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URE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Feb 21, 2013
52346_rns_2013-02-21_8a461e21-a05f-45bf-85ec-ba0d9d0deb7c.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碼:3576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一○一及一○○年上半年度
地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力行三路七號 電話:(○三)五七八○○一一
- 1 -
§ 目 錄 §
| 項 目 一、 封 面 二、 目 錄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五、 合併損益表 六、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五)關係人交易 (六)質抵押之資產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其 他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4.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 交易往來情形 (十二)營運部門財務資訊 (十三)事先揭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相關事項 |
頁 次 1 2 3 4 5~6 7 8~9 10~11 12~18 18 19~37 38 38 39~43 - - 43 43~44、52~58 43~44、52~58 - 59 44~45 45~51 |
合併財務報表 附 註 編 號 |
|---|---|---|
| - - - - - - - 一 二 三 四~二二 二三 二四 二五 - - 二六 二七 二七 - 二七 二八 二九 |
- 2 -
會計師核閱報告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 十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 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 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 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 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二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其財務報表未 經會計師核閱,前述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及負 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917,953 仟元及 243,644 仟元與 326,418 仟元及 186,645 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及負債總額之 4.32%及 2.82%與 1.52%及 2.19%;其民 國一○一及一○○年上半年度之銷貨收入淨額與純損分別為新台幣 267,416 仟元及 10,322 仟元與 81,887 仟元及 74,846 仟元,占合併銷貨收入淨額與純損 之 3.79%及 0.47%與 0.66%及 9.79%。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二七所述轉投資事 業相關資訊,其與前述子公司有關之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核閱。
依本會計師之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子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 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 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 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 picture [167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6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30160267 號
==> picture [46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代 碼 1100 1140 1160 1210 1260 1291 1298 11XX 1480 1501 1521 1531 1531 1561 1631 1681 15X9 1670 15XX 1820 1830 1888 18XX 1XXX |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附註二及四)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二、三及 六)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 存貨(附註二及七) 預付款項-流動(附註二、八及二五) 質押定期存款(附註四及二四)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二及 九) 固定資產(附註二、十及二四) 成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研發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累計折舊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淨額(附註二及十一) 預付款項-非流動(附註二、八及二五) 其他資產合計 資 產 總 計 |
一 | ○ 一 年 六 月 |
三 十 日 % 20 13 1 4 2 - - 40 1 2 13 49 - - - 1 65 ( 18 ) 47 3 50 - 1 8 9 100 |
一 | ○ ○ 年 六 月 |
三 十 日 % 26 10 1 6 2 - - 45 - 2 6 32 - - - 1 41 ( 11 ) 30 14 44 - 1 10 11 100 |
代 碼 2100 2180 2140 2150 2160 2216 2219 2224 2260 2272 2298 21XX 2420 2820 2XXX 3110 3210 3213 3260 3310 3350 3610 3XXX |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二)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 (附註二、五及十四)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關係人款項(附註二三) 應付所得稅(附註二及十七) 應付現金股利(附註十八)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附註二及十 八) 應付設備款 預收款項(附註二五)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五及二 四)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十三 及二三)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十五及二四) 其他負債 存入保證金(附註二三) 負債合計 母公司股東權益(附註二、十四、十八及十 九) 股 本 股本-每股面額10元,額定-一○一 年800,000仟股,一○○年500,000 仟股;發行-一○一年429,327仟股 ,一○○年328,865仟股 資本公積 股票發行溢價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長期股權投資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虧損)未分配盈餘 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 少數股權(附註二) 股東權益合計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一 | ○ 一 年 六 月 |
三 十 日 % 2 - 7 - - - - 4 - 8 5 26 15 - 41 20 40 8 - - ( 10 ) 58 1 59 100 |
一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面額為元 ○ ○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面額為元 ○ ○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面額為元 ○ ○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
| 金 | 額 $ 4,215,383 2,857,921 108,640 863,980 508,012 4,235 32,545 8,590,716 289,940 440,596 2,737,805 10,514,537 11,223 14,286 13,720 176,384 13,908,551 3,939,661 ) 9,968,890 564,682 10,533,572 16,544 78,819 1,751,744 1,847,107 $ 21,261,335 |
金 | 額 $ 5,496,127 2,263,460 156,212 1,369,610 333,529 20,235 11,602 9,650,775 - 440,596 1,359,625 6,814,219 6,341 8,749 13,720 127,569 8,770,819 2,204,579 ) 6,566,240 3,001,056 9,567,296 40,704 76,650 2,156,307 2,273,661 $ 21,491,732 |
金 | 額 $ 497,032 192 1,558,453 3,875 - - 3,335 868,549 31,951 1,564,326 1,042,109 5,569,822 3,077,569 474 8,647,865 4,293,273 8,602,175 1,663,320 37,858 - 2,176,195 ) 12,420,431 193,039 12,613,470 $ 21,261,335 |
金 | 額 $ 1,685,438 - 1,035,695 - 40,574 1,441,817 410,342 1,830,115 287,578 700,600 528,245 7,960,404 542,400 474 8,503,278 3,288,648 7,636,109 1,663,320 - 273,849 108,864 12,970,790 17,664 12,988,454 $ 21,491,732 |
% | ||||||||
( |
( |
( |
( |
( |
( |
8 - 5 - - 7 2 9 1 3 2 37 3 - 40 15 35 8 - 1 1 60 - 60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一年八月二十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林坤禧
會計主管:黃河清
經理人:洪傳獻
- 4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損 益 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合 併每股純損為元
| 代碼 4110 銷貨收入 4170 銷貨退回及折讓 4000 銷貨收入淨額(附註二及二 五) 5110 銷貨成本(附註七及二十) 5910 銷貨毛損 營業費用(附註二十及二三)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損失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附註二二) 7160 兌換淨益(附註二) 7140 處分投資利益(附註二) 7480 其他收入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合計 |
一○一年上半年度 金 額 % $ 7,094,265 39,161 7,055,104 100 8,850,827 125 ( 1,795,723 ) (25 ) 192,191 3 148,066 2 77,997 1 418,254 6 ( 2,213,977 ) (31 ) 9,714 - 3,318 - - - 23,038 - 36,070 - |
一○一年上半年度 金 額 % $ 7,094,265 39,161 7,055,104 100 8,850,827 125 ( 1,795,723 ) (25 ) 192,191 3 148,066 2 77,997 1 418,254 6 ( 2,213,977 ) (31 ) 9,714 - 3,318 - - - 23,038 - 36,070 - |
一○○年上半年度 | 一○○年上半年度 | 一○○年上半年度 |
|---|---|---|---|---|---|
| 金 額 $ 7,094,265 39,161 7,055,104 8,850,827 ( 1,795,723 ) 192,191 148,066 77,997 418,254 ( 2,213,977 ) 9,714 3,318 - 23,038 36,070 |
金 額 $ 12,445,355 114,038 12,331,317 12,613,907 ( 282,590 ) 103,405 188,162 54,899 346,466 ( 629,056 ) 11,086 - 764 2,683 14,533 |
% | |||
( ( |
( ( |
( ( |
( ( |
100 102 2 ) 1 2 - 3 5 ) - - - - - |
(接次頁)
- 5 -
(承前頁)
| 代碼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二及二 二) 7650 金融商品評價淨損(附 註二、五、十四及二 二) 7560 兌換淨損(附註二) 7880 其他支出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合計 7900 合併稅前損失 8110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二 及十七) 9600 合併總純損 歸屬予: 9601 母公司股東 9602 少數股權(附註二) 代碼 合併每股純損(附註二一) 9750 合併基本每股純損 9850 合併稀釋每股純損 |
一○一年上半年度 金 額 % $ 33,107 1 1,287 - - - 7,115 - 41,509 1 ( 2,219,416 ) ( 32 ) 40,574 1 ($ 2,178,842 ) (31 ) ( $ 2,176,195 ) ( 31 ) ( 2,647 ) - ($ 2,178,842 ) (31 ) 稅 前稅 後 ($ 5.16 ) ($ 5.07 ) ($ 5.16 ) ($ 5.07 ) |
一○一年上半年度 金 額 % $ 33,107 1 1,287 - - - 7,115 - 41,509 1 ( 2,219,416 ) ( 32 ) 40,574 1 ($ 2,178,842 ) (31 ) ( $ 2,176,195 ) ( 31 ) ( 2,647 ) - ($ 2,178,842 ) (31 ) 稅 前稅 後 ($ 5.16 ) ($ 5.07 ) ($ 5.16 ) ($ 5.07 ) |
一○一年上半年度 金 額 % $ 33,107 1 1,287 - - - 7,115 - 41,509 1 ( 2,219,416 ) ( 32 ) 40,574 1 ($ 2,178,842 ) (31 ) ( $ 2,176,195 ) ( 31 ) ( 2,647 ) - ($ 2,178,842 ) (31 ) 稅 前稅 後 ($ 5.16 ) ($ 5.07 ) ($ 5.16 ) ($ 5.07 ) |
一○○年上半年度 | 一○○年上半年度 | 一○○年上半年度 | 一○○年上半年度 | 一○○年上半年度 | 一○○年上半年度 |
|---|---|---|---|---|---|---|---|---|---|
| 金 額 % $ 6,703 - 97,186 1 452 - 800 - 105,141 1 ( 719,664 ) ( 6 ) ( 44,942 ) - ($ 764,606 ) ( 6 ) ( $ 753,763 ) ( 6 ) ( 10,843 ) - ($ 764,606 ) ( 6 ) 稅 前稅 後 ($ 2.17 ) ($ 2.31 ) ($ 2.17 ) ($ 2.31 ) |
% | ||||||||
$ 33,107 1,287 - 7,115 41,509 ( 2,219,416 ) 40,574 ($ 2,178,842 ) ( $ 2,176,195 ) ( 2,647 ) ($ 2,178,842 ) 稅 前稅 ($ 5.16 ) ( ($ 5.16 ) ( |
$ 6,703 97,186 452 800 105,141 ( 719,664 ) ( 44,942 ) ($ 764,606 ) ( $ 753,763 ) ( 10,843 ) ($ 764,606 ) 稅 前稅 ($ 2.17 ) ( ($ 2.17 ) ( |
- 1 - - 1 ( 6 ) - ( 6 ) ( 6 ) - ( 6 ) 後 |
|||||||
前 $ 5.16 ) $ 5.16 ) |
前 $ 2.17 ) $ 2.17 ) |
||||||||
( ( |
( ( |
( ( |
( ( |
$ 2.31 ) $ 2.31 )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一年八月二十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林坤禧 經理人:洪傳獻 會計主管:黃河清
- 6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除每股股利為新台幣元 外,餘係新台幣仟元
