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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oica Precision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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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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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我们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 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 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财务状况、 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 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内容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对未来三年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等进行了具体 的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可以更好地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 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对该事项作出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将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具体事宜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为确保本次发行股票的高效、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同孝 何志聪 张 青

2021 年9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