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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E Annual Report 2015

Nov 16, 2015

52346_rns_2015-11-16_3b83e418-a0ae-42a1-9c79-229a5f0ae368.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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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mega}$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4 及 103 年度

地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力行三路七號 電話: (03)5780011

$\S$ $\Xi$ 錄§

次 附 註編
一、封 $\mathbf{1}$
二、目 $\overline{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3\sim4$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5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6 \sim 7$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8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9 - 10$
八、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1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1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11 - 18$ $\equiv$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9 - 32$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32 - 33$ $\overline{\mathcal{L}}$
定性主要來源
(六)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34 \sim 76$ $R \sim \Xi =$
(七)關係人交易 $77 - 80$ 三三
(八) 質抵押之資產 80 三四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80 - 85$ 三五
承諾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86
(十二)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
資訊
三六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86 - 93$ 三七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86 \sim 87 \cdot 94$ 三七
3. 大陸投資資訊 $87 \cdot 95$ 三七
(十四)部門資訊
九、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 $96 \sim 113$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ipei 10596, Taiwan, R.O.C.

Tel: +886 (2) 254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鑒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4年及 103年 12月 31日之個體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 個體權益變動表及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 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 體 財 務 報 表 表 示 意 見 。 如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十 三 所 述 , 列 入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中,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永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4 及 103 年度之財務報表係經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民國104及103 年度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中 , 其 有 關 投 資 永 旺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採 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份額與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其 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民國 104年及 103年 12月 31日對永旺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1,823,867 仟元及 1,524,378 仟元,分别占資產總額之5.40%及4.53%,民國104及103年度對永旺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認列之(損)益份額分別為新台幣(211,014)仟元及 52,087 仟元, 分别占税前淨(損)利之14.50%及23.83%,以及認列之綜合(損)益份額分 別為新台幣(158,658)仟元及 77,905 仟元,分別占綜合損益總額之 11.48%及 23.46%。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3-$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 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 告,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 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 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個 體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画 會計師 政 治 會 計 師 黄 樹 傑 林 林的话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30160267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3

24

$\mathbf{B}$

105

單位:新台幣仟元 S)
ш
55
G ţ $\blacksquare$ $\cdot$ $\sim$ ٠ m
$\mathbf{r}$
$\cdots$ $\frac{16}{2}$ 8
88
$\mathbf{r}$ ণ্ড $\frac{8}{3}$
103年12月
1,996,680
U)
16,773
1,406,627
14,901 39,217 576,470 1,217,347
190,097
1,771,505 9,084 7,138,701 3,596,810 202,475
1,412,000
22,137 44,335 5.277.792 12.416.492 8,562,770 12,197,491 47,566
18,928
391,744 37,934 21,256,433 \$33.677.926
Ж S $\bullet$ $\blacksquare$ Z m $\mathbb{R}$ ន្ s
$\mathbf{r}$
88
88
٠ $\omega$ 3 $\mathbb{R}$
104年12月31日
4
3,804,273
G)
Ş,
1,795,822
35,491 2,649 593,553 1,157,796
114,334
1,749,477 7,192 9,261,580 3,461,799 258,283
984,000
5,714 46,151 4,755,982 14.017,562 8,581,617 12,211,474 69,422 1,238,096
131,877
19,756,294 \$33,773,856
×ц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七、三二及三四)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流動〔附註四、七及三二〕
應付票據及帳款 (附註三二)
感付帳款一期像人(附註三二及三三)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酮芳(附註二四) 其他應付費用(附註四、十九、三二及
患付设備款(附註三二及三三)
رتا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及應付公司債
预收款项 (附註三三)
(附註四、十七、十八、三二及三 ิต 其他流動负债(附註四及十九)
流動负债總計
非流動負債 應付公司積 (附註四、十八、三二及三 ิจ 長期借款(附註十七、三二及三四)
負債準備一非流動(附註四及二十)
逃延所得税负债 (附註四、五及二五) 存入保證金 (附註三二及三三)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資格(附註四及十
非流動負債拋計 负债稳计 構造 (附註図、二二、二七、二八及二九) 普通股股本 资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缺公核 特别盈餘公積 (累積結損) 未分配盈餘
其他描益
模型合計 #

*1



œ,
Φ
η
IC)
ēΜ Ł 2100 2120 2170 2180 2206 223
2209
2310
2320
2399 XIX 2530 2550
2540
2570 2645
2650
25XX 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400
3000
$\epsilon$
ring
Mila
13 c $\frac{41}{2}$ ٩f 35 $\mathbf{a}$ $\frac{5}{2}$ $\frac{1}{2}$

π
55
œ
103 年 12

6,871,967
U)
414 4,281,698 118,943 38,964 52,597 4,913 1,447,941 879,051 23,440 114,132 13,834,060 85,400 23,849 5,393,695 11,889,872 512,440
22,137
1,142,555 37,937 19,838,866
730,981
\$33.672.926
¦≵ J. 2 ł $\sim$ $\cdot$ ٠ מו י Z 1 F 51 N H
ଞ୍ଚ
$\frac{100}{100}$
104年12月31日
∢4
6,456,593
U)
3,841,552 18,717 600,891 66,579 99,366 5,948 1,789,211 518,149 21.471 13,418,506 59,400 23,849 5,742,094 10,588,629 512,440
5,714
1,442,641 39,938 338,686 1,601,959
20,355,350
\$33.773.856
HQ
流動資產

H.
现金及约當现金 (附註四、六及三二)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衛量之会融資產 滇動 (附註四、七及三二) 感收票據及帳款-净額 (附註四、五
$+8.5=$
應收分期帳款(附註四、五、十、十二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五
$\overline{A} = -$
十、三二及三三)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十及三二)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附註四、十、三
$-7.2 = 2$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五及二五) 存货(附註四、五及十一) 预付款项(附註四、五、十六、三三及 将出售非液動資產(附註四、十二及十
$\Xi$
ิฐ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三二及三 â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储供出售金融资產一非流動(附註四
五、八及三二)
以成本街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十三及二
四、九及三二
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五、十
四、三三及三四)
無形資產 (附註四、五及十五) $\ddot{+}$
逃延所得稅資產 (附註四、五及二五)
预付款项一非流動(附註四、五
$-5.5.52.1$
$\bullet$
$\frac{1}{10}$
存出保證金(附註四、三十、
E. R. E.
長期應收分期候款(附註四、五、十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十六及三
$+2.8 = -$
非流動資產總計
ิธ
44


42 1100 $\frac{110}{2}$ $\mathbb{E}$ 1173 1180 1200 1210 1220 130X 1410 1460 1470 1128 1523 1543 1550 1600 1780 1840
1915
1920 1933 1990 15X 100X

PLAN

會計主管:黃河清

1881 經理人;洪傳獻

$-5-$

(特多因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5年3月 24日查核核告)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美丽 董事長:林坤禧

新日光角 限公司
民国 104年及 至 12月 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純(損)益為元

104年度 103年度

% %
4000 銷貨收入淨額 (附註四、二三、
三三及三五)
\$19,468,555 100 \$24,920,006 100
5110 銷貨成本 (附註四、五、十一、
二四、三三及三五)
18,987,897 98 23,616,038 95
5900 營業毛利 480,658 $\overline{2}$ 1,303,968 5
5910 已(未)實現銷貨利益 187 1,928)
5950 已實現銷貨毛利 480,845 $\overline{2}$ 1,302,040 $\overline{5}$
6100
6200
6300
6000
營業費用(附註二四及三三)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321,415
463,450
290,397
1,075,262
$\overline{2}$
$\overline{2}$
1
5
332,331
456,340
404,041
1,192,712
1
$\overline{2}$
$\frac{2}{5}$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附註五、十
二、十四、二四及三三)
6,449) 83,359 $\mathbf 1$
6900 營業淨(損)益 $600,866$ ) $\left( \underline{\hspace{1cm}}3\right)$ 192,687 $\mathbf{1}$
7230
763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外幣兌換淨益(附註四及
二四)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商品損益(附註
69,880 $\mathbf{1}$ 142,540
7100 四及七)
利息收入(附註四及二四)
其他收入(附註四、二四
32,972
27,960
29,042)
19,234
7010 及三三)
股利收入 (附註四)
14,619
2,000
151,282 1
7130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四) 801 131)
7671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附註
四及八)
41,893)

(接次頁)

(承前頁)

104年度 103年度

% %
7050 財務成本 (附註二四) $($ \$ 180,867) 1) $($ \$ 170,225) 1)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
份額 (附註四及十三) 780,242) 4) 87,785)
7000
854,770) 4) 25,873
7900 稅前淨(損)利 1,455,636) 7) 218,560 $\mathbf{1}$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四、
五及二五) $\overline{5})$ $\overline{2}$
8200 本年度淨 (損)利 1,455,641 ) $\mathcal{I})$ 218,562 1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二及二
四)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换算之兌換差額 143,020 $\mathbf{1}$ 199,416
8362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
實現評價益 (損) 15,893 25,2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其
他綜合損益份額
838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换算之兌換差額
8382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 $\overline{(\ }$ 99,436) 1) ( 45,427)
實現評價益 (損) 14,454 15,25Z)
8300 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73,931 113,532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381,710) 7) \$ 332,094
每股純(損)益(附註二六)
9710
(ይ 1.71) \$ 0.28
9810
$\mathbf{\Omega}$ 1.71) 0.27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年3月24日查核報告)

保昭于\$\$母弟外
$\frac{1}{5}$ $\frac{1}{18,857,017}$
×.
236,003
1,722,500
147,536 339,479 65556 13,416 14,838 218,562 113532 332.094 21,256,433
2,750
17.271 49,777 315 1,455,641 73.931 1381.710 19.756.29
草体: œ
$\frac{1}{2} \frac{4 \pm 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
$\cdot$ ٠ 4,769 59,400 ) $\pmb{\cdot}$ 65,541 56,670) $\pmb{\cdot}$ . 10,435 40,200) 19,777 26.653
أإب
纳米出售金融商品
未實現 (損) 益
(\$ 60,964)
×.
۳
40.457 40.457 101,421 30.347 30.347 11.074
الہ
大阪外合通機構
国外管通機構
財務根表標算
42,036
w
153.982 153.989 196,025 43.584 43.5% 239.609
≉∣≉
475,664
分配盘:
v,
4
$\begin{array}{c} 47,566 \ 18,928 \ 236,003 \end{array}$ Щ 218,562 218,562 391,744 $\begin{array}{c} 21,856 \ 18,928 \ 171,271 \end{array}$ 1,455,641 Ч 1455.641 $(5 - 1.238.026)$
ra,
*
4
\$
σ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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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
18,928 18,928 1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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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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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66 47,566 21,856 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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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実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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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7) 39,400 111,993 J. $6,532$ ) 20,200 125.661
LOCAL CONN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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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1}{3}$ $\frac{1}{302}$
w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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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成成分子公司
司经报报报告 化
ç,
13,416 J. -1 13,416 315 $\frac{13}{2}$
おくしゃ おくさん あいしゃ おおし おおし おおし おおし おおし おおし おおし おおし おおし お
2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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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
$\approx$ $\approx$
$\bullet$
$\cdot$
147,536 t $14,611$ ) ٠ 156,427 1.1.1 15642
もも
278,146
Ę