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資本公積及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員工執行認股權換發新股 少數股權變動數 一○一年上半年度合併總純損 一○一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員工執行認股權換發新股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盈餘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每股4.61元 股票股利-每股0.51元 少數股權變動數 一○○年上半年度合併總純損 一○○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
母 | 公 | 司 股 |
司 股 |
東 權 |
益 合 計 $ 14,551,437 - 7,331 37,858 ( 2,176,195 ) $ 12,420,431 $ 14,054,014 8,834 1,104,896 - ( 1,441,817 ) - ( 1,374 ) ( 753,763 ) $ 12,970,790 |
少 數 股 權 $ 11,760 - - 183,926 ( 2,647 ) $ 193,039 $ 30,954 - - - - - ( 2,447 ) ( 10,843 ) $ 17,664 |
股東權益合計 |
|---|---|---|---|---|---|---|---|---|
| 股 | 本 金 額 $ 4,289,048 - 4,225 - - $ 4,293,273 $ 2,971,830 5,728 150,888 - - 160,202 - - $ 3,288,648 |
資 本 公 積 ( 附 註 十 八 ) 可轉換公司債 股票發行溢價 轉 換 溢 價 長期股權投資 $ 10,360,260 $ 1,663,320 $ - ( 1,761,191 ) - - 3,106 - - - - 37,858 - - - $ 8,602,175 $ 1,663,320 $ 37,858 $ 7,633,003 $ 709,312 $ 1,374 3,106 - - - 954,008 - - - - - - - - - - - - ( 1,374 ) - - - $ 7,636,109 $ 1,663,320 $ - |
保留盈餘(附註十八) (累積虧損)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 273,849 ( $ 2,035,040 ) ( 273,849 ) 2,035,040 - - - - - ( 2,176,195 ) $ - ($ 2,176,195 ) $ - $ 2,738,495 - - - - 273,849 ( 273,849 ) - ( 1,441,817 ) - ( 160,202 ) - - - ( 753,763 ) $ 273,849 $ 108,864 |
|||||
股票發行溢價 $ 10,360,260 ( 1,761,191 ) 3,106 - - $ 8,602,175 $ 7,633,003 3,106 - - - - - - $ 7,636,109 |
可轉換公司債 轉 換 溢 價 $ 1,663,320 - - - - $ 1,663,320 $ 709,312 - 954,008 - - - - - $ 1,663,320 |
法定盈餘公積 $ 273,849 ( 273,849 ) - - - $ - $ - - - 273,849 - - - - $ 273,849 |
||||||
| 股數(仟股) 428,905 - 422 - - 429,327 297,183 573 15,089 - - 16,020 - - 328,865 |
||||||||
| $ 14,563,197 - 7,331 221,784 ( 2,178,842 ) $ 12,613,470 $ 14,084,968 8,834 1,104,896 - ( 1,441,817 ) - ( 3,821 ) ( 764,606 ) $ 12,988,454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一年八月二十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林坤禧
會計主管:黃河清
經理人:洪傳獻
- 7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之合併純損 歸屬於少數股權之合併純損 折 舊 攤 銷 金融商品評價淨(益)損 提列(迴轉)呆帳損失 (迴轉)提列存貨損失 處分投資利益 固定資產轉列費用 可轉換公司債兌換利益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收款 存 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所得稅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 預收款項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買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質押定期存款減少 購置固定資產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遞延費用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一 ○ 一 年 上 半 年 度 ( $ 2,176,195 ) ( 2,647 ) 946,190 28,074 ( 825 ) 58,695 ( 251,048 ) - - - ( 1,340,584 ) ( 15,803 ) 284,455 265,414 ( 16,288 ) 588,789 3,875 ( 40,574 ) ( 634 ) ( 90,778 ) 39,229 (1,720,655 ) - - 5,980 ( 924,457 ) 14,138 ( 17,495 ) ( 921,834 ) |
一 ○ ○ 年 上 半 年 度 |
|---|---|---|
| ( $ 753,763 ) ( 10,843 ) 612,778 36,272 92,158 ( 10,075 ) 321,580 ( 764 ) 8,763 ( 13,062 ) 130,898 ( 52,447 ) ( 31,904 ) ( 47,898 ) ( 4,835 ) ( 400,740 ) - ( 185,818 ) ( 9,379 ) 471 15,587 ( 303,021 ) ( 1,800 ) 2,564 - ( 1,745,542 ) ( 8,757 ) ( 37,906 ) (1,791,441 ) |
(接次頁)
- 8 -
(承前頁)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長期借款增加(減少) 存入保證金增加 員工執行認股權 少數股權變動數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現金淨減少數 期初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支付利息 支付所得稅 僅支付部分現金之投資活動 本期固定資產增加數 本期應付設備款減少(增加)數 支付現金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應付現金股利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股本及資本公積 |
一 ○ 一 年 上 半 年 度 ( $ 232,917 ) 1,372,995 - 7,331 221,784 1,369,193 ( 1,273,296 ) 5,488,679 $ 4,215,383 $ 32,245 $ - $ 365,855 558,602 $ 924,457 $ 1,564,326 $ - $ - |
一 ○ ○ 年 上 半 年 度 |
|---|---|---|
| $ 1,415,312 ( 339,000 ) 429 8,834 ( 3,821 ) 1,081,754 ( 1,012,708 ) 6,508,835 $ 5,496,127 $ 19,038 $ 231,781 $ 2,704,555 ( 959,013 ) $ 1,745,542 $ 700,600 $ 1,441,817 $ 1,104,896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一年八月二十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林坤禧
經理人:洪傳獻 會計主管:黃河清
- 9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及一○○年上半年度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及營業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日光公司)於九十四 年八月二十六日經經濟部核准設立,新日光公司股票並自九十八年一 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自一○○年七月起新日光公司部分 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以海外存託憑證之形式,於歐洲盧森堡證券交易所 掛牌上市。
新日光公司主要營業範圍包括太陽能電池、太陽能電池模組及晶 圓等之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以及其他相關業務。
永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旺公司)(原名永晴光電股份 有限公司)於九十八年六月籌設並於七月經經濟部核准設立。永晴光 電股份有限公司於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起變更為永旺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截至一○一年及一○○年六月底止,新日光公司持股比例分別 為 61.39%及 86.41%,其主要經營電子零組件製造、電池製造及批發。 高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旭公司)於九十九年五月經 經濟部核准設立,截至一○一年及一○○年六月底新日光公司持股比 例皆為 100%,其主要經營電子零組件製造及批發。
新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曜公司)於一○○年十月經 經濟部核准設立,截至一○一年六月底新日光公司持股比例為 100%, 其主要經營一般投資業。
永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唐公司)於一○一年三月經經濟部核 准設立,截至一○一年六月底永旺公司持股比例為 100%,其主要經營 太陽能相關業務。
- 10 -
永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梁公司)於一○一年三月經經濟部核 准設立,截至一○一年六月底永旺公司持股比例為 100%,其主要經營 太陽能相關業務。
永旺公司董事會於一○一年二月三日決議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 100,000 仟元,並消除已發行股份 10,000 仟股以彌補虧損,每股面額 10 元,減資比率約為 33.33%,並於一○一年三月六日經股東會及董事 會決議通過,減資基準日為一○一年三月十二日,新日光公司等比率 減少持有股數 8,736 仟股;永旺公司董事會於一○一年二月三日決議辦 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2,0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增資基準日為一 ○一年三月二十日,新日光公司參與永旺公司現金增資,投資金額 99,000 仟元取得 9,900 仟股,因新日光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永旺公司 現金增資,致使新日光公司對其持股比例由 86.96%減少為 65.17%;另 永旺公司董事會於一○一年五月四日決議辦理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普 通股 13,334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並按每股 15 元溢價發行,增資基 準日為一○一年五月三十日,新日光公司參與永旺公司現金增資,投 資金額 98,788 仟元取得 6,586 仟股,因新日光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 永旺公司現金增資,致使新日光公司對其持股比例由 65.17% 減少為 61.39%。
截至一○一年六月底止,新日光公司及子公司之投資架構如下:
==> picture [401 x 1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新日光公司
61.39% 100% 100%
永 旺晴 公司 高旭公司 新曜公司
100% 100%
永唐公司 永梁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新日光公司及子公司於一○一年及一○○年六月底止之員工人數 合計分別為 1,818 人及 1,764 人。
- 11 -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一 ( )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準則
新日光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依據新修訂後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第七號「合併財務報表」規定,將有控制能力之所有被投資公司列 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因是,一○一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合併主體包括新日光公司、永旺公司、高旭公司、新曜公司、永唐 公司及永梁公司之帳 目 ;一○○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合併主體 包括新日光公司、永旺公司及高旭公司之帳 目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 表 時 , 母 子公司 間 重 大 交易及其 餘 額, 均予 以消除。上 述 子公司一 ○一及一○○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 均 未經會計 師 核閱。
新日光公司及上 述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個體之子公司,以下合稱 本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表對其他少數股 權 股東持有永旺公司之股份,列 於少數股 權 及少數股 權 損 益項 下。 (二 ) 外幣交易
非衍生性商品 之外幣交易所 產生 之 各項 外幣資 產 、 負債 、收入 或費用 ,按交易日之 即期匯 率 折算 新台幣金額入帳。外幣資 產 及 負 債 實 際 收 付結清時 所 產生 之 兌換差 額 作 為 當期 損 益 。
資 產負債 表日之外幣 貨 幣 性 資 產或負債 ,按 該 日 即期匯 率 予 以 , 。 調整 兌換差 額列為 當期 損 益
(三 ) 會計 估 計
依照 前述 準則及原則編製財務報表 時 ,本公司對於 備抵呆 帳、 、 、 、 提 列存 貨 損 失 固 定資 產折舊 遞延費用攤 銷、所得 稅 應付 員工 、 紅利 及董事 酬勞 違 約 罰 金、 進貨 合約損 失 及 應付產品保 證 服 務 費 之 提 列, 必須 使 用 合理之 估 計金額,因 估 計通 常 係在 不確 定 情況 下 作成 之 判斷 ,因 此可 能與將 來 實 際結果 有所 差異 。
- 12 -
(四 ) 資 產 與 負債區 分 流動 與 非流動 之 標 準
流動 資 產 包括現金,以及主要為交易 目的而 持有之資 產或預期 於資 產負債 表日後十二個月 內 變現 或耗用 之資 產 ; 固 定資 產 、 遞延 費用 及其他 不屬 於 流動 資 產者 為 非流動 資 產 。 流動負債 包括主要為 交易 目的而 發 生 之 負債 ,以及 須 於資 產負債 表日後十二個月 內清償 之 負債 , 負債不屬 於 流動負債者 為 非流動負債 。
(五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入損 益 之金 融商品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入損 益 之金 融商品 包括交易 目的 之金 融 資 產或 金 融負債 。本公司 成 為金 融商品 合約之一 方時 ,認列金 融 資 產或 金 融負債 ;於合約 權利喪失 控制 時 ,除列金 融 資 產 ;於合約規定之 義 。 務 解 除、取消 或到期而 使金 融負債 消 滅時 ,除列金 融負債
原 始 認列 時 ,係以公 平 價 值衡量 ,交易 成 本列為 當期費用 , 續 。 後 評 價 時 ,以公 平 價 值衡量且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認列為 當期 損 益
依交易 慣 例購買 或出 售金 融 資 產時 , 採用 交 割 日會計 處 理。 衍生性商品 未能 符 合 避險 會計 者 ,係分 類 為交易 目的 之金 融 資 產或 金 融負債 。公 平 價 值 為 正值時 ,列為金 融 資 產 ;公 平 價 值 為 負 。 值時 ,列為金 融負債
公 平 價 值 之基 礎 : 衍生性 金 融商品 以 評 價 方法估 計公 平 價 值 。 (六 ) 備供出 售金 融 資 產
備供出 售金 融 資 產 於原 始 認列 時 ,以公 平 價 值衡量 ,並 加 計取 得之交易 成 本;後 續評 價以公 平 價 值衡量 , 且 其價 值 變 動 列為股東 權益調整項目 , 累積 之 利益或 損 失 於金 融 資 產 除列 時 ,列入 當期 損 益 。依交易 慣 例購買 或出 售金 融 資 產時 , 採用 交 割 日會計 處 理。
(七 ) 應 收帳 款 減損損 失
備抵呆 帳係按 應 收 款項 帳 齡 及收 回可 能 性評估提 列。本公司係 依據對 客戶 之 應 收帳 款 帳 齡 分 析 ,定 期評估應 收帳 款 收 回 之 可 能 性 。 如附註三所 述 ,本公司自一○○年一月一日起 採用 新修訂之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 融商品 之會計 處 理準則」第三次修 訂 條文 ,修訂 條文 將原 始產生 之 應 收 款項納 入 適用 範圍, 故 本公司 對於 應 收 款項 係於每一資 產負債 表日個別 評估 其減損 跡象 , 當 有 客
- 13 -
