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Valia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25, 2021
54664_rns_2021-03-25_53bbca4c-e2cd-4a68-b1af-d5ab33afecd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节能万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4,710,208.7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10,094,867.27 元。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410,094,867.27 为基数,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41,009,486.73 元;再减去根据公 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 185,463,175.86 元(含税),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404,872,484.50 元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88,494,689.18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09,133,215 股为基数,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分配现金股利 2.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86,372,309.08 元,不低于当年实现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若本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 提取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后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包括公司补 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及其他投资等。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做 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是合理的,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万润股份:2020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运行和检查监 督情况。
四、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关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 司的分析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对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评估结论。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以武先生、高永华女士、付少 邦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作为中节能万 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万润股份: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计划的议案》及相应的辅助资料,并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1、公司与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所需,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黄以武先生、高永华女士、 付少邦先生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 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与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2020 年年初根据销售产品情况所作的预计,符合当时市场的预期;由于2020年度市场需 求发生变化,公司下游客户订单发生相应变化,需要加氢的产品数量未达预期,导 致2020年度公司与其交易金额发生相应变化,上述情况属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合作业务遵循了自愿平等的原则,相关存 款、贷款利率等费用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 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 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 发展。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21号——租赁>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八、关于提名李伟为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李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李伟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
-
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
3、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李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李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提名邱洪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邱洪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邱洪生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
-
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
3、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邱洪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邱洪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通过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认真核查, 我们认为: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以 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2、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 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经公司2016年6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MP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MP Biomedicals Asia Pacific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 提供担保金额为5,948,700新加坡元的借款担保,约合人民币28,375,299元(汇率按照 1新加坡元=4.77元人民币计算),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16 年6月2日至2023年4月3日,或者至新加坡公司提前还款结束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余额为5,948,700新加坡元,约合人民币29,335,419.18 元(按照2020年12月31日汇率1新加坡元=4.9314元人民币计算),占2020年度公司 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7%,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除此之外,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公司的对外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制度,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存在风险,没有迹象表明 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 情况。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纪鹏
崔志娟
隋胜强
2021 年 3 月 24 日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