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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E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Feb 2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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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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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3576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一○一及一○○年第一季
地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力行三路七號 電話:(○三)五七八○○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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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錄 §
| 項 目 一、 封 面 二、 目 錄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四、 資產負債表 五、 損益表 六、 股東權益變動表 七、 現金流量表 八、 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及營業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五)關係人交易 (六)質抵押之資產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 訊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十二)營運部門財務資訊 九、 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 |
頁 次 1 2 3 4 5~6 - 7~8 9 9~15 15~16 16~36 36 37 37~42 - - 42 43~48 43~48 - 43 - |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編 號 |
|---|---|---|
| - - - - - - - 一 二 三 四~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 - 二七 二八 二八 - 二九 - |
- 2 -
會計師核閱報告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損益表 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 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 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 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九所述,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計新台幣 361,013 仟元及 159,189 仟元及其一○一及一○○年第一季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計新 台幣 8,155 仟元及 24,476 仟元,暨財務報表附註二八附註揭露事項所述轉投 資事業之相關資訊,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 列與揭露。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投 資損益暨轉投資事業之相關資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與 揭露,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核閱而有所調整時,對於民國一○一及一○ ○年第一季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 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相關之規定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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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3016026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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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代 碼 1100 1140 1160 1210 1260 1291 1298 11XX 1421 1480 1421 1501 1521 1531 1531 1561 1631 1681 15X1 15X9 1670 15XX 1820 1830 1888 18XX 1XXX |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附註二及四)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二、三、六及 二四)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 存貨(附註二及七) 預付款項-流動(附註二、八及二 六) 質押定期存款(附註四及二五)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投 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二及 九)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 註二及十) 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附註二、十一及二五) 成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研發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累計折舊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淨額(附註二及十二) 預付款項-非流動(附註二、八及二 六) 其他資產合計 資 產 總 計 |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3,668,532 18 2,400,398 11 140,303 1 904,036 4 346,820 2 4,235 - 2,000 - 7,466,324 36 361,013 2 142,800 1 503,813 3 440,596 2 2,737,805 14 10,170,779 49 7,142 - 13,241 - 11,088 - 167,012 1 13,547,663 66 ( 3,427,164 ) ( 17 ) 10,120,499 49 423,443 2 10,543,942 51 83,306 - 63,205 - 2,009,018 10 2,155,529 10 $ 20,669,608 100 |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3,668,532 18 2,400,398 11 140,303 1 904,036 4 346,820 2 4,235 - 2,000 - 7,466,324 36 361,013 2 142,800 1 503,813 3 440,596 2 2,737,805 14 10,170,779 49 7,142 - 13,241 - 11,088 - 167,012 1 13,547,663 66 ( 3,427,164 ) ( 17 ) 10,120,499 49 423,443 2 10,543,942 51 83,306 - 63,205 - 2,009,018 10 2,155,529 10 $ 20,669,608 100 |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3,668,532 18 2,400,398 11 140,303 1 904,036 4 346,820 2 4,235 - 2,000 - 7,466,324 36 361,013 2 142,800 1 503,813 3 440,596 2 2,737,805 14 10,170,779 49 7,142 - 13,241 - 11,088 - 167,012 1 13,547,663 66 ( 3,427,164 ) ( 17 ) 10,120,499 49 423,443 2 10,543,942 51 83,306 - 63,205 - 2,009,018 10 2,155,529 10 $ 20,669,608 100 |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4,756,022 23 3,000,407 15 198,172 1 2,113,131 10 553,722 3 20,235 - 2,000 - 10,643,689 52 159,189 1 - - 159,189 1 440,596 2 1,359,625 7 6,705,769 33 1,516 - 7,704 - 11,088 - 117,113 - 8,643,411 42 ( 1,886,700 ) ( 9 ) 6,756,711 33 607,984 3 7,364,695 36 33,863 - 54,665 1 2,063,764 10 2,152,292 11 $ 20,319,865 100 |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4,756,022 23 3,000,407 15 198,172 1 2,113,131 10 553,722 3 20,235 - 2,000 - 10,643,689 52 159,189 1 - - 159,189 1 440,596 2 1,359,625 7 6,705,769 33 1,516 - 7,704 - 11,088 - 117,113 - 8,643,411 42 ( 1,886,700 ) ( 9 ) 6,756,711 33 607,984 3 7,364,695 36 33,863 - 54,665 1 2,063,764 10 2,152,292 11 $ 20,319,865 100 |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4,756,022 23 3,000,407 15 198,172 1 2,113,131 10 553,722 3 20,235 - 2,000 - 10,643,689 52 159,189 1 - - 159,189 1 440,596 2 1,359,625 7 6,705,769 33 1,516 - 7,704 - 11,088 - 117,113 - 8,643,411 42 ( 1,886,700 ) ( 9 ) 6,756,711 33 607,984 3 7,364,695 36 33,863 - 54,665 1 2,063,764 10 2,152,292 11 $ 20,319,865 100 |
代 碼 2100 2180 2140 2150 2160 2219 2224 2260 2272 2298 21XX 2420 2820 2XXX 3110 3211 3213 3260 3310 3350 3XXX |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三)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流動(附註二及五)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關係人款項(附註二四) 應付所得稅(附註二及十八)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附註二及 十九) 應付設備款 預收款項(附註二六)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六及 二五)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 十四及二四)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十六及二五) 其他負債 存入保證金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附註二、十五、十九及二十) 股本-每股面額10元,額定- 一○一年800,000仟股,一○○年 500,000仟股;發行-一○一年 429,315仟股,一○○年312,629 仟股 資本公積 股票發行溢價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長期股權投資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虧損)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合計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469,279 2 1,834 - 1,505,197 7 29,052 - 40,574 - 3,339 - 1,015,603 5 94,381 - 973,200 5 1,967,369 10 6,099,828 29 1,800,000 9 474 - 7,900,302 38 4,293,148 21 10,363,266 50 1,663,320 8 26,026 - 273,849 1 ( 3,850,303 ) ( 18 ) 12,769,306 62 $ 20,669,608 100 |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469,279 2 1,834 - 1,505,197 7 29,052 - 40,574 - 3,339 - 1,015,603 5 94,381 - 973,200 5 1,967,369 10 6,099,828 29 1,800,000 9 474 - 7,900,302 38 4,293,148 21 10,363,266 50 1,663,320 8 26,026 - 273,849 1 ( 3,850,303 ) ( 18 ) 12,769,306 62 $ 20,669,608 100 |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469,279 2 1,834 - 1,505,197 7 29,052 - 40,574 - 3,339 - 1,015,603 5 94,381 - 973,200 5 1,967,369 10 6,099,828 29 1,800,000 9 474 - 7,900,302 38 4,293,148 21 10,363,266 50 1,663,320 8 26,026 - 273,849 1 ( 3,850,303 ) ( 18 ) 12,769,306 62 $ 20,669,608 1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面額為元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面額為元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面額為元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面額為元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金 | 額 $ 3,668,532 2,400,398 140,303 904,036 346,820 4,235 2,000 7,466,324 361,013 142,800 503,813 440,596 2,737,805 10,170,779 7,142 13,241 11,088 167,012 13,547,663 3,427,164 ) 10,120,499 423,443 10,543,942 83,306 63,205 2,009,018 2,155,529 $ 20,669,608 |
金 | 額 $ 4,756,022 3,000,407 198,172 2,113,131 553,722 20,235 2,000 10,643,689 159,189 - 159,189 440,596 1,359,625 6,705,769 1,516 7,704 11,088 117,113 8,643,411 1,886,700 ) 6,756,711 607,984 7,364,695 33,863 54,665 2,063,764 2,152,292 $ 20,319,865 |
金 | 額 $ 469,279 1,834 1,505,197 29,052 40,574 3,339 1,015,603 94,381 973,200 1,967,369 6,099,828 1,800,000 474 7,900,302 4,293,148 10,363,266 1,663,320 26,026 273,849 3,850,303 ) 12,769,306 $ 20,669,608 |
金 | 額 $ - - 1,489,314 16,930 274,465 457,328 438,745 335,364 689,300 426,185 4,127,631 723,200 45 4,850,876 3,126,296 7,635,368 1,663,319 1,374 - 3,042,632 15,468,989 $ 20,319,865 |
% | ||||||||
( |
( |
( |
( |
( |
( |
- - 7 - 1 2 2 2 4 2 20 4 - 24 15 38 8 - - 15 76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林坤禧
