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Valia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Feb 27, 2014
54664_rns_2014-02-27_02515777-4f90-46be-bab5-dba7453d5ccc.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以 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对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烟台万润: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
三、关于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度计划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作为烟台万润 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3 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度计划的议案》及相应的辅助资料,并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肖永强回避表决,日常
==> picture [135 x 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对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就《关于2013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绩效考核结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各岗位职位价值、责任、 市场薪酬行情等相适应,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对201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 考核结果。
五、关于对2013年度董事长绩效考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就《关于2013年度 董事长绩效考核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董事长2013年绩效考核结果与公司经营业绩、职位价值、责任、市场薪酬行情 等相适应,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对2013年度公司董事长的绩效考核结果。
六、关于对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 司201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3,941,593.45 元,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112,829,712.0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13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112,829,712.06 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1,282,971.21 元;再减去根据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2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分配现金股利41,346,000 元(含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1,957,841.82 元,截止到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3,270,464.06 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75,640,000 股为基数,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8
==> picture [135 x 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9,615,2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 股。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 况,我们一致同意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关于对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公司审计 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八、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赵凤岐先生、孙佃民先生、孙凯 先生、马慧女士、刘范利先生、王忠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邸晓峰先生、任辉先生、佐卓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根据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供的简历,上述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详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邸晓峰先生、任辉先生、佐卓先生的身份、教育 背景、职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picture [135 x 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和独立意见
通过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认真核查, 我们认为: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以其 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135 x 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余沐雨 胡元木
孙东莹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 picture [135 x 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