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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oica Precision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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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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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 充分审查,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创业板上市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有关 方案、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符合市场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具 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 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有利于增强 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涉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财务状况、 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必要性,本次发行 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 序的合理性,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等事项,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和 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并要求相关主 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5、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属实、完整,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同孝 何志聪 张 青
2021 年9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