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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OVO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l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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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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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 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 号)以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2016 年 1 月修订)》(深证上[2016]3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 次公开发行。
2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 关注:
( 1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 2 )本次发行价格: 13.36 元 / 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 日( 2016 年 7 月 2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 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 4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7 月 29 日( T+2 日)公 告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 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 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 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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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 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将中止发行;
(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主承销商)”或“中信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制 造业”中的“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C39)。截 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讯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6.86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 13.3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 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000 万股。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22,447.12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3.36 元/股、发行股份 数量 2,0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72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 行费用 4,272.88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447.12 万元,不超过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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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37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的申购简称为“优博讯”,网上申购代码为 “300531”。
3、本次发行股票总数量 2,000 万股,网上发行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 13.36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此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为:
(1)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26,7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2,447.12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 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T-2 日)在《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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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 址 www.urovo.com)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 年 7 月 27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16 年 7 月 27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 2016 年 7 月 2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 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 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6 年 7 月 25 日(含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 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 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 积计算,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超过 500 股必须为 500 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 超过 20,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 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 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 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 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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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均为无效申购。
(5)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7 月 29 日(T+2 日)公 告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 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 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本次发行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 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 www.urovo.com)查询,敬请投资者仔细 阅读。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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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优博讯 | 指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 |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 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之行为 |
| 投资者 |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 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 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
| T日 | 指2016年7月27日,为本次发行网上发行申购日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2,000 万股,网上发行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发行人和中信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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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13.36 元 /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2日 | 2016年7月25日 (周一) |
刊登《招股说明书》、《上市提示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
| T-1日 | 2016年7月26日 (周二)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 | 2016年7月27日 (周三) |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
| T+1日 | 2016年7月28日 (周四) |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
| T+2日 | 2016年7月29日 (周五) |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中签投资者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
| T+3日 | 2016年8月1日 (周一) |
认购资金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
| T+4日 | 2016年8月2日 (周二) |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付至发行人账户 |
注: 1 、 T 日为发行日。
2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3 、当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经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 最近一个月的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的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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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三周,具体发行日程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及时通知并公告。
(五)承销方式:保荐人(主承销商)余股包销。
(六)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二、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7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 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3.36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制 造业”中的“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C39)。截 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讯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6.86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从细分行业看,发行人为行业移动应用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选取 了可比的 3 家上市公司,以 2016 年 7 月 22 日(T-3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及 2015 年每股收益,可比公司 2015 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 81.69 倍,具体情况如下:
| 2015年每股收 | 益,可比公司201 | 5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81 | .69倍,具体情况如下: |
|---|---|---|---|
| 代码 | 公司 | 前20 个交易日均价 (元/股) |
2015 年静态市盈率 (倍) |
| 300130.SZ | 新国都 | 30.96 | 83.69 |
| 000997.SZ | 新大陆 | 20.20 | 54.60 |
| 002197.SZ | 证通电子 | 20.29 | 106.79 |
| 平均值 | 81.69 |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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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价格 13.36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 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发行申购简称为“优博讯”,申购代码为“300531”。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16 年 7 月 27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6 年 7 月 2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市 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 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 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 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 2016 年 7 月 27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期间将网上发行数量 2,000 万股“优博 讯”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 13.36 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6 年 7 月 25 日(含 T-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 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 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 年 1 月修订)》(深 证上[2016]3 号)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T 日) 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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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需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深交所非限售 A 股的日均市值在 1 万 元以上(含 1 万元)方可参与本次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 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 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网 上投资者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 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 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 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 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 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 年 1 月修订)的规定。
3、申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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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 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 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 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 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 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参与网上申 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 、如网上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 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按照每 500 股确定一个申报号, 顺序排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 500 股新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 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6 年 7 月 27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 确认有效申购,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6 年 7 月 28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 2、公布中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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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T+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 年 7 月 28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 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T+2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7 月 29 日(T+2 日)公告的《深 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 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 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T+4 日公告《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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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二)中止发行
- 1、中止发行的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
(3)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的。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T+3 日 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 否中止发行。
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T+3 日晚刊登中止发行公 告。中止发行时,网上认购资金由主承销商 T+4 日划给结算公司,结算公司 T+5 日划给结算参与人,结算参与人当日划给投资者。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十三)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 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 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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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颂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粤兴三道 8 号中国地质大学产学研基地中地 大楼 A701-710
联系人:刘镇
电话:0755-2267 3923
传真:0755-8618 6290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 3600、010-6083 3699 传真:010-6083 3650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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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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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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