會計主管:黃河清
經理人:洪傳獻
- 4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代碼 4110 銷貨收入 4170 銷貨退回及折讓 4100 銷貨收入淨額(附註二、二 四及二六) 5110 銷貨成本(附註七、二一及 二四) 5910 銷貨毛(損)利 5930 聯屬公司間已實現利益(附 註二) 已實現銷貨毛(損)利 營業費用(附註二一及二四)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合 計 6900 營業(損失)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附註二三) 7160 兌換淨益(附註二) 7140 處分投資利益(附註二) 7480 其他收入(附註二四)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合計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純(損)益為元 一○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金 額 % 金 額 % $3,133,648 $7,342,140 33,943 84,012 3,099,705 100 7,258,128 100 4,688,501 151 6,635,632 91 ( 1,588,796 ) ( 51 ) 622,496 9 37 - 30 - (1,588,759 ) (51 ) 622,526 9 114,023 4 58,993 1 66,493 2 91,008 1 32,507 1 29,192 1 213,023 7 179,193 3 (1,801,782 ) (58 ) 443,333 6 4,038 - 6,083 - 2,560 - 22,665 1 - - 764 - 6,688 - 1,861 - 13,286 - 31,373 1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純(損)益為元 一○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金 額 % 金 額 % $3,133,648 $7,342,140 33,943 84,012 3,099,705 100 7,258,128 100 4,688,501 151 6,635,632 91 ( 1,588,796 ) ( 51 ) 622,496 9 37 - 30 - (1,588,759 ) (51 ) 622,526 9 114,023 4 58,993 1 66,493 2 91,008 1 32,507 1 29,192 1 213,023 7 179,193 3 (1,801,782 ) (58 ) 443,333 6 4,038 - 6,083 - 2,560 - 22,665 1 - - 764 - 6,688 - 1,861 - 13,286 - 31,373 1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純(損)益為元 一○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金 額 % 金 額 % $3,133,648 $7,342,140 33,943 84,012 3,099,705 100 7,258,128 100 4,688,501 151 6,635,632 91 ( 1,588,796 ) ( 51 ) 622,496 9 37 - 30 - (1,588,759 ) (51 ) 622,526 9 114,023 4 58,993 1 66,493 2 91,008 1 32,507 1 29,192 1 213,023 7 179,193 3 (1,801,782 ) (58 ) 443,333 6 4,038 - 6,083 - 2,560 - 22,665 1 - - 764 - 6,688 - 1,861 - 13,286 - 31,373 1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純(損)益為元 一○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金 額 % 金 額 % $3,133,648 $7,342,140 33,943 84,012 3,099,705 100 7,258,128 100 4,688,501 151 6,635,632 91 ( 1,588,796 ) ( 51 ) 622,496 9 37 - 30 - (1,588,759 ) (51 ) 622,526 9 114,023 4 58,993 1 66,493 2 91,008 1 32,507 1 29,192 1 213,023 7 179,193 3 (1,801,782 ) (58 ) 443,333 6 4,038 - 6,083 - 2,560 - 22,665 1 - - 764 - 6,688 - 1,861 - 13,286 - 31,373 1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純(損)益為元 一○一年第一季 一○○年第一季 金 額 % 金 額 % $3,133,648 $7,342,140 33,943 84,012 3,099,705 100 7,258,128 100 4,688,501 151 6,635,632 91 ( 1,588,796 ) ( 51 ) 622,496 9 37 - 30 - (1,588,759 ) (51 ) 622,526 9 114,023 4 58,993 1 66,493 2 91,008 1 32,507 1 29,192 1 213,023 7 179,193 3 (1,801,782 ) (58 ) 443,333 6 4,038 - 6,083 - 2,560 - 22,665 1 - - 764 - 6,688 - 1,861 - 13,286 - 31,373 1 |
|---|---|---|---|---|---|
| 金 | 額 $7,342,140 84,012 7,258,128 6,635,632 622,496 30 622,526 58,993 91,008 29,192 179,193 443,333 6,083 22,665 764 1,861 31,373 |
% | |||
| 100 91 9 - 9 1 1 1 3 6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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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頁)
| 代碼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二及二 三) 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 失(附註二及九) 7650 金融商品評價淨損(附 註二、五、十五及二 三) 7880 其他支出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合計 7900 稅前(損失)利益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及十八) 9600 純(損)益 代碼 每股純(損)益(附註二二) 9750 基本每股純(損)益 9850 稀釋每股純(損)益 |
一○一年第一季 金 額 % $ 14,628 1 8,155 - 3,981 - 3 - 26,767 1 ( 1,815,263 ) ( 59 ) - - ($1,815,263 ) (59 ) 稅 前稅 後 ($ 4.23 ) ($ 4.23 ) ($ 4.23 ) ($ 4.23 ) |
一○一年第一季 金 額 % $ 14,628 1 8,155 - 3,981 - 3 - 26,767 1 ( 1,815,263 ) ( 59 ) - - ($1,815,263 ) (59 ) 稅 前稅 後 ($ 4.23 ) ($ 4.23 ) ($ 4.23 ) ($ 4.23 ) |
一○一年第一季 金 額 % $ 14,628 1 8,155 - 3,981 - 3 - 26,767 1 ( 1,815,263 ) ( 59 ) - - ($1,815,263 ) (59 ) 稅 前稅 後 ($ 4.23 ) ($ 4.23 ) ($ 4.23 ) ($ 4.23 ) |
一○○年第一季 | 一○○年第一季 | 一○○年第一季 | 一○○年第一季 | 一○○年第一季 | 一○○年第一季 |
|---|---|---|---|---|---|---|---|---|---|
| 金 | 金 | 額 % $ 307 - 24,476 - 97,186 2 - - 121,969 2 352,737 5 48,600 1 $ 304,137 4 前稅 後 $ 1.08 $ 0.94 $ 1.06 $ 0.91 |
% | ||||||
$ 14,628 8,155 3,981 3 26,767 ( 1,815,263 ) - ($1,815,263 ) 稅 前稅 ($ 4.23 ) ( ($ 4.23 ) ( |
稅 |
$ 307 24,476 97,186 - 121,969 352,737 48,600 $ 304,137 前稅 $ 1.08 $ 1.06 |
- - 2 - 2 5 1 4 後 |
||||||
前 $ 4.23 ) $ 4.23 ) |
前 $ 1.08 $ 1.06 |
||||||||
( ( |
( ( |
$ 0.94 $ 0.91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林坤禧 經理人:洪傳獻 會計主管:黃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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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純(損)益 折 舊 攤 銷 聯屬公司間已實現利益 金融商品評價淨損 提列(迴轉)呆帳損失 迴轉存貨損失 處分投資利益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固定資產轉列費用 可轉換公司債兌換利益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存 貨 預付款項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所得稅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 預收款項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買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購置固定資產 遞延費用增加 存出保證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一 ○ 一 年 第 一 季 一 ○ ○ 年 第 一 季 ( $ 1,815,263 ) $ 304,137 462,337 301,637 9,907 18,155 ( 37 ) ( 30 ) 817 92,158 59,083 ( 4,781 ) ( 91,369 ) ( 28,663 ) - ( 764 ) 8,155 24,476 - 7,599 - ( 13,062 ) ( 890,406 ) ( 611,343 ) ( 47,490 ) ( 98,541 ) 68,959 ( 459,981 ) 161,912 ( 178,641 ) 549,059 89,515 28,639 16,922 - 48,073 ( 630 ) 37,607 ( 17,564 ) 48,257 998,373 ( 56,965 ) ( 515,518 ) ( 464,235 ) - ( 1,800 ) - 2,564 ( 100,228 ) - ( 466,281 ) ( 767,400 ) ( 698 ) ( 3,355 ) ( 54,368 ) ( 3,656 ) ( 621,575 ) ( 773,647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一 ○ 一 年 第 一 季 一 ○ ○ 年 第 一 季 ( $ 1,815,263 ) $ 304,137 462,337 301,637 9,907 18,155 ( 37 ) ( 30 ) 817 92,158 59,083 ( 4,781 ) ( 91,369 ) ( 28,663 ) - ( 764 ) 8,155 24,476 - 7,599 - ( 13,062 ) ( 890,406 ) ( 611,343 ) ( 47,490 ) ( 98,541 ) 68,959 ( 459,981 ) 161,912 ( 178,641 ) 549,059 89,515 28,639 16,922 - 48,073 ( 630 ) 37,607 ( 17,564 ) 48,257 998,373 ( 56,965 ) ( 515,518 ) ( 464,235 ) - ( 1,800 ) - 2,564 ( 100,228 ) - ( 466,281 ) ( 767,400 ) ( 698 ) ( 3,355 ) ( 54,368 ) ( 3,656 ) ( 621,575 ) ( 773,647 ) |
|---|---|---|
| $ 304,137 301,637 18,155 ( 30 ) 92,158 ( 4,781 ) ( 28,663 ) ( 764 ) 24,476 7,599 ( 13,062 ) ( 611,343 ) ( 98,541 ) ( 459,981 ) ( 178,641 ) 89,515 16,922 48,073 37,607 48,257 ( 56,965 ) ( 464,235 ) ( 1,800 ) 2,564 - ( 767,400 ) ( 3,355 ) ( 3,656 ) ( 773,647 ) |
(接次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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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頁)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長期借款減少 員工執行認股權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現金淨減少數 期初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支付利息 支付所得稅 僅支付部分現金之投資活動 本期固定資產增加數 本期應付設備款減少數 支付現金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融資活動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股本及資本公積 |
一 ○ 一 年 第 一 季 ( $ 210,670 ) ( 430,800 ) 7,106 ( 634,364 ) ( 1,771,457 ) 5,439,989 $ 3,668,532 $ 14,548 $ - $ 56,652 409,629 $ 466,281 $ 973,200 $ - |
一 ○ ○ 年 第 一 季 |
|---|---|---|
| ( $ 268,557 ) ( 169,500 ) 5,942 ( 432,115 ) ( 1,669,997 ) 6,426,019 $ 4,756,022 $ 14,478 $ 527 $ 356,340 411,060 $ 767,400 $ 689,300 $ 1,104,896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核閱報告)
經理人:洪傳獻 會計主管:黃河清
董事長:林坤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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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及一○○年第一季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及營業
本公司於九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經經濟部核准設立,本公司股票 並自九十八年一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 賣 。自一○○年七月起 本公司部分已發行 普通 股股票以 海 外存 託憑 證之 形式 ,於 歐洲盧森堡 證券交易所 掛牌 上市。
、 本公司主 要 營業 範圍包括太陽 能 電池 太陽 能 電池模組 及 晶圓等 之研究、 開 發、設計、 製造 及銷售,以及其他 相 關業務。 截 至一○一年及一○○年三月 底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 別 為 1,617 人及 1,522 人。
二、 重要 會計 政策 之 彙總說 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 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 準則、商業會計法、 。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 原 則 編製 重要 會計 政策彙總說 明 如下 : 一 ( ) 外幣交易
非衍生性 商品之外幣交易所產 生 之 各 項外幣資產、負債、收入 或 費用, 按 交易日之 即 期 匯率 折 算 新台幣金額入帳。外幣資產及負 債實 際 收付 結 清 時 所產 生 之兌換 差 額 作 為 當 期損益。
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 性 資產 或 負債, 按該 日 即 期 匯率 予以 調整 ,兌換 差 額列為 當 期損益。 (二 ) 會計 估 計
依 照 前 述 準則、法 令 及 原 則 編製 財務報表 時 ,本公司 對 於備 抵 呆帳、提列存貨損失、固定資產折舊、遞延費用攤銷、所得稅、應 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 違約罰 金、 進 貨合 約 損失及應付產品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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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費之提列, 必須使 用合理之 估 計金額, 因估 計 通常 係在不 確 定 , 。 情況下作 成之 判斷 因此 可能 與將來 實 際結果 有所 差異