4
#
\$
Ÿ,
$\approx$ $\approx$
229,700 507,846 507.846
腹紧發行溢價
\$10,317,449
$\mathbf{r}$ $\blacksquare$
$\bullet$
1,072,500
14,838 11,404,787 S. 11.404.787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7,770,292
u,
$\mathbf{r}=\mathbf{r}$ $\blacksquare$
650,000
٠ 1,912) 20,000 124,390 8,562,770 2,750 ٠
$\overline{\phantom{a}}$
$\blacksquare$
3,903) 20,000 5 8.581.617
$\frac{R \cdot k \cdot (H \cdot k)}{77,029}$
A,
$\mathbf{A}=\mathbf{B}$ $\,$ $\,$
65,000
٠ $\widehat{\mathbf{B}}$ 2,000 12,439 856,277 ĥ ٠
$\rightarrow$
$\overline{\phantom{a}}$
$\frac{1}{2}$ 2,000 路14
103年1月1日秋頃 102年度盈餘指标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務
提列特別盈餘公務
本公司股東观金殿利
经行可排换公司债证列报总
级成部分
现金增资
限制员工模材及兼证材 经行限制员工程利股票 可科技公司债样快 限制员工推利股票酬券成本 未按挤胶比取得子公司都分
推益
员工设股银到务成本 103年度净利 103年度税律其他综合模式 103年度综合模总结额 103年12月31日休顿 員工行使認取損 103 年度盈餘指指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週接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限制员工模制股票让销 保行保封員工權利股票 限制员工提利股票酬务成本 未按将股比取得子公司都分
推益
104年度净机 104年度税後其他综合损益 104年度综合模品总额 104年12月31日秋類
ψ
খ∣হ
E 2 B
E ž $\equiv$ ž z Б 2 ä Ľ. z 528 E Ξ $\bar{z}$ ž Б B Β N

技术的 化压力压力分析器的比称放电力——整分。
(特务网络索尔维奇合作体格系统 (图 105年 3 月 24 日益核核合)

紫灯伞: 柳州右伞

$-8-$

單位:新台幣仟元

$\ddot{\phantom{a}}$

104年度

10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年度稅前淨 (損)利
$($ \$
A10000
1,455,636)
\$
218,56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000
A20100
折舊費用
1,727,648
1,651,769
A20200
攤銷費用
27,62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A20400
及負債之淨 (利益)損失
15,395)
16,359
呆帳費用提列數
A20300
29,018
345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
A23800
24,630)
36,914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失之份額
780,242
87,785
A23500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41,893
(已)未實現利益
A23900
187)
1,928
A22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29
22,379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A22500
135)
A237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7,385
23,273
A238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迴轉利益
32,699)
A230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801)
73,933)
40,496
A23700
預付款項減損損失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酬勞成本
A21900
49,777
65,556
A21900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14,838
A21200
利息收入
27,960)
19,234)
A21300
股利收入
2,000)
A20900
財務成本
180,867
170,225
外幣兌換淨利益
A24100
31,872)
60,90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
A30000
應收票據及帳款
A31150
550,520
439,830)
A3116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461,678)
151,943
A31180
其他應收款
27,990)
21,422
A3119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43,841)

48,063
A31200
316,640)
預付款項 (含非流動)
381,358)
A31230
162,193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105,276)
47,706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
329,358
5,275)
A3214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349,755)
438,571)
19,273
A32180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
36,568)
39,878)
其他應付費用
A32180
50,136)
26,621)
A32210
預收款項
24,237
31,246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1,892)
417
A32200
負債準備
55,808
47,559
A33500
(支付)退還之所得稅
1,040 )
13,423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548,049
678,293

(接次頁)

(承前頁)

104年度 103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2000 預付投資款增加 (\$ 2,498) \$
B02200 取得採權益法淨現金流出 (附註十三) 1,097,304) 568,872)
B026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 20,870 410,000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900,475) 1,398,144)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20,347
B06500 受限制資產增加 675,001) 269,248)
B06500 質押定期存款增加 8,083) 194,298)
B07500 收取之利息 28,342 19,245
B07600 收取子公司股利 29,019 2,839
B07600 收取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股利 2,000
B04300 資金貸與關係人 943,200)
B04400 關係人償還款項 978,600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2,276) 103)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275 13,649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151,764) 7,486)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10,946 23,312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710,549 ) 1,948,759)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4,942,211 14,749,640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13,276,419) 14,855,886)
C01200 發行公司債 3,496,104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1,11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1,788,601) 2,110,759)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171,271) 236,003)
C04600 現金增資 1,722,500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2,750
C05600 支付之利息 109,671) 130,946)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08,999 2,634,650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38,127 5,926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數 415,374) 1,370,110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871,967 5,501,857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ъ 6,456,593 Ф 6,871,967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参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年3月24日查核報告)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94年8月26 日 經 經 濟 部 核 准 設 立 , 主 要 從 事 太 陽 能 電 池 、 模 組 及 晶 圓 等 之 研 究 、 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以及其他相關業務。本公司股票並自98年 1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自100年7月起本公司部分已發行 普通股股票以海外存託憑證之形式,於歐洲盧森堡證券交易所掛牌上 市,並於103年3月轉換完畢。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於105年3月15日經董事會通過。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計準則 (IAS)、解釋 (IFRIC)及解釋公告 (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第1030029342號及金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號函,本公司自104 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 可之 2013 年版 IFRS、IAS、IFRIC 及 SIC ( 以下稱「IFRSs 」) 及相 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2013年版 IFRSs 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IFRS 12 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合併報 表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規定應揭露內容。本公司適用 IFRS 12 之揭露,請參閱本公司之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五及十六。

  1.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IFRS 13 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 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 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為廣泛,例如,適用 IFRS13前,準則 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露, 而依照 IFRS 13 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 前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 104 年起推延適用。相關揭露請參 閱附註三二。

(二)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本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IASB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 金管會於 105年3月10日公布自106年起開始適用之認可 IFRSs 公 報範圍,為IASB於105年1月1日前發布,並於106年1月1日生 效之 IFRSs (不含 IFRS 9「金融工具」及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等尚未生效或尚未確定生效日期之 IFRSs)。此外,金管會並宣布我 國公開發行公司應自107年起開始適用IFRS15。截至本個體財務報 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前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 解釋以外之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註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註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註3)
IFRS $9 \rceil$ 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年1月1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未定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6年1月1日
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IFRS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年1月1日
IFRS14「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IFRS $16$ $\sqrt{4}$ 種賃 2019年1月1日

(接次頁)

(承前頁)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IAS1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IAS7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IAS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2017年1月1日
認列」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2016年1月1日
法之闡釋
IAS16 及 IAS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IAS19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2014年7月1日
IAS 27 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2014年1月1日
之繼續!
IFRIC 21「公課」 2014年1月1日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給與日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 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 3: 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 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 IFRS $9 \rceil \nthinspace \triangleq \nthinspace \mathbb{R}$ 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 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本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 量,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惟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 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 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9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 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 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 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 用 風 險 , 則 其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係 按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 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本公司考量 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 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1.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IASB 於發布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 IAS 36 「資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本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加 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 IAS 36 之修正係 釐 清 本 公 司 僅 須 於 認 列 或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當 期 揭 露 該 等 可 回 收 金 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 本衡量,本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 IFRS 3「企業合併」及 IFRS 8「營運部門」等若干準則。

IFRS 2 之修正係改變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定義,並增列績 效條件及服務條件定義。該修正釐清績效條件所訂之績效目標 得按本公司或同一集團內另一個體之營運(非市價條件)或權 益工具之市價(市價條件)設定。該績效目標之設定得與本公 司整體或部分(例如某一部門)績效有關,而達成績效目標之 期間則不得長於服務期間。此外,該修正並釐清股價指數目標 因 同 時 反 映 本 公 司 本 身 與 集 團 外 其 他 企 業 之 績 效 , 故 非 屬 績 效 條件。

IFRS 3 之修正係釐清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無論是否為 IAS 39 或 IFRS 9 之適用範圍,應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係 認列於損益。

IFRS 8 之修正係釐清若本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運 部 門 彙 總 揭 露 , 應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露 管 理 階 層 於 運 用 彙 總 基 準時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本公司僅於部門資產定 期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時 , 始 應 揭 露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總 額 至 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

IFRS 13 之修正係釐清適用 IFRS 13 後,無設定利率之短期 應收款及應付款,若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仍得按原始發票金額 衡量。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本公司提供主要 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本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理個 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支付 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1.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3、IFRS 13 及 IAS 40 「投資性不動產」等若干準則。

IFRS 3 之修正係釐清 IFRS 3 不適用於聯合協議本身財務報 表中關於其設立之會計處理。

IFRS 13 之修正係對適用以淨額基礎衡量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群組公允價值之例外(即「組合例外」)進行修正,以釐清 該例外範圍包括IAS 39或IFRS 9 適用範圍內並依其規定處理之 所有合約,即使該合約不符合 IAS 32「金融工具:表達」對金 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定義亦然。

  1.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企業應採用適當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以反映其消耗該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型態。

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修正規定,收入並非衡 量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之適當基礎,且該修正並未提 供得以收入為基礎提列折舊費用之例外規定。

IAS 38「無形資產」之修正則規定,除下列有限情況外, 收入並非衡量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之適當基礎:

  • (1)無形資產係以收入之衡量表示 (例如,合約預先設定當收 入 達 特 定 門 檻 後 無 權 再 使 用 該 無 形 資 產 ), 或
  • (2)能證明收入與無形資產經濟效益之耗用高度相關。

上述修正於生效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推延適用,並允許 提前適用。

  1. IFRS 15
    客户合约之收入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代 IAS 18「收入」、IAS 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本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 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 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1.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 產出售或投入」

該修正規定,若本公司出售或投入資產予關聯企業(或合 資),或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但保留對該子公司之重大 影響(或聯合控制),若前述資產或前子公司符合IFRS3「業務」 之定義時,本公司係全數認列該等交易產生之損益。

此外,若本公司出售或投入資產予關聯企業 (或合資),或 本公司在與關聯企業 (或合資)之交易中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 但保留對該子公司之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若前述資產或前 子公司不符合 IFRS 3「業務」之定義時,本公司僅在與投資者 對該等關聯企業(或合資)無關之權益範圍內認列該交易所產 生之損益,亦即,屬本公司對該損益之份額者應予以銷除。

  1.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5「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及停業單位 小IFRS 7、IAS 19 及 IAS 34 等若干準則。其中, IFRS 5之修正規定,「待出售」與「待分配予業主」之非流動資產(或 處分群組)間之重分類,並非出售計畫或分配予業主計畫之變 更,故無須迴轉原分類下之會計處理。此外,「待分配予業主」

之非流動資產不再符合待分配條件 (亦不再符合待出售條件) 時,應比照資產停止分類為待出售之處理。

  1. IFRS 16「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 賃 , 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本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 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 應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個體綜合 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 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個體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 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籌資活動。

對於本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 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1.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IAS 12 之修正主要係釐清,不論本公司預期透過出售或透 過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回收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且 不論該資產是否發生未實現損失,暫時性差異應按該資產公允 價值及課稅基礎之差額決定。

