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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OVO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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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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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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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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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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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 SONG LIU DAN 仝文定
刘 镇 王仁东 徐先达
高海军 郭 雳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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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1 目 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4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6 四、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7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1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2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性意见 ....................................................................................................................... 14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14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14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14 四、结论性意见..................................................................................................... 14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5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1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6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17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8 四、验资机构声明................................................................................................. 1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0 一、备查文件......................................................................................................... 20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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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优博讯、发行人、公司、本 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东兴证券 | 指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交 易 |
指 | 公司向GUO SONG、CHEN YIHAN、LIU DAN发行 8,310,000股A股股票的行为 |
|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 审计机构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验资机构、发行人验资机构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办法 | 指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自 2020年6月12日起施行)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董事会 | 指 |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A股 | 指 |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 的普通股 |
| 交易日 | 指 | 深交所的正常交易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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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Urovo Technology Co., Ltd.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优博讯 |
| 股票代码 | 300531 |
| 法定代表人 | GUO SONG |
| 注册资本 | 32,305.3129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8526892XR |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6年01月26日 |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2年09月28日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6楼 |
| 邮政编码 | 518057 |
| 互联网网址 | www.urovo.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电子产品、智能移动终端、自动识别 与数据采集设备、金融终端机具、移动支付设备、手机、工业自动化设备、 医疗器械的设计、研发、生产(生产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批发、进出 口、租赁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许可经营项目 是: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
| 主营业务 | 提供以智能移动终端为载体的行业移动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协助客户构建 基于移动应用的实时信息采集、传输及管理平台。 |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 股票相关议案。
2020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 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5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 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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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6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 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本次 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7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本次 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8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本次 发行股票方案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0年9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优博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 [2020]020181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 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0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 GUO SONG、CHEN YIHAN、LIU DAN 共 3 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对象。
2021 年 1 月 27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 GUO SONG、CHEN YIHAN、LIU DAN 发出《缴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将认购款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截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 17:00 时止,上述认购对象已将认购资金汇入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东兴证券的发行专用账户。
2021 年 1 月 29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 认购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第 000066 号《验资报告》。根 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止,东兴证券指定的收款账户已收到 GUO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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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YIHAN、LIU DAN 共 3 家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01,548,200.00 元(大写:壹亿零壹佰伍拾肆万捌仟贰佰元整),认购股票数量 8,310,000 股。
2021 年 1月 2 9日,东兴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余 额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 年 2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 发行人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067 号《验资报告》。根据 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31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2.22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1,548,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91,801.8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856,398.13 元。其中:新增 注册资本 8,310,000.00 元,余额 89,546,398.13 元计入资本公积。投资者以货币出资。截 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1,363,129.00 元,股本为人 民币 331,363,129.00 元。发行人将依据《注册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 18 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310,000 股,全部采 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2.25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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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总股本 323,053,1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337,700.13 元(含税)。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7),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因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发行 A 股 股票价格由 12.25 元/股调整为 12.22 元/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1,548,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91,801.87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856,398.1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8,310,000.00 元, 余额 89,546,398.13 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股份锁定期
根据《注册办法》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 GUO SONG、CHEN YIHAN、LIU DAN,共三名特定 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合计 8,310,000 股,限 售期 18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 、 GUO SONG
住所:新加坡武吉知马路989号
身份证号(护照):K1593**** 获配数量:1,186,000股
限售期:18个月
2 、 CHEN Y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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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新加坡武吉知马路989号 身份证号(护照):K1851**** 获配数量:4,274,400股 限售期:18个月
3 、 LIU DAN
住所:新加坡大牌421金文泰一道 身份证号(护照):K0250**** 获配数量:2,849,600股 限售期:18个月