(三 ) 資產 與 負債 區 分流動 與非 流動之 標 準
流動資產 包括 現金,以及主 要 為交易 目的而持 有之資產 或 預期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 個 月內變現 或耗 用之資產 ; 固定資產、遞延 費用及其他不屬於流動資產者為 非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包括 主 要 為 交易 目的而 發 生 之負債,以及 須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 個 月內清 償 之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 非 流動負債。
(四 ) 公 平 價 值 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
公 平 價 值 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 包括 交易 目的 之金融資產 或 金融負債。本公司成為金融商品合 約 之一 方時 ,認列金融資產 或 金 融負債 ; 於合 約 權利 喪 失 控制時 ,除列金融資產 ; 於合 約規 定之 義 務 解 除、 取消或 到期 而使 金融負債 消滅時 ,除列金融負債。
原始 認列 時 ,係以公 平 價 值衡 量,交易成本列為 當 期費用, 續 後評價 時 ,以公 平 價 值衡 量 且 公 平 價 值 變動認列為 當 期損益。
依交易 慣例 購買 或 出售金融資產 時 ,採用交 割 日會計處理。 衍生性 商品未能 符 合 避險 會計者,係分 類 為交易 目的 之金融資 產 或 金融負債。公 平 價 值 為 正值時 ,列為金融資產 ; 公 平 價 值 為負 值時 ,列為金融負債。
公 平 價 值 之基 礎 : 衍生性 金融商品以評價 方 法 估 計公 平 價 值 。 (五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 原始 認列 時 ,以公 平 價 值衡 量,並加計 取 得之交易成本 ; 後 續 評價以公 平 價 值衡 量, 且 其價 值 變動列為股 東 權益 調整 項 目 , 累 積之利益 或 損失於金融資產除列 時 ,列入 當 期損 益。依交易 慣例 購買 或 出售金融資產 時 ,採用交 割 日會計處理。
(六 ) 應收帳款減損損失
備 抵 呆帳係 按 應收款項帳 齡 及收回可能 性 評 估 提列。本公司係 。 依據 對客戶 之應收帳款帳 齡 分 析,定期評 估 應收帳款收回之可能 性 如 附註三所 述 ,本公司自一○○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 修訂 之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 號「 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 」 第三次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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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條文 , 修訂條文將原始 產 生 之應收款項 納 入 適 用 範圍 , 故 本公司 , 對 於應收款項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 個別 評 估 其減損 跡象 當 有 客 , , 觀 證據 顯示 因 應收款項 原始 認列後發 生 之單一 或多 項事 件 致使 應收款項之 估 計未 來 現金流量 受 影響者, 該 應收款項則 視 為已減 損,按 應收款項金額預期不可收回 比率 提列。相 關 客觀 減損證據 如 : 客戶 出現財務 困難;或客戶很 有可能 倒閉或進 行財務 重整;或客戶 發 生 延 遲 付款 情形;或客戶 債權發 生 展延 還 本付息 情 事 ;或客戶 之 最終客戶 發 生顯著 財務 困難;或客戶因 財務 困難或 其他 因素而使 其 金融資產 無 法在活 絡 市 場中繼續 交易。
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為 該 資產之帳 面 金額 與 預期未 來 現金流 量以 該 應收款項 原始 有 效 利 率 折現 值 之間 的差 額。應收款項之帳 面 。 , 金額係以備 抵 評價科 目調整 當 應收款項 視 為 無 法收回 時 沖 銷備 抵 評價科 目 。 原先 已 沖 銷 而 後 續 回收之款項則 貸記 備 抵 評價科 目 。 備 抵 評價科 目 帳 面 金額之變動認列為呆帳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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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應收帳款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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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帳款 若符 合 下 列所有 條件時視 為出售:
-
應收帳款債權已經 與 本公司 隔離 , 亦即 推定已 脫離 本公司之 控 。
制
-
應收帳款之每一 個受 讓人有權 質押或 交換 該 應收帳款, 且 未有 限 制 應收帳款 受 讓人行 使質押或 交換權利之 條件 , 致使 本公司 獲 得 非 屬 細微 之利益。
-
本公司未 藉由下 列二 種方式 之一,維持對 應收帳款之有 效控制: 。
(1) 到期日前有權利及 義 務買回 或贖 回應收帳款之 協議 。
(2) 單 方面使持 有人 返還特 定資產之能 力
-
當 應收帳款出售 時 ,其出售所得之價款 與 帳 面 價 值 之 差 額 作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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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列入 當 期營業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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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存 貨
-
存貨 包括原物料 、在 製 品及 製 成品。係以成本 與 淨變現價 值孰 低 計價, 比較 成本 與 淨變現價 值時 係以 個別 項 目 為基 礎 。淨變現價 值 係 指 在 正常情況下 之 估 計售價減除至 完 工 尚需 投入之成本及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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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 算 採用加權 平均 法,自一○○年四月 起 平時改按標 準成本計價, 結 帳日 再 予 調整使 其接 近按 加權 平均 法 計 算 之成本。
(九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本公司 對被 投資公司 持 有表 決 權股份 達百 分之二十以上 或具 有 重大 影響 力 者,採用權益法評價。
, 被 投資公司發行新股 時 若 未 按持 股 比例 認購, 致使持 股 比例 發 生 變動,並 因而使 投資之股權淨 值 發 生 增減 時 ,其增減數 調整 資 本公積及長期投資 ; 前項 調整如 應借 記 資本公積, 而 長期投資所產 生 之資本公積餘額不 足時 ,其 差 額借 記 保 留盈 餘。
本公司 與 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 投資公司間 順 流交易所產 生 之未實 現損益, 按持 股 比例 予以 消 除 ;若 本公司 對被 投資公司 具 有 控制 能 力 ,則 全 數予以 消 除, 俟 實現 時始 認列損益。本公司 與 採權益法評 價之 被 投資公司間 逆 流交易所產 生 之未實現損益, 按持 股 比例 予以 消 除。遞延之未實現損益 俟 實現 時始 予認列。
, 於資產負債表日評 估是否 有減損 跡象 若 有 客觀 證據 顯示 業已 減損, 就 其減損部分認列損失 ;對具 有 控制 能 力 之長期股權投資, 。 係以合 併 財務報表 整體考 量現金產 生 單位,予以評 估
(十 ) 以成本 衡 量之金融資產
無 法可 靠衡 量公 平 價 值 之權益商品投資係未上市( 櫃 )股票, 以 原始 認列之成本 衡 量。現金股利於除息日認列收益, 但 依據投資 前淨利 宣 告部分,係自投資成本減除。收到股票股利不列為投資收 益 ; 僅註 記 股數增加,並 按 增加後之 總 股數 重 新計 算 每股成本。 若 有減損之 客觀 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 此 減損金額不予迴轉。
(十一 ) 預付貨款
預付貨款依 約 定 沖抵 貨款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 個 月內者分 類 為流動資產 ; 依 約 定 沖抵 貨款 時 間 超過 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 個 月 者,分 類 為 非 流動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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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以成本減 累 計折舊計價。固定資產 構建 期間為 該 項資 產所支出款項 而 負 擔 之利息,予以資本 化 列為固定資產成本。 重大 、 之增 添 更 新及 改良作 為資本支出 ;修 理及 維護 支出則 作 為 當 期費 用。
資產負債表日評 估是否 有 跡象顯示 固定資產可能發 生 減損, 若 有減損之 跡象 存在 時 ,應 即估 計 該 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倘 其 相 關可 回收金額 與 帳 面 價 值比較 有 重大 減損 時 , 就 其減損部分認列損失。 嗣 後 若 固定資產之 估 計發 生 變動 而 增加可回收金額 時 ,其減損損失 應予迴轉,認列為利益,惟固定資產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 面 價 值 , 不得 超過該 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 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折舊後 之帳 面 價 值 。
折舊採用 平均 法依 下 列 耐 用年限計提: 房屋 及 建築 ,十五至二 十年 ;機器 設備,三至五年 ; 研發設備,三至五年 ;辦 公設備,三 年 ;租 賃 改良 ,三至十年 ; 其他設備,三至十五年。 耐 用年限 屆滿 仍 繼續使 用之固定資產,則 就 其 殘 值按重 行 估 計可 使 用年數 繼續 提 列折舊。
固定資產出售 或 報 廢 時 ,其 相 關成本及 累 計折舊 均 自帳上減 除。處分固定資產之利益 或 損失,依其 性質 列為 當 期之營業外收入 及利益 或 費用及損失。
(十三 ) 遞延費用
研究 階段 之支出於發 生時 認列為費用 ; 發展 階段 之支出於 符 合 規 定 條件時 ,認列為 無形 資產,採用 直線 法依其 耐 用年限攤銷,不 符 合 規 定 條件 則列為 當 期費用。
係 電 腦軟 體 費、線路 補 助 費及其他遞延費用,其 中電 腦軟 體 費, 採 直線 法 按 一至三年 平均 攤銷 ; 線路 補 助 費採 直線 法 按 三年 平均 攤 銷 ; 其他遞延費用,採 直線 法 按 一至五年 平均 攤銷。
資產負債表日評 估是否 有 跡象顯示 遞延費用可能發 生 減損, 若 有減損之 跡象 存在 時 ,應 即估 計 該 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倘 其 相 關可 回收金額 與 帳 面 價 值比較 有 重大 減損 時 , 就 其減損部分認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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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 後 若 遞延費用之 估 計發 生 變動 而 增加可回收金額 時 ,其減損損失 應予迴轉,認列為利益,惟遞延費用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 面 價 值 , 不得 超過該 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 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攤銷後 之帳 面 價 值 。
(十四 ) 資本支出 與 收益支出之 劃 分
凡 支出之 效 益及於以後 各 期者列為資產。其 效 益僅及於 當 期 或 無效 者,列為費用 或 損失。
(十五 ) 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係以 全 部發行價 格 減除 (1)嵌 入 式 衍生性 商品公 平 價 值 ,及 (2)應付公司債 原始 認列金額 比例 分攤之交 易成本後之餘額, 作 為主 契 約 之 原始 帳 面 價 值 , 續 後評價 時 ,以利 息法之攤銷後成本 衡 量, 相 關之利息 或贖 回利益及損失認列為 當 期 損益。 當 公司債於到期前 被持 有人 要 求 轉換 時 , 先調整 帳列負債 組 成 要素 金額( 包 含 公司債及分 別 認列之 嵌 入 式衍生性 商品)於轉換 時 應有之帳 面 價 值 (公司債之帳 面 價 值 係以利息法計 算 至轉換日前 一日之攤銷後成本, 嵌 入 式衍生性 商品之帳 面 價 值 則為計 算 轉換日 。 前一日之公 平 價 值 ), 作 為發行 普通 股之入帳基 礎
(十六 ) 員工退 休 金
屬 確 定提 撥 退 休 辦 法之退 休 金,係於員工提供 服 務之期間, 將 應提 撥 之退 休 基金數額認列為 當 期費用。
(十七 ) 員工認股權
發行酬勞 性 員工認股權,其 給 與 日於九十七年一月一日( 含 ) 以後者,係依 照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 號「 股份基 礎 給 付之會 計處理準則 」 處理。 按 預期 既 得認股權之 最 佳 估 計數量及 給 與 日公 平 價 值 計 算 之認股權價 值 ,於 既 得期間以 直線 法認列為 當 期費用, - 並 同 時調整「 資本公積 員工認股權 」。後 續 資訊 顯示 預期 既 得之認 股權數量 與估 計不 同 時 ,則 修正原估 計數。
發行酬勞 性 員工認股權,其 給 與 日於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十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者,係 適 用財 團 法人 中 華 民國會計研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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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 解 釋 函 相 關 規 定,本公司 選擇 採用內 含 價 值 法處理,酬勞成 本於 符 合認股權計 畫 所 規 定之員工 服 務年限內 逐 期認列為費用。
(十八 ) 銷貨收入
本公司係於產品之所有權 移 轉予 客戶時 認列銷貨收入, 因 其 獲 利 過 程 大 部分已 完 成, 且 已實現 或 可實現。 去 料 加工 時 ,加工產品 之所有權並未 移 轉, 是 以 去 料時 不 作 銷貨處理。
銷貨收入係 按 本公司 與 買 方 所 協議 交易 對 價( 考 量商業折 扣 及 數量折 扣 後)之公 平 價 值衡 量 ; 惟營業收入之 對 價為一年期以內之 應收款 時 ,其公 平 價 值與 到期 值差異 不 大且 交易量 頻繁 ,則不 按 設 。 算 利 率 計 算 公 平 價 值
(十九 ) 所得稅
、 所得稅 作 跨 期間之分攤。可減除 暫 時性差異 虧 損 扣 抵 及投資 , 抵 減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評 估 其可實現 性 認列備 抵 評價金額 ; 應 課 稅 暫 時性差異 之所得稅影響數則認列為遞 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 或 負債依其 相 關資產 或 負債之分 類 劃 分為流動 或非 流動項 目 , 無相 關之資產 或 負債者,依預期迴轉期 間之長短 劃 分為流動 或非 流動項 目 。
購置 機器 設備、研究發展及人 才培訓 等 支出所產 生 之所得稅 抵 減,採 當 期認列法處理。
以前年 度 應付所得稅之 調整 ,列入 當 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 規 定計 算 之未分 配 盈 餘加 徵 百 分之十所得稅,列為 股 東 會 決議 年 度 之所得稅費用。
(二十 ) 重 分 類
一○○年第一季之財務報表 若 干 項 目 經 重 分 類 , 俾配 合一○一 。 年第一季財務報表之表 達
三、 會計變動之理 由 及其影響
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自一○○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 修訂 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一 三十四 號「 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 」。主 要 之 修訂包括 ( )將 應收 租 賃 款之減損 納 入公報 適 用 範圍;(二 )修訂 保 險相 關合 約 之會計準則 適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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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 (三 )將原始 產 生 之 放 款及應收款 納 入公報 適 用 範圍; (四 )增 訂 以 攤銷後成本 衡 量之金融資產於債務 困難修改條 款 時 之減損 規範;及 (五 ) 債務 條 款 修改時 債務人之會計處理。 此 項會計變動, 對 本公司一○○ 年第一季財務報表並 無重大 影響。
