766 万股,发行价格为 25 元/股,共募集资金 861,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7,189,571.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04,310,428.47 元。中瑞岳华会计 师事务所已于 2011 年 12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 332 号《验资报告》。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用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 公司分别在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兴业银行烟台市分行、浦发银行烟台市分行、建设银行烟台 开发区支行、光大银行烟台市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上述五家商业银行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1 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和 中德证券于 2012 年 1 月 9 日与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兴业银行烟台市分行、浦发银行烟台市 分行、建设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光大银行烟台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帐号为: 1606014210007191,截至 2012 年 1 月 9 日,专户余额为 359,24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 年产 600 吨液晶材料改扩建项目一期(400 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 picture [10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它用途。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帐号为: 378010100100151880,截至 2012 年 1 月 9 日,专户余额为 120,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超 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号,帐号为: 14610154500000402,截至 2012 年 1 月 9 日,专户余额为 145,070,428.47 元。该专户仅用于超 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帐号为: 37001666660050165629,截至 2012 年 1 月 9 日,帐户余额为 80,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 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帐号为:38020188000270943, 截至 2012 年 1 月 9 日,专户余额为 100,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二、公司及各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中德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保荐代表人或其它工作人员对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德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讯等 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各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中德证券的调查和查询。中德证券每季度对 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中德证券制定的保荐代表人单晓蔚、田文涛可以随时到各专户银行查询、 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各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各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德证 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各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和单位介绍信。
五、各专户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德证券。各专户 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各专户银行应及时 以传真方式通知中德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中德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德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 picture [10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各专户银行,同时按监管协议要求向公司、专户银行书面通知更 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监管协议的效力。
八、各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德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中德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 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德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
九、监管协议自公司、各专户银行、中德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 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中德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 月 9 日
==> picture [10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