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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oica Precision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0
Apr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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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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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9 证券简称:精准信息 公告编号:2020—025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2019)(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前期回购注销了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4,000股限制 性股票,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669,164,255股变更为669,050,25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669,164,255元变更为669,050,255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具体如下: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9,164,255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9,050,25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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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69,164,255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均 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69,050,255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均 为普通股。 |
|---|---|---|
| 3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 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 连带责任。 |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票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 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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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 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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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 会议召集人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 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 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 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 会议召集人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 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 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 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程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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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 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 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 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
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互联网投 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 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 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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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 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 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 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 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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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 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 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有关规定,导致上市公司或者其股 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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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 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 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长 发生变动时,应向国家国防科技工业 局备案。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 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 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长 发生变动时,应向国家国防科技工业 局备案。 |
| 7 | 第一百二十五 公司设总经理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 理发生变动时,应向国家国防科技工 业局备案。 公司设副总经理4-7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总经济师,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 经理发生变动时,应向国家国防科技 工业局备案。 公司设副总经理3-7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总经济师,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
| 8 |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 |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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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 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 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
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 意见,并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 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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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为准。
三、其他事项
公司此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前述事项 变更登记所需的所有手续。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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