此 外 , 除 非 税 法 限 制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所 能 減 除 之 收 益 類 型而應就同類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評估是否認列遞延所得稅資 產, 否則應就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一併評估。於評估是否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時,若有足夠證據顯示本公司很有可能以高 於帳面金額回收資產,則估計未來課稅所得所考慮之資產回收 金額不限於其帳面金額,且未來課稅所得之估計應排除因可減 除暫時性差異迴轉所產生之影響。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 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3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1.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 (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1.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對投資子公司或關聯企業係採 權益法處理。為使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本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 權益與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本年度損益、其 他綜合損益及權益相同,個體基礎與合併基礎下若干會計處理差異 係調整「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份額」暨 相關權益項目。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1.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换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1.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1.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四)企業合併

企業合併係採收購法處理。收購相關成本於成本發生及勞務取 得當期列為費用。

商譽係按移轉對價之公允價值、被收購者之非控制權益金額以 及收購者先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於收購日之公允價值之總額, 超過收購日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淨額衡量。

分階段達成之企業合併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再衡量本公司先 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若因而產生任何利益或損失,則認列為 損益。

(五)外 幣

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以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 (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 捐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换算。

(六)存 貨

本公司存貨包括原物料、在製品及製成品。係以成本與淨變現 價 值 孰 低 計 價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時 係 以 個 別 項 目 為 基 礎 。 淨 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 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採用加 權平均法,另本公司平時按標準成本計價,結帳日再予調整使其接 近按加權平均法計算之成本。

(七) 投資子公司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子公司之投資。

子公司係指本公司具有控制之個體。

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 司所享有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 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 為權益交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 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子公司之權益 (包括權益法下子公司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該子公司 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係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損失。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 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 額且不得攤銷;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自債淨 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期收益。

本公司評估減損時,係以財務報告整體考量現金產生單位並比 較其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嗣後若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 損損失之迴轉認列為利益,惟資產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金額, 不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攤銷後 之帳面金額。歸屬於商譽之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於個體財務報告予以銷 除。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 司對子公司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 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

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 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 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 之美額係認列於捐益。

(九) 商 譽

企業合併所取得之商譽係依收購日所認列之商譽金額作為成 本,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商譽分攤至本公司預期因該合併綜效而受 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簡稱「現金產生單位」)。

受攤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每年(及有跡象顯示該單位可能已減 捐時)藉由包含商譽之該單位帳面金額與其可回收金額之比較,進 行該單位之減損測試。若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係當年度企業 合併所取得,則該單位應於當年度結束前進行減損測試。若受攤商 譽之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減 少 該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受 攤 商 譽 之 帳 面 金 額 , 次 就 該 單 位 內 其 他 各 資 產 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任何減損損失直接認列為 當期損失。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處分受攤商譽現金產生單位內之某一營運時,與該被處分營運 有關之商譽金額係包含於營運之帳面金額以決定處分損益。

(十) 無形資產

  1. 企業合併所取得

企業合併所取得之無形資產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認列, 並與商譽分別認列,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 失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無 形 資 產 於 耐 用 年 限 內 按 直 線 基 礎 進 行 攤 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 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1. 除 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當期捐益。

(十一)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資產 及無形資產 (商譽除外)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 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 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 理一致基礎分攤至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捐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二)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帳面金額於預期主要係透過出售交易而非繼續使用 回收時,分類為待出售。符合此分類之非流動資產必須於目前狀態 下可供立即出售,且其出售必須為高度很有可能。當適當層級之管 理階層承諾出售該資產之計畫,且此出售交易預期自分類日起一年 內完成時,將符合出售為高度很有可能。

分類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係以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 本孰低者衡量,且對此類資產停止提列折舊。

(十三)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 列於個體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割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為持有供交易之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 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捐失 (不包含該金融資產所產 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 式請參閱附註三二。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出 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權益 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 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 損時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 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於活絡市場無市場報價且公允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 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 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時,則認列於損益。

(3)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與無 活络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 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 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具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 諾。

  1.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係於每 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據,當有 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 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 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經個 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集體存在之客 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集體超過授信期間 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 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捐捐失金額係該資產帳 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 少,且經客觀判斷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關,則先前 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若未認列減損情況 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大幅或持 久性下跌時,將被認為是一項客觀減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 a. 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b. 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c. 倩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

d.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 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金額 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率折現之 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 扣 除, 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 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 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應收帳款無法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 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1.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 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 一 金 融 資 產 整 體 除 列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收 取 對 價 加 計 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損益。

已移轉資產若為較大金融資產之一部分,且移轉之部分符 合整體除列時,本公司依移轉日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之相 對公允價值,將較大金融資產之先前帳面金額分攤予各該部 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對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 計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 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本公司以持續認列部分與 除列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將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累計利益或損失分攤予各該部分。

權益工具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 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 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購 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捐益。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除下列情況外,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為持有供交易。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 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不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股利 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 三二。

  1.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 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可轉換公司債)係依據合約協議 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將其組成部分 分別分類為金融負債及權益。

原始認列時,負債組成部分之公允價值係以類似之不可轉換工 具當時市場利率估算,並於執行轉換或到期日前,以有效利息法計 算之攤銷後成本衡量。

分類為權益之轉換權係等於該複合工具整體公允價值減除經單 獨決定之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之剩餘金額,經扣除所得稅影響數 後認列為權益,後續不再衡量,在該轉換權被執行時,其相關之負 債 組 成 部 分 及 於 權 益 之 金 額 將 轉 列 股 本 及 資 本 公 積 一 轉 換 公 司 債 轉 換溢價。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權若於到期日仍未被執行,該認列於 權益之金額將轉列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交易成本,係按分攤總價款之比例分 攤至該工具之負債(列入負債帳面金額)及權益組成部分(列入權 益)。

衍生工具

本公司簽訂之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外匯合約,用以管理本公司之 匯率風險。

衍生工具於簽訂衍生工具合約時,原始以公允價值認列,後續 於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後續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直 接列入損益,然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其認列於損益 之時點則將視避險關係之性質而定。當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值 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為金融負債。

嵌入式衍生工具之風險及特性與主契約之風險及特性並非緊密 關聯,且主契約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 倩時,該衍生工具係視為單獨衍生工具。

(十四)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 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負債準備係以清償義務 之估計現金流量折現值衡量。

於 銷 售 合 約 下 之 保 固 義 務 係 依 管 理 階 層 對 清 償 本 公 司 義 務 所 需 支出之最佳估計,於相關商品認列收入時認列。

(十五)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1.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本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 本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 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 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1.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 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 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六)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 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 為收益。

  1. 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十七)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僅於可合理確信本公司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 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始予以認列。

政府補助係於其意圖補償之相關成本於本公司認列為費用之期 間內,按有系統之基礎認列於損益。

若政府補助係用於補償已發生之費用或損失,或係以給與本公 司立即財務支援為目的且無未來相關成本,則於其可收取之期間認 列於損益。

(十八)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書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十九)股份基礎給付協議員工認股權

本公司給與員工之員工認股權及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員工認股權及限制員工權利股票係按給與日權益工具之公允價 值及預期既得之最佳估計數量,於既得期間內以直線基礎認列費 用,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一員工認股權或其他權益(員工未賺得酬 勞)。若其於給與日立即既得,係於給與日全數認列費用。

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時,係於給與日認列其他權益(員 工未賺得酬勞),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一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若屬有 償發行,且約定員工離職時須退還價款者,應認列相關應付款。若 員工於既得期間內離職無須返還已領取之股利,於宣告發放股利時 認列費用,並同時調整保留盈餘及資本公積一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修正預期既得之員工認股權及限制 員工權利股票估計數量。若有修正原估計數量,其影響數係認列為 損益,使累計費用反映修正之估計數,並相對調整資本公積一員工 認股權或資本公積一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被收購者所給與之權益交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當被收購者員工所持有之股份基礎給付報酬(以下簡稱「被收 購者報酬」由收購公司之股份基礎給付報酬(以下簡稱「替代性報 酬」)取代時,於收購日依市價基礎衡量被收購者報酬及替代性報 酬。替代性報酬中屬企業合併移轉對價衡量之部分,係等於以市價 基礎衡量之被收購者報酬乘以下述比率:以已完成之既得期間,除 以總既得期間或被收購者報酬之原始既得期間中較長者。以市價基 礎衡量之替代性報酬超過以市價基礎衡量之被收購者報酬納入企業 合併移轉對價衡量之部分,係認列為取得控制後之酬勞成本。

(二十)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 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 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或虧損扣抵所產 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 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 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 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 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 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本 公司於資產自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自債帳面金額之 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1.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 商譽減損估計

決定商譽是否減損時,須估計分攤到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之使 用價值。為計算使用價值,管理階層應估計預期自現金產生單位所 產生之未來現金流量,並決定計算現值所使用之適當折現率。若實 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二)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而 定 。 若 未 來 實 際 產 生 之 獲 利 少 於 預 期 , 可 能 會 產 生 重 大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迴 轉, 該 等 迴 轉 係 於 發 生 期 間 認 列 為 損 益 。 (三)應收票據及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 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排 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 大減捐捐失。

(四) 資產 (商譽除外) 減損評估

資 產 減 損 評 估 過 程 中 , 本 公 司 須 依 賴 主 觀 判 斷 並 依 據 資 産 使 用 模式及產業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 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 策略所帶來之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本公司104及103年度認列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分 別為 7,385 仟元及 23,273 仟元;金融資產損失分別為 41,893 仟元及 $0$ 元;預付款項滅捐捐失40.496仟元及0元。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耐用年限

參閱上述附註四、(八)所述,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檢視不 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估計耐用年限。據中華資產鑑定中心股份有限 公司之評估報告,本公司現有標的設備之實際可使用年限業已超過 原訂定耐用年限,經產業綜合分析、功能性分析及經濟性分析等過 程,管理階層決定於102年4月1日起延長部分機器設備耐用年限 由6年延長至8年及11年。

若假設資產將持有至估計耐用年限結束,則經重新評估後之102 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及未來三年度折舊費用之減少影響金額如 下:

10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544,302
103年度 586,140
104 年度 371,989
105年度 155,779

(六)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5,632,496 \$5,554,469
支票存款 10,776 31,765
庫存現金 321 311
約當現金
銀行定期存款 813,000 1,285,422
\$6,456,593 \$6,871,967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銀行存款 $0\% \sim 3.33\%$ 0%~3%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一流動
持有供交易
衍生工具 (未指定避險)
一遠期外匯合約
29 414
金融負債一流動
持有供交易
衍生工具 (未指定避險)
一遠期外匯合約

993
\$16,773

於資產負債表日未適用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 $F$ :





