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Valiant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23, 2021

54664_rns_2021-09-23_2fd25b4d-d664-4990-936e-ab7a50f6b09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监事会全体成员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以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经统计核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621 名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 激励对象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自愿放弃认购全部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290,000 股;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另外有 1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部分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8,000 股。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将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21 名 调整为 610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650,000 股调整为 21,202,000 股。本 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 行调整。

二、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所述激励对象相符。

三、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 助理、中层管理人员、核心科技与业务人员、科技与业务骨干,激励对象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 职资格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被禁止参加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 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 并同意以 9.7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10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21,202,000 股限制性股票。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