觀 證據 顯示 ,因 應 收 款項 原 始 認列後發 生 之單一 或多項 事件,致使 應 收 款項 之 估 計未 來 現金 流量受影響者 , 該應 收 款項 則 視 為已減 損,按 應 收 款項 金額 預期不可 收 回 比率 提 列。相關 客觀 減損證據如: 客戶出 現財務 困難 ; 或客戶很 有 可 能 倒閉或進 行財務重 整 ; 或客戶 發 生延遲付款情 形; 或客戶債權 發 生展延還 本 付息情 事; 或客戶 之 最終客戶 發 生顯著 財務 困難 ; 或客戶 因財務 困難或 其他因 素而 使其 金 融 資 產無法 在 活絡 市 場中繼續 交易。
認列之減損損 失 金額係為 該 資 產 之帳面金額與 預期 未 來 現金 流 量 以 該應 收 款項 原 始 有 效利 率 折 現 值 之 間的差 額。 應 收 款項 之帳面 金額係以 備抵評 價科 目調整 。 當應 收 款項視 為 無法 收 回時 , 沖 銷 備 抵評 價科 目 。原 先 已 沖 銷 而 後 續回 收之 款項 則 貸記備抵評 價科 目 。 備抵評 價科 目 帳面金額之變 動 認列為 呆 帳損 失 。
- (八 )
應收帳款之出售
應 收帳 款若符 合下列所有 條 件 時視 為 出 售:
-
應收帳款債權已經與本公司隔離,亦即推定已脫離本公司之控 制。 -
應收帳款之每一個受讓人有權質押或交換該應收帳款,且未有 限制應收帳款受讓人行使質押或交換權利之條件,致使本公司獲得非屬細微之利益。 -
本公司未
藉由下列二種方式之一,維持對應收帳款之有效控制: (1)到期日前有權利及義務買回或贖回應收帳款之協議。- (2) 單
方面使持有人返還特定資產之能力。
- (2) 單
-
當應收帳款出售時,其出售所得之價款與帳面價值之差額作為 。 -
損
失,列入當期營業外損失 -
(九 ) 存
貨 -
存
貨包括原物料、在製品及製成品。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 -
低計價,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 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法,另新日光公司自 -
14 -
一○○年四月起 平時改 按 標 準 成 本計價, 結 帳日 再予調整 使其 接近 按 加權平均法 計 算 之 成 本。
(十 ) 以 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 產
無法可靠衡量 公 平 價 值 之 權益商品 投資係未上市( 櫃 )股票, 以原 始 認列之 成 本 衡量 。現金股 利 於除 息 日認列收 益 , 但 依據投資 前淨利宣 告部分,係自投資 成 本減除。收 到 股票股 利不 列為投資收 益 ;僅註 記 股數增 加 ,並按增 加 後之總股數重新計 算 每股 成 本。 若 有減損之 客觀 證據,則認列減損損 失 , 此 減損金額 不予迴轉 。 (十一 ) 預付貨款
預付貨款 依約定 沖抵貨款 於資 產負債 表日後十二個月 內者 分 類 為 流動 資 產 ;依約定 沖抵貨款時間超 過資 產負債 表日後十二個月 。 者 ,分 類 為 非流動 資 產 (十二 ) 固 定資 產
固 定資 產 以 成 本減 累 計 折舊 計價。 固 定資 產 構 建期間 為 該項 資 產 所 支出款項而負擔 之 利息 , 予 以資本 化 列為 固 定資 產成 本。重 大 之增 添 、更新及 改良作 為資本 支出 ;修理及 維護支出 則 作 為 當期費 。 用
資 產負債 表日 評估 是 否 有 跡象顯示固 定資 產可 能發 生 減損, 若 有減損之 跡象 存在 時 , 應即估 計 該 資 產 之 可回 收金額。 倘 其相關 可 回 收金額與帳面價 值 比 較 有重 大 減損 時 , 就 其減損部分認列損 失 。 嗣 後 若固 定資 產 之 估 計發 生 變 動而 增 加可回 收金額 時 ,其減損損 失 , , 應予迴轉 ,認列為 利益 惟固 定資 產 於減損損 失迴轉 後之帳面價 值 不 得 超 過 該項 資 產 在未認列減損損 失 之 情況 下,減除 應提 列 折舊 後 。 之帳面價 值
折舊採用平均法 依下列 耐用 年限計 提 : 房屋 及 建築 ,十五至二 十年; 機器 設 備 ,三至五年;研發設 備 ,三至五年;辦公設 備 ,三 年; 租賃改良 ,三至十年;其他設 備 ,三至十五年。 耐用 年限 屆滿 仍繼續 使 用 之 固 定資 產 ,則 就 其 殘值 按重行 估 計 可 使 用 年數 繼續提 。 列 折舊
- 15 -
固 定資 產出 售 或 報 廢時 ,其相關 成 本及 累 計 折舊均 自帳上減 除。 處 分 固 定資 產 之 利益或 損 失 ,依其 性質 列為 當期 之營業外收入 。 及 利益或費用 及損 失
(十三 ) 遞延費用
研究 階段 之 支出 於發 生時 認列為 費用 ;發 展階段 之 支出 於 符 合 , 規定 條 件 時 ,認列為 無 形資 產 採用直線法 依其 耐用 年限 攤 銷, 不 。 符 合規定 條 件則列為 當期費用
、 , 係電 腦軟 體 費 線路 補 助費 及其他 遞延費用 ,其 中 電 腦軟 體 費 採直線法 按一至三年 平均攤 銷; 線路 補 助費採直線法 按三年 平均攤 , 銷;其他 遞延費用 採直線法 按一至五年 平均攤 銷。
資 產負債 表日 評估 是 否 有 跡象顯示遞延費用可 能發 生 減損, 若 有減損之 跡象 存在 時 , 應即估 計 該 資 產 之 可回 收金額。 倘 其相關 可 回 收金額與帳面價 值 比 較 有重 大 減損 時 , 就 其減損部分認列損 失 。 嗣 後 若遞延費用 之 估 計發 生 變 動而 增 加可回 收金額 時 ,其減損損 失 , , 應予迴轉 ,認列為 利益 惟遞延費用 於減損損 失迴轉 後之帳面價 值 不 得 超 過 該項 資 產 在未認列減損損 失 之 情況 下,減除 應提 列 攤 銷後 。 之帳面價 值
(十四 ) 資本 支出 與收 益支出 之 劃 分
凡支出 之 效益 及於以後 各期者 列為資 產 。其 效益 僅及於 當 年度 。 或無效者 ,列為 費用或 損 失
(十五 ) 可轉換 公司 債
本公司發行之 可轉換 公司 債 ,係以 全 部發行價 格 減除 (1) 嵌 入式 衍生性商品 公 平 價 值 ,及 (2) 應付 公司 債 原 始 認列金額比例分 攤 之交 易 成 本後之 餘 額, 作 為主 契 約之原 始 帳面價 值 , 續 後 評 價 時 ,以 利 息法 之 攤 銷後 成 本 衡量 ,相關之 利息或贖回利益 及損 失 認列為 當期 損 益 。 當 公司 債 於 到期前 被持有人要 求轉換時 , 先調整 帳列 負債 組 成 要 素 金額(包 含 公司 債 及分別認列之 嵌 入式 衍生性商品 )於 轉換 時應 有之帳面價 值 (公司 債 之帳面價 值 係以 利息法 計 算 至 轉換 日 前 一日之 攤 銷後 成 本, 嵌 入式 衍生性商品 之帳面價 值 則為計 算轉換 日 。 前 一日之公 平 價 值 ), 作 為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 礎
- 16 -
(十六 ) 員工 退休 金
屬確 定 提撥退休 辦 法 之 退休 金,係於員工 提供服 務之 期間 ,將 應提撥 之 退休 基金數額認列為 當期費用 。
(十七 ) 員工認股 權
發行 酬勞性 員工認股 權 ,其 給 與日於九十七年一月一日( 含 ) 以後 者 ,係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 礎 給 付 之會 計 處 理準則」 處 理。按 預期 既 得認股 權 之 最 佳 估 計數 量 及 給 與日公 平 價 值 計 算 之認股 權 價 值 ,於 既 得 期間 以 直線法 認列為 當期費用 , - 並 同 時調整 「資本公 積 員工認股 權 」。後 續 資 訊 顯示預期 既 得之認 股 權 數 量 與 估 計 不 同 時 ,則修 正 原 估 計數。
發行 酬勞性 員工認股 權 ,其 給 與日於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十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間者 ,係 適用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國會計研究發 展 基金會 解 釋函 相關規定,本公司 選擇 採用內含 價 值法處 理, 酬勞成 本於 符 合認股 權 計 畫 所規定之員工 服 務年限 內 逐 期 認列為 費用 。
(十八 ) 銷 貨 收入
本公司係於 產品 之所有 權 移 轉予客戶時 認列銷 貨 收入,因其 獲 利 過 程 大 部分已 完成 , 且 已實現 或可 實現。 去 料加 工 時 , 加 工 產品 之所有 權 並未 移 轉 ,是以 去 料時不作 銷 貨處 理。
銷 貨 收入係按本公司與買 方 所 協 議交易對價( 考 量商 業 折 扣 及 數 量折 扣 後)之公 平 價 值衡量 ; 惟 營業收入之對價為一年 期 以 內 之 應 收 款時 ,其公 平 價 值 與 到期值差異不大且 交易 量 頻繁 ,則 不 按設 。 算利 率計 算 公 平 價 值
(十九 ) 所得 稅
。 所得 稅作 跨 期間 之分 攤 可 減除 暫 時性差異 、虧損 扣 抵 及投資 , 抵 減之所得 稅影響 數認列為 遞延 所得 稅 資 產 ,並 評估 其 可 實現 性 認列 備抵評 價金額; 應 課 稅 暫 時性差異 之所得 稅影響 數則認列為 遞 。 延 所得 稅負債 遞延 所得 稅 資 產或負債 依其相關資 產或負債 之分 類 劃 分為 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 無 相關之資 產或負債者 ,依 預期迴轉期 間 之 長短 劃 分為 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
- 17 -
購 置 機器 設 備 、研究發 展 及人 才培訓 等 支出 所 產生 之所得 稅抵 減, 採當期 認列 法處 理。
前 年度 應付 所得 稅 之 調整 ,列入 當期 所得 稅 。
依所得 稅法 規定計 算 之未分 配盈 餘加 徵百 分之十所得 稅 ,列為 。 股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 稅費用
(二十 ) 重分 類
一○○年上半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部分 項目 經重分 類 ( 預付款 - 項 流動 重分 類 至存 出保 證金 21,671 仟元),俾配 合一○一年上半年 。 度合併財務報表之表 達 此項 重分 類 ,對本公司一○○年上半年度 。 合併財務報表並 無 重 大影響
三、 會計變 動 之理由及其 影響
金 融商品 之會計 處 理
本公司自一○○年一月一日起 採用 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一 三十四號「金 融商品 之會計 處 理準則」。主要之修訂包括 ( )將 應 收 租 賃款 之減損 納 入公報 適用 範圍;(二 )修訂 保險 相關合約之會計準則 適用 規範; (三 )將原 始產生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納 入公報 適用 範圍; (四 )增訂以 攤 銷後 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 產 於 債 務 困難 修 改條款時 之減損規範;及 (五 ) 債 務 條款 修 改時債 務人之會計 處 理。 此項 會計變 動 ,對本公司一○○ 。 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並 無 重 大影響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露
本公司自一○○年一月一日起, 採用 新發 布 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第四十一號「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露 」。 該 公報之規定係以 管 理 階 層 制定 營 運 事 項 決策 時 所使 用 之 企 業組 成 部分相關資 訊 為基 礎 ,營 運 部 門 之 辨識 則以主要營 運 決策 者 定 期 複 核 用 以分 配 資源 予 部 門 與 評量 績 效 之 。 內 部報告為基 礎 該 公報係取 代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部 門 別 財務資 訊 之 揭露 」, 採用該 公報對本公司部 門 別資 訊 之報 導 方 式 產生改 變。
- 18 -
四、 現 金
==> picture [424 x 1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五、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入損 益 之金 融商品
==> picture [424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一○一及一○○年上半年度 從 事 遠 期 外 匯 及一○○年上半 年度 從 事 換匯換利 等 衍生性 金 融商品 交易之 目的 ,主要係為規 避 因 匯 率及 利 率 波 動 所 產生 之 風 險 。本公司之財務 避險 策 略 係以 達 成 規 避大 。 部分公 平 價 值 風 險 為 目的
截至一○一年六月底,本公司 從 事之 遠 期 外 匯 合約 尚 未 到期 明 細 如下:
==> picture [425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截至一○○年六月底,本公司 從 事之 遠 期 外 匯 合約 均 已 到期 。
本公司 從 事之 換匯換利 合約, 配 合 可轉換 公司 債 已 全 數 轉換 為普 。 通股, 故 業已於一○○年一月 間提前 交 割
本公司於一○一及一○○年上半年度,因交易 目的 之金 融商品產 生 之 淨 損 失 分別為 1,287 仟元及 81,209 仟元。
- 19 -
- 六、 應 收票據及帳 款 淨 額
應收票據及帳款備抵呆帳 |
一 ○ 一 年 六月三十日 $ 2,917,300 ( 59,379 ) $ 2,857,921 |
一 ○ ○ 年 六月三十日 |
一 ○ ○ 年 六月三十日 |
|---|---|---|---|
( |
( |
$ 2,264,844 1,384 ) $ 2,263,460 |
本公司於一○一及一○○年上半年度 出 售 應 收帳 款 之相關資 訊 如 下:
| 下: | |||||
|---|---|---|---|---|---|
| 交 易 對 象 一○一年上半年度 彰化商業銀行 香港商優比速融資股 份有限公司 一○○年上半年度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香港商優比速融資股 份有限公司 |
本期讓售金額 ( 仟 元 ) USD 608 USD 80 USD 1,276 USD 649 USD 4,491 EUR 824 |
本期已收現金 額(仟元) USD 250 USD 40 USD 508 USD 649 USD 4,491 EUR 824 |
截至期末已預 支金額(仟元) - - - - - - |
已預支金額 年利率(%) - - - - - - |
額度(仟元) |
| USD 250 USD 40 EUR 1,500 USD 2,000 USD 5,000 - |
上 述應 收帳 款 合約,其額度 可 循環 使 用 。
依 讓 售合約之規定,因 商 業 糾紛 (如銷 貨退回或折讓 等) 而產生 。 之損 失 由本公司 承 擔 ,因 信 用 風 險而產生 之損 失 則由 該 等 銀 行 承 擔 讓 售 應 收帳 款保 留 款 帳列其他 應 收 款項 下。截至一○一年六月三 十日止 讓 售 應 收帳 款保 留 款 為 美 金 1,166 仟元;一○○年六月三十日之 讓 售 應 收帳 款保 留 款 為 美 金 0 元。
七、 存 貨
製 成 品在 製 品原 物 料 |
一 ○ 一 年 六月三十日 $ 376,404 107,040 380,536 $ 863,980 |
一 ○ ○ 年 六月三十日 |
一 ○ ○ 年 六月三十日 |
|---|---|---|---|
| $ 621,266 127,024 621,320 $ 1,369,610 |
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之 備抵 存 貨 跌 價損 失 分別為 365,113 仟元及 543,587 仟元。
一○一年上半年度與存 貨 相關之銷 貨成 本為 8,850,827 仟元,其 中 包括 迴轉 存 貨 損 失 251,048 仟元、未 攤 銷 固 定製造 費用 175,302 仟元及
- 20 -
出 售下 腳 收入 3,436 仟元,存 貨 損 失 之 迴轉 ,係因存 貨 售價 回 升 及 出 售 呆 滯 存 貨 所致。
一○○年上半年度與存 貨 相關之銷 貨成 本為 12,613,907 仟元,其 中 包括 提 列存 貨 損 失 321,580 仟元、未 攤 銷 固 定製造 費用 72,320 仟元 及 出 售下 腳 收入 17,697 仟元。
八、 預付款項
==> picture [424 x 16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九、 以 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 產 非流動
==> picture [433 x 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高旭公司於一○○年九月以現金 40,040 仟元購買 鑫 科公司之股票 共 計 1,000 仟股,截至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持股比例為 1.52%。
新曜公司於一○○年十月參與 鑫 科公司 私募 普通股,投資金額 107,100 仟元取得 3,000 仟股,截至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持股比例為 4.57%。
新日光公司於一○○年十月參與 鑫 科公司 私募 普通股,投資金額 142,800 仟元取得 4,000 仟股,截至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持股比例為 6.09%。
上開參與 私募 普通股,依證券交易 法 第四十三 條 之八規定 受轉讓 之限制。
- 21 -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 述 股票投資,因 無活絡 市 場 公開報價 且 其公 平 價 值無法可靠衡量 , 故 以 成 本 衡量 。
十、 固 定資 產
固定資產 |
|||||
|---|---|---|---|---|---|
| 項 目 成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研發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研發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項 目 成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研發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研發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
一 ○ |
一 年 |
上 半 |
年 度 |
|
| 期 初 餘 額 $ 440,596 2,737,205 10,104,255 11,223 8,749 13,720 154,725 636,905 14,107,378 193,131 2,736,973 2,102 5,085 4,548 51,632 2,993,471 $ 11,113,907 一 ○ |