104年12月31日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EUR/Buy USD 105.02.08 EUR 2,000/ USD 2,180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EUR/Buy USD 105.02.09 EUR 2,000/ USD 2,171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EUR/Buy USD 105.03.10 EUR 2,000/ USD 2.191
買入遠期外匯 Sell RMB/Buy USD 105.01.21 RMB 9,832/ USD 1,500
103年12月31日
賣出遠期外匯
賣出遠期外匯
賣出遠期外匯
賣出遠期外匯
賣出遠期外匯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USD/Buy NTD
Sell USD/Buy NTD
Sell USD/Buy NTD
Sell USD/Buy NTD
Sell USD/Buy NTD
Sell USD/Buy NTD
104.01.09
104.01.12
104.02.02
104.02.04
104.02.11
104.02.13
USD. USD 2,000/ NTD
USD 2,000/ NTD
USD 4,000/ NTD
2,000/ NTD
USD 1,000/NTD
USD 2,000/ NTD
60.921
60.906
124,104
62.050
31.734
63.208

(接次頁)

$\Delta \sim 1$

(承前頁)









元)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USD/Buy NTD 104.02.24 USD 3,000/ NTD 93,033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USD/Buy NTD 104.02.26 USD 3,000/ NTD 93,030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USD/Buy NTD 104.03.02 USD 2,000/ NTD 62.014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USD/Buy NTD 104.03.04 USD 2,000/ NTD 62.012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USD/Buy NTD 104.03.06 USD 2,000/ NTD 62,010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USD/Buy NTD 104.03.12 USD 2,000/ NTD 63.438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USD/Buy NTD 104.03.16 USD 2,000/ NTD 63,438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USD/Buy NTD 104.03.20 USD 2,000/ NTD 63,426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USD/Buy NTD 104.03.27 USD 2,000/ NTD 63,424
賣出遠期外匯 Sell USD/Buy NTD 104.03.31 USD 1,000/NTD 31.583

本公司 104 及 103 年度從事遠期外匯交易之目的,主要係為規避 外幣資產及負債因匯率波動產生之風險。

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國內上市 (櫃)股票
鑫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鑫科公司) \$59,400 \$85,400
本公司所持有之鑫科公司股票係屬私募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8規定受轉讓之限制。

本公司經評估後,於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持有之鑫科 公司投資提列減損損失 41,893 仟元,帳列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一金融資 產減損損失。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除上述限制外,未有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 他依約定受限制使用之情況。

九、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國外未上市(櫃)普通股
SUN APPENNINO
CORPORATION \$22,590 \$22,590
FICUS CAPITAL
CORPORATION 1,259 1,259
\$23,849 \$23,849
依金融資產衡量種類區分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23,849 \$23,849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國外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 日 係 按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衡 量 , 因 其 公 允 價 值 合 理 估 計 數 之 區 間 重 大 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 無法可靠衡量。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 受限制使用之情況。

十、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應收分期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 \$3,872,499 \$4,283,627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600,891 118,943
減:備抵呆帳 30,947) 1,929)
\$4,442,443 \$4,400,641
其他應收款
應退營業稅 \$
57,511
\$
33,544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99,366 52,597

9,068 5,420
165,945
\$
\$
91,561

(一)應收票據及帳款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分為三種方式,月結30至60 天、發票日後14至120天及信用狀30至90天,對應收票據及帳款 不 予 計 息 , 若 超 過 授 信 期 間 , 則 依 個 別 狀 況 判 斷 對 於 未 付 款 之 餘 額 是否計算利息。於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票據 及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本公司 備抵呆帳係依據帳齡、歷史經驗及客戶財務狀況等,以估計無法回 收之金額。

於資產負債表日已逾期但本公司尚未認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 款, 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變,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 金額,且本公司對部分該等應收帳款已持有適當擔保品或其他信用 增強保障。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對該等應收 帳款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保障之金額分別為 88,019 仟元及 85,019 仟元。此外,本公司亦不具有將應收帳款及對相同交易對方 之應付帳款互抵之法定抵銷權。

應收款項之帳齡分析如下:

$\sim 10^7$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0 \nsubseteq 60 \nsubseteq$ \$4,332,086 \$3,708,389
61至90天 84,647 627,430
91至120天 13,273 30,104
120 天以上 43,384 36,647

\$4,473,390 4,402,570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款項之帳齡分析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60$ 天以下 \$574,735 \$68,296
61至90天 84,647 627,430
91至120天 13,273 30,104
120 天以上 12,437 34,719

\$685,092 \$760,549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款項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103年1月1日餘額
加: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1,584
345
1,929
\$ \$ 1,584
345
1,929
104年1月1日餘額
加: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929
29,018
30,947
\$ \$ 1,929
29,018
30,947

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備抵呆帳金額其中包括因 客戶現金流緊縮而進行風險控管之個別已減損應收帳款,其金額分 別為 30,947 仟元及 1,929 仟元。所認列之減損損失為應收帳款帳面 金額與預期清算回收金額現值之差額。本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餘額 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二)應收分期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應收分期帳款總額 \$399,408 \$
未實現利息收入 42,005)

\$357,403
其他應收款 \$165,945 \$91,561
備抵呆帳
其他應收款淨額 \$165,945 91,561

於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因分期付款出售機器設備所產生之應 收帳款,各年度預期收回之金額如下:

105年度 \$18,717
106年度 32,663
107年度 33,405
108年度 34,164
109年度 34,940
110年度 35,733
111 年度 36,544
112年度 37,374
113年度 38,223
114年度 39,091
115年度 16,549
\$357,403

本公司未有逾期或應提減損之應收分期帳款。

本公司對客戶之授信期間原則上為月結60天。備抵呆帳係參考 帳齡分析、歷史經驗及客戶目前財務狀況分析,以估計無法回收之 金額。

其他應收款金額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帳齡分析請參閱下表,本 公司未有應提減損之其他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未逾期未減損 \$111,185 \$38,348
已逾期未減損-120天以上 54,760 53,213

\$165,945 \$91,561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十一、存 貨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製成品 \$735,491 \$ 590,680
在製品 269,389 256,054
原物料 784,331 601,207
\$1,789,211 \$1,447,941

104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為18,987,897 仟元,其中包括未攤 銷固定製造費用 217,174 仟元、出售下腳收入 20,924 仟元及迴轉存貨 損失 24,630 仟元。存貨損失之迴轉,係因存貨於特定市場之銷售價格 上揚所致。

103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為 23,616,038 仟元,其中包括未攤 銷固定製造費用 208,611 仟元、出售下腳收入 39,246 仟元、存貨報廢 損失 18,345 仟元及提列存貨損失 55,259 仟元。

本公司未有將存貨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

十二、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機器設備 $\sim$ \$13,110
待驗設備 $\bullet$ 10,330
$\sim$ 23,440

本公司104年第2季擬處分一批機器設備及其他設備,將該資產 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於104年11月10日董事會通過以分期付 款方式出售予 TS Solartech Sdn Bhd., 此項處分計畫於 104年11月27 日完成。將該資產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時,並無應認列之減損損 失。

本公司預計於短期內以一批機器設備與待驗設備進行資產交換, 並於 104年度完成處分程序。將該資產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時, 本公司預期其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金額,於 103年度認列之減損損失 為 23,273 仟元。

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6月11日通過處分位於新竹科學園區之未 完工程予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項處分計畫於103年9月24日(處

分日)完成,並於該日將新竹科學園區之未完工程之控制移轉予收購 者。將該資產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時,並無應認列之減損損失。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投資子公司
非上市 (櫃) 公司
DelSolar Holding
(Cayman) Ltd. (DelSolar
Cayman) \$3,658,194 \$3,693,740
永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永
旺公司) 1,823,867 1,524,378
NSP Systems (BVI) Ltd
(NSP BVI) 66,164
新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新
曜公司) 56,308 74,449
高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高
旭公司) 50,994 74,876
新日光系統開發股份有限
公司 (新日光系統開發公
司) 46,702
倍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倍
利公司) 32,275 26,252
倍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倍
照公司) 5,717
NSP UK Holding Limited
(NSP UK) 1,333
新城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
司(新城公司) 540
DelSolar Holding
Singapore Pte Ltd.
(DelSolar Singapore)
46,151)
5,695,943
44,335)
5,349,360
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 46,151 44,335
\$5,742,094 \$5,393,695

本公司對 DelSolar Singapore 之股權投資,因認列被投資公司之 虧損致對被投資公司之股權投資帳面餘額為負數,本公司已全額吸收 超過上述子公司原有權益之損失金額,並將帳面餘額為負數部分轉列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對子公司之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如 $F:$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DelSolar Cayman 100.00% 100.00%
永旺公司 75.89% 76.54%
NSP BVI 100.00%
新曜公司 100.00% 100.00%
高旭公司 100.00% 100.00%
新日光系統開發公司 100.00%
倍利公司 (附註二八) 61.33% 60.00%
倍照公司 (附註二八) 60.00%
NSP UK 100.00%
新城公司 (附註二八) 55.00%
DelSolar Singapore 100.00% 100.00%

本公司收購倍利公司之揭露,請參閱本公司104年度合併財務報 告附註三二。本公司間接持有之投資子公司明細,請參閱合併財務報 告附註四二。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本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 額,除倍利公司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外,其餘係按經 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惟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上述子公司財務 報告倘經會計師查核,尚不致產生重大之調整。另永旺公司104及103 年度財務報告皆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簽證。

本公司投資子公司未有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
440,596
\$
440,596
房屋及建築 3,345,503 3,576,823
機器設備 6,214,363 7,177,686
研發設備 28,092 39,370
辦公設備 19,472 35,165
租賃改良 8,420 10,354
其他設備 103,057 133,053
待驗設備及未完工程 429,126 476,825
\$10,588,629 \$11,889,872
103年度
В 本年度增加 本年度減少


\$ 440,596 \$ \$ \$ \$ 440,596
房屋及建築 4,326,966 14 2,800) 4,324,180
機器設備 12,985,491 740,009 23,794) 369,724 14,071,430
研發設備 13,879 6,679 31,834 52,392
辦公設備 67,163 1,940 69,103
租賃改良 13,417 13,417
其他設備 298,496 13,720 660) 2,386 313,942
待驗設備及未完工程 996,732 301,440 821,347) 476,825
19,142,740 S. 1,063,802 '\$ 24,454) ΄\$ 420,203 ) 19,761,885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514,450 \$ 232,907 \$ \$ 747,357
機器設備 5,502,457 1,337,735 4,285) 39,677) 6,796,230
研發設備 5,093 7,929 13,022
辦公設備 17,817 16,121 33,938
租賃改良 1,128 1,935 3,063
其他設備 126,105 55,142 358) 180,889
6,167,050 \$1,651.769 $\overline{\mathfrak{p}}$ 4.643 1\$ 39,677 7,774,499
累計減損
機器設備 97,514 \$ 10,353 \$ $($ \$ 10,353) 97,514
待驗設備及未完工程 32,699 12,920 32,699) 12,920)
130,213 \$ 23,273 ΄\$ 32,699) ΄\$ 23,273) 97,514
\$12,845,477 \$11,889,872

|--|





本年度增加 本年度減少






Ŧ
\$
440,596
\$ \$ \$ \$
440,596
房屋及建築 4,324,180 1.061 420 4,325,661
機器設備 14,071,430 433,879 12,340) 29,618) 14,463,351
研發設備 52,392 1,140 53,532
辦公設備 69,103 160) 68,943
租賃改良 13,417 13,417
其他設備 313,942 15,097 5,242) 911) 322,886
待驗設備及未完工程 476,825 315,205 362,904) 429,126
19,761,885 766,382 17,742)
55
393,013)
`\$
20,117,512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747,357 \$
232,801
\$ \$ 980,158
機器設備 6,796,230 1,422,720 1,889) 72,972) 8,144,089
研發設備 13,022 12,418 25,440
辦公設備 33,938 15,619 86) 49.471
租賃改良 3,063 1,934 4,997
其他設備 180,889 42,156 1,785) 1,431) 219,829
7,774,499 1,727,648
\$
΄\$
3,760
΄\$
74,403)
9,423,984
累計減損
機器設備 97,514 7,385 104,899
\$11,889,872 \$10,588,629