營 運 部 門 資訊之揭露
本公司自一○○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發 布 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 第四十一 號「 營 運 部 門 資訊之揭露 」 該 公報之 規 定係以管理 階層 制 定 營 運 事項 決策時 所 使 用之 企 業 組 成部分 相 關資訊為基 礎 ,營 運 部 門 之 辨識 則以主 要 營 運 決策 者定期 複 核用以分 配 資源予部 門 與 評量 績 效 之 。 內部報告為基 礎 該 公報係 取 代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 號「 部 門 別 財務資訊之揭露 」 ,採用 該 公報僅 對 本公司部 門 別 資訊之報 導 方式 產 生改 變。
四、 現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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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 平 價 值 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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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一○一及一○○年第一季 從 事 遠 期外 匯 及一○○年第一季 從 事換 匯 換利 等衍生性 金融商品交易之 目的 ,主 要 係為 規避因匯率 及 利 率 波 動所產 生 之 風 險 。本公司之財務 避險策 略 係以 達 成 規避大 部分 。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為 目的
- 16 -
截 至一○一年三月 底 ,本公司 從 事之 遠 期外 匯 合 約尚 未到期明 細 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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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 至一○○年三月 底 ,本公司 從 事之 遠 期外 匯 合 約均 已到期。
本公司 從 事之換 匯 換利合 約 , 配 合可轉換公司債已 全 數轉換為 普 。 通 股, 故 業已於一○○年一月間提前交 割
本公司於一○一及一○○年第一季, 因 交易 目的 之金融商品產 生 之淨損失分 別 為 3,981 仟元及 81,209 仟元。
- 六、 應收帳款 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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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一○一及一○○年第一季出售應收帳款之 相 關資訊 如 下 :
| 下: | |||||
|---|---|---|---|---|---|
| 交 易 對 象 一○一年第一季 香港商優比速融資股 份有限公司 一○○年第一季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香港商優比速融資股 份有限公司 |
本期讓售金額 ( 仟 元 ) USD 480 USD 428 USD 649 USD 3,692 |
本期已收現金 額(仟元) USD - USD 185 USD 37 USD 1,692 |
截至期末已預支 金額(仟元) - - - - |
已預支金額 年利率(%) - - - - |
額度(仟元) |
| USD 1,000 EUR 1,500 USD 1,000 USD 3,000 |
上 述 應收帳款合 約 ,其額 度 可 循環 使 用,除 與 香港 商 優 比 速 融資 股份有限公司之合 約 外,其餘於一○一年三月 底 業已到期。
依讓售合 約 之 規 定, 因 商業 糾紛 ( 如 銷貨退回 或 折讓 等 ) 而 產 生 , 。 之損失 由 本公司承 擔 因 信用 風 險而 產 生 之損失則 由該等 銀 行承 擔
- 17 -
。 讓售應收帳款保 留 款帳列其他應收款項 下 截 至一○一年及一○ ○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 讓售應收帳款保 留 款分 別 為 美 金 723 仟元及 美 金 2,612 仟元。
七、 存 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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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備 抵 存貨損失分 別 為 507,382 仟元及 190,934 仟元。
一○一年第一季 與 存貨 相 關之銷貨成本為 4,688,501 仟元,其 中包 括 未攤銷固定 製造 費用 113,652 仟元、出售 下 腳 收入 1,236 仟元及迴轉 。 存貨損失 91,369 仟元,存貨損失之迴轉,係 因 出售呆 滯 存貨所 致
一○○年第一季 與 存貨 相 關之銷貨成本為 6,635,632 仟元,其 中包 括 未攤銷固定 製造 費用 102 仟元、出售 下 腳 收入 12,446 仟元及迴轉存 貨損失 28,663 仟元,存貨損失之迴轉,主係 因 一○○年第一季產品單 。 位成本 降 低 所 致
八、 預付款項
| 預付貨款 -依合約支付數 (附註二六) -未簽訂合約數 減:帳列非流動部分 預付貨款-流動 其他預付款 |
一 ○ 一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2,345,453 - 2,345,453 (2,009,018 ) 336,435 10,385 $ 346,820 |
一 ○ ○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一 ○ ○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 |
$ 2,461,579 111,483 2,573,062 2,063,764 ) 509,298 44,424 $ 553,722 |
- 18 -
九、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永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旺 公司)(原名永晴光電股份 有限公司) 新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新曜 公司) 高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旭 公司) |
一 ○ 一 年 三月三十一日 帳面金額 持 股 比例% $ 196,554 65.17 114,805 100.00 49,654 100.00 $ 361,013 |
一 ○ ○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一 ○ ○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帳面金額 $ 196,554 114,805 49,654 $ 361,013 |
帳面金額 $ 149,326 - 9,863 $ 159,189 |
持 股 比例% |
|
| 84.88 - 100.00 |
本公司一○一及一○○年第一季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係 按 未 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 算 。投資損失明 細 列 示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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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晴 光 電 股份有限公司於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起變 更 為 永旺 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永旺 公司董事會於一○一年二月三日 決議辦 理減少實收資本額 100,000 仟元,並 消 除已發行股份 10,000 仟股以 彌 補 虧 損,每股 面 額 10 元,減資 比率約 為 33.33%,並於一○一年三月六日經股 東 會及董事 會 決議通過 ,減資基準日為一○一年三月十二日,本公司 等比率 減少 持 有股數 8,736 仟股;另 永旺 公司董事會於一○一年二月三日 決議辦 理 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 股 22,000 仟股,每股 面 額 10 元,增資基準日為一○ 一年三月二十日,本公司參 與 永旺 公司現金增資,投資金額 99,000 仟 元 取 得 9,900 仟股,因 本公司未 按持 股 比例 認購 永旺 公司現金增資,致 使 本公司 對 其 持 股 比例由 86.96%減少為 65.17%,因而使 投資之股權淨 值 發 生 變動, 而 增加長期股權投資及資本公積 26,026 仟元。
- 19 -
本公司於一○○年九月 透 過 轉投資公司 高旭 公司投資 鑫 科 材 料 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鑫 科公司),金額為 40,040 仟元 取 得 1,000 仟股, 截 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持 股 比例 為 1.52%。
本公司於一○○年十月以 115,000 仟元新成立 子 公司新 曜 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新 曜 公司),並 透 過 新 曜 公司投資 鑫 科公司 私募 普通 股,
金額為 107,100 仟元 取 得 3,000 仟股,截 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持 股 比例 為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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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一○○年十月參 與 鑫 科公司 私募 普通 股,投資金額 142,800 仟元 取 得 4,000 仟股, 截 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持 股 比例 為 6.09%。
上 開 參 與 私募 普通 股,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 條 之八 規 定 受 轉讓 之限 制 。
本公司所 持 有之上 述 股票投資, 因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價 且 其公 平 價 值無 法可 靠衡 量, 故 以成本 衡 量。
十一、 固定資產
| 項 目 成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研發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
一 ○ |
一 年 第 |
一 年 第 |
一 季 |
一 季 |
|---|---|---|---|---|---|
| 期 初 餘 額 $ 440,596 2,737,205 9,928,975 7,142 7,704 11,088 146,639 635,105 13,914,454 |
本 期 增 加 $ - - 240 - - - - 56,412 $ 56,652 |
科目間移轉 $ - 600 241,564 - 5,537 - 20,373 ( 268,074 ) $ - |
期 末 餘 額 |
||
( |
$ 440,596 2,737,805 10,170,779 7,142 13,241 11,088 167,012 423,443 13,971,106 |
(接次頁)
- 20 -
(承前頁)
| 項 目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研發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項 目 成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研發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研發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
一 ○ |
一 年 第 |
一 年 第 |
一 季 |
一 季 |
|---|---|---|---|---|---|
| 期 初 餘 額 $ 193,131 2,712,321 1,553 4,652 4,193 48,977 2,964,827 $ 10,949,627 一 ○ |
本 期 增 加 科目間移轉 $ 32,776 $ - 420,483 - 323 - 392 - 320 - 8,043 - $ 462,337 $ - ○ 年 第 |
期 末 餘 額 |
|||
| $ 225,907 3,132,804 1,876 5,044 4,513 57,020 3,427,164 $ 10,543,942 一 季 |
|||||
| 期 初 餘 額 $ 440,596 1,336,475 6,671,081 1,516 7,704 11,088 107,581 326,613 8,902,654 105,886 1,446,671 1,290 3,012 2,816 25,388 1,585,063 $ 7,317,591 |
本 期 增 加 $ - 2,215 3,264 - - - 7,717 343,144 $ 356,340 $ 16,250 279,248 29 421 360 5,329 $ 301,637 |
科目間移轉 $ - 20,935 31,424 - - - 1,815 ( 61,773 ) ($ 7,599 ) $ - - - - - - $ - |
期 末 餘 額 |
||
| $ 440,596 1,359,625 6,705,769 1,516 7,704 11,088 117,113 607,984 9,251,395 122,136 1,725,919 1,319 3,433 3,176 30,717 1,886,700 $ 7,364,695 |
固定資產 質押情形 請參閱附註二五。 - 十二、 遞延費用 淨額
| 成 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期末餘額 累計攤銷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
一 ○ |
一 年 第 |
一 年 第 |
一 季 |
一 季 |
|---|---|---|---|---|---|
| 電腦軟體費 $ 82,849 - 82,849 41,097 5,431 46,528 $ 36,321 |
線路補助費 $ 26,191 - 26,191 15,452 1,150 16,602 $ 9,589 |
其 他 $ 98,382 698 99,080 78,459 3,326 81,785 $ 17,295 |
合 計 |
||
| $ 207,422 698 208,120 135,008 9,907 144,915 $ 63,205 |
- 21 -
| 成 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期末餘額 累計攤銷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
一 ○ |
○ 年 第 |
○ 年 第 |
一 季 |
一 季 |
|---|---|---|---|---|---|
| 電腦軟體費 $ 42,624 - 42,624 21,492 3,253 24,745 $ 17,879 |
線路補助費 $ 14,069 1,675 15,744 12,045 861 12,906 $ 2,838 |
其 他 $ 86,964 1,680 88,644 40,655 14,041 54,696 $ 33,948 |
合 計 $ 143,657 3,355 147,012 74,192 18,155 92,347 $ 54,665 |
||
| $ 143,657 3,355 147,012 74,192 18,155 92,347 $ 54,665 |
十三、 短期借款
週 轉金借款 - 利 率 : 0.97%~ 1.90%
| 一 ○ 一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一 ○ 一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469,279 |
十四、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 合約損失 獎金 薪資 產品服務費 其 他 一○一年一月一日 加:本期估列 減:本期支付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年一月一日 加:本期估列 減:本期支付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一 ○ 一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1,482,483 56,462 80,143 54,780 293,501 $ 1,967,369 獎 金 $ 100,078 79,479 (123,095 ) $ 56,462 $ 131,280 48,959 (105,353 ) $ 74,886 |