(二)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GUO SONG、CHEN YIHAN、LIU DAN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对认购资金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 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公开募集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 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 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 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 GUO SONG、CHEN YIHAN、LIU DAN 共 3 名投资者 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 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 投资者,其中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 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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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优博讯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风险等级为 C4 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均可认购。东兴证券对本次发行对象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 等级匹配,发行对象投资者类别为 C4 及以上,与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相匹配。
本次优博讯发行对象 GUO SONG、CHEN YIHAN、LIU DAN 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 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 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经核查,上述投资者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中,GUO SONG、CHEN YIHAN、LIU DAN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 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GUO SONG、CHEN YIHAN、LIU DAN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关 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 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电话:010-66551319
传真:010-66551390
保荐代表人:魏赛、彭丹
项目协办人:孔令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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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 楼、12 楼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经办律师:肖剑、张婷婷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 层 1101
电话:0755-82900952
传真:0755-82900965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葆华、周灵芝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 层 1101
电话:0755-82900952
传真:0755-82900965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葆华、周灵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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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年1月2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股票限售情况 (万股) |
|---|---|---|---|---|
| 1 | 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004.90 | 43.35% | - |
| 2 | 陈建辉 | 1568.89 | 4.86% | 1,292.36 |
| 3 | 深圳市美丽投资有限公司 | 629.14 | 1.95% | 450.14 |
| 4 | 斯隆新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 558.20 | 1.73% | - |
| 5 | 吴珠杨 | 509.43 | 1.58% | 407.54 |
| 6 | 施唯平 | 305.25 | 0.94% | 249.80 |
| 7 | 王建强 | 281.00 | 0.87% | - |
| 8 | 丰德香 | 248.87 | 0.77% | 239.26 |
| 9 | 胡琳 | 224.57 | 0.70% | 191.65 |
| 10 | 亚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95.71 | 0.61% | - |
| 合计 | 18,525.95 | 57.35% | 2,830.76 |
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股份已于2021年1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解除限售数量为9,349,030股,其中深圳市美丽投资有限公司解除限售4,501,385股,陈建辉解除 限售2,839,335股,丰德香解除限售2,008,310股;截至2021年1月26日,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 量为23,921,744股。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 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1 | 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004.90 | 42.26% |
| 2 | 陈建辉 | 1,568.89 | 4.73% |
| 3 | 深圳市美丽投资有限公司 | 629.14 | 1.90% |
| 4 | 斯隆新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 558.20 | 1.68% |
| 5 | 吴珠杨 | 509.43 | 1.54% |
| 6 | CHEN YIHAN | 427.44 | 1.29% |
| 7 | 施唯平 | 305.25 | 0.92% |
| 8 | LIU DAN | 284.96 | 0.86% |
| 9 | 王建强 | 281.00 | 0.85% |
| 10 | 丰德香 | 248.87 | 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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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818.08 56.79%
注: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310,000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项目 |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 (截至2021年1月26日) |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 (截至2021年1月26日) |
本次变动 |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
|---|---|---|---|---|---|
| 股份数量 (股) |
所占比例 (%) |
股份数量 (股) |
股份数量 (股) |
所占比例 (%)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
23,921,744 | 7.40 | 8,310,000 | 32,231,744 | 9.73 |
| 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
299,131,385 | 92.60 | 0 | 299,131,385 | 90.27 |
| 股份总数 | 323,053,129 | 100.00 | 8,310,000 | 331,363,129 | 100.00 |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97,856,398.13 元,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降低,财务结构更为稳健、更趋 合理;同时,公司资金实力有所提升,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将为公司后续业务扩展提 供良好的保障。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导致公 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营运资金得到补充,有利于聚焦主业、持 续发展。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中与股本及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公司 治理无实质影响。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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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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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 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优博讯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认购对象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 自筹资金,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认购资金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 资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公开募集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 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 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 何代持的情形。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 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 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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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己依法获得内部有权机构的批准和授权,通过了深交所的审核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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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魏 赛 彭 丹 项目协办人签名: 孔令坤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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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
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_ __
肖 剑 张婷婷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
张 炯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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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 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本所出具的财务报告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 __ 陈葆华 周灵芝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 梁 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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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
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 __ 陈葆华 周灵芝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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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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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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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
-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
告;
- (五)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七)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6楼
电话:0755-22673923
传真:0755-8652043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15层
电话:010-66555645
传真:010-66555103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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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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