本 期 增 加 $ - - 1,868 - - - 1,045 362,942 $ 365,855 $ 65,559 859,722 1,157 1,255 766 17,731 $ 946,190 ○ 年 |
科目間移轉 $ - 600 408,414 - 5,537 - 20,614 ( 435,165 ) $ - $ - - - - - - $ - 上 半 |
期 末 餘 額 |
||
( |
$ 440,596 2,737,805 10,514,537 11,223 14,286 13,720 176,384 564,682 14,473,233 258,690 3,596,695 3,259 6,340 5,314 69,363 3,939,661 $ 10,533,572 年 度 |
||||
| 期 初 餘 額 $ 440,596 1,336,475 6,743,144 1,760 8,749 12,958 114,367 418,034 9,076,083 105,886 1,452,353 1,290 3,184 2,932 26,156 1,591,801 $ 7,484,282 |
本 期 增 加 $ - 2,215 8,284 951 - 762 8,247 2,684,096 $ 2,704,555 $ 32,626 566,352 97 971 826 11,906 $ 612,778 |
科目間移轉 $ - 20,935 62,791 3,630 - - 4,955 ( 101,074 ) ($ 8,763 ) $ - - - - - - $ - |
期 末 餘 額 |
||
| $ 440,596 1,359,625 6,814,219 6,341 8,749 13,720 127,569 3,001,056 11,771,875 138,512 2,018,705 1,387 4,155 3,758 38,062 2,204,579 $ 9,567,296 |
固 定資 產質押情 形 請 參閱附註二四。
- 22 -
- 十一、 遞延費用 淨 額
| 一 ○ 電 腦軟體費成本期初餘額$ 88,310 本 期增加3,268 期末餘額91,578 累計攤銷期初餘額42,747 本 期增加11,965 期末餘額54,712 期末淨額$ 36,866 一 ○ 電 腦軟體費成本期初餘額$ 45,065 本 期增加32,500 期末餘額77,565 累計攤銷期初餘額21,947 本 期增加9,310 期末餘額31,257 期末淨額$ 46,308 短 期借款週 轉金借款-利率:一○一年1.11%~2.23% ;一○○年 0.70%~2.24%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合約損 失獎金 薪資 產品保證服務費其 他 |
一 ○ |
一 年 |
一 年 |
上 半 |
上 半 |
上 半 |
年 度 |
年 度 |
|---|---|---|---|---|---|---|---|---|
電腦軟體費$ 88,310 3,268 91,578 42,747 11,965 54,712 $ 36,866 一 ○ |
線路補助費$ 26,191 - 26,191 15,452 2,299 17,751 $ 8,440 ○ 年 |
其 他 $ 116,192 14,227 130,419 83,096 13,810 96,906 $ 33,513 上 半 |
合 計 |
|||||
一 |
$ 230,693 17,495 248,188 141,295 28,074 169,369 $ 78,819 年 度 |
|||||||
線路補助費其 他 合 計 $ 14,069 $ 91,203 $ 150,337 1,675 3,731 37,906 15,744 94,934 188,243 12,045 41,329 75,321 1,140 25,822 36,272 13,185 67,151 111,593 $ 2,559 $ 27,783 $ 76,650 一 ○ 一 年 六月三十日 一 ○ ○ 年 六月三十日 $ 497,032 $ 1,685,438 一 ○ 一 年 六月三十日 一 ○ ○ 年 六月三十日 $ 432,496 $ - 120,292 141,855 82,941 74,736 59,536 43,651 346,844 268,003 $ 1,042,109 $ 528,245 |
合 計 |
|||||||
| $ 1,685,438 一 ○ ○ 年 六月三十日 |
||||||||
| $ - 141,855 74,736 43,651 268,003 $ 528,245 |
十二、 短 期 借 款
十三、 應付費用 及其他 流動負債
- 23 -
一○一年一月一日加:本期估列減:本 期支付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一○○年一月一日 加:本期估列減:本 期支付一○○年六月三十日 |
獎 | 金 $ 119,628 160,656 159,992 ) $ 120,292 $ 143,562 125,430 127,137 ) $ 141,855 |
薪 | 資 |
|---|---|---|---|---|
( ( |
( ( |
$ 79,754 490,322 487,135 ) $ 82,941 $ 69,120 464,200 458,584 ) $ 74,736 |
十四、 應付 公司 債
新日光公司於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發行三年 期 海外 無擔保可轉換 公司 債 美 金 50,000 仟元,並 陸 續 於一○○年第一 季 前全 數 轉換 為普通 股股票。
新日光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之規定將 該轉換 選擇 權 及價 格 重設 權 與公司 債 分 離 ,依 性質 列於交易 目的 金 融負債 。發行 條 件如下:
一 ( ) 發行日 期 :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
(二 ) 面額: US$1 仟元。
(三 ) 發行及交易 地點 :海外發行,於 全 球店頭 市 場 交易, 惟不 掛牌。
(四 ) 發行價 格 : 100%。
(五 ) 發行總額: US$50,000 仟元。
(六 ) 票面 利 率: 2%。
(七 ) 發行 期 限:三年 期 ; 到期 日為一○○年七月十五日。
(八 ) 轉換權利 與 標的 :依 請 求當時 之 轉換 價 格轉換 為新日光公司普通股
( 固 定以新台幣對 美 元 匯 率 30.397 元 換算 為台幣金額)。
(九 ) 轉換期間 :自新日光公司股票掛牌後至一○○年七月五日。
(十 ) 轉換 價 格 :發行 時 每股 NT$107 元, 嗣 後則依 受 託 契 約 調整 。
(十一 ) 債 券之 贖回 :本 債 券發行 期滿 後,依面額 償還 本金。
, 新日光公司發行之 可轉換 公司 債 採用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
四號「金 融商品 之會計 處 理準則」及第三十六號「金 融商品 之表 達 與
- 24 -
揭露 」之規定 處 理,於一○○年上半年度認列金 融負債評 價損 失 - 101,989 仟元,相關金額帳列「營業外 費用 及損 失 金 融商品評 價 淨 損」 項 下。
十五、 長 期 借 款
一 一 一 ○ 年 ○ ○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六 月 三 十 日 合 作 金庫聯 貸 案 自一○一年十一月起,每半年 為一 期 ,分七 期攤還 ,年 利 率:1.5568% $ 2,500,000 $ - 自一○一年十一月起,每半年 為一 期 ,分七 期攤還 ,其 中 前 六 期 每 期攤還 10%,第七 期攤還 40% ,年 利 率: 1.6095%~1.8856% 1,538,200 - 第一銀行聯 貸 案 自九十九年一月起,每季為一 期 ,分十三 期攤還 ,年 利 率:一○一年 1.4432%; 一○○年 1.3347% 542,400 1,243,000 中 長 期擔保 借 款 自一○一年六月起,每季為一 期 ,分十八 期償還 ;年 利 率:2.08% 61,295 - 4,641,895 1,243,000 一年 內到期 部分 ( 1,564,326 ) ( 700,600 ) $ 3,077,569 $ 542,400
上 述 長 期 借 款 依相關 貸款 合約規定,在 授信 存 續期間內 ,新日光 公司之年度及半年度 非 合併財務報表 需維 持以下財務比率與規定: 第一 銀 行 聯 貸 案 :
-
(一 )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不得低於 100%; -
(二 )
負債比率(總負債/淨值)不得高於 120%; -
(三 )
利息保障倍 數 [(稅前淨利+折舊+攤銷 +利息費用) /利息費用]不得低於四 倍 。
新日光公司因一○○年六月底之 利息保 障倍 數 違 反 第一 銀 行 聯 貸 案 規定, 且 未能於一○○年十二月底 完成改 善 ,依約已 償付 補 償費予
- 25 -
聯 貸 銀 行 團 ,並於一○一年七月將 借 款餘 額 全 數 提前清償完 畢 , 故 截 。 至一○一年六月底 仍 未 完成改 善 之補 償費 ,將 向銀 行 團爭 取 豁免 合 作 金 庫聯 貸 案 :
- (一 )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不得低於 100%;
(二 ) 負債 比率(金 融負債 總額 / 淨值 ) 不 得高於 110%;
- (三 )
利息保障倍 數 [(稅前淨利+折舊+攤銷 +利息費用) /利息費用]不得低於二 倍 ,惟計算稅前淨利時,應排 除金融負債評價金額;
(四 ) 有形 淨值不 得 低 於 陸拾億 元。
新日光公司因一○○年十二月底之 利息保 障倍 數 違 反 合 作 金 庫聯
貸 案 規定, 且 未能於一○一年六月底 完成改 善 ,新日光公司已 估 列相 。 關補 償費
上 述 財務比率未 達 約定之 狀 況 ,依約皆 不視 為 違 約 情 事。
- 長
期借款擔保之情形, 請 參閱附註二四。
十六、 員工 退休 金
本公司 適用 「 勞 工 退休 金 條 例」之 退休 金制度,係 屬確 定 提撥退 休 辦 法 ,依員工每月 薪 資 百 分之六 提撥 至 勞 工 保險 局 之個人 退休 金 專 戶 。本公司一○一及一○○年上半年度認列之 退休 金 成 本分別為 26,761 仟元及 25,448 仟元。
十七、 所得 稅
-
一
-
( ) 帳列
稅前損失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當期應負擔之所得稅費用調節 如 下:
一 一 一 ○ 年上半年度 ○○年上半年度 稅前 損 失 按 法 定 稅 率計 算 之 稅 額 ( $ 378,614 ) ( $ 133,224 ) 所得 稅調整項目 之 稅 額 影響 數: 永久 性差異 ( 11,643 ) 87,239 暫 時性差異 ( 38,210 ) ( 4,255 ) 當期應負擔 所得 稅費用 ( $ 428,467 ) ( $ 50,240 )
- 26 -
(二 ) 所得 稅費用 構 成項目 如下:
當期應負擔所得稅費用未分配盈 餘加徵10%稅額所得 稅抵減遞延所得稅淨變動-投資 抵減-虧損扣 抵-暫 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備抵評價調整數 以 前年度所得稅調整所得 稅利益(費用) |
一○一年上半年度 $ - - - 34,200 433,031 ( 42,361 ) ( 424,870 ) 40,574 $ 40,574 |
一○○年上半年度 |
|---|---|---|
| $ - ( 86,263 ) 45,688 ( 44,188 ) 50,240 6,821 ( 12,873 ) ( 4,367 ) ($ 44,942 ) |
(三 ) 遞延 所得 稅 資 產 明 細 如下:
| 一 ○ 一 年 六月三十日 流 動暫 時性差異$ 54,801 投資 抵減65,505 120,306 備抵評價( 120,306 ) $ - 非 流 動虧損扣 抵$ 759,964 投資 抵減137,137 暫 時性差異162,435 1,059,536 備抵評價(1,059,536 ) $ - 新日光公司兩 稅合一相關資訊:一 ○ 一 年 六月三十日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256,159 |
一 ○ ○ 年 六月三十日 |
一 ○ ○ 年 六月三十日 |
|---|---|---|
| $ 104,514 29,011 133,525 ( 133,525 ) $ - $ 66,375 160,732 42,503 269,610 ( 269,610 ) $ - 一 ○ ○ 年 六月三十日 |
||
| $ 249,118 |
(四 ) 新日光公司 兩 稅 合一相關資 訊 :
, 新日光公司一○○年度未有 可 分 配盈 餘 故無稅 額 扣 抵 比率; 九十九年度實 際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率為 2.12%。
-
27 -
-
(五 ) 截至一○一年六月底止,虧損 扣
抵及投資抵減相關資 訊 如下:
最 後 抵 減
最後抵減 |
||||
|---|---|---|---|---|
法令依據所得 稅法促 進產業升級條例促 進產業升級條例促 進產業升級條例 |
抵減 項目虧損扣 抵機器設備投資 抵減研究發 展支出投資 抵減人才培訓 支出投資 抵減 |
可抵減總額$ 35 13,926 317,536 428,467 $ 759,964 $ 37,576 9,003 137,137 $ 183,716 $ 4,389 14,090 $ 18,479 $ 273 174 $ 447 |
尚未抵減餘額$ 35 13,926 317,536 428,467 $ 759,964 $ 37,576 9,003 137,137 $ 183,716 $ 4,389 14,090 $ 18,479 $ 273 174 $ 447 |
年 度 |
| 一○八 一○九 一一○ 一一一 一○一 一○二 一○三 一○一 一○二 一○一 一○二 |
- (六 ) 新日光公司增資 擴
展以產製 免稅產品之所得 免稅期間如下: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期 間 第一次增資擴 展 免徵所得 稅 97 年 4 月 10 日至 102 年 4 月 9 日 第二次增資擴 展 免徵所得 稅 99 年 1 月 1 日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
-
(七 ) 新日光公司截至九十七及九十六年度止之所得
稅申 報 案 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惟對於九十七及九十六年度之 案 件不服核定之結 果,已提起行政 救 濟 程序 。前述之行政 救 濟 案 件,預計核定結果將不致於對新日光公司產生重大影響;另新日光公司九十八年度之所 得稅申 報 案 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
十八、 股東
權益
依照 法 令 規定,資本公 積 除彌補公司虧損外, 不 得使 用 , 但超 過 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得 撥 充 股本,其 撥 充 股本每年以實收 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依據於一○一年一月四日公 布 之公司 法 修訂 條 文 , 前述 資本公 積亦 得以現金分 配 。 但 依 權益法 計價 長 期 股 權 投資認 , 。 列之資本公 積 不 得 作 為 任何 用 途
- 28 -
依據新日光公司之 章程 規定,每年度決 算 後所得 純 益 ,除依 法完 納稅 捐 及彌補以 前 年度虧損外, 應提 百 分之十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必 要 時 得 酌 提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如 尚 有 盈 餘時 , 提撥 員工 紅利不低 於 百 分之 三,董事 酬勞不 高於 百 分之二,其 餘再加 計以 前 年度 累積 未分 配盈 餘 , 由董事會 擬具 股東 紅利 分 配 議 案 , 提 請 股東會決議後分 配 之。員工 紅 利 發 放 對 象 得包括 符 合一定 條 件之 從 屬 公司之員工,相關 條 件及辦 法 授 權 董事會 或 其 授 權 人訂定之。員工 紅利 實 際提撥成 數 授 權 董事 長 全 權處 理之。股東 紅利 以股票股 利 與現金股 利 互 相 搭配 為原則,其 中 分 配 之現金股 利不低 於股東 紅利 總額 百 分之十。
新日光公司一○一及一○○年上半年度為 稅 後虧損, 無須估 列 應 付 員工 紅利 及董事 酬勞 相關 費用 。新日光公司 若 有 盈 餘可供 分 配 時 , 員工 紅利 及董事 酬勞 分別係按 當期稅 後 淨利 之一定比率 估 列。年度 終 了 後, 若 遇 有董事會決議發 放 金額有重 大 變 動時 , 該 變 動調整 原 提 列 , 年度 費用 ,於股東會決議日 時 若 金額 仍 有變 動 ,則依會計 估 計變 動 處 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 調整 入帳。如股東會決議 採 股票發 放 員工 紅 利 ,股票 紅利 股數按決議分 紅 之金額除以股票公 平 價 值 決定,股票公 平 價 值 係 指 股東會決議日 前 一日之收 盤 價,並 考 量 除 權 除 息 之 影響 為 。 計 算 基 礎
依公司 法 規定, 法 定 盈 餘 公 積應繼續提撥 至其 餘 額 達 公司實收股 本總額 時 為止。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得 用 以彌補虧損;依據於一○一年一月 四日公 布 之公司 法 修訂 條文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超 過實收股本總額 25%之 部分除得 撥 充 股本外, 尚 得以現金分 配 。
公司 若 分 配 未分 配盈 餘時 ,除 屬非中 華 民國 境 內 居住 者 之股東 外,其 餘 股東 可獲 配 按股 利 分 配 日之 稅 額 扣 抵 比率計 算 之股東 可 扣 抵 稅 額。
- 29 -
新日光公司於一○○年四月十一日之股東 常 會並決議 配 發九十九 年度員工 紅利 及董事 酬勞 如下:
現金紅利股票 紅利股東會決議配發金額 各年度財務報表認列金額 |
九 | 十 九 |
年 度 |
|
|---|---|---|---|---|
| 員 | 工紅利$ 370,342 - 370,342 370,342 $ - |
董 | 事酬勞 |
|
( |
$ 40,000 - 40,000 49,379 $ 9,379 ) |
股東會決議 配 發之董事 酬勞 與 各 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董事 酬勞 之 。 差異 主要係因 估 計 改 變,已 調整 為一○○年上半年度之損 益 新日光公司於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舉 行股東 常 會,決議一○○年 度虧損 撥 補 案 如下:
