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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oica Precision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3
Jul 1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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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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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9 证券简称:尤洛卡 公告编号:2013—039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 年7 月12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晶华、第二大股东闫相宏及其他主要股东王静、李新安、 张娜分别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信心,上述股东就自愿对所持公司股份追加限售期等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具体 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本次追加限售期的股东共有五位,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王晶华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2011 年3 月22 日至2014 年3 月21 日;第二大股东闫相宏先生,现任董事、副总经理,任期 2011 年3 月22 日至2014 年3 月21 日;其它主要股东李新安现任公司董事、张 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至2014 年3 月21 日;股东王静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情况的说明 |
|---|---|---|---|---|
| 王晶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0,934,056 | 39.16%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 闫相宏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675,290 | 20.65%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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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
|---|---|---|---|---|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 ||||
| 王静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401,296 | 3.10% |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 ||||
| 李新安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401,294 | 3.10% |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 ||||
| 张娜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43,380 | 0.41% |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
| 合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7,255,316 | 66.40% | _____ |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上述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追加承诺股份性质 |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原限售截止日 | 延长锁定期限(年) | 延长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 | 设定的最低减持价 |
|---|---|---|---|---|---|---|---|
| 王晶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0,934,056 | 39.16% | 原限售截止日为2013年8 月6 日,自愿延长锁定12个月。 | 2014年8月5 日 | 无 | |
| 闫相宏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675,290 | 20.65% | 原限售截止日为2013年8 月6 日,自愿延长锁定12个月。 | 2014年8月5 日 | 无 | |
| 王静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401,296 | 3.10% | 原限售截止日为2013年8 月6 日,自愿延长锁定12个月。 | 2014年8月5 日 | 无 | |
| 李新安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401,294 | 3.10% | 原限售截止日为2013年8 月6 日,自愿延长锁定12个月。 | 2014年8月5 日 | 无 | |
| 张娜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43,380 | 0.41% | 原限售截止日为2013年8 月6 日,自愿延 | 2014年8月5 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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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锁定12 个月。
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该部分股票,不通过二级市场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 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 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上市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督促追加承诺的股 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将主动、 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在信息披露后两个交 易日内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特此公告。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7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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