本公司管理階層於 104 年第 2 季擬處分一批機器設備及其他設 備,並經本公司104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該批機器設備及 其他設備金額 330,575 仟元轉列待出售非流動資產項下,另於 104 年 11月10日董事會通過以分期付款方式出售予 TS Solartech Sdn Bhd., 相關處分價款為美金12,079仟元。

本公司於103年6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位於新竹科學園 區之未完工程,相關處分價款為新台幣410,000仟元,本公司將該未完 工程金額 336,067 仟 元轉列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項下,並認列減捐迴轉 利益 32,699 仟元,帳列其他收益及費捐項下。

本公司管理階層於 103年第3季擬以一批機器設備與待驗設備進 行資產交換,相關處分對價預計為新台幣23,440仟元,本公司將該批 機器設備與待驗設備 23,440 仟元轉列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項下,並認 列減損損失 23,273 仟元,帳列其他收益及費損項下。

本公司於104年12月底評估部分機器設備有減損之跡象,估計其 可回收金額與帳面價值發生重大減損,就其減損部分認列損失 7,385 仟元。

本公司係採用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作為此機器設備之可回收金 額, 出售成本係參考活絡市場資訊,該減捐捐失已列入綜合捐益表之 其他收益及費損項下。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房屋及建築 15至21年
機器設備 4至11年
研發設備 4至6年
辦公設備 4年
租賃改良 4至11年
其他設備 4至16年

本公司建築物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有廠房主建物及機電動力設備 等,並分別按其耐用年限15至21年予以計提折舊。

設定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四。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 21,300,000 仟元之額度內,按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帳面金額投保。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重分類包含預付設備款轉列待驗設備 11,811 仟元、待驗設備轉列什項購置費 29 仟元、機器設備及其他設備 轉 列 待 出 售 非 流 動 資 產 330,575 任 元 及 待 出 售 非 流 動 資 產 轉 列 機 器 設 備 183 仟元。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重分類包含預付設備款轉列待驗設備 24,633 仟元、待驗設備轉列什項購置費 22,379 仟元、機器設備轉列待 出售非流動資產 13,110 仟元、待驗設備轉列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0,330 仟元及未完工程轉列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336,067 仟元。

十五、無形資產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每一類別之帳面金額
商譽(附註二八) \$512,440 \$512,440
品牌價值
\$512,440 \$512,440
103年度
品牌價值

年初餘額 \$66,300
企業合併取得
年底餘額 66,300
累積攤銷
年初餘額 38,675)
攤銷費用 $27,625$ )
年底餘額 66,300)
年底淨額 \$

本公司於年度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對商譽之可回收金額進行減損 評估,並以使用價值作為可回收金額之計算基礎。使用價值之計算, 係以本公司未來 5年度財務預測之現金流量作為估計基礎,104年及 103年12月31日分別使用年折現率6.39%與6.47%予以計算,以反映 相關現金產生單位之特定風險。

本公司於104及103年度並未認列任何商譽之減損損失。 本公司無形資產金額未有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

十六、預付款項及其他資產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預付款項
預付貨款 \$1,676,244 \$1,996,458
預付設備款 151,186 11,811

133,360 13,337
\$1,960,790 \$2,021,606
其他資產
受限制存款 \$1,246,370 \$
569,248
暫付款 152,502
質押定期存款 213,006 204,923
留抵稅額 2,000 30,116

9,552 40,826
\$1,623,430 \$
845,113
預付款項

\$518,149 \$
879,051
非流動 1,442,641 1,142,555
\$1,960,790 \$2,021,606
其他資產

\$
21,471
\$
114,132
非流動 1,601,959 730,981
\$1,623,430 \$
845,113

本公司預付貨款經評估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請參閱附註五及三

$\boldsymbol{\mathit{\Xi}}~$ $\circ$

十七、借 款

(一)短期借款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週轉金借款一利率:104年
$0.72\%$ ~1.83%; 103 年
$0.7000\% \sim 2.3256\%$ \$3,804,273 \$1,996,680

(二) 長期借款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銀行借款 中國信託銀行聯貸案 於105年8月到期一次攤 還,年利率:104年 2.5721%~2.6903% $\ddot{\cdot}$ 103 年 $2.6589\%$ ~ 2.6811% \$ 1,000,000 $\mathfrak{S}$ 1,000,000 自101年2月起,每半年 為一期,分10期攤 還,前3期共攤還 $50\%$ , 第4至6期共攤 還10%,第7期起共攤 還 40%,年利率:104 年 2.5118%~2.6361%; 103年2.4821%~2.5221% 412,000 924,000 合作金庫聯貸案 於首次動用日 (104年11 月5日)起算滿1年之 日償還第一期款,嗣後 以每6個月為一期,共 5期攤還。若同意延展 2年,則第5期應攤還 之本金改分 5 期平均 攤還,年利率:2.6418% 910,000 自101年11月起,每半 年為一期,分7期攤 還,年利率:104年 1.5414%~1.5453%;103 年 1.5337%~1.5453% 703,453 自 101 年 11 月起,每半 年為一期,分7期遞減 額度,其中前6期每期 遞減10%,授信額度超 過遞減後可動用額度 之部分須立即清償,其 餘 40% 到期一次償 還,年利率:104年 1.3913%~1.6088%;103 年1.5789%~1.6088% 556,052

(接次頁)

(承前頁)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京城銀行無擔保借款
首次撥貸日 (104年10
月16日)起每雙數月
份之 30 日清償本金
5,000 仟元,年利率:
1.76%~1.83% 195,000
2,517,000 3,183,505
減:列為一年內到期部分 1,533,000) 1,771,505)
長期借款 984,000 1,412,000

本公司因合併而繼受之中國信託銀行聯貸合約,已與聯管銀行 重新洽談聯貸合約內容;依聯貸合約規定,在授信存續期間內,本 公司之年度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需維持以下財務比率與規定:

    1. 流動比率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不得低於100%;
    1. 負債比率 (負債總額/淨值) 不得高於100%;
    1. 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淨利+折舊+攤銷+利息費用)/利息費 用〕不得低於三倍;
    1. 有形淨值不得低於肆拾億元。

本公司104年12月31日之利息保障倍數違反中國信託銀行聯 貸案規定,已依合約規定估列相關豁免手續費。

合作金庫聯貸案,依相關貸款合約規定,在授信存續期間內, 本公司之年度及半年度非合併財務報表需維持以下財務比率與規 定: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不得低於100%;
    1. 負債比率(金融負債總額/淨值)不得高於125%;
    1. 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淨利+折舊+攤銷+利息費用)/利息費 用〕不得低於三倍;
    1. 有形淨值不得低於壹佰億元。

本公司 104年12月31日之利息保障倍數違反合作金庫聯貸案 規定,已依合約規定估列相關豁免手續費。

安智銀行依合約規定,在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存續期間內,新日 光公司之年度及半年度非合併財務報表需維持以下財務比率與規 定: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不得低於100%;
    1. 負債比率(負債總額/淨值)不得高於125%,惟計算負債總額 時,須加計或有負債;
    1. 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淨利+折舊+攤銷+利息費用)/利息費 用〕不得低於三倍;
    1. 有形淨值不得低於壹佰億元。

新日光公司104年12月31日之利息保障倍數違反安智銀行聯 貸案規定,已依合約規定存入717,360 仟元於備償戶。

長期借款擔保之情形,請參閱附註三四。

上述財務比率未達約定之狀況,依約皆不視為違約情事。 十八、應付公司債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海外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一) \$3,461,799 \$3,383,393
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二) 216,477 213,417
3,678,276 3,596,810
減:列為一年內到期部分 216,477)
\$3,461,799 \$3,596,810

(一)海外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於103年7月18日在新加坡發行第二次海外有擔保可轉換 公 司 債 , 發 行 總 額 為 美 金 120,000 仟 元 , 票 面 利 率 為 0% , 發 行 期 間 3 年,公司債持有人得於103年8月27日起至106年7月8日止依規定 請求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股票,轉換價格於發行時訂為每股新台幣 39.05 元,嗣後則依受託契約規定調整,目前轉換價格為新台幣 38.29 元。若公司債屆時未轉換,將於106年7月18日到期依該債券訂價日 決定的固定匯率(1美元兌換新台幣29.89)換算爲新台幣,並以該新 台幣金額按當時匯率換算爲美金一次償還。

此可轉換公司債包括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權益組成部分於權益 項下以資本公積一轉換公司債轉換權表達。負債組成部分原始認列之 有效利率為 2.2931%。

發行價款(減除交易成本 90,697 仟元) \$3,496,103
權益組成部分(減除分攤至權益之交易成本 3,827 仟元) (147,536)
發行日負債組成部分 3,348,567
以有效利率計算之利息 34,826
103年12月31日負債組成部分 3,383,393
以有效利率計算之利息 78,406
104年12月31日負債組成部分 \$3,461,799

(二) 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於102年10月1日在台灣發行第一次及第二次有擔保可轉 換 公 司 債,發 行 單 位 皆 為 5 仟 張,發 行 總 面 額 皆 為 新 台 幣 500,000 仟 元, 合計二次總發行面額新台幣 1,000,000 仟元,票面利率皆為 0%,發行 期間3年,公司債持有人得於102年11月2日起至105年9月21日 止依規定請求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股票,轉換價格於發行時訂為每 股 29.35 元,嗣後則依受託契約規定調整,目前轉換價格為 28.16 元。 若公司債屆時未轉換,將於105年10月1日到期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 次清償。

此可轉換公司債包括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權益組成部分於權益 項下以資本公積一轉換公司債轉換權表達。負債組成部分原始認列之 有效利率分别為1.3964%及1.5075%。

截至104年12月31日,第一次及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流 通在外之餘額分別為162,293仟元及54,184仟元。

發行價款 (減除交易成本 4,170 仟元) \$998,830
權益組成部分(減除分攤至權益之交易成本173仟元) 41,427
發行日負債組成部分 957,403
以有效利率計算之利息 3,179
應付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411,578)
102年12月31日負債組成部分 549,004
以有效利率計算之利息 3,892
應付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339,479)
103年12月31日負債組成部分 213,417
以有效利率計算之利息 3,060
104年12月31日負債組成部分 \$216,477

$-49-$

十九、其他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費用
合約損失 \$
318,157
\$
318,157
應付獎金 191,508 230,015
應付薪資 165,278 155,939
勞 務 費 68,836 82,141

414,017 431,095
\$1,157,796 \$1,217,347
其他流動負債
代收款 \$
6,884
\$
6,965
暫收款 308 2,119
\$
7,192
\$
9,084