==> picture [425 x 9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日光公司股東 常 會於一○一年六月十九日決議,以 不超 過 160,000 仟股之額度 內 辦理 私募 普通股,每股面額為 10 元;及以 不超 過 160,000 仟股之額度 內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或 參與發行海外存 託憑證;另決議發行限制員工 權利 新股 予 員工,發行總額新台幣 65,000 仟元,每股面額 10 元,計 6,500 仟股,發行價 格 擬 以每股 10 元 或 0 元( 即無償 )為發行價 格 。員工 獲 配 或 認購新股後未 達既 得 條 件 前受 限制之 權利 如下:
-
(一 ) 除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訂有規定者外,員工所獲配或認購之 股份於 既 得條件 達成前對其股份並無所有權,即不得處分、質押、 、 -
轉讓贈 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
(二 ) 新日光公司 代 表員工與股票 信 託
保管機構 簽 訂 信 託契約,股東會之 、 -
出席提案 、發 言 、投票權,皆由交付信 託保管機構依該合約規定全權執 行。 -
30 -
員工未 達 成 既 得 條 件 時 ,新日光公司得以發行價 格 收買並 予 以註 銷, 但 於 既 得 期間獲 配 之股票股 利 及現金股 利 ,新日光公司 無償 給 予 員工。
截至一○一年六月底止,新日光公司 尚 未實 際 發行限制員工 權利 新股。
有關董事會通過 擬 議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 紅利 及董事 酬勞 資 訊 , 請 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 訊 觀 測站 」查 詢 。
新日光公司於一○○年七月十四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00,000 仟股, 全 數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20,000 仟單位,每單位存託憑證 代 表五股普通股股票,並以 美 金 6.62 元發行, 共 計 募 得 美 金 132,400 仟 元。是 項 存託憑證一○○年七月二十日於盧森堡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十九、 員工認股 權
新日光公司分別於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九十五年七月二十八 日經董事會核准發行員工認股 權 憑證 6,000 仟單位(以下簡稱「九十四 年認股 權 計 劃 」)及 3,000 仟單位(以下簡稱「九十五年認股 權 計 畫 」); 另於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經金 融 監督管 理 委 員會證 劵 期貨 局 核准 發行員工認股 權 憑證 4,800 仟單位(以下簡稱「九十六年認股 權 計 劃 」),因行使是 項 認股 權 憑證 而需 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分別為 6,000 仟股、 3,000 仟股及 4,800 仟股。九十四年及九十五年認股 權 計 劃 之憑 證持有人於發行 屆滿 一年之日起,與九十六年認股 權 計 劃 之憑證持有 ㄧ 人於發行 屆滿 二年之日起, 可 執 行被 授 與之 定比例之認股 權 憑證, 九十四年及九十五年認股 權 計 劃 之認股 權 憑證之存 續期間 為十年;九 十六年認股 權 計 劃 之認股 權 憑證存 續期間 為六年。認股 權 發行後, 遇 有新日光公司普通股股份發 生 變 動時 ,認股 權 行使價 格 及認股數 量 依 規定公式 予 以 調整 。
- 31 -
上 述 認股 權 計 畫 之資 料 彙總如下:
| 一 ○ 一 年 上 半 年 度 期初餘額 本期行使 本期註銷 期末餘額 一 ○ ○ 年 上 半 年 度 期初餘額 本期行使 本期註銷 期末餘額 |
九十六年認股權計畫九十五年認股權計畫九十四年認股權計畫 單 位 (仟單位)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股) 單 位 (仟單位)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股) 單 位 (仟單位)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股) 963 $ 18.07 137 $ 10.00 175 $ 10.00 ( 385 ) 18.07 ( 37 ) 10.00 - - ( 7 ) 18.07 - - - - 571 18.07 100 10.00 175 10.00 1,471 $ 19.00 630 $ 10.00 212 $ 10.00 ( 348 ) 18.93 ( 188 ) 10.00 ( 37 ) 10.00 ( 88 ) 19.00 - - - - 1,035 18.07 442 10.00 175 10.00 |
|---|---|
| 單 位 (仟單位) 963 ( 385 ) ( 7 ) 571 1,471 ( 348 ) ( 88 ) 1,035 |
截至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新日光公司 流 通在外之員工認股 權 憑證相關資 訊 如下:
行使價格之範 圍 (元/股) $ 10.00 10.00 18.07 |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之數 量(仟單位) 預期剩餘存 續期限(年) 加權平均行使價 格(元/股) 175 3.50 $ 10.00 100 4.08 10.00 571 1.49 18.07 846 |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之數 量(仟單位) 預期剩餘存 續期限(年) 加權平均行使價 格(元/股) 175 3.50 $ 10.00 100 4.08 10.00 571 1.49 18.07 846 |
目前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
目前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
|---|---|---|---|---|
流通在外之數 量(仟單位) 175 100 571 846 |
加權平均預期剩餘存 續期限(年) 3.50 4.08 1.49 |
|||
可行使之數量(仟單位)175 100 571 846 |
加權平均行使價 格(元/股) |
|||
| $ 10.00 10.00 18.07 |
新日光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 權 皆 採內含 價 值法 認列所 給 予 之 酬勞 , 成 本,因行使價 格 高於 衡量 日之每股 淨值 故無 認列 酬勞成 本。 若採 公 平 價 值法 認列 酬勞性 員工認股 權酬勞成 本, 用 以 估 計員工認股 權 公 平 價 值 所 作 之 假 設資 訊 及公 平 價 值 彙總如下:
- 32 -
評價模式Black-Scholes選擇 權評價模式假設 無風險利率預期存續期間預期價格波動率股 利 率給與之認股 權加權平均公平價值每單位公 平價值(元/股)歸 屬與母公司股東報表認列之合併純損 之合併純損 擬制合併純損 歸 屬與母公司股東報表認列之合併每股純損 之合併基本每股 純損(元) 擬制合併每股純損 歸 屬與母公司股東報表認列之合併每股純損 之合併稀釋每股 純損(元) 擬制合併每股純損 |
一 ○ ○ 年 上 半 年 度 |
|---|---|
| 2.08%~2.33% 6年~10年 0.46%~33.63% - $ 1.89~9.43 ($ 753,763 ) ($ 755,178 ) ($ 2.31 ) ($ 2.31 ) ($ 2.31 ) ($ 2.31 ) |
新日光公司 採用內含 價 值法 擬 制之 酬勞成 本於一○○年底 屆滿 既 。 得 期間
二十、 用 人 、 折舊 及 攤 銷 費用
|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 休 金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一 ○ 一 |
年 上 半 年 度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 126,076 $ 588,085 8,486 47,938 5,491 26,761 12,351 36,376 $ 152,404 $ 699,160 $ 26,522 $ 946,190 $ 12,151 $ 28,074 |
年 上 半 年 度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 126,076 $ 588,085 8,486 47,938 5,491 26,761 12,351 36,376 $ 152,404 $ 699,160 $ 26,522 $ 946,190 $ 12,151 $ 28,074 |
一 ○ ○ |
年 上 半 年 度 |
年 上 半 年 度 |
年 上 半 年 度 |
|---|---|---|---|---|---|---|---|
| 屬於銷貨 成 本 者 $ 462,009 39,452 21,270 24,025 $ 546,756 $ 919,668 $ 15,923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126,076 8,486 5,491 12,351 $ 152,404 $ 26,522 $ 12,151 |
屬於銷貨 成 本 者 $ 387,428 34,092 19,425 27,645 $ 468,590 $ 592,577 $ 30,440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149,557 9,633 6,023 13,690 $ 178,903 $ 20,201 $ 5,832 |
合 計 |
|||
| $ 536,985 43,725 25,448 41,335 $ 647,493 $ 612,778 $ 36,272 |
二一、 合併每股 純 損
計 算 合併每股 純 損之分子及分 母 揭露 如下:
==> picture [424 x 7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接 次 頁 )
- 33 -
( 承 前 頁 )
| 合併基本及稀釋每股純損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純損 一○○年上半年度 合併總純損 合併基本及稀釋每股純損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純損 |
金 額 ( |
分 子 ) 稅 後 ($ 2,176,195 ) ($ 764,606 ) ($ 753,763 ) |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 ( 分 母 ) (仟 股 ) 429,240 327,011 |
合併每股純損(元) | 合併每股純損(元) | 合併每股純損(元) |
|---|---|---|---|---|---|---|
| 稅 前 ($ 2,216,769 ) ($ 719,664 ) ($ 708,821 ) |
稅 前 ($ 5.16 ) ($ 2.17 ) |
稅 後 |
||||
| ( ( ( |
( ( ( |
( ( |
( ( |
$ 5.07 ) $ 2.31 ) |
員工認股 權 憑證(參閱附註十九)係 屬 潛 在普通股,新日光公司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四號「每股 盈 餘 」所規定之 庫藏 股票 法 測 試 ,上 述 之員工認 權 憑證於一○一及一○○年上半年度並 無 稀釋 作 , 用 故不 列入計 算 稀釋 每股 純 損。
新日光公司 採用 (九六)基 秘字 第○五二號 函 ,將員工分 紅 及董 監 酬勞視 為 費用而非 盈 餘 之分 配 。 若 企 業得 選擇 以股票 或 現金發 放 員 工分 紅 ,則計 算 合併 稀釋 每股 純 益時 , 應 假 設員工分 紅 將 採 發 放 股票 方 式,並於 該 潛 在普通股 具 有 稀釋 作用時 計入 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 數,以計 算 合併 稀釋 每股 純 益 。計 算 合併 稀釋 每股 純 益時 ,以 該 潛 在 普通股資 產負債 表日之收 盤 價, 作 為發行股數之 判斷 基 礎 。於次年度 股東會決議員工分 紅 發 放 股數 前 計 算 合併 稀釋 每股 純 益時 , 亦繼續 考 。 量該 等 潛 在普通股之 稀釋 作用
二二、 金 融商品 資 訊 之 揭露
(一 ) 公 平 價 值 之資 訊
公平價值之資訊 |
|||
|---|---|---|---|
| 資 產 現 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 額 其他應收款 質押定期存款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
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 4,215,383 $ 4,215,383 2,857,921 2,857,921 108,640 108,640 4,235 4,235 289,940 - |
一○○年六月三十日 | |
| 帳面價值 $ 4,215,383 2,857,921 108,640 4,235 289,940 |
帳面價值 $ 5,496,127 2,263,460 156,212 20,235 - |
公平價值 | |
| $ 5,496,127 2,263,460 156,212 20,235 - |
( 接 次 頁 )
- 34 -
( 承 前 頁 )
| 負 債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 益之金融負債-流 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設備款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 到期者) |
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 497,032 $ 497,032 192 192 1,558,453 1,558,453 3,875 3,875 868,549 868,549 4,641,895 4,641,895 |
一○○年六月三十日 | 一○○年六月三十日 |
|---|---|---|---|
| 帳面價值 $ 497,032 192 1,558,453 3,875 868,549 4,641,895 |
帳面價值 $ 1,685,438 - 1,035,695 - 1,830,115 1,243,000 |
公平價值 | |
| $ 1,685,438 - 1,035,695 - 1,830,115 1,243,000 |
-
(二 ) 本公司
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 假 設如下: -
短
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 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
之合理基 礎 此方法應用 於現金、 應 收票據及帳 款 、其他 應 收 、 、 、
款 質押 定 期 存 款 短 期 借 款 應付 票據及帳 款 ( 含 關係人) 與 應付 設 備款 。
-
公
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 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 考時, 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 假 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 假 設之資 訊 一致。- 本公司係以
路透社 報價 系統 所顯示之外匯換匯匯率,就個 別 遠期外匯合約到期日之 遠期匯率分別計算個別合約之公平價值。
- 本公司係以
-
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為未上市(櫃)公司者,其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實務上須以超過合理成本之金額方能取得可驗 證公平價值,因此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長
期借款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平價值。折現率則 以本公司所能獲得類似條件(相近之到期日)之 長期借款利率 為準,本公司之 長期借款利率均屬浮動利率,其帳面價值即為 。
公 平 價 值
-
35 -
-
(三 ) 本公司金
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直 接決定者,及以評價方法估計者分別為:
| 資 產 現 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 額 其他應收款 質押定期存款 負 債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 益之金融負債-流 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設備款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 到期者) |
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 一○一年 六月三十日 一○○年 六月三十日 $ 4,215,383 $ 5,496,127 - - - - 4,235 20,235 - - - - - - - - - - - - |
評價方法估計之金額 | 評價方法估計之金額 |
|---|---|---|---|
| 一○一年 六月三十日 $ 4,215,383 - - 4,235 - - - - - - |
一○一年 六月三十日 $ - 2,857,921 108,640 - 497,032 192 1,558,453 3,875 868,549 4,641,895 |
一○○年 六月三十日 |
|
| $ - 2,263,460 156,212 - 1,685,438 - 1,035,695 - 1,830,115 1,243,000 |
-
(四 ) 本公司於一○一及一○○年上半年度因以
評價方法估計公平價值變動而認列為當期利益及損失分別為 825 仟元及 (92,158)仟元。 -
(五 ) 本公司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 具
利率變動之公平價值風險及現金流量風險之金融資產(負債)列示如下:
