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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oica Precision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5
Dec 1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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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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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9 证券简称:尤洛卡 公告编号:2015-089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田斌等人2014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实施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因北京富华宇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盈 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承诺数,田斌、季宗生、冯钊、卢存方、康剑、 孙慧、康瑞鑫 2014 年度合计补偿股份数为 1,456,428 股。田斌、季宗生、冯钊、 卢存方、康剑(孙慧、康瑞鑫应补偿股份由田斌、季宗生、冯钊代为补偿)将 等同于上述应补偿数量的股份赠送给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其他股东(指公司股东 名册上除田斌、季宗生、冯钊、卢存方、康剑、孙慧、康瑞鑫之外的其他股东), 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12 月 18 日, 2015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一)相应股份到帐 日(收市后到帐), 201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二)可以上市交易。
2 、请 2015 年 12 月 18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在股份获赠到账日前 不
要做证券账户的注销、证券账户的资料变更和股份转托管等操作,以免影响赠 送股份的到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 田斌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发[2013]1637 号)核准本公 司通过发行股份及现金对价的方式,收购田斌、季宗生、冯钊、卢存方、康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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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慧、康瑞鑫等 7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富华宇祺 53.21%股权。其中,田斌、季 宗生、冯钊、卢存方和康剑等 5 名自然人转让其持有股权部分的 51%,孙慧和康 瑞鑫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合计为富华宇祺 53.21%股权。各交易对方对价总 额的 90%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总额的 10%以现金支付。2014 年 3 月 11 日,上述股票发行上市。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3 月19 日出具的《北京富 华宇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 37050010 号),山东正 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尤洛卡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经济行为所涉及 的北京富华宇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4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出具“鲁正信评报字(2015)第0037 号”评估报告,按照签订的 利润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田斌、季宗生、冯钊、卢存方、康剑、孙慧、康瑞鑫 2014 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为1,456,428 股。
1、公司2015 年5 月14 日召开的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价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的方案未获通过。因此,根据《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尤洛卡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将等同于上述应补 偿股份数量的股份赠送给尤洛卡其他股东(指公司股东名册上除田斌、季宗生、 冯钊、卢存方、康剑、孙慧、康瑞鑫之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 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交易对方及与交易对方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持有的 股份数后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2、公司已于2015 年9 月7 日就本次股份补偿实施事宜向田斌、季宗生、冯 钊、卢存方、康剑、孙慧、康瑞鑫提交书面的告知函,田斌、季宗生、冯钊、卢 存方、康剑、孙慧、康瑞鑫也已于2015 年9 月8 日书面回复确认函,同意实施 股份补偿,赠送给尤洛卡其他股东(指公司股东名册上除田斌、季宗生、冯钊、 卢存方、康剑、孙慧、康瑞鑫之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 股权登记日扣除交易对方及与交易对方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持有的股份数 后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2014 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为 1,456,428 股,具体补偿数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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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偿人 | 所持股数(股) | 补偿股数(股) |
|---|---|---|
| 田斌 | 2,627,708 | 484,472 |
| 季宗生 | 1,733,990 | 319,697 |
| 冯钊 | 1,431,136 | 263,860 |
| 卢存方 | 1,059,990 | 195,431 |
| 康剑 | 378,568 | 69,797 |
| 孙慧 | 519,603 | 95,800 |
| 康瑞鑫 | 148,458 | 27,371 |
| 合 计 | 7,899,453 | 1,456,428 |
3、公司于2015 年9 月8 日收到《孙慧应补偿股份由田斌、季宗生、冯钊补 偿的告知函》、《康瑞鑫应补偿股份由田斌、季宗生、冯钊补偿的告知函》,孙 慧应补偿股份95800 股由田斌、季宗生、冯钊代为补偿,康瑞鑫应补偿股份27,371 股由季宗生代为补偿。变更后具体补偿数量如下表:
| 补偿人 | 所持股数(股) | 实际补偿股数(股) |
|---|---|---|
| 田斌 | 2,627,708 | 527,929 |
| 季宗生 | 1,733,990 | 375,744 |
| 冯钊 | 1,431,136 | 287,527 |
| 卢存方 | 1,059,990 | 195,431 |
| 康剑 | 378,568 | 69,797 |
| 合计 | 7,231,392 | 1,456,428 |
4、公司于2015 年12 月1 日召开的第三次董事会2015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田斌、季宗生、冯钊、卢存方、康剑2014 年股份补偿赠送实施方案 的议案》,确认了具体的赠送方案及赠送方法。
现将股份赠送实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赠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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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送数量:经田斌、季宗生、冯钊、卢存方、康剑确认的2014 年度应 补偿股份为1,456,428 股。
(2)股权登记日:公司确认2015 年12 月18 日(星期五)为本次赠送股份 股权登记日。
(3)股份到账日:2015 年12 月21 日(星期一)。
(4)股份上市流通日:2015 年12 月22 日(星期二),可以上市交易。
二、赠送具体方法
1、本次股份赠送的股份将直接计入股东证券帐户。
2、本次赠送股份的计算以及涉及到的零碎股,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2.1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田斌、季宗生、冯钊、卢存方、康剑、孙慧、康瑞 鑫之外的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扣除田斌、季宗生、冯 钊、卢存方、康剑、孙慧、康瑞鑫之外的其他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数 量的比例计算其应享有获赠股份。公式为:股东的持股数量×1,456,428÷ 206,700,000。
2.2 按照上述步骤2.1 计算的各股东获赠股份首先取整数,舍弃小数确定获 赠股数。
2.3 将按照步骤2.1 中计算的各股东获赠股份的小数部分,按从大到小顺序 降序排列。
2.4 将按照步骤2.3 已排序的股东从大到小各增加一股,直至将应赠送股份 总数1,456,428 股与按照步骤2.2取整数后已分配的股份合计数之差全部添加完 毕。
2.5 按照步骤2.2 和2.4 相加确定的股份数为各股东最终应分配的股份数 量。
三、股本变动结构表
因办理上述股份补偿的股份赠送、过户手续的需要,自2015 年12 月21 日 起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增加1,456,428 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发行新 | 公积金 | ||||||||
| 数量 | 比例 | 送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股 | 转股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3,550,3 | 34.27% | -1,456,4 | 1,456,42 | 72,093,8 | 3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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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28 | 8 |
84 |
||||||
|---|---|---|---|---|---|---|---|---|---|
| 73,550,3 | -1,456,4 | 1,456,42 | 72,093,8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4.27% |
33.59% |
|||||||
| 12 | 28 | 8 |
84 |
||||||
| 141,049, | 1,456,42 | 1,456,42 | 142,505,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5.73% |
66.41% |
|||||||
| 141 | 8 | 8 |
569 |
||||||
| 141,049, | 1,456,42 | 1,456,42 | 142,505,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5.73% |
66.41% |
|||||||
| 141 | 8 | 8 |
569 |
||||||
| 214,599, | 214,599, | ||||||||
| 三、股份总数 | 100.00% |
100.00% |
|||||||
| 453 | 453 | ||||||||
四、其他事项
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股份赠送所涉及到的印花税和过户手续费, 全部由公司承担。
五、咨询办法
投资者涉及到本次股份赠送的有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和公司联系:
联系人:陈焕超
联系电话:0538-8926155
传真:0538-8926202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次董事会201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2、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三次董事会2015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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