二十、負債準備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非流動
保固準備
\$258,283 \$202,475
104年度 103年度
年初餘額 \$202,475 \$154,916
本年度新增 57,814 48,545
本年度使用 2,006) 986)
年底餘額 \$258,283 \$202,475

保固負債準備係依銷售商品合約約定,本公司管理階層對於因保 固義務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之現值。該估計係以歷史 保固經驗為基礎,並因新原料、製程變動或其他影響產品品質之事件 而進行調整。

二一、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 局之個人專戶。

二二、權益

(一)股 本

  1. 普通股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 (仟股) 1,200,000 1,200,000
額定股本 \$12,000,000 \$12,0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
數(仟股) 858,161 856,277
已發行股本 \$8,581,617 \$8,562,770
發行溢價 11,404,787 11,404,787
\$19,986,404 \$19,967,557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 取股利之權利。

額定股本中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所保留之股本為 80,000 仟股。

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3月18日決議,擬採公開申購方式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65,000 仟股,每股面額為10 元發行新 股,預計募集金額為新台幣 2,015,000 仟元;及發行海外第二次 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面額以美金150,000仟元為上限及以 不超過 180,000 仟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參與 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發行海外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已於103 年4月21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生效,並於103年7月 18 日於新加坡掛牌發行,共計美金 120,000 仟元。另本公司董 事會於 103年7月24日決議,上述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65,000 仟股案,於剩餘期間內將不繼續辦理。

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7月24日決議,擬採公開申購方式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65,000 仟股, 每股面額為 10 元。上述 現金增資案已於103年9月2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生 效,以103年11月28日為增資基準日。

本公司董事會於104年3月17日決議,擬以不超過180,000 仟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豁。

本公司董事會於104年12月9日決議,擬採公開申購方式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60,000仟股,每股面額為10元。上 述現金增資案已於105年1月18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生效,以105年3月9日為增資認股基準日。

本公司董事會於105年3月15日決議,擬以不超過180,000 仟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尚待於105年6月16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1. 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本公司於100年7月14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仟 股,全數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20,000 仟單位,每單位存託憑 證代表五股普通股股票,並以美金6.62元發行,共計募得美金 132,400 仟元。是項存託憑證 100 年 7 月 20 日於盧森堡證券交 易所掛牌買賣,並於103年3月轉換完畢。

(二) 資本公積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1)
股票發行溢價 \$11,404,787 \$11,404,787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507,846 507,846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2)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
動數 13,731 13,416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轉換公司債轉換權 156,427 156,427
員工認股權 3,022 3,022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125,661 111,993
\$12.211.474 \$12.197.491
  1.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 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 為限。

    1. 此類資本公積係本公司未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時,因子 公司權益變動認列之權益交易影響數或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子 公司資本公積之調整數。
  2.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據本公司之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 稅捐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外,應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再依法今 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提撥員工 紅利不低於3%,董事酬勞不高於2%,其餘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 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 配之。員工紅利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之員工, 相關條件及辦法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人訂定之。員工紅利實際提撥 成數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股東紅利以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互相 搭配為原則,其中分配之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10%。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配對象。配合上述法規,本公司已於105年3月15日 董事會擬議之修正公司章程,尚待於105年6月16日召開之股東常 會決議。員工及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情形,參閱附註二四 之(五)員工福利費用。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函 、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47490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1030006415 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等規定 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分別於104年6月17日及103年6月11日舉行股東常 會,分別決議通過103及102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2年度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21,856 \$
47,566
(迴轉)提列特別盈 18,928) 18,928
餘公積
現金紅利 171,271 236,003 \$ 0.2 \$ 0.3
174,199 302,497

本公司105年3月15日董事會擬議104年度虧損撥補案如下:





累積盈餘餘額 \$217,545
當年度純損 (1,455,641)
法定盈餘公積 69.422
資本公積一股本溢價 1,168,674
$\overline{\phantom{a}}$

有關104年度之虧損撥補案尚待預計於105年6月16日召開之 股東會決議。

(四)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實現評價損失

104年度 103年度
年初餘額 ( \$101,421) $($ \$ 60,964)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實現損
26,000) 25,200)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減損之重
分類調整 41,893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備供
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之份額 14,454 15,257)
年底餘額 71,074`
S
\$101,421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係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按公允價值 衡量所產生之累計利益及損失,其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二三、營業收入

本公司所產生收入淨額之分析如下:

104年度 $103$ 年度
商品銷售收入 \$18,247,467 \$24,072,993
加工收入 1,069,974 541,762
其他收入 151,114 305,251
\$19,468,555 \$24,920,006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mathcal{L}^{\text{max}}{\text{max}}$

二四、綜合損益

(一)其他收益及費損

104年度 103年度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801 \$73,93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13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迴轉利益 32,69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7,385) 23,273)
83,359

(二)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104年度 103年度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 \$19,171 \$19,212
借款利息 8,269
押金設算利息 20 22

500
\$27,960 \$19,234
其他收入
補償收入 \$
6,240
\$131,533
政府補助款收入 5,446 16,188
租金收入 1,303 505

1,630 3,056
\$14,619 \$151.282

(三) 財務成本

$\mathcal{O}(\mathcal{O}(\log n))$

$104$ 年度 $103$ 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99,082 \$128,870
可轉換公司債利息 81,466 38,718
其他利息費用 319 2,637
\$180,867 \$170,225
104年度 103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27,648 \$1,651,769
無形資產 27,625

\$1,727,648 \$1,679,394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1,635,346 \$1,541,365
營業費用 92,302 110,404
\$1,727,648 \$1,651,769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費用 $\mathfrak{D}$ 27,625
\$
(五)員工福利費用
104年度 103年度
退職後福利 (附註二一)
確定提撥計畫 \$
86,281
\$
84,504
股份基礎給付
權益交割 49,777 80,394
其他員工福利 1,950,148 2,098,202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2,086,206 \$2,263,100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1,630,212 \$1,724,376
營業費用 455,994 538,724
\$2,086,206 \$2,263,100

依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係以當年度稅後可分配盈餘分別以不 低於 3%及不高於 2%分派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103年度係分別按 15%及2%估列員工紅利32,343仟元及董事酬勞4,312仟元。

依104年5月修正後公司法及105年3月15日經董事會擬議之 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 益分別以不低於 3%及不高於 2%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本公司 104年度為稅後虧損,無須估列應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相關費用。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 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

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 入帳。

本公司於104年6月17日及103年6月11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103及102年度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現金紅利股票紅利現金紅利股票紅利
員工紅利 \$32,343 \$69,821 $ -$
董事酬勞 4,312 7.000

104年6月17日及103年6月11日股東常會分別決議通過配發 之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與103及10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 分紅及董事酬勞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 105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資訊,及 104與103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 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外幣兌換淨(損)益

104年度 103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688,351 \$566,859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618, 471) (424,319)

\$69,880 \$142,540

(七)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重分類調整

104年度 103年度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
益 (損失)
當年度產生者 $($ \$ 11,546) $(\$ 40,457)$
重分類調整
一減
41,893
\$30,347 \$40,457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當年度產生者 43,584 \$153,989

二五、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
以前年度之調整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利益 -S

會計所得與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之調節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利 \$1,455,636) 218,560
\$
税前淨(損)利按法定稅率計
算之所得稅利益 (費用)
$(17\%)$ S
247,458
(\$
37,155)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98,532) 3,092)
免税所得 6,710
未認列之虧損扣抵 98,475) 55,094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50,451) 21,557)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
用)利益於本年度之調整 5)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利益 h.

本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17%。

由於 105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4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 本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退稅款 - 5.948 4.913
本期所得税負債
應付所得稅

(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本公司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之變動如下:

$\label{eq:2} \mathcal{L} = \mathcal{L} \left( \mathcal{L} \right) \left( \mathcal{L} \right) \left( \mathcal{L} \right) \left( \mathcal{L} \right)$

104年度

$\mathcal{L}^{\text{max}}{\text{max}}$ and $\mathcal{L}^{\text{max}}{\text{max}}$




本年度變




延所得稅資
暫時性差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折舊差異 \$
9,032
$($ \$
6,771)
\$
2,261
存貨跌價損失 3,621 2,917) 704

9,484 6,735) 2,749
$\mathfrak{L}$
22,137
(\$
16,423)
$\mathfrak{D}$
5,714
遞延所得
税负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 \$
8,009
$($ \$
2,295)
\$
5,714
未實現國外投資利
10,248 10,248)

3,880 3,880)
\$
22,137
(\$
16,423)
\$
5,714
103 年度



本年度變動年


所得



暫時性差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折舊差異 \$
27,322
$(\$)$
18,290)
\$
9,032
存貨跌價損失 10,377 6,756) 3,621

9,993 509) 9,484
$\mathfrak{P}$
47,692
$\overline{\mathbb{E}}$
25,555)
$\mathfrak{D}$
22,137






暫時性差異
遞延收入 \$
14,193
$($ \$
14,193)
\$
未實現兌換利益 1,517 6,492 8,009
未實現國外投資利
31,882 21,634)
(
10,248

100 3,780 3,880

(四)未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 用虧損扣抵及未使用投資抵減金額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虧損扣抵
105年度到期 \$1,138,306 \$1,590,704
106年度到期 3,340,280 3,340,280
107年度到期 152,401 152,401
112年度到期 150,090
114 年度到期 579,264
\$5,210,251 \$5,233,475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944,601 \$1,510,731

本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38條,將本公司及旺能公司合併前尚未 扣除之前 5年內各期虧損,按公司股東因合併而持有合併後存續公 司股權之比例計算之金額,自虧損發生年度起 5年內從當年度純益 額中扣除。

(五)免税相關資訊

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下列增資擴展產生之所得可享受5 年免税:

促進產業升級
合併取得增資擴展免徵所得稅 103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第三次增資擴展免徵所得稅 104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
第四次增資擴展免徵所得稅 105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
第五次增資擴展免徵所得稅 106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六)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累積虧損)未分配盈餘
87年度以後 (累積虧損)
未分配盈餘 (\$1,238,096) \$391,744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41,609 - 187,013

本公司104年度未有可分配盈餘,故無稅額扣抵比率;103年度 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為 26.13%。

$\bar{r}$

(七)所得税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 102年度以前之所得税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 關核定。

二六、每股純 (損)益

單位:每股元

$104$ 年度 103年度
基本每股純 (損)益 $(\frac{5}{2} 1.71)$ 0.28
稀釋每股純 (損)益 1\$
1.71

用以計算每股純(損)益之淨(損)利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 $F$ :

本年度淨 (損)利

104年度 103年度
本年度淨(損)利 (\$1,455,641) \$
218,562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可轉換公司債稅後利息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純(損)益之
淨 (損)利 (\$1,455,641) 218,562
S.