==> picture [410 x 1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六 ) 本公司一○一及一○○年上半年度
非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損益之金融資產,其利息收入總額分別為 9,714 仟元及 9,922 仟元;一○一及一○○年上半年度非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 , -
動認列損益之金融負債 利息費用總額分別為 32,229 仟元及 6,106 仟元。 -
36 -
(七 ) 財務 風 險 資 訊
1. 市 場 風 險
, , 本公司以交易為 目的 之金 融商品 目的 為規 避 市 場 風 險 故衍生性 金 融商品 之市 場 風 險 將與被 避險項目 之 匯 率 風 險 互 。 抵
2. 信 用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評估 本公司因交易對 方或 他 方 未 履 合約 義 務所 遭 受 之 潛 在 影響 ,係以資 產負債 表日公 平 價 值 為 正 數之金 融商 品 為 評估 對 象 。本公司所持有之其他金 融商品 ,其 最大 信 用 暴 。 險 金額與其帳面價 值 相 同
3. 流動性 風 險
本公司之營 運 資金 足 以 支應 , 故 未有因 無法 籌 措 資金以 履 。 行合約 義 務之 流動性 風 險
本公司投資之以 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 產無活絡 市 場 , 故預期 。 具 有 流動性 風 險
截至一○一年六月底止,本公司 從 事之 遠 期 外 匯 之 預期 現 金 需求 如下:
==> picture [383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因 遠 期 外 匯 合約之 匯 率已 確 定, 不 致有重 大 之現金 流量 風 。 險
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本公司 從 事之 長短 期 借 款 主要係 屬 浮 動利 率之 債 務, 故 市 場利 率變 動 將使 長短 期 借 款 之有 效利 率 隨 之變 動 , 而 使其未 來 。 現金 流量產生 波 動
- 37 -
二三、 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 picture [411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註:新日光公司一○一年六月底起 始 為 鑫 科公司之 法 人董事, 故 僅 列 示 一○一年六月底之 餘 額。
(二 ) 新日光公司與關係人之重 大 交易及 餘 額彙總如下:
| 上半年度 管理 費用網星公司 六月底 餘額應付關係人款項鑫科公司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網星公司 存入 保證金網星公司 |
一 ○ |
一 | 年 % 2 100 - - |
一 ○ ○ |
一 ○ ○ |
年 |
|---|---|---|---|---|---|---|
| 金 額 $ 2,147 $ 3,875 $ 514 $ 2 |
金 額 $ 2,394 $ - $ 827 $ 2 |
% | ||||
| 1 - - - |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交易,係按一般交易 條 件及價 格 辦理。 二四、 質抵押 之資 產
本公司下列資 產 已 提供作 為 長 期 借 款擔保 及政 府 機 關 保 證金之 用 :
固定資產-淨額質押定期存款 |
一 ○ 一 年 六月三十日 $ 4,861,575 4,235 $ 4,865,810 |
一 ○ ○ 年 六月三十日 |
一 ○ ○ 年 六月三十日 |
|---|---|---|---|
| $ 5,764,096 20,235 $ 5,784,331 |
- 38 -
二五、 重 大 承諾 事 項 及 或 有事 項
截至一○一年六月底止,新日光公司重 大 承諾 列 示 如下: (一 ) 長 期採 購合 同 :
- 新日光公司於九十五年十二月與原
料供應商J 簽 訂 長期供料合 約, 雙方分別約定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四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依合約約定之供貨量及價格交付完畢 止,新日光公司於 ,
合約規定 期間 分 期預付 購 料款予該供應商 預付款項不可退 回 , 供應商保 證 供應 約定數 量 原 料予 新日光公司。截至一○一 年六月三十日止,新日光公司帳列 預付款項 美 金 5,917 仟元( 折 合新台幣約 193,073 仟元)。新日光公司於九十八年十一月 間 與 ,
供應商 J 另行 協 談 供料 合約之 進貨 價 格 雙 方 約定自九十八年 。
十二月起,每月 洽談 採 購單價與數 量
- 新日光公司於九十六年六月與原
料供應商I 簽 訂 長期供料合 約, 雙方約定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依合約約定之供貨量及價格交付完畢 止,進貨價格可依 雙方議定機制每年調整,新日光公司於合約規定期間分期預付購料 款予該供應商,預付款項不可退回,供應商保證供應約定數量一
原 料予 新日光公司。合約 載 明 若 任 方違 反 合約所 載 事 項 ,另 一 方 有 權 要 求終 止及要 求償付 一定金額之 賠 償款 。截至一○一
年六月三十日止,新日光公司帳列 預付款項 歐元 7,635 仟元( 折 合新台幣約 332,384 仟元)。新日光公司於九十九年六月 間 與 供 應商 I 另行 協 談 供料 合約之 進貨 價 格 , 雙 方 約定至九十九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 進貨 價 格 依合約約定交 付 ,另自一○○年一 月一日起至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年 洽談 採 購單價與 。 ,
數 量 就 一○○年之 採 購單價與數 量 雙 方尚 在 協商中 。新日 。
光公司已於一○○年底 估 列相關之 可 能合約損 失 惟 新日光公 司因市 況 變 化 未能 達 成該 合約 載 明之約定 進貨量 ,I 公司於一○ 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來 函 主 張 其 權利 , 目前 雙 方仍就 其主 張 之 內 。
容 持 續進 行 協 議 中
-
39 -
-
新日光公司於九十六年八月及九十七年一月分別與原
料供應商G 簽 訂 長期供料合約, 雙方約定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依合約約定之供貨量及價格交付完畢 止,新日 ,
光公司於合約規定 期間 分 期預付 購 料款予該供應商 供應商保 證 供應 約定數 量 原 料予 新日光公司。截至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止,新日光公司帳列 預付款項 美 金 15,550 仟元( 折 合新台幣約 514,856 仟元)。 惟 新日光公司於九十八年五月 間 與 供應商 G 修 訂合約,自九十八年起至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供應商 保 證 供應 約定數 量 原 料予 新日光公司,原 預付款項 則於上 述進 ,
貨期間內平均折抵貨款 進貨 價 格 並依據主 流 市 場 價 格 另行議 定。新日光公司另於一○○年一月 間 與 供應商 G 針 對 前 次修約 內 容 再 行修訂合約, 進貨 價 格 依據 雙 方 議定 機 制與 供需 狀 況 每 月 調整 。 近期 市 場 傳聞 供應商 G 恐 有財務 困難 , 惟供應商 G 目 前仍 持 續正常 營 運 ,對新日光公司 亦維 持 正常供料 , 但 為 確保 供料 之 穩 定,新日光公司已分 散 供料來 源,並將持 續 密切注意 該供應商 之營 運狀 況 , 適時採 取因 應 措施 。
-
新日光公司於九十七年十月
間與原料供應商K 簽 訂 長期供料合 約, 雙方約定自九十八年一月起至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依 合約約定之供貨量及價格交付予新日光公司,新日光公司於合 約規定期間分期預付購料款予該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約定 數量原料予新日光公司。惟新日光公司於九十九年十二月間與供應商K 修訂合約, 雙方約定自一○○年一月起至一○五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供應商K保證以其採購原料單價加成一定比 例後,供應約定比例之原料予新日光公司。截至一○一年六月 三十日止,新日光公司帳列預付款項美 金 18,825 仟元(折合新 台幣約 569,371 仟元)。 -
新日光公司分別於九十九年六月及七月
間與原料供應商V 簽 訂 長期供料合約, 雙方約定自九十九年七月起至一○二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九十九年十月起至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分別 依合約約定之供貨量及價格交付予新日光公司。新日光公司與 -
40 -
供應商 V 約定自一○○年起每 季洽談 進貨 價 格 及數 量 。合約 載 明 若 新日光公司未依約 履 行 應 執 行之 進貨量 , 供應商 V 有 權終 止合約,並要 求 新日光公司 償付 一定金額 作 為 賠 償 。
- 新日光公司於九十九年九月與原
料供應商W 簽 訂 長期供料合 約, 雙方約定自一○○年一月起至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依合約約定之供貨量交付予新日光公司,其價格係依據 雙方議 。
定 機 制每月 調整
- 新日光公司於九十九年十一月
間與原料供應商X 簽 訂 長期供料合約, 雙方約定自一○○年一月起至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依合約約定之供貨量交付予新日光公司,新日光公司於合約規 定期間分期預付購料款予該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約定數量原料予新日光公司。截至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新日光公司 帳列預付款項美 金 11,701 仟元(折合新台幣約 349,028 仟元)。 新日光公司與供應商X 約定自一○一年起每月 洽談進貨價格。 於一○一年第一 季 因 雙方對進貨單價及數量未 達成共識 ,依合 約協議 我方可無條件終止合約,且供應商X須退回尚未 扣抵之 。 。
預付貨款 惟該供應商 希望 合約持 續進 行,雙 方就此正協 議 中
-
新日光公司於九十九年十月
間與原料供應商Y 簽 訂 長期供料合 約, 雙方約定自九十九年十月起至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依合約約定之供貨量交付予新日光公司。新日光公司與供應商Y 約定自九十九年十月起每月依議定機制調整進貨價格。合約 載 明若新日光公司未依約 履 行進貨量或逾期支付帳款,則供應商Y 有權要求一定金額之 賠償款。 -
新日光公司於一○○年三月
間與原料供應商AD 簽 訂 長期供料合約, 雙方約定自一○一年一月起至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依合約約定之供貨量及價格交付予新日光公司,進貨價格可由 雙方每 季洽談調整,新日光公司於合約規定期間分期預付購料 款予該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約定數量原料予新日光公司。 截至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新日光公司帳列預付款項美 金 9,845 仟元(折合新台幣約 287,760 仟元)。合約 載 明若新日光公 -
41 -
-
司 逾
期付款,則供應商AD 有權要求針 對所延遲貨款部分依約 。 -
定
利率計息
-
-
(二 ) 長
期銷售合約: -
新日光公司與
客戶簽 訂太陽能電池銷售合約,新日光公司需於 ㄧ -
九十七年至 ○二年
間,依合約約定之數量銷售太陽能電池予客 戶。依部分銷售合約約定,客戶需提供合約總額一定比例之訂金予新日光公司,該訂金可以現金、不可撤回之 信用狀 、 銀 行保證或企 業 集團保證等方式為之,該保證金依合約約定,可於出貨時沖抵貨 款或轉為另一銷售合約之保證金。 -
(三 ) 重
大工 程 合約: -
新日光公司於一○○年四月與 昌吉 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簽 訂
建廠 發包工 程,發包總價款為新台幣 532,000 仟元,目前尚未全數 竣 工, 截至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新日光公司已支付相關工 程款項新台 幣 275,783 仟元。 -
(四 ) 新日光公司與 美
商SilRay Inc.民事 訴訟 一 案 ,經台灣高等法院 二審 民事判決新日光公司 敗訴,應賠付該公司 美 金 1,269 仟元及自九十七 年十月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 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新日光公 司對於該判決不服業已於一○○年一月五日 委 託 律師提起上 訴 ,經 由最高法院 審理後,於一○一年五月十日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現由 台灣高等法院 審理中,且本 案 所 涉 之 賠償金額對營 運 並無重大影響。 -
(五 ) 已開立未使
用信用狀餘額約為歐元 4,604 仟元及 美 金 4,498 仟元。 -
(六 ) 新日光公司對永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為 286,252 仟元。 -
(七 ) 本公司之 廠
房土地 係分別 向兆赫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科 學 工業 園區管 理 局 及 信隆車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租期分別於一○五年三 月、一一五年十二月及一○八年十二月到期,目前每年租金分別約 為 11,400 仟元、 17,147 仟元及 6,798 仟元,到期可再續約。 -
42 -
租賃 合約於未 來 年度 應 給 付 之 租 金 情 形如下:
| 年 度 一○一年下半年度 一○二年 一○三年 一○四年 一○五年 一○六年及以後 |
金 | 額 |
|---|---|---|
| $ 17,673 35,345 35,549 35,549 27,209 193,539 $ 344,864 |
二六、 外幣金 融 資 產 及 負債 之 匯 率資 訊
本公司 具 重 大影響 之外幣金 融 資 產 及 負債 資 訊 如下:
金融資 產貨幣性項目美金 歐 元 日 圓 人 民 幣 金 融負債貨幣性項目美金 歐 元 日 圓 非貨幣性項目美金 |
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外 幣 匯率 $ 102,660 29.90 16,464 37.50 1,005 0.3747 621 4.6963 84,342 29.90 15,462 37.50 25,781 0.3747 6 29.90 |
單位:外幣仟元 一○○年六月三十日 |
單位:外幣仟元 一○○年六月三十日 |
|---|---|---|---|
| 外 幣 $ 102,660 16,464 1,005 621 84,342 15,462 25,781 6 |
外 幣 $ 84,925 12,901 8,565 - 72,163 33,089 46,759 - |
匯率 |
|
| 28.80 41.73 0.3581 - 28.80 41.73 0.3581 - |
二七、 附註 揭露 資 訊
(一 ) 本 期 重 大 交易事 項 及 (二 ) 轉 投資事業相關資 訊 :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時 , 母 子公司 間 重 大 交易及其 餘 額已 予 以 全 數消除。
-
資金
貸與他人:附表一。 -
為他人 背書
保證:附表二。 -
43 -
-
期末 持有有價證券情形:附表三。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 一有價證券之金額 達 新台幣一 億 元或實收資 本額 百 分之二十以上:附表四。 -
取得 長
期股權投資、不動產之金額 達 新台幣一 億 元或實收資本 額 百 分之二十以上:附表五。 -
處分 長期股權投資、不動產之金額 達 新台幣一 億 元或實收資本 額 百 分之二十以上:無。 -
與關係人
進、銷貨之金額 達 新台幣一 億 元或實收資本額 百 分之 二十以上:附表六。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 新台幣一 億 元或實收資本額 百 分之二十以 上:無。 -
被投資公司資 訊 :附表七。
-
金
融商品相關資 訊 : 請 參閱附註五及二二。 -
(三 )
大陸 投資資 訊 :無。
(四 ) 母 子公司 間 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 往 來 :附表八。
二八、 營 運 部 門 財務資 訊
本公司之營 運 決策 者用 以分 配 資源及 評量 部 門績 效 係 著 重於 產品 別銷售之財務資 訊 , 此 財務資 訊 之 衡量 基 礎 與本合併財務報表相 同 。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露 」之規定,本 。 公司 應 報 導 部 門 為太陽能電池部 門
一 ( ) 部 門 收入與營 運 結果
| 太陽能電池部門 其他部門 繼續營業單位淨額 |
部 門 |
部 門 |
收 入 |
收 入 |
收 入 |
|---|---|---|---|---|---|
| 一○一年上半年度 外部收入 部門間收入 $ 6,485,611 $ 32,864 569,493 242,894 $ 7,055,104 $ 275,758 |
一○○年上半年度 | ||||
| 外部收入 $ 6,485,611 569,493 $ 7,055,104 |
外部收入 $ 11,617,627 713,690 $ 12,331,317 |
部門間收入 | |||
| $ 32,248 98,672 $ 130,920 |
- 44 -
| 太陽能電池部門 其他部門 應報導部門毛損合計消除部門 間毛損利未分 攤金額:營業 費用營業外收入及 利益營業外 費用及損失合併 稅前損失 |
部 門 |
損益 |
|---|---|---|
| 一 ○ 一 年 上 半 年 度 ( $ 1,790,920 ) ( 4,776 ) ( 1,795,696 ) ( 27 ) ( 1,795,723 ) ( 418,254 ) 36,070 ( 41,509 ) ($ 2,219,416 ) |
一 ○ ○ 年 上 半 年 度 |
|