一 ○ 一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1,482,483 56,462 80,143 54,780 293,501 $ 1,967,369 獎 金 $ 100,078 79,479 (123,095 ) $ 56,462 $ 131,280 48,959 (105,353 ) $ 74,886 |
一 ○ ○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一 ○ ○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一 ○ ○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獎 |
薪 |
$ - 74,886 62,063 38,271 250,965 $ 426,185 資 |
|||
( ( |
( ( |
$ 74,018 221,755 215,630 ) $ 80,143 $ 61,260 204,355 203,552 ) $ 62,063 |
- 22 -
十五、 應付公司債
本公司於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發行三年期 海 外 無擔 保可轉換公司 債 美 金 50,000 仟元,並 陸 續 於一○○年第一季前 全 數轉換為 普通 股股 票。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 號 之 規 定 將該 轉換 選擇 權及 價 格 重 設權 與 公司債分 離 ,依 性質 列於交易 目的 金融負債。發行 條件 如下 :
一 ( ) 發行日期: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
(二 ) 面 額: US$1 仟元。
(三 ) 發行及交易 地點 : 海 外發行,於 全 球店頭 市 場 交易,惟不 掛牌 。
(四 ) 發行價 格 : 100%。
(五 ) 發行 總 額: US$50,000 仟元。
(六 ) 票 面 利 率 : 2%。
(七 ) 發行期限:三年期 ; 到期日為一○○年七月十五日。
(八 ) 轉換權利 與標的 :依請 求 當時 之轉換價 格 轉換為本公司 普通 股(固 定以新台幣 對 美 元 匯率 30.397 元換 算 為台幣金額)。
(九 ) 轉換期間:自本公司股票 掛牌 後至一○○年七月五日。
(十 ) 轉換價 格 :發行 時 每股 NT$107 元, 嗣 後則依 受託 契 約調整 。
(十一 ) 債券之 贖 回:本債券發行期 滿 後,依 面 額 償還 本金。
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 號
「 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 」及第三十六 號「 金融商品之表 達與 揭露 」 之 規 定處理,於一○○年第一季認列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101,989 仟元, 「 - 。 相 關金額帳列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金融商品評價淨損 」 項 下
十六、 長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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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次頁)
- 23 -
(承前頁)
一 一 一 ○ 年 ○ ○ 年 三 月 三 十 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日
自一○一年十一月起,每半 , 年為一期,分七期攤還 其 中 前六期每期攤 還 10%,第七期攤還 40%, 年利率:1.5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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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銀行聯貸案 自九十九年一月起,每季為 一期,分十三期攤還,年 利率:一○一年 1.4295%; 一○○年 1.2263% 723,200 1,412,500 2,773,200 1,412,500 一年內到期部分 ( 973,200 ) ( 689,300 ) $ 1,800,000 $ 723,200
上 述 長期借款依 相 關 貸 款合 約規 定,在 授 信存 續 期間內,本公司 之年 度 及 半 年 度 非 合 併 財務報表 需維持 以 下 財務 比率與規 定: 第一 銀 行聯 貸 案 :
(一 ) 流動 比率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不得 低 於 100%;
(二 ) 負債 比率 ( 總 負債 / 淨 值 )不得 高 於 120%; (三 ) 利息保 障倍 數 [(稅前淨利 + 折舊 + 攤銷 + 利息費用) / 利息費用 ] 不得 低 於四 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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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流動 比率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不得 低 於 100%;
(二 ) 負債 比率 (金融負債 總 額 / 淨 值 )不得 高 於 110%;
(三 ) 利息保 障倍 數 [(稅前淨利 + 折舊 + 攤銷 + 利息費用) / 利息費用 ] 不得 低 於二 倍 ,惟計 算 稅前淨利 時 ,應 排 除金融負債評價金額 ;
(四 ) 有 形 淨 值 不得 低 於 陸拾億 元。
- 24 -
截 至一○○年十二月 底止 ,本公司除利息保 障倍 數 違 反 合 約規 定 外,其餘 皆 符 合前 述規 定 ; 依合 約規 定財務 比率 雖 未 符 合 規 定,惟不 視 為 違約情 事,於 下 一次 受 檢 日 完 成 改 善 即 不 需 支付補 償 費。
長期借款 擔 保之 情形 ,請參閱附註二五。
十七、 員工退 休 金
本公司 適 用 「 勞工退 休 金 條例」 之退 休 金 制 度 ,係屬 確 定提 撥 退 休 辦 法,依員工每月 薪 資 百 分之六提 撥 退 休 金至勞工保 險 局 之 個 人退 休 金 專 戶 。本公司一○一及一○○年第一季認列之退 休 金成本分 別 為 12,511 仟元及 10,825 仟元。
十八、 所得稅
- (一 ) 帳列稅前(損失)利益 按 法定稅 率 計 算 之 當 期應負 擔 之所得稅費用 調 節 如下 :
| 調節如下: | ||
|---|---|---|
| 稅前(損失)利益按法定稅率 計算之稅額 所得稅調整項目之稅額影響 數: 免稅所得 永久性差異 暫時性差異 當期應負擔所得稅費用 |
一○一年第一季 ( $ 308,595 ) - ( 12,918 ) 167,505 ($ 154,008 ) |
一○○年第一季 |
| $ 59,965 ( 26,132 ) 4,537 18,328 $ 56,698 |
(二 ) 所得稅費用 構 成項 目如下 :
| 當期應負擔所得稅費用 投資抵減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變動 -投資抵減 -虧損扣抵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備抵評價調整數 所得稅費用 |
一○一年第一季 $ - - ( 8,932 ) 154,008 117,523 (262,599 ) $ - |
一○○年第一季 |
|---|---|---|
| ( $ 56,698 ) 8,098 ( 7,327 ) - ( 56,954 ) 64,281 ($ 48,600 ) |
- 25 -
(三 ) 遞延所得稅資產明 細如下 :
| 流 動 暫時性差異 投資抵減 備抵評價金額 非 流 動 虧損扣抵 投資抵減 暫時性差異 備抵評價 |
一 ○ 一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91,594 22,373 113,967 (113,967 ) $ - $ 450,130 129,426 282,835 862,391 (862,391 ) $ - |
一 ○ ○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一 ○ ○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
( ( |
$ 42,566 65,872 108,438 108,438 ) $ - $ - 152,963 40,553 193,516 193,516 ) $ - |
(四 ) 兩 稅合一 相 關資訊:
一 一 一 ○ 年 ○ ○ 年 三 月 三 十 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日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256,159 $ 57,133
本公司一○○年 度 未有可分 配 盈 餘, 故無 稅額 扣 抵比率; 九十 九年 度 實 際盈 餘分 配 之稅額 扣 抵比率 為 2.12%。
(五 ) 截 至一○一年三月 底止 , 虧 損 扣 抵 及投資 抵 減 相 關資訊 如下 :
| 法令依據 所得稅法 促進產業升級 條例 促進產業升級 條例 促進產業升級 條例 |
抵減項目 虧損扣抵 機器設備 投資抵減 研究發展支出 投資抵減 人才培訓支出 投資抵減 |
可抵減稅額 $ 296,122 154,008 $ 450,130 $ 3,447 129,426 $ 132,873 $ 4,389 14,090 $ 18,479 $ 273 174 $ 447 |
尚未抵減稅額 $ 296,122 154,008 $ 450,130 $ 3,447 129,426 $ 132,873 $ 4,389 14,090 $ 18,479 $ 273 174 $ 447 |
最後抵減 年 度 |
|---|---|---|---|---|
| 一一○ 一一一 一○二 一○三 一○一 一○二 一○一 一○二 |
-
26 -
-
(六 ) 本公司增資 擴 展以產 製 免 稅產品之所得 免 稅期間 如下 :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期 間 第一次增資擴展免徵所得稅 97 年 4 月 10 日至 102 年 4 月 9 日 第二次增資擴展免徵所得稅 99 年 1 月 1 日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
-
(七 ) 本公司 截 至九十七及九十六年 度 止 之所得稅 申 報 案 件 ,業經稅 捐稽 徵 機 關核定,惟 對 於九十七及九十六年 度 之 案 件 不 服 核定之 結果 , 已提起行 政 救 濟 程序 。前 述 之行 政 救 濟 案 件 ,預計核定 結果將 不 致 於 對 本公司產 生重大 影響 ; 另本公司九十八年 度 之所得稅 申 報 案 件 ,業經稅 捐稽徵 機 關核定。
十九、 股 東 權益
依 照 法 令規 定,資本公積除 彌 補公司 虧 損外,不得 使 用, 但超過 票 面 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 溢 額,得 撥 充股本,其 撥 充股本每年以實收 股本之一定 比率 為限。依據於一○一年一月四日公 布 之公司法 修訂條 文 ,前 述 資本公積 亦 得以現金分 配 。 但 依權益法計價長期股權投資認 。 列之資本公積,不得 作 為 任何 用 途
依據本公司之 章程 規 定,每年 度 決算 後所得純益,除依法 完納 稅 捐 及 彌 補以前年 度虧 損外,應提 百 分之十為法定 盈 餘公積, 必要時 得 酌 提 特別盈 餘公積, 如尚 有 盈 餘 時 ,提 撥 員工紅利不 低 於 百 分之三, 董事酬勞不 高 於 百 分之二,其餘 再 加計以前年 度 累 積未分 配 盈 餘, 由 董事會 擬 具 股 東 紅利分 配 議 案 ,提請股 東 會 決議 後分 配 之。員工紅利 發 放 對象 得 包括符 合一定 條件 之 從 屬公司之員工, 相 關 條件 及 辦 法 授 權董事會 或 其 授 權人 訂 定之。員工紅利實 際 提 撥 成數 授 權董事長 全 權 處理之。股 東 紅利以股票股利 與 現金股利 互 相 搭配 為 原 則,其 中 分 配 之現金股利不 低 於股 東 紅利 總 額 百 分之十。
本公司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分 別 係 按當 年 度 稅後淨利之一定 比率 估 列,一○○年第一季 估 列金額分 別 為 41,458 仟元及 5,528 仟元 ; 本 公司一○一年第一季為稅後 虧 損, 無須估 列應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 相 關費用。年 度 終 了 後, 若 遇 有董事會 決議 發 放 金額有 重大 變動 時 , 該 變動 調整原 提列年 度 費用,於股 東 會 決議 日 時 , 若 金額 仍 有變動,
- 27 -
則依會計 估 計變動處理,於股 東 會 決議 年 度 調整 入帳。 如 股 東 會 決議 採股票發 放 員工紅利,股票紅利股數 按決議 分紅之金額除以股票公 平 價 值決 定,股票公 平 價 值 係 指 股 東 會 決議 日前一日之收 盤 價,並 考 量 。 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 算 基 礎
依公司法 規 定,法定 盈 餘公積應 繼續 提 撥 至其餘額 達 公司實收股 本 總 額 時 為 止 。法定 盈 餘公積得用以 彌 補 虧 損 ; 依據於一○一年一月 四日公 布 之公司法 修訂條文 ,法定 盈 餘公積 超過 實收股本 總 額 25%之 部分除得 撥 充股本外, 尚 得以現金分 配 。
公司 若 分 配 未分 配 盈 餘 時 ,除屬 非中 華 民國 境 內 居住 者之股 東 外,其餘股 東 可 獲 配 按 股利分 配 日之稅額 扣 抵比率 計 算 之股 東 可 扣 抵 稅額。
本公司於一○○年四月十一日 舉 行股 東常 會 決議 九十九年 度 盈 餘 分 派案 如下 :
|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
盈餘分配案 $ 273,849 1,441,817 160,202 $ 1,875,868 |
每股股利(元) |
|---|---|---|
| $ - 4.61 0.51 |
本公司於一○○年四月十一日之股 東常 會並 決議 配 發九十九年 度 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 如下 :
| 現金紅利 股票紅利 股東會決議配發金額 各年度財務報表認列金額 |
九 | 十 九 |
年 度 |
|
|---|---|---|---|---|
| 員 | 工 紅 利 $ 370,342 - 370,342 370,342 $ - |
董 | 事 酬 勞 |
|
( |
$ 40,000 - 40,000 49,379 $ 9,379 ) |
股 東 會 決議 配 發之董事酬勞 與各 年 度 財務報表認列之董事酬勞之 差異 主 要 係 因估 計 改 變,已 調整 為一○○年 度 之損益。
- 28 -
本公司於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董事會 擬 議通過 一○○年 度虧 損 撥 補 案 如下 :
==> picture [368 x 9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董事會於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決議 ,以不 超過 160,000 仟股之額 度 內 辦 理 私募 普通 股,每股 面 額為 10 元 ; 另 決議 以不 超過 160,000 仟股之額 度 內 辦 理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 股 或 參 與 發行 海 外存 託 。 憑 證。上 述 增資 案 尚 待 一○一年股 東常 會 決議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 通過 擬 議 及股 東 會 決議 之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 「 。 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 公 開 資訊 觀 測站 」 查 詢
本公司於一○○年七月十四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00,000 仟股, 全 數參 與 發行 海 外存 託憑 證 20,000 仟單位,每單位存 託憑 證代表五股 普通 股股票,並以 美 金 6.62 元發行, 共 計 募 得 美 金 132,400 仟元。 是 。 項存 託憑 證一○○年七月二十日於 盧森堡 證券交易所 掛牌 買 賣
二十、 員工認股權
本公司分 別 於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及九十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經 董事會核准發行員工認股權 憑 證 6,000 仟單位(以 下 簡稱「 九十四年認 股權計 畫 」)及 3,000 仟單位(以 下 簡稱 「 九十五年認股權計 畫 」); 另 於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經行 政 院 金融 監督 管理 委 員會證期 局 核准 發行員工認股權 憑 證 4,800 仟單位(以 下 簡稱 「 九十六年認股權計 畫 」),因 行 使是 項認股權 憑 證 而需 發行之 普通 股新股 總 數分 別 為 6,000 仟股、 3,000 仟股及 4,800 仟股。九十四年及九十五年認股權計 劃 之 憑 證 持 有人於發行 屆滿 一年之日起, 與 九十六年認股權計 劃 之 憑 證 持 有 人於發行 屆滿 二年之日起,可執行 被 授 與 之 ㄧ 定 比例 之認股權 憑 證, 九十四年及九十五年認股權計 劃 之認股權 憑 證之存 續 期間為十年 ; 九 十六年認股權計 劃 之認股權 憑 證存 續 期間為六年。認股權發行後, 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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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公司 普通 股股份發 生 變動 時 ,認股權行 使 價 格 及認股數量依 規 定 。 公 式 予以 調整
上 述 認股權計 畫 之資 料彙總如下 :
| 一○一年 第 一 季 期初餘額 本期行使 本期註銷 期末餘額 一○○年 第 一 季 期初餘額 本期行使 本期註銷 期末餘額 |
