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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oica Precision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Sep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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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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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编制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规划、股东意愿与要求、 现金流量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资本成本,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本规划。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 式,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 现金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 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

  •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1、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至少分红一次。

2、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

3、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 状况满足下,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 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股票形式分配预案。

2

(五)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至少分红一次。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 1、公司董事长在充分听取管理层(总经理)意见后,基于公司经营情况、

  • 股东回报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利润分配建议。

2、由公司董事长形成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结合章程的规定、 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供求及股东回报计划对利润分配提案进行认真审 议,独立董事出具书面意见,监事会形成决议,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形成分配方案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形成利润分配决议。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 1、利润分配政策一经股东大会审议,载入章程,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以

  • 保持相对连续性和稳定性。

2、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公司可以对现行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1)国家、证券监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和规定;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

  • 3、决策程序和机制

进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 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即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且不得违 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此进行审议;公司应尽可能提供多种方式包括网络投票等方式以听 取中小投资者意见。

3

(八)附则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9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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