單位:仟股
104年度 103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純 (損)益之
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853,555 789,121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可轉換公司債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4,169
員工分紅或員工酬勞 1,922
員工認股權 193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純 (損)益之
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853,555 795,405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或員工酬勞,則計算 稀釋每股純益時,假設員工分紅或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 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 釋每股純益。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或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 算稀釋每股純益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本公司流通在外可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憑證等,因具反稀釋 作用,故未納入稀釋每股純(損)益之計算。

二七、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股權

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7月24日,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 股 65,000 仟股。此項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於 103年9月2日核准申報生效,並以103年11月28日為增資基準 $B^{\circ}$

上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保留部分作為員工認購,以103年11月14 日為給與日。

本公司董事會於104年12月9日決議,擬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現 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60,000仟股,每股面額為10元。上述現金增資案 已於105年1月18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生效,以105年3月 9日為增資認股基準日。

上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保留部分作為員工認購,以105年2月25 日為給與日。

本公司於 105 及 103 年度給與之現金增資員工認股權皆使用 Black-Scholes 評價模式,評價模式所採用之參數如下:

$105$ 年第一次 $103$ 年第一次
給與日股價 (元/股) 23.65 28.65
行使價格 (元/股) 21.00 26.50
預期波動率 49.12% 42.16%
預期存續期間 26B 10E
預期股利率
無風險利率 0.41% 0.87%

預期波動率係以本公司歷史股價資訊為基礎估計預期價格波動 率。

本公司 105 及 103 年度因現金增資認列之酬勞成本分別為 34,453 仟元及14,838仟元。

本公司分別於 94年12月30日及 95年7月28日經董事會核准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6,000 仟單位(以下簡稱「94年認股權計劃」)及3,000 仟單位(以下簡稱「95年認股權計畫」);因行使是項認股權憑證而需 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分別為 6,000 仟股及 3,000 仟股。94 年及 95 年 認股權計劃之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 1年之日起,可執行被授與之一 定比例之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各為10年。認股權發行後,遇有本公 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權行使價格及認股數量依規定公式予 以調整。

上述認股權計畫之資料彙總如下:
9 5
9 4
使 使
(仟單位) (元/股) (仟單位) (元/股)
103 年度
年初餘額 100 \$ 10.00 175 \$ 10.00
本年度行使
年底餘額 100 10.00 175 10.00
年底可執行 100 10.00 175 10.00
104年度
年初餘額 100 \$ 10.00 175 \$ 10.00
本年度行使 100) 10.00 175) 10.00
年底餘額
年底可執行

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止,本公司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相關資 訊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加權平均剩餘

格加權平均剩餘
之範
元) 合約期限 (年) 之範圍
(元)
合約期限 (年)
\$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0}}$ 10.00 1.00
$\overline{\phantom{a}}$ $\blacksquare$ 10.00 1.58

本公司於102年5月31日因合併旺能公司而概括承受其所發行之 員工認股權憑證。旺能公司於 96 至 99 年間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該 些認股權計畫之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 2年之日起,可執行被授與 之一定比例之認股權憑證,96年第三次至99年第七次認股權計畫之存 續期間為 7年。認股權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認股權行使價格及認股數量依規定公式予以調整。

有關合併概括承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相關資訊揭露如下:

合併日依換股

合併 日流通 比例調整流通
原發行數量在外之數量在外之數量

(仟單位) (仟單位) (仟單位)
96年第三次認股權計畫 4,000 832 611
98年第四次認股權計畫 2,000 498 366
98年第五次認股權計畫 1,470 296 218
99年第六次認股權計畫 730 284 209
99年第七次認股權計畫 2,100 1,080 794

上述認股權計畫之資料彙總如下:

96年第三次認股權計畫 98年第四次認股權計畫
權平

權平




使




使
(仟單位) (元/股) (仟單位) (元/股)
103 年度
年初餘額 595 \$108.44 360 \$
53.06
本年度註銷 28) 108.44 35) 46.50
本年度逾期失效 567) 108.44
年底餘額 325 46.50
年底可執行 325 46.50
104年度
年初餘額 \$ 325 \$
46.50
本年度註銷 155) 46.50
本年度逾期失效
年底餘額 170 46.50
年底可執行 170 46.50
98年第五次認股權計畫 99年第六次認股權計畫 99年第七次認股權計畫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行使價格
行使價格
(仟單位) (元/股) (仟單位) (元/股) (仟單位) (元/股)
103 年度
年初餘額 215 \$
57.55
201 \$
68.44
603 \$
83.95
本年度註銷 27) 49.90 81) 58.20 77) 70.10
年底餘額 188 49.90 120 58.20 526 70.10
年底可執行 188 49.90 90 58.20 394 70.10
104年度
年初餘額 188 \$
49.90
120 \$
58.20
526 \$
70.10
本年度註銷 84) 49.90 83) 58.20 286) 70.10
年底餘額 104 49.90 37 58.20 240 70.10
年底可執行 104 49.90 37 58.20 240 70.10

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止,因合併概括承受旺能公司流通在外之員工 認股權憑證相關資訊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加權平均剩餘


加權平均剩餘
之範

(年)
合約期限
之範

(元)

合約期限 (
46.50
\$
0.62 46.50 1.62
49.90 0.82 49.90 1.82
58.20 1.31 58.20 2.31
70.10 1.80 70.10 2.80

本公司於102年5月31日因合併旺能公司而概括承受其所發行之 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依合併換股比例調整其於合併基準日員工認 股權憑證尚流通在外之單位數。本公司須重新計算員工認股權之酬勞 成本,本公司於102年度認列之酬勞成本為578仟元。

本公司合併概括承受旺能公司之所有流通在外之既得認股權係於 收購日採市價基礎衡量。選擇權係採用二項式選擇權定價模式/ Black-Scholes 評價模式計價。評價模式所採用之輸入值如下:

年第三次
96
年第四次
98



員工認股權計畫 員工認股權計畫
收購日股價 (元) 25.60
\$
25.60
S
執行價格 (元) 108.44 53.06
預期波動率 49.6% 48.4%
存續期間 1.47 年 3.20 年
預期股利率
無風險利率 1.0% 0.9%
98 年第五次 99 年第六次 年第七次
99




員工認股權計畫 員工認股權計畫 員工認股權計畫
收購日股價 (元) 25.60
\$
25.60
\$
25.60
\$
執行價格 (元) 57.55 68.44 83.95
預期波動率 48.9% 49.7% 49.7%
存續期間 3.41 年 3.89 年 $3.64$ 年
預期股利率
無風險利率 0.9% 0.9% 0.8%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本公司於103年3月18日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額 40,000 仟元,每股面額10元,計4,000 仟股每股擬以新台幣10元或新 台幣0元(即無償)為發行價格。上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於103 年 6 月 11 日由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 局於103年9月2日核准申報生效,發行總額為4,000仟股,分次發行。 本公司於103年7月24日董事會通過103年第1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總額為 20,000 仟元,每股面額 10元,計 2,000 仟股,每股發行價 格為新台幣 0元 (即無償)。本公司以103年9月5日為給與日及103 年 9 月 18 日為發行日,給與日實際發行新股總額為 20,000 仟元,計 2,000 仟股,股票之公平價值為 29.70 元。本公司於 104 年 8 月 11 日董 事會通過103年第2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額為20,000仟元,每 股面額10元,計2,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即無償)。 本公司以104年8月11日為給與日及104年8月11日為發行日,給 與日實際發行新股總額為 20,000 仟元,計 2,000 仟股,股票之公平價 值為 20.10元。

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資訊如下:

104年1月1日 10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至12月31日
年初餘額 3,613 5,181
本年度增加 2,000 2,000
本年度既得 2,426) 3,377)
本年度註銷 391) 191)
年底餘額 2.796 3,613

$-66-$

員工既得條件係指員工於既得期間內之各年度實際績效表現皆達 下列標準:

  • (一)每次發行日起算 1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於發行日當年度考績為優 良者,既得5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二)每次發行日起算2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於發行日次1年度考績為 優良者,既得5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 (一)除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訂有規定者外,員工所獲配或認購之 股份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對其股份並無所有權,即不得處分、質押、 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 (二)本公司代表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簽訂信託契約,股東會之出 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依該合約規定全 權執行。

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得以發行價格收買並予以註銷, 但於既得期間獲配之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本公司無償給予員工。

本公司於 104 及 103 年度認列之酬勞成本分別為 49,777 仟元及 65,556 仟元。

二八、取得投資子公司一取得控制

具表決權之 所有權權益/ 营運活動合併基準日收購比例 (%) 移 對 價 倍利公司 雷子零組件製诰及銷售 $103 ÷ 6 7 1 7$ 60 18.000

本公司收購倍利公司係為使公司經營多角化以提升競爭力。相關 說明請參閱本公司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三二。

二九、部分取得或處分投資子公司一不影響控制

本公司於104年1月16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永旺公司現金增資股 權,致持股比例由76.54%降至75.80%;另因本公司買回離職員工認股 權股份及其他股東持有之永旺公司股份,致持股比例由 75.80%升至 75.89%。另本公司於104年4月30日未按持股比例參與倍利公司現金 增資,致持股比例由60%降至59.43%,另因本公司買回離職員工認股 權股份及其他股東持有之倍利公司股份,致持股比例由 59.43%升至 $61.33\%$

本公司於 103 年度因未按持股比認購永旺公司,致持股比例由 72.61%增加至76.54%。

由於上述交易並未改變本公司對該等子公司之控制,本公司係視 為權益交易處理。部分取得或處分永旺公司與倍利公司之說明,請參 閱本公司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三四。

三十、營業租賃協議

本公司為承租人

本公司竹科廠與竹南廠土地、模組廠與湖口廠廠房與辦公室,係 分別向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鴻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永旺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承租,租期分別於115年12月與117年12月、105年6月與 108年12月到期,目前每年租金分别約為 9,277 仟元與 5,544 仟元及 4,439 仟元與 4,506 仟元,到期可再續約。

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因營業租賃合約所支 付之存出保證金分別為1,480仟元及1,520仟元。

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年内 \$23,766 \$24,627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72,802 77,308
超過5年 100,016 114,837
\$196,584 \$216,772

認列為費用之租賃給付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最低租賃給付 \$ 32.648 \$35,429

三一、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係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 下, 藉由將倩務及股東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定期檢視集團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 量 各 類 資 本 之 成 本 及 相 關 風 險 。 本 公 司 依 據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建 議 , 將 藉由支付股利、發行新股、買回股份及發行新債或償付舊債等方式平 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 三二、金融工具
  •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一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有重大差異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負債:
一應付公司債 \$3,678,276 \$3,688,177 \$3,596,810 \$3,587,163
2. 公允價值衡量層級

104年12月31日

級 第 $\overline{2}$ 等級第3等級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負債:
一應付公司債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3,688,177

本公司估算可轉換公司債負債組成部分之公允價值時,係 假設該公司債將分別於105年9月21日及106年7月18日贖 回,所採用之折現率係參考相近年期之長期借款市場利率。

(二)公允價值資訊一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04年12月31日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 (櫃) 有價
證券
一權益投資 59,400 59.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2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993

103年12月31日

2 等级 3 等级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 (櫃) 有價
證券
一權益投資 \$ 85,400 85,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41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16.773 16.773

104及103年度無第1等級與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 之情形。

  1. 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工具
衍生工具一遠期外匯合約 現金流量折現法:按期末之可觀察遠期匯率
及合約所訂匯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並以
可反映各交易對方信用風險之折現率分別
折現。
國內上市 (櫃) 有價證券 本公司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屬私募普通
股,其係具活絡市場但受閉鎖期限制而無
法出售之金融商品,本公司以攸關市場價
格為基礎決定該金融商品之公允價值。