九十六年認股權計畫 單 位 (仟單位)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股) 963 $ 18.07 ( 373 ) 18.07 ( 7 ) 18.07 583 18.07 1,471 $ 19.00 ( 263 ) 19.00 ( 18 ) 19.00 1,190 19.00 |
九十五年認股權計畫 單 位 (仟單位)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股) 137 $ 10.00 ( 37 ) 10.00 - - 100 10.00 630 $ 10.00 ( 57 ) 10.00 - - 573 10.00 |
九十四年認股權計畫 | 九十四年認股權計畫 |
|---|---|---|---|---|
| 單 位 (仟單位) 963 ( 373 ) ( 7 ) 583 1,471 ( 263 ) ( 18 ) 1,190 |
單 位 (仟單位) 137 ( 37 ) - 100 630 ( 57 ) - 573 |
單 位 (仟單位) 175 - - 175 212 ( 37 ) - 175 |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股) |
|
| ( ( ( ( |
( ( |
( |
$ 10.00 - - 10.00 $ 10.00 10.00 - 10.00 |
截 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 ,本公司流 通 在外之員工認股權 憑 證 相 關資訊 如下 :
| 行使價格 之 範 圍 (元/股) $ 10.00 10.00 18.07 |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之 數 量 (仟單位) 預期剩餘 存續期限 (年)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股) 175 3.75 $ 10.00 100 4.33 10.00 583 1.74 18.07 858 |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之 數 量 (仟單位) 預期剩餘 存續期限 (年)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股) 175 3.75 $ 10.00 100 4.33 10.00 583 1.74 18.07 858 |
目前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 目前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
|---|---|---|---|---|
| 流通在外之 數 量 (仟單位) 175 100 583 858 |
加權平均 預期剩餘 存續期限 (年) 3.75 4.33 1.74 |
|||
| 可行使之數 量(仟單位) 175 100 583 858 |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股) |
|||
| $ 10.00 10.00 18.07 |
本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權 憑 證 皆 採內 含 價 值 法認列所 給 予之酬勞 成本, 因各 認股權 憑 證之行 使 價 格高 於 衡 量日之每股淨 值 , 故無 認列 酬勞成本。 若 採公 平 價 值 法認列酬勞 性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用以 估 計員工認股權公 平 價 值 所 作 之 假 設資訊及公 平 價 值彙總如下 :
- 30 -
評價模式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式假 設無風險利率預期存續期間預期價格波動率股 利 率給與之認股權加權平均公平價值每單位公平價值(元/股)純(損)益報表認列之純(損)益擬制純(損)益基本每股純(損)益報表認列之每股純(損)益(元)擬制每股純(損)益稀釋每股純(損)益報表認列之每股純(損)益(元)擬制每股純(損)益 |
一○一年第一季2.08%~2.33% 6~10 年0.46~33.63% - $ 1.89~9.43 ($ 1,815,263 ) ($ 1,815,263 ) ($ 4.23 ) ($ 4.23 ) ($ 4.23 ) ($ 4.23 ) |
一○○年第一季 |
|---|---|---|
| 2.08%~2.33% 6~10 年0.46~33.63% - $ 1.89~9.43 $ 304,137 $ 303,429 $ 0.94 $ 0.93 $ 0.91 $ 0.91 |
計 算 一○○年第一季 擬 制性 稅後基本及稀釋每股純益 時 , 無償 配 。 股之影響已列入 追溯 調整 因 追溯 調整 ,一○○年第一季 擬 制性 稅後 基本及稀釋每股純益分 別由 0.98 元及 0.96 元減少為 0.93 元及 0.91 元。 二一、 用人 、 折舊及攤銷費用
|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 休 金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一 ○ |
一 年 第 一 季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 55,484 $ 269,785 3,656 21,983 2,461 12,511 5,536 15,105 $ 67,137 $ 319,384 $ 11,999 $ 462,337 $ 3,118 $ 9,907 |
一 年 第 一 季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 55,484 $ 269,785 3,656 21,983 2,461 12,511 5,536 15,105 $ 67,137 $ 319,384 $ 11,999 $ 462,337 $ 3,118 $ 9,907 |
一 ○ ○ 年 第 一 季 |
一 ○ ○ 年 第 一 季 |
一 ○ ○ 年 第 一 季 |
一 ○ ○ 年 第 一 季 |
|---|---|---|---|---|---|---|---|
| 屬於銷貨 成 本 者 $ 214,301 18,327 10,050 9,569 $ 252,247 $ 450,338 $ 6,789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55,484 3,656 2,461 5,536 $ 67,137 $ 11,999 $ 3,118 |
屬於銷貨 成 本 者 $ 186,839 15,244 8,627 12,207 $ 222,917 $ 292,024 $ 16,056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84,237 3,507 2,198 5,067 $ 95,009 $ 9,613 $ 2,099 |
合 計 |
|||
| $ 271,076 18,751 10,825 17,274 $ 317,926 $ 301,637 $ 18,155 |
二二、 每股純(損)益
計 算 每股純(損)益之分 子 及分 母 揭露 如下 :
==> picture [424 x 10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接次頁)
- 31 -
(承前頁)
| 一○○年第一季 純 益 基本每股純益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純益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 響 員工紅利 員工認股權 稀釋每股純益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純益加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
金 額 ( |
分 子 ) 稅 後 $ 304,137 $ 304,137 - - $ 304,137 |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 ( 分 母 ) (仟 股 ) 325,224 6,339 1,567 333,130 |
每股純(損)益(元) | 每股純(損)益(元) | 每股純(損)益(元) |
|---|---|---|---|---|---|---|
| 稅 前 $ 352,737 $ 352,737 - - $ 352,737 |
稅 前 $ 1.08 $ 1.06 |
稅 後 |
||||
| $ 0.94 $ 0.91 |
計 算 每股純益 時,無償 配 股之影響已列入 追溯 調整。因 追溯 調整 , 一○○年第一季稅後基本及稀釋每股純益,已分 別由 0.98 元及 0.96 元 減少為 0.94 元及 0.91 元。
員工認股權 憑 證(參閱附註二十)係屬 潛 在 普通 股,本公司分 別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四 號「 每股 盈 餘 」 所 規 定之 庫藏 股票法及 如果 轉換法 測試 ,上 述 之員工認股權 憑 證於一○一年第一季並 無 稀釋 作 用, 故 不列入計 算 每股純益。
本公司採用(九六)基 秘字 第○五二 號 函 , 將 員工分紅及董 監 酬 勞 視 為費用 而非盈 餘之分 配 。 若 企 業得 選擇 以股票 或 現金發 放 員工分 紅,則計 算 稀釋每股純益 時 ,應 假 設員工分紅 將 採發 放 股票 方式 ,並 於 該 潛 在 普通 股 具 有稀釋 作 用 時 計入加權 平均 流 通 在外股數,以計 算 稀釋每股純益。計 算 稀釋每股純益 時 ,以 該 潛 在 普通 股資產負債表日 之收 盤 價, 作 為發行股數之 判斷 基 礎 。於次年 度 股 東 會 決議 員工分紅 發 放 股數前計 算 稀釋每股純益 時 , 亦繼續考 量 該等 潛 在 普通 股之稀釋 作 用。
- 32 -
二三、 金融商品資訊之揭露
一 ( ) 公 平 價 值 之資訊
| 公平價值之資訊 | |||
|---|---|---|---|
| 資 產 現 金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質押定期存款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負 債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設備款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部分) |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帳 面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 3,668,532 $ 3,668,532 2,400,398 2,400,398 140,303 140,303 4,235 4,235 142,800 - 469,279 469,279 1,834 1,834 1,505,197 1,505,197 29,052 29,052 1,015,603 1,015,603 2,773,200 2,773,200 |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帳 面 價 值 $ 3,668,532 2,400,398 140,303 4,235 142,800 469,279 1,834 1,505,197 29,052 1,015,603 2,773,200 |
帳 面 價 值 $ 4,756,022 3,000,407 198,172 20,235 - - - 1,489,314 16,930 438,745 1,412,500 |
公 平 價 值 |
|
| $ 4,756,022 3,000,407 198,172 20,235 - - - 1,489,314 16,930 438,745 1,412,500 |
-
(二 ) 本公司 估 計金融商品公 平 價 值 所 使 用之 方 法及 假 設 如下 :
-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 面 價 值估 計其公 平 價 值 , 因 為 此類 商品到期日 甚 近 ,其帳 面 價 值 應屬 估 計公 平 價 值 。
之合理基 礎 此方 法應用於現金、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 質 押 定期存款、短期借款、應付票據及帳款( 含 關係人) 與 應付 設備款。
- 公 平 價 值 變動列入損益之 衍生性 金融商品 如 有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時,則以 此 市 場 價 格 為公 平 價 值。若無 市 場 價 格 可供參 考時 , 則採用評價 方 法 估 計。本公司採用評價 方 法所 使 用之 估 計及 假 設, 與 市 場 參 與 者於金融商品 訂 價 時 用以 作 為 估 計及 假 設之資 。
訊一 致
, 本公司係以 路透社 報價 系統 所 顯示 之外 匯 換 匯匯率 就個 別 遠 期外 匯 合 約 到期日之 遠 期 匯率 分 別 計 算個別 合 約 之公 平 價 。 值
-
33 -
-
以成本 衡 量之金融資產為未上市( 櫃 )公司者,其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價 且 實務上 須 以 超過 合理成本之金額 方 能 取 得可 驗 證公 ,
平 價 值 因此 公 平 價 值無 法可 靠衡 量。
- 長期借款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 值估 計公 平 價 值 。折現 率 則 以本公司所能 獲 得 類 似 條件 ( 相近 之到期日)之長期借款利 率 為準,本公司之長期借款利 率均 屬 浮 動利 率 ,其帳 面 價 值即 為 。
公 平 價 值
- (三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 平 價 值 ,以活 絡 市 場 之公 開 報價 直 接 決 定者,及以評價 方 法 估 計者分 別 為:
| 資 產 現 金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質押定期存款 負 債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設備款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部分) |
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 一 ○ 一 年 三月三十一日 一 ○ ○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3,668,532 $ 4,756,022 - - - - 4,235 20,235 - - - - - - - - - - - - |
評價方法估計之金額 | 評價方法估計之金額 |
|---|---|---|---|
| 一 ○ 一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3,668,532 - - 4,235 - - - - - - |
一 ○ 一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2,400,398 140,303 - 469,279 1,834 1,505,197 29,052 1,015,603 2,773,200 |
一 ○ ○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 3,000,407 198,172 - - - 1,489,314 16,930 438,745 1,412,500 |
-
(四 ) 本公司於一○一及一○○年第一季 因 以評價 方 法 估 計公 平 價 值 變動 而 認列為 當 期損失分 別 為 817 仟元及 92,158 仟元。
-
(五 ) 本公司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具 利 率 變動之公 平 價 值 風 險 及現金流量 風 險 之金融資產(負債)列 示如下 :
一 一 一 ○ 年 ○ ○ 年 三 月 三 十 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日 公平價值風險 金融資產 $ 1,898,000 $ 2,294,000 金融負債 ( 471,113 ) - 現金流量風險 金融資產 1,772,622 2,480,040 金融負債 ( 2,773,200 ) ( 1,412,500 )
-
34 -
-
(六 ) 本公司一○一及一○○年第一季 非 以公 平 價 值衡 量 且 公 平 價 值 變動 認列損益之金融資產,其利息收入 總 額分 別 為 4,038 仟元及 4,920 仟 元 ; 一○一及一○○年第一季 非 以公 平 價 值衡 量 且 公 平 價 值 變動認 列損益之金融負債,利息費用 總 額分 別 為 14,312 仟元及 75 仟元。
-
(七 ) 財務 風 險 資訊
-
市 場 風 險
-
本公司以交易為 目的 之金融商品, 目的 為 規避 市 場 風 險 , 故衍生性 金融商品之市 場 風 險將與被避險 項 目 之 匯率 風 險 互 。
-
抵
-
-
信用 風 險
信用 風 險 係評 估 本公司 因 交易 對方或 他 方 未 履 合 約義 務所 遭 受 之 潛 在影響,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 平 價 值 為 正 數之金融商 品為評 估對象 。本公司所 持 有之其他金融商品,其 最大 信用 暴 險 金額 與 其帳 面 價 值相 同 。
- 流動 性 風 險
本公司之營 運 資金 足 以支應, 故 未有 因無 法 籌措 資金以 履 。 行合 約義 務之流動 性 風 險
-
本公司投資之以成本 衡 量之金融資產 無 活 絡 市 場 , 故 預期 。
-
具 有流動 性 風 險
-
截 至一○一年三月 底止 ,本公司 從 事之 遠 期外 匯 之預期現
-
金 需 求 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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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遠 期外 匯 合 約 之 匯率 已 確 定,不 致 有 重大 之現金流量 風 。 險
- 35 -
4. 利 率 變動之現金流量 風 險
本公司 從 事之長短期借款主 要 係屬 浮 動利 率 之債務, 故 市 場 利 率 變動 將使 長短期借款之有 效 利 率 隨 之變動, 而使 其未 來 現金流量產 生 波 動。