| ( $ 280,104 ) ( 1,742 ) ( 281,846 ) ( 744 ) ( 282,590 ) ( 346,466 ) 14,533 ( 105,141 ) ($ 719,664 ) |
-
,
-
部 門 損
益係指各個部 門 所 賺 取之利潤不包含應分攤之營業費。 -
用、營業外收入及利益暨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 運 決策者,用以分 配 資源予部 門 及評量其 績效。
(二 ) 部 門 資 產
本公司資 產 之 衡量 金額未 提供予 營 運 決策 者 , 故 部 門 資 產 之 衡 量 金額為零。
二九、 事 先 揭露 採用 國 際 財務報 導 準則相關事 項
本公司依據金 融 監督管 理 委 員會(以下稱「金 管 會」)九十九年二 月二日發 布 之金 管 證審 字 第○九九○○○四九四三號 函令 之規定,於 一○一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事 先 揭露 採用 國 際 財務報 導 準則 之 情 形如下:
-
一
-
( ) 依據金 管 會於九十八年五月十四日
宣布 之「 我 國 企 業採用國際會計 準則推動架構」,上市上櫃公司及 興櫃公司應自一○二年起依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暨 經金 管 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 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 及解釋 公告(以下稱「 IFRSs」)編製合併財務報告, 為因應上開修正,本公司業已成立 專案小 組,並訂定採用IFRSs 之 計 畫 , 謹 將該計 畫 之重要內容 、預計完成時程 及目前執 行情形說明 如下: -
45 -
計 畫 內 容 主 要 執 行單 位 目 前 執 行 情 形 1. 成 立專案小組 會 計 部 已 完 成 2. 訂定 採用 IFRSs 轉換 計畫 會 計 部 已 完 成 3. 完成 現行會計政策與 IFRSs 差 會 計 部 已 完 成 異 之辨認 4. 完成 IFRSs 計畫合併個體之辨 會 計 部 已 完 成 認 5. 完成 IFRS1「首次 採用 國 際 會計 會 計 部 已 完 成 準則」 各項 豁免及選擇對公司 影 響 之 評估 6. 建 置資訊系統 會計部及資訊部門 已 完 成 7. 完成內 部控制 應 做 調整 之 評估 會計部及 內 部稽核 已 完 成 單位 8. 決定 IFRSs 會計政策 會 計 部 已 完 成 9. 決定所選 用 IFRS 1「首次 採用 國 會 計 部 已 完 成 際 會計準則」之 各項 豁免及選擇 10. 完成 編製 IFRSs 開帳日財務狀 會 計 部 已 完 成 況 表 11. 完成 編製 IFRSs 2012 年比 較 財 會 計 部 依照專案規 劃時 程 務資訊之編製 持 續進 行 中 12. 完成 相關 內 部控制( 含 財務報導 會計部及 內 部稽核 已 完 成 流 程及相關資訊系統)之 調整 單位
-
(二 ) 本公司
評估現行會計政策與未來依 IFRSs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存在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如下: -
一○一年一月一日資
產負債表之調節
| 我 國 一 般 公 認 |
會 計 原 則 |
會 計 原 則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國 際 財 務 |
國 際 財 務 |
報 導 準 則 |
說 明 |
|---|---|---|---|---|---|---|---|---|---|---|
| 項 目 |
金 額 |
表 達 差 異 |
認列及衡量差異 | 金 額 |
項 目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 貨 預付貨款-流動 質押定期存款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固定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淨額 預付款項-非流動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負債-流動 |
$ 5,488,679 1,576,032 92,837 897,387 362,706 10,215 16,257 8,444,113 289,940 11,113,907 30,682 89,398 2,162,464 2,282,544 $ 22,130,504 $ 729,949 1,017 |
( |
$ - - - - - - - - - 7,230 ) - - 7,230 7,23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88,679 1,576,032 92,837 897,387 362,706 10,215 16,257 8,444,113 289,940 11,106,677 30,682 89,398 2,169,694 2,289,774 $ 22,130,504 $ 729,949 1,017 |
現金及銀行存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 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 貨 預付貨款-流動 質押定期存款 其他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 存出保證金 其他非流動資產 預付款項-非流動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負債 -流動 |
(4) (4) |
( 接 次 頁 )
- 46 -
( 承 前 頁 )
| 我 國 一 般 公 認 |
會 計 原 則 |
會 計 原 則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國 際 財 務 |
國 際 財 務 |
報 導 準 則 |
說 明 |
|---|---|---|---|---|---|---|---|---|---|---|
| 項 目 |
金 額 |
表 達 差 異 |
認列及衡量差異 | 金 額 |
項 目 |
|||||
|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所得稅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酬 勞 應付設備款 預收貨款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 債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合計 股 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虧損 母公司股東權益合 計 少數股權 股東權益合計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 |
$ 969,664 40,574 3,969 1,427,151 122,729 1,009,017 1,002,880 5,306,950 2,259,883 474 - 2,260,357 7,567,307 4,289,048 12,023,580 273,849 2,035,040 ) 14,551,437 11,760 14,563,197 $ 22,130,504 |
( ( |
$ - - - - - - 52,166 ) 52,166 ) - - 52,166 52,16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617 17,617 - - - - 17,617 - - - 17,543 ) 17,543 ) 74 ) 17,617 ) $ - |
( |
$ 969,664 40,574 3,969 1,427,151 122,729 1,009,017 968,331 5,272,401 2,259,883 474 52,166 2,312,523 7,584,924 4,289,048 12,023,580 273,849 2,052,583 ) 14,533,894 11,686 14,545,580 $ 22,130,504 |
應付票據及帳款 當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 事酬勞 應付工程及設備款 預收款項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 借款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 動負債 長期銀行借款 存入保證金 負債準備 負債合計 股 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虧損 母公司業主權 益合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合計 負債及權益合計 |
(2)、(3) (3) (2) (2) |
2. 一○一年六月三十日資 產負債 表之 調 節
| 我 國 一 般 公 認 |
會 計 原 則 |
會 計 原 則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國 際 財 務 |
國 際 財 務 |
報 導 準 則 |
說 明 |
|---|---|---|---|---|---|---|---|---|---|---|
| 項 目 |
金 額 |
表 達 差 異 |
認列及衡量差異 | 金 額 |
項 目 |
|||||
| 現 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 貨 預付貨款-流動 質押定期存款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固定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淨額 預付款項-非流動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酬 勞 應付設備款 預收貨款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 債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合計 |
$ 4,215,383 2,857,921 108,640 863,980 508,012 4,235 32,545 8,590,716 289,940 10,533,572 16,544 78,819 1,751,744 1,847,107 $ 21,261,335 $ 497,032 192 1,558,453 3,875 3,335 868,549 31,951 1,564,326 1,042,109 5,569,822 3,077,569 474 - 3,078,043 8,647,865 |
( ( ( |
$ - - - - - - - - - 29,175 ) - - 29,175 29,175 $ - $ - - - - - - - - 59,536 ) 59,536 ) - - 59,536 59,53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596 16,596 - - - - 16,596 |
$ 4,215,383 2,857,921 108,640 863,980 508,012 4,235 32,545 8,590,716 289,940 10,504,397 16,544 78,819 1,780,919 1,876,282 $ 21,261,335 $ 497,032 192 1,558,453 3,875 3,335 868,549 31,951 1,564,326 999,169 5,526,882 3,077,569 474 59,536 3,137,579 8,664,461 |
現金及銀行存款 應收帳款及票據 其他應收款 存 貨 預付貨款-流動 質押定期存款 其他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 存出保證金 其他非流動資產 預付款項-非流動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負債 -流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 事酬勞 應付工程及設備款 預收款項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 借款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 動負債 長期銀行借款 存入保證金 負債準備 負債合計 |
(4) (4) (2)、(3) (3) |
( 接 次 頁 )
- 47 -
( 承 前 頁 )
| 我 國 一 般 公 認 |
會 計 原 則 |
會 計 原 則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國 際 財 務 |
國 際 財 務 |
報 導 準 則 |
說 明 |
|---|---|---|---|---|---|---|---|---|---|---|
| 項 目 |
金 額 |
表 達 差 異 |
認列及衡量差異 | 金 額 |
項 目 |
|||||
| 股 本 資本公積 累積虧損 母公司股東權益合 計 少數股權 股東權益合計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 |
$ 4,293,273 10,303,353 2,176,195 ) 12,420,431 193,039 12,613,470 $ 21,261,335 |
$ - - - - - - $ - |
( ( ( |
$ - - 16,596 ) 16,596 ) - 16,596 ) $ - |
( |
$ 4,293,273 10,303,353 2,192,791 ) 12,403,835 193,039 12,596,874 $ 21,261,335 |
股 本 資本公積 累積虧損 母公司業主權 益合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合計 負債及權益合計 |
(2) (2) |
3. 一○一年上半年度 綜 合損 益 表之 調 節
| 我 國 一 般 公 認 |
會 計 原 則 |
會 計 原 則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國 際 財 務 |
國 際 財 務 |
報 導 準 則 |
說 明 |
|---|---|---|---|---|---|---|---|---|---|---|
| 項 目 |
金 額 |
表 達 差 異 |
認列及衡量差異 | 金 額 |
項 目 |
|||||
| 銷貨收入淨額 銷貨成本 銷貨毛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合 計 營業損失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兌換淨益 其他收入 合 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 金融商品評價淨損 其他支出 合 計 稅前損失 所得稅利益 合併總純損 淨損歸屬予 母公司股東 少數股權 |
( ( ( ( ( ( ( |
$ 7,055,104 8,850,827 1,795,723 ) 192,191 148,066 77,997 418,254 2,213,977 ) 9,714 3,318 23,038 36,070 33,107 1,287 7,115 41,509 2,219,416 ) 40,574 $ 2,178,842 ) $ 2,176,195 ) 2,647 ) $ 2,178,84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967 ) 2,967 486 913 547 1,946 1,021 - - - - - - - - 1,021 - $ 1,021 $ 803 218 $ 1,021 |
( ( ( ( ( ( ( |
$ 7,055,104 8,847,860 1,792,756 ) 192,677 148,979 78,544 420,200 2,212,956 ) 9,714 3,318 23,038 36,070 33,107 1,287 7,115 41,509 2,218,395 ) 40,574 $ 2,177,821 ) $ 2,175,392 ) 2,429 ) $ 2,177,821 ) |
銷貨收入淨額 銷貨成本 銷貨毛損 營業費用 行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合 計 營業損失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兌換淨益 其他收入 合 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 金融商品評價 淨損 其他支出 合 計 稅前損失 所得稅利益 合併總純損 淨損歸屬予 母公司股東 少數股權 |
(2)、(5) (2)、(5) (2)、(5) (2)、(5) (2)、(5) (2)、(5) |
4. 轉換 至 IFRSs 之重 大調 節 說明
本公司現行會計政策與未 來 依 IFRSs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 採用 之會計政策二 者間可 能存在之重 大差異 如下:
-
(1)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
中華 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評 -
估其可實現性後,認列相關備抵評價金額。轉換至 IFRSs 後,僅當所得稅利益很有可能實現時始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不再使用備抵評價科目。 -
48 -
此 外, 中 華 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 遞延 所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 依其相關資 產或負債 之分 類劃 分為 流動或非流動 項目 , 無 相關之資 產或負債者 ,依 預期迴轉期間 之 長短 劃 分為 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 轉換 至 IFRSs 後, 遞延 所得 稅 資 一 。 產 及 負債 律 分 類 為 非流動項目
-
(2) 員工 福
利-短期可累積帶薪假 -
中華 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 短期支薪假給付未有 -
明
文規定,通常於實際支付時入帳。轉換至 IFRSs 後,對 於可累積支薪假給付,應於員工提供勞務而增加其未來應。 -
得之
支薪假給付時認列費用