二四、 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 名稱 及關係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網星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網星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之配偶係該公司 之董事長 永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旺公司) 子公司 高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旭公司) 子公司 新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新曜公司) 子公司
(二 ) 本公司 與 關係人之 重大 交易及餘額 彙總如下 :
| 第 一 季 銷貨收入淨額 永旺公司 製造費用 永旺公司 管理費用 網星公司 其他收入 高旭公司 新曜公司 三月底餘額 應收帳款 永旺公司 應付關係人款項 永旺公司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網星公司 永旺公司 存入保證金 網星公司 |
一 ○ |
一 | 年 % - 13 2 - - - - 100 - - - - |
一 ○ ○ |
一 ○ ○ |
年 |
|---|---|---|---|---|---|---|
| 金 額 $ 4,037 $ 88,131 $ 1,141 $ 30 30 $ 60 $ 4,245 $ 29,052 $ 612 2 $ 614 $ 2 |
金 額 $ 61 $ 26,904 $ 694 $ 30 - $ 30 $ 63 $ 16,930 $ 1,001 - $ 1,001 $ 2 |
% | ||||
| - 4 1 2 - 2 - 100 - - - 4 |
本公司 與 關係人之交易,係 按 一般交易 條件 及價 格 辦 理。
- 36 -
二五、 質抵押 之資產
本公司 下 列資產已提供 作 為長期借款 擔 保及 政 府 機 關保證金之 用:
| 固定資產-淨額 質押定期存款 |
一 ○ 一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5,046,576 4,235 $ 5,050,811 |
一 ○ ○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一 ○ ○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2,565,008 20,235 $ 2,585,243 |
二六、 重大 承 諾 事項及 或 有事項
截 至一○一年三月 底止 ,本公司 重大 承 諾 列 示如下 : (一 ) 長期採購合 同 :
-
本公司於九十五年十二月 與原料 供應商 J 簽 訂 長期供 料 合 約 , 雙 方 分 別約 定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依合 約約 定之供貨量及價 格 交付 完 畢 止 ,本公司於合 約規 定 期間分期預付購 料 款予 該 供應商,預付款項不可退回,供應商 保證供應 約 定數量 原料 予本公司。 截 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本公司帳列預付款項 美 金 6,007 仟元(折合新台幣 約 196,041 仟元)。本公司於九十八年十一月間 與 供應商 J 另行 協 談 供 料 合 約 之 進 貨價 格 , 雙 方約 定自九十八年十二月起,每月 洽談 採購 單價 與 數量。
-
本公司於九十六年六月 與原料 供應商 I 簽 訂 長期供 料 合 約 , 雙 方 分 別約 定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依合 約約 定之供貨量及價 格 交付 完 畢 止 , 進 貨價 格 可依 雙 方議 定 機制 每年 調整 ,本公司於合 約規 定期間分期預付購 料 款予 該 供應商,預付款項不可退回,供應商保證供應 約 定數量 原料 予 一
本公司。合 約 載 明 若 任 方違 反 合 約 所 載 事項,另一 方 有權 要 求 終止 及 要 求 償 付一定金額之 賠 償 款。 截 至一○一年三月三十 一日 止 ,本公司帳列預付款項 歐 元 7,635 仟元(折合新台幣 約 332,384 仟元)。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六月間 與 供應商 I 另行 協 談 供 料 合 約 之 進 貨價 格 , 雙 方約 定至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37 -
-
止 , 進 貨價 格 依合 約約 定交付,另自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 ,每年 洽談 採購單價 與 數量。 就 一○ ○年之採購單價 與 數量, 雙 方尚 在 協 商 中 。本公司已於一○○ 年 底估 列 相 關之可能合 約 損失。 此 外, 雙 方亦就 一○一年之採 。
-
購單價 與 數量及未 來 之交易 條件持續進 行 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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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九十六年八月及九十七年一月分 別與原料 供應商 G 簽 ,
訂 長期供 料 合 約 雙 方約 定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一○七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依合 約約 定之供貨量及價 格 交付 完 畢 止 ,本公司於 合 約規 定期間分期預付購 料 款予 該 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 約 定數量 原料 予本公司。 截 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 ,本公司 帳列預付款項 美 金 15,971 仟元(折合新台幣 約 528,797 仟元)。 惟本公司於九十八年五月間 與 供應商 G 修訂 合 約 ,自九十八年 起至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 ,供應商保證供應 約 定數量 原 料 予本公司, 原 預付款項則於上 述進 貨期間內 平均 折 抵 貨款, 進 貨價 格 並依據主流市 場 價 格 另行 議 定。本公司另於一○○年 一月間 與 供應商 G 針 對 前次 修約 內 容 再 行 修訂 合 約 , 進 貨價 格 依據 雙 方議 定 機制與 供 需 狀 況 每月 調整 。
- 本公司於九十七年二月 與原料 供應商 H 簽 訂 長期供 料 合 約 , 雙 方約 定自九十八年七月起至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依合 約約 定之供貨量及價 格 交付 完 畢 止 ,本公司於合 約規 定期間分期預 付購 料 款予 該 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 約 定數量 原料 予本公 司。 截 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 ,本公司帳列預付款項 美 金 2,308 仟元(折合新台幣 約 72,423 仟元)。本公司於一○一年四 月六日 與 供應商 H 終止 合 約,供應商 H 退回 尚 未 扣 抵 之預付貨 款,本公司於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 已 估 列 全 部合 約 損失。 本公司 原 於九十七年九月 與 供應商 H 簽 訂 另一長期供 料 合 ,
約 雙 方約 定自九十七年十月一日至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依合 約約 定之供貨量及價 格 交付 完 畢 止 ,本公司於合 約規 定期 間分期預付購 料 款予 該 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 約 定數量 原料 予本公司 ; 惟本公司 因 市 況 變 化 未能 達 成 該 合 約 載 明之 約 定 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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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量,供應商 H 於一○○年六月三十日 來 函 主 張 其權利, 雙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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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 於一○○年八月十五日 達 成 協議 ,並 修訂原 長期供 料 合 約 依據 此修訂 後新合 約 內 容 , 雙 方 同意 修改 未 來 之交易 模式 ,本 公司已於一○○年 底估 列 相 關之合 約 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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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九十七年八月 與原料 供應商 U 簽 訂 長期供 料 合 約 , 雙 方約 定自九十八年一月起至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依合 約約 定之供貨量及價 格 交付予本公司。合 約 載 明 若 本公司 逾 期付 款,則供應商 U 有權 要 求 就 所延 遲 貨款部分依 約 定利 率 計息。 本公司依 該 合 約約 定, 由中 國信 託 商業 銀 行及第一商業 銀 行分 別各 出 具 一份 銀 行保證 函 提供予供應商 U 以 確 保合 約 之 履 行。 雙 方 於 過 去 三年 皆 依另行 議 定之交易價 格 及數量 進 行買 賣 ,惟 因該 供應商 U 近 期已 大 幅縮小 營 運 規模 , 調整 其營 運 方 向 , 致 本公司 與該 供應商 U 於合 約 執行上產 生異議 ,本公司 正持續與 該 供應商 U 協 商,並 就 可能發 生 之合 約 損失 估 列於一○一年第 一季之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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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九十七年十月間 與原料 供應商 K 簽 訂 長期供 料 合 約 , 雙 方約 定自九十八年一月起至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依合 約 約 定之供貨量及價 格 交付予本公司,本公司於合 約規 定期間分 期預付購 料 款予 該 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 約 定數量 原料 予本 公司。惟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十二月間 與 供應商 K 修訂 合 約 , 雙 方約 定自一○○年一月起至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 ,供應 商 K 保證以其採購 原料 單價加成一定 比例 後,供應 約 定 比例 之 原料 予本公司。 截 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 ,本公司帳列預 付款項 美 金 18,982 仟元(折合新台幣 約 574,453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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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分 別 於九十九年六月及七月間 與原料 供應商 V 簽 訂 長期 ,
供 料 合 約 雙 方約 定自九十九年七月起至一○二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及九十九年十月起至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 分 別 依合 約約 定之供貨量及價 格 交付予本公司。本公司 與 供應商 V 約 定 自一○○年起每季 洽談 進 貨價 格 及數量。合 約 載 明 若 本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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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約 履 行應執行之 進 貨量,供應商 V 有權 終止 合 約 ,並 要 求 本 公司 償 付一定金額 作 為 賠 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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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九十九年九月 與原料 供應商 W 簽 訂 長期供 料 合 約 ,雙 方約 定自一○○年一月起至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 依合 約 約 定之供貨量交付予本公司,其價 格 係依據 雙 方議 定 機制 每月 。
調整
- 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十一月間 與原料 供應商 X 簽 訂 長期供 料 合 ,
約 雙 方約 定自一○○年一月起至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依 合 約約 定之供貨量交付予本公司,本公司於合 約規 定期間分期 預付購 料 款予 該 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 約 定數量 原料 予本公 司。 截 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 ,本公司帳列預付款項 美 金 11,701 仟元(折合新台幣 約 349,028 仟元)。本公司 與 供應商 X 約 定自一○一年起每月 洽談 進 貨價 格 。於一○一年第一季 因 雙 方對進 貨單價及數量未 達 成 共識 ,依合 約協議 我 方 可 無條件終 止 合 約 , 且 供應商 X 須 退回 尚 未 扣 抵 之預付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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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十月間 與原料 供應商 Y 簽 訂 長期供 料 合 約 , 雙 方約 定自九十九年十月起至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 依合 約約 定之供貨量交付予本公司。本公司 與 供應商 Y 約 定自九十 九年十月起每月依 議 定 機制調整進 貨價 格 。合 約 載 明 若 本公司 未依 約 履 行 進 貨量 或 逾 期支付帳款,則供應商 Y 有權 要 求 一定 金額之 賠 償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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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十一月 與原料 供應商 Z 簽 訂 長期供 料 合 約 , 雙 方約 定自一○○年三月起至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 依合 約約 定之供貨量交付予本公司。本公司 與 供應商 Z 約 定自一○ ○年三月起每月 洽談 進 貨價 格 。合 約 載 明 若 雙 方 連 續 三 個 月 對 進 貨價 格 未 達 成 共識 ,本公司有權 終止 合 約 。另 若 本公司 逾 期 付款,則供應商 Z 有權 要 求 就 所延 遲 貨款部分依 約 定利 率 計 ,
息。於一○一年第一季 因 雙 方對進 貨單價及數量未 達 成 共識 。
依合 約協議無條件終止 合 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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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一○○年三月間 與原料 供應商 AD 簽 訂 長期供 料 合 ,
約 雙 方約 定自一○一年一月起至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依 合 約約 定之供貨量及價 格 交付予本公司, 進 貨價 格 可 由 雙 方 每 季 洽談 調整 ,本公司於合 約規 定期間分期預付購 料 款予 該 供應 商,供應商保證供應 約 定數量 原料 予本公司。 截 至一○一年三 月三十一日 止 ,本公司帳列預付款項 美 金 10,000 仟元(折合新 台幣 約 292,327 仟元)。合 約 載 明 若 本公司 逾 期付款,則供應商 AD 有權 要 求針 對 所延 遲 貨款部分依 約 定利 率 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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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長期銷售合 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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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與客戶 簽 訂太陽 能 電池 銷售合 約 ,本公司 需 於九十七年 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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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二年間,依合 約約 定之數量銷售 太陽 能 電池 予 客戶 。依部分 銷售合 約約 定, 客戶需 提供合 約總 額一定 比例 之 訂 金予本公司, 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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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 金可以現金、不可 撤 回之信用 狀 銀 行保證 或 企 業 集團 保證 等方 式 為之, 該 保證金依合 約約 定,可於出貨 時沖抵 貨款 或 轉為另一銷 售合 約 之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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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重大 工 程 合 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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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十月 與 互助 營 造 股份有限公司 簽 訂建 廠 工 程 合 約,合 約總 價款為新台幣 1,275,000 仟元,截 至一○一年三月 三十一日 止 ,本公司已支付新台幣 1,056,374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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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一○○年四月 與 昌吉 營 造 股份有限公司 簽 訂建 廠 發 包 工 程,發 包總 價款為新台幣 532,000 仟元,截 至一○一年三月三 十一日 止 ,本公司已支付新台幣 151,246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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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公司 與 美 商 SilRay Inc.民事 訴訟 一 案 ,經台灣 高 等 法 院 二審民事 判決 本公司 敗訴,應 賠 付 該 公司 美 金 1,269 仟元及自九十七年十月九 日起至清 償 日 止 , 按 年息 百 分之五計 算 之利息。本公司 對 於 該判決 不 服 業已於一○○年一月五日 委 託 律 師提起上 訴 ,現 由最 高 法 院 審 理 中 , 且 本 案 所 涉 之 賠 償 金額 對 營 運 並 無重大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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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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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已 開 立未 使 用信用 狀 餘額 約 為新台幣 10,866 仟元、 歐 元 4,135 仟元 及 美 金 4,527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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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本公司 對 永旺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期末 背書 保證餘額為 386,252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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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本公司 廠 房 土地 係分 別 向兆赫 電 子 股份有限公司及科 學 工業 園 區 管 理 局 承 租 , 租 期分 別 於一○五年三月及一一五年十二月到期, 目 前 每年 租 金分 別約 為 11,400 仟元及 17,147 仟元,到期可 再續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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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賃 合 約 於未 來 年 度 應 給 付之 租 金 情形如下 :
| 年 度 一○一年後三季 一○二年 一○三年 一○四年 一○五年 一○六年及其以後 |
金 | 額 |
|---|---|---|
| $ 21,410 28,547 28,547 28,547 19,997 171,470 $ 298,518 |
二七、 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 匯率 資訊
本公司 具重大 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如下 :
單位:外幣仟元
| 金 融 資 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歐元 日圓 人 民 幣 金 融 負 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歐元 日圓 非貨幣性項目 歐元 |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外 幣 匯 率 $ 76,833 29.53 13,451 39.36 715 0.3590 620 4.6826 103,969 29.53 14,898 39.36 10,137 0.3590 47 39.36 |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外 幣 $ 76,833 13,451 715 620 103,969 14,898 10,137 47 |
外 幣 $ 126,519 15,846 8,603 - 50,002 3,927 18,039 - |
匯 率 |
|
| 29.42 41.69 0.3548 - 29.42 41.69 0.35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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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附註揭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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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期 重大 交易事項及 (二 )轉投資事業 相 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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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 貸與 他人: 無 。
-
為他人 背書 保證:附表一。
-
期末 持 有有價證券 情形 :附表二。
-
累 積買 進或賣 出 同 一有價證券之金額 達 新台幣一 億 元 或 實收資 本額 百 分之二十以上:附表三。
-
取 得長期股權投資、不動產之金額 達 新台幣一 億 元 或 實收資本 額 百 分之二十以上:附表四。
-
處分長期股權投資、不動產之金額 達 新台幣一 億 元 或 實收資本 額 百 分之二十以上: 無 。
-
與 關係人 進 、銷貨之金額 達 新台幣一 億 元 或 實收資本額 百 分之 。
二十以上: 無
-
應收關係人款項 達 新台幣一 億 元 或 實收資本額 百 分之二十以 上: 無 。
-
被 投資公司資訊: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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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品 相 關資訊:請參閱附註五及二三。
-
(三 ) 大 陸 投資資訊: 無 。
二九、 營 運 部 門 資訊之揭露
本公司業已依 規 定於合 併 財務報表揭露 相 關營 運 部 門 資訊, 故 不 。 在 此 贅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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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 附表一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編 號 |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書保證之限額 ( 註 一 ) |
本期最高背書 保 證 餘 額 |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 以財產擔保之 背書保證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 |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 註 一 ) |
|
| 公 司 名 稱 |
關 係 |
||||||||
| 0 | 本 公 司 | 永旺公司 | 子 公 司 | $ 2,553,861 | $ 386,252 | $ 386,252 | $ - | 2.65 | $ 6,384,653 |
註一: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規定,背書保證總金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之 50%。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不超過當期淨值 20%為限。 註二:截至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永旺公司於背書保證額度內實際動撥金額為新台幣 89,204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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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 持 有 之 公 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 註 |
|---|---|---|---|---|---|---|---|---|
| 股數/單位(仟) | 帳 面 金 額 |
持股比例 ( % ) |
市價/淨值 | |||||
| 本公司 高旭公司 新曜公司 永旺公司 |
股 票 永旺公司 高旭公司 新曜公司 鑫科公司 股 票 鑫科公司 股 票 鑫科公司 股 票 永唐有限公司 永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27,373 5,000 11,500 4,000 1,000 3,000 - - |
$ 196,554 49,654 114,805 142,800 40,040 107,100 5,000 5,000 |
65.17 100.00 100.00 6.09 1.52 4.57 100.00 100.00 |
$ 196,554 49,654 114,805 142,800 40,040 107,100 5,000 5,000 |
註一 註一 註一 註二 註二 註二 註一 註一 |
註一:係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資料計算之淨值。
註二:係按帳面價值列示。
註三: 上列有價證券於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除本公司及新曜公司參與鑫科公司私募普通股係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受轉讓之限制外,餘無提供擔保、質 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受限制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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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 買 、 賣 之 公 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帳 列 科 目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期 初 |
期 初 |
買 入 |
買 入 |
賣 出 |
賣 出 |
賣 出 |
賣 出 |
期 末 |
期 末 |
|---|---|---|---|---|---|---|---|---|---|---|---|---|---|---|
| 股數/單位 ( 仟 ) |
金 額 |
股數/單位 ( 仟 ) |
金 額 |
股數/單位 ( 仟 ) |
售 價 |
帳 面 成 本 |
處分(損)益 | 股數/單位 (仟)(註一) |
金額(註二) | |||||
| 本公司 | 股 票 永旺公司 |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
- | - | 26,087 | $ 78,395 | 10,022 |
$ 100,228 | - |
$ - | $ - | $ - | 27,373 |
$ 196,554 |
註一:永旺公司於一○一年三月六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減少實收資本額 100,000 仟元,減資比率約為 33.33%,本公司等比率減少持有股數 8,736 仟股。 註二:期末帳面價值含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8,095 仟元及未按持股比例認列之資本公積 26,026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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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長期股權投資、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取得之公司 | 財 產 名 稱 |
交易日或 事實發生日 |
交易金額 | 價款支付 情 形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價格決定之 參 考 依 據 |
取得目的及 使用之情形 |
其他約定事項 |
|---|---|---|---|---|---|---|---|---|---|---|---|---|---|
| 所有人 | 與公司之關係 | 移轉日期 | 金 額 |
||||||||||
| 本公司 |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永 旺公司) |
101.2.14及 101.3.20 |
$ 100,228 | $ 100,228 | 註一 | 子公司 | - | - | - | $ - | 註一 | 採權益法之長 期股權投資 |
無 |
註一:本公司參與永旺公司現金增資,投資金額 99,000 仟元取得 9,900 仟股;另買回永旺公司離職員工股票 1,228 仟元取得 122 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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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資訊
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本 期 損 益 |
本期認列之 投 資 損 益 |
備 註 |
|---|---|---|---|---|---|---|---|---|---|---|---|
| 本 期 期 末 |
上 期 期 末 |
股數(仟股) | 比率(%) | 帳 面 金 額 |
|||||||
| 本 公 司 永旺公司 |
永旺公司 高旭公司 新曜公司 永唐有限公司 永梁有限公司 |
新竹縣 新竹縣 新竹縣 新竹縣 新竹縣 |
電子零組件製造及銷售 電子零組件製造及銷售 投資公司 太陽能相關業務 太陽能相關業務 |
$ 361,154 50,000 115,000 5,000 5,000 |
$ 260,926 50,000 115,000 - - |
27,373 5,000 11,500 - - |
65.17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 196,554 49,654 114,805 5,000 5,000 |
( $ 8,568 ) ( 30 ) ( 30 ) - - |
( $ 8,095 ) ( 30 ) ( 30 ) - - |
註 註 註 註 註 |
註: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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