截至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及一○一年一月一日,本公 司因 短 期可累積 帶薪假 之會計 處 理分別 調整 增 加應付費用 16,596 仟元及 17,617 仟元。
- (3) 售後
服務準備之重分類
售後 服 務準 備 科 目 依 性質 重分 類 至 負債 準 備 科 目 。
- (4)
預付設備款之重分類
中 華 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購 置 設 備 之 預付款 通 常 列為 固 定資 產項 下之 預付 設 備款 , 轉換 至 IFRSs 後,購 置 設 備 之 預付款 通 常 列為 預付款項 ,並依實現 該 資 產 之 預 期 ,將 預付款項 分 類 為 流動 資 產或非流動 資 產 。截至一○ 一年六月三十日及一○一年一月一日,本公司 預付 設 備款 - 重分 類 至 預付款項 非流動 之金額分別為 29,175 仟元及 7,230 仟元。
- (5) 合併 綜 合損
益表之調節 說明
轉換 至 IFRSs 後,本公司 估 列 短 期可累積 帶薪假 調整 減少製造 費用 2,967 仟元與增 加 銷售 費用 486 仟元、管 理 費 用 913 仟元及研發 費用 547 仟元。
- 49 -
5. 轉換 日 提 列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依金 管 會於一○一年四月六日發 布 之金 管 證發 字 第一○一 ○○一二八六五號 函令 規定, 首 次 採用 IFRSs 時 , 應就 帳列股 東 權益項 下之未實現重 估 增 值 及 累積換算調整 數( 利益 ),因 選 擇 適用 國 際 財務報 導 準則第 1 號 豁免 項目而轉 入 保 留盈 餘 部 分,分別 提 列相 同 數額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但轉換 日因 首 次 採用 IFRSs 產生 之 保 留盈 餘 增 加 數 不 足 提 列 時 ,得僅 就 因 轉換採用 IFRSs 產生 之 保 留盈 餘 增 加 數 予 以 提 列。 嗣 後因使 用 、 處 分 或 重 分 類 相關資 產時 ,得 就 原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比例 予 以 迴轉 分 派盈 餘 。本公司 估 列 短 期可累積 帶薪假 造 成保 留盈 餘 減少 17,543 仟元,因 首 次 採用 IFRSs 導 致 保 留盈 餘 減少, 故不予提 。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國
際財務報 導 準則第 1 號之 豁免選項
國 際 財務報 導 準則第 1 號「 首 次 採用 國 際 財務報 導 準則」 係說明 當 企 業 首 次 採用 IFRSs 作 為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基 礎時 應 遵循 之 程序 。依據 該 準則,本公司 應建 立 IFRSs 下之會計政 策, 且 追溯 適用該 等會計政策以決定 轉換 至 IFRSs 日(一○一 年一月一日)之 初 始 資 產負債 表, 該 準則對 追溯 適用 之原則 提 供若 干豁免選 項 。本公司 採用 之主要 豁免選 項 說明如下:
- (1) 股份基
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對所有在 轉換 至 IFRSs 日 前 已 給 與並已 既 得之 股份基 礎 給 付 交易, 選擇豁免追溯 適用 國 際 財務報 導 準則 第 2 號「股份基 礎 給 付 」之規定。
(2) 認定 成 本
土地 以外之 固 定資 產 及 無 形資 產 係依 IFRSs 採成 本模 式 衡量 ,並 追溯 適用 相關規定。
- (3) 員工 福
利
員工 福 利 之 可累積 之員工 休 假 補 償 於一○一年一月一 。 日一次認列於 保 留盈 餘
-
50 -
-
(三 ) 本公司係以財 團
法人中華 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已 翻譯 並經金 管 會認可之二○一○年 IFRSs 版 本以及金 管 會於一○○年十二月二十 二日修正發 布 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上開評估之依 據。本公司上述之評估結果,可能因未來主 管機關發 布 規範採用IFRSs 相關事項之 函令暨 國內其他法令 因 配 合採用IFRSs 修改規定 所影響,而與未來實際差異有所不同 。 -
51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金貸與他人者 公 司 名 稱 |
貸 與 對 象 |
往來科目 | 本 期 最 高 餘 額 |
期 末 餘 額 |
利 率 區 間 |
資金貸與 性 質 (註一) |
業務往來 金 額 |
有短期融通 資金必要 之 原 因 |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
擔 保 品 |
擔 保 品 |
對個別對象資 金貸與限額 |
資 金 貸 與 總 限 額 |
備 註 |
|---|---|---|---|---|---|---|---|---|---|---|---|---|---|---|
| 名 稱 |
價 值 |
|||||||||||||
| 永旺公司 | 永唐有限公司 |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
$ 100,000 | $ 100,000 | 2.07% | 2 | $ - | 營運週轉 | $ - | - | $ - | $ 199,983 (註二、三、 四及五) |
$ 199,983 | 註二 |
-
註一: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
-
(1)有業務往來者填 1。
-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 2。
-
註二: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以不超過永旺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
-
註三:貸與有業務往來公司行號者,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淨值 2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最近一年度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以雙方間進貨或 銷貨金額之高者為上限。
-
註四: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行號者,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淨值 2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淨值 10﹪為限。
-
註五:永旺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之百分之七十五以上之國內子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不受前二款之限制。
-
註六:截至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永唐有限公司於資金貸與額度內實際動撥金額為新台幣 30,000 仟元。
-
52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編 號 |
背書保 證者 公 司 名 稱 |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書保證之限額 ( 註 一 ) |
本期最高背書 保 證 餘 額 |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 以財產擔保之 背書保證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 |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 註 一 ) |
|---|---|---|---|---|---|---|---|---|---|
| 公 司 名 稱 |
關 係 |
||||||||
| 0 | 新日光公司 | 永旺公司 | 子公司 | $ 2,484,086 | $ 386,252 | $ 286,252 | $ - | 2.24 | $ 6,210,216 |
註一:依新日光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規定,背書保證總金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之 50%。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不超過當期淨值 20%為限。 註二:截至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永旺公司於背書保證額度內實際動撥金額為新台幣 15,000 仟元。
- 53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 持 有 之 公 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 註 |
|---|---|---|---|---|---|---|---|---|
| 股數/單位(仟) | 帳 面 金 額 |
持股比例 ( % ) |
市價/淨值 | |||||
| 新日光公司 高旭公司 新曜公司 永旺公司 |
股 票 永旺公司 高旭公司 新曜公司 鑫科公司 股 票 鑫科公司 股 票 鑫科公司 股 票 永唐有限公司 永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33,969 5,000 11,500 4,000 1,000 3,000 - - |
$ 306,918 49,626 114,772 142,800 40,040 107,100 4,954 5,000 |
61.39 100.00 100.00 6.09 1.52 4.57 100.00 100.00 |
$ 306,918 49,626 114,772 142,800 40,040 107,100 4,954 5,000 |
註一 註一 註一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一 註一 |
註一: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註二:係按帳面價值列示。
註三: 上列有價證券於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止,除新日光公司及新曜公司參與鑫科公司私募普通股係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受轉讓之限制外,餘無提供擔保、 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受限制使用者。
- 54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 買 、 賣 之 公 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帳 列 科 目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期 初 |
期 初 |
買 入 |
買 入 |
賣 出 |
賣 出 |
賣 出 |
賣 出 |
期 末 |
期 末 |
|---|---|---|---|---|---|---|---|---|---|---|---|---|---|---|
| 股數/單位 ( 仟 ) |
金 額 |
股數/單位 ( 仟 ) |
金 額 |
股數/單位 ( 仟 ) |
售 價 |
帳 面 成 本 |
處分(損)益 | 股數/單位 (仟)(註一) |
金額(註二) | |||||
| 新日光公司 | 股 票 永旺公司 |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
- | - | 26,087 | $ 78,395 | 16,618 |
$ 199,169 | - |
$ - | $ - | $ - | 33,969 |
$ 306,918 |
註一:永旺公司於一○一年三月六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額 100,000 仟元,減資比率約為 33.33%,新日光公司等比率減少持有股數 8,736 仟股。 註二:期末帳面價值含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8,504 仟元及未按持股比例認列之資本公積 37,858 仟元。
- 55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取得長期股權投資、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取得之公司 | 財 產 名 稱 |
交易日或 事實發生日 |
交易金額 | 價款支付 情 形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價格決定之 參 考 依 據 |
取得目的及 使用之情形 |
其他約定事項 |
|---|---|---|---|---|---|---|---|---|---|---|---|---|---|
| 所有人 | 與公司之關係 | 移轉日期 | 金 額 |
||||||||||
| 新日光公司 |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永 旺公司) |
101.2.14、 101.3.20及 101.5.30 |
$ 199,169 | $ 199,169 | 註一 | 子公司 | - | - | - | $ - | 註一 | 採權益法之長 期股權投資 |
無 |
註一:新日光公司參與永旺公司現金增資,投資金額 197,788 仟元取得 16,486 仟股;另買回永旺公司離職員工股票 1,381 仟元取得 132 仟股。
- 56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進(銷)貨 之 公 司 |
交 易 對 象 |
關 係 |
交 易 情 形 |
交 易 情 形 |
交 易 情 形 |
交 易 情 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備 註 |
|---|---|---|---|---|---|---|---|---|---|---|---|
| 進 / 銷 貨 |
金 額 |
佔總進/銷 貨 之 比 率 |
授 信 期 間 |
單 價 |
授 信 期 間 |
餘 額 |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 之 比 率 |
||||
| 新日光公司 | 永旺公司 | 子公司 | 委外加工費 | $ 242,894 | 4% | 貨到付款 | - | - | ($ 34,554) | 2% | - |
- 57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資訊
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表七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本 期 損 益 |
本期認列之 投 資 損 益 |
備 註 |
|---|---|---|---|---|---|---|---|---|---|---|---|
| 本 期 期 末 |
上 期 期 末 |
股數(仟) | 比率(%) | 帳 面 金 額 |
|||||||
| 新日光公司 永旺公司 |
永旺公司 高旭公司 新曜公司 永唐有限公司 永梁有限公司 |
新竹縣 新竹縣 新竹縣 新竹縣 新竹縣 |
電子零組件製造及銷售 電子零組件製造及銷售 投資公司 太陽能相關業務 太陽能相關業務 |
$ 460,095 50,000 115,000 5,000 5,000 |
$ 260,926 50,000 115,000 - - |
33,969 5,000 11,500 - - |
61.39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 306,918 49,626 114,772 4,954 5,000 |
( $ 10,201 ) ( 58 ) ( 63 ) ( 46 ) - |
( $ 8,504 ) ( 58 ) ( 63 ) ( 46 ) - |
註 註 註 註 註 |
註: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 58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附表八
| 編 號 |
交 易 人 名 稱 |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註一)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
| 科 目 |
金 額 |
交 易 條 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
||||
| 0 1 0 |
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新日光公司 永旺公司 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新日光公司 |
永旺公司 高旭公司 新曜公司 永唐有限公司 永旺公司 高旭公司 |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
銷貨收入 製造費用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付帳款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應收款 應收利息 利息收入 銷貨收入 製造費用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付帳款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收入 |
$ 32,864 242,894 30,288 34,554 60 60 30,000 26 26 49,135 81,785 49,136 41,776 13 60 |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二 |
- 3% - - - - - - - - 1% - - - - |
註一: 1 係代表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 註二:係依一般交易條件及價格辦理。
- 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