(三) 金融工具之種類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持有供交易 \$
29
\$
414
放款及應收款 (註1) 12,864,186 12,142,73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註2) 83,249 109,249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持有供交易 993 16,773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註3) 12,893,039 11,273,689
  • 註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應收分期帳 款、質押定期存款、受限制資產及其他應收款等以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 註 2: 餘額係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之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
  • 註3: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票據及帳款、其他應付款、長期 借款及應付公司債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應收帳款、應付帳款、應付公 司债及借款。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 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 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 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 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透過衍生性金融商品規避曝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 響。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決議所規範,其 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與非衍生性金 融商品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為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 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內部控制之允當性進行複核。本公司並未以投 機目的而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財務管理部門每季對本公司之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提出報告, 該委員會係為專責監督風險與落實政策以減輕曝險之獨立組織。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 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2))。 本公司從事各式衍生金融工具以管理所承擔之外幣匯率及利率 風險。

本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曝險及其對該等曝險之管 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主要營運活動係以外幣進行銷貨與進貨交易, 故曝除於外幣匯率變動風險。為避免因匯率變動造成價值 下跌及未來現金流量之波動,本公司使用遠期外匯合約及 换匯換利合約等衍生金融工具規避匯率風險。此類衍生金 融工具之使用可減少但無法完全排除外幣匯率變動造成之 影響。

因考量未來現金流量,本公司亦舉借外幣短期借款以 抵銷部分因交易換算產生之匯率風險。

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主要受到美金及日圓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 之匯率增加及減少5%時,本公司之敏感度分析。敏感度分 析係考量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年底之換算 以匯率變動5%予以調整。敏感度分析之範圍包括現金、應 收帳款、其他應收款、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 及長期借款。當外幣資產大於外幣負債時,下表之正數係 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貨幣貶值5%時,將使稅前淨利增加之 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外幣升值5%時,其對稅前淨利之影 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104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益(損) \$32,360 \$67,594 (\$1,038) 330

本公司於本年度對美金匯率敏感度下降,主係因美金 計價之負債增加所致;對日圓匯率敏感度上升,主係因日 圓計價之資產減少所致。

(2) 利率風險

本公司從事之長短期借款部分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 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長短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 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

$-72-$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曝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1,061,016 \$1,525,110
金融負債 6,555,899) 5,292,150)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6,843,856 6,088,952
金融負債 3,443,650) 3,484,845)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 日之利率曝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資產及負債,其分析 方式係假設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資產及負債金額於報 導期間皆流通在外。

若利率增加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 本公司 104 及 103 年度之淨利將分別增加 34,002 仟元及 26,041 仟元,主因為本公司之變動利率存款及借款之公允 價值利率風險之曝險。

本公司於本年度對利率之敏感度上升,主因為變動利 率債務工具減少及存款增加。

(3) 其他價格風險

本公司權益工具投資之價格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 為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投資。此類投資係並非以交易為目 的。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權益價格曝險進 行。

若權益價格下跌5%,104及10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將 因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分別減少 2,970 仟元 及 4,270 仟元。

本公司於本年度對價格之敏感度下降,主因為備供出 售金融資產減少。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 之風險。截至資產自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 務及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曝險主 要係來自於:

(1) 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2) 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所產生之或有負債金額。

為減輕信用風險,本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信 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 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 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 當減損損失。據此,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之信用風險已 顯著減少。

另因流動資金及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方係國際信用評等 機構給予高信用評等之銀行,故該信用風險係屬有限。

應收帳款之對象涵蓋眾多客戶,分散於不同產業及地理區 域。本公司持續地針對應收帳款客戶之財務狀況進行評估,必 要時亦會購買信用保證保險合約。

本公司並無對任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何一組具相似特性之 交易對方有重大的信用曝險。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本公司前三大客戶,截至 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應收帳款總額來自前述客戶之比 率分別 30%及 43%。

  1.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以支應集團營運 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 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 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

(1) 非衍生金融負債之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自 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 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 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本公司可被要求立即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中 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 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 額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得。

104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 1 個月 1 至 3 個月 3 個月至1年 1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1,399,600 888,462 \$706,223 \$3,577,480
浮動利率負債 5.180 10.360 2,506,268 1,001,761
固定利率負債 481,156 1,165,391 1,253,349
\$1,885,936 \$2.064.213 \$4,465,840 \$4,579,241

103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個月
短於 1
1至 3 個月 3個月至1年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1,198,464 756,829 \$ 519,227 \$3,618,984
浮動利率負債 5,204 311,747 1,814,288 1,437,301
固定利率負債 223,884 904,052 578,054
\$1,427,552 \$1,972,628 \$2,911,569 \$5,056,285

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有可被 要求立即還款之銀行借款。

上述非衍生金融負債之浮動利率工具金額,將因浮動 利率與資產負債表日所估計之利率不同而改變。

(2) 衍生金融負債之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針對衍生金融工具所作之流動性 分析,就採淨額交割之衍生工具,係以未折現之合約淨現 金流入及流出為基礎編製。

104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 1 個月 1 至 3 個月 3 個月至1年 1 年 以 上
淨額交割
遠期外匯合約
166
£
827
\$
$\frac{S}{S}$ ______ \$_
103年12月31日
淨額交割 要求即付或 短於 1 個月 1 至 3 個月 3 個月至 1 年 1 年 以 上
遠期外匯合約 \$ 4,821 11,952
\$_
$\overline{\overline{\mathbb{F}}}$ $\overline{\mathbb{F}}$
(3) 融資額度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有擔保長期銀行借款額
度 (不得循環動用)
一已動用金額
一未動用金額 \$6,685,752
1,590,000
\$8,275,752
\$8,275,752 \$8,275,752
無擔保長期借款額度
(循環動用)
一已動用金額 \$1,000,000 \$3,494,448
一未動用金額 800,000
\$1,800,000
\$3,494,448
無擔保長期借款額度
(不得循環動用)
一已動用金額 \$
195,000
\$
一未動用金額
$\overline{P}$
195,000
\$
有擔保銀行借款額度
(不得展期)
一已動用金額 \$
589,848
\$ 589,848
一未動用金額
\$
589,848
\$ 589,848
無擔保短期銀行借款額
度 (循環動用)
一已動用金額 4,643,238
\$
\$2,490,388
一未動用金額 5,990,919 7,632,166
\$10,634,157 \$10,122,554

$\hat{f}$ , $\hat{f}$ , $\hat{f}$ , $\hat{f}$

三三、關係人交易

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營業交易

104年度 103年度
子公司 \$1,225,558 \$ 577,803
其他關係人 (註一) 306,929 804,239
實質關係人 2,078 736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1,265 318
\$1,535,830 \$1,383,096
104年度 103年度
子公司 \$38,413 \$ 190
實質關係人 2,062 20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2 5
\$40,477 $\overline{P}$ 215
104年度 103年度
子公司 \$1,188,393 \$2,777,234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598 144
實質關係人 479 3,516
\$1,189,470 \$2,780,894
104年度
子公司 \$12,231 103年度
\$235,499
104年度 103年度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
3,049
\$ 2,812
其他關係人 (註一)
子公司
3,401 4,715
1,627
\$
8,077
\$ 241
7,768

本公司與關係人進、銷貨之交易條件,係按一般交易條件及價 格辦理。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委外加工費,係依據雙方議定之條件為之。

(二)資產負債表日之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如下:

$\sim$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子公司 \$448,894 \$86,059
其他關係人 (註一) 151,972 32,830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25 54
\$600,891 \$118,943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子公司 \$99,366 \$52,597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子公司 \$ \$246,842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子公司 \$ 103 $\mathfrak{B}$ 103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子公司 \$ 2,498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子公司 \$151,763 $\mathfrak{B}$

其他應收款係代子公司墊付款項;暫付款係代子公司支付投資 款及開辦費。

流通在外之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104及103年度應收關 係人款項並未提列呆帳費用。

(三)資產負債表日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子公司 \$35,151 \$14,531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171 144
實質關係人 169 226
\$ 35,491 14.901

$-78-$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註一) \$ 12 \$ 12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70,236 \$96,347
子公司 156 9,882
\$70,392 \$106,229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子公司 \$ 2,138 \$ 106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1,527 14,905
其他關係人 (註一) 498 766
\$ 4,163 \$
15,777

註一:其他關係人係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間接持有之被投資 公司。

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係未提供擔保且將以現金清 償。

(四) 其他交易

取得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4年度 103年度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69,809 \$92,178
子公司 42,511 53,470
\$112,320 \$145,648
$\ddot{}$
104年度 103年度
處分(損)益 處分 分利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
\$ 9,510 $(\$ 2,387)$
゠゠ヺ
子公
20,347 536
9,510 20,347 536

本公司於 104 年度参與子公司之現金增資並增加投資金額 970,320 仟元。本公司對關係人放款及背書保證資訊請參閱附註三 七。

(五) 對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104 及 103 年度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55,348 \$65,511
股份基礎給付 14,270 20,113
退職後福利 1,059 1,127
70,677 86,751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 及市場趨勢決定。

三四、質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下列資產主要係提供為長短期借款、應付公司債及政府機 關保證金之用: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存出保證金 - 39,938
$\mathbf{a}$
37,937
æ,
質押定期存款(帳列其他流動資
產及非流動資產項下) 213,006 204,923
受限制資產(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及非流動資產項下) 1,246,370 569,24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915,665 7,383,002
\$9.414.979 \$8.195.110

三五、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其他附註所述者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有下列重大承諾事 項及或有事項:

(一) 重大承諾

    1. 長期採購合同:
  • (1) 本公司分別於 95年12月、96年3月及97年9月與原料供 應商]簽訂長期供料合約,雙方分別約定自95年1月1日 起至107年12月31日依合約約定之供貨量及價格交付完 畢止,本公司於合約規定期間分期預付購料款予該供應

商,預付款項不可退回,供應商保證供應約定數量原料予 本公司。

本公司另於100年1月與供應商「簽訂長期供料合約, 雙方約定自 100年1月起至104年12月31日依合約約定 之供貨量及價格交付完畢止,本公司於合約規定期間分期 預付購料款予該供應商,若供貨量未達約定數量,其預付 款項可退回。

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帳列預付款項美金 7,489 仟元 (折合新台幣約 239,626 仟元) 及新台幣 31,914 仟元。本公司於98年11月間與供應商J另行協談供料合 約之進貨價格,雙方約定自98年12月起,每月洽談採購 單價與數量。

  • (2) 本公司於 96 年 8 月及 97 年 1 月分別與原料供應商 G 答訂 長期供料合約,雙方約定98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 日依合約約定之供貨量及價格交付完畢止,本公司於合約 規定期間分期預付購料款予該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約 定數量原料予本公司。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 帳列預付款項美金 11,035 仟元 (折合新台幣約 364,460 仟 元)。惟本公司於98年5月間與供應商G修訂合約,自98 年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供應商保證供應約定數量原 料予本公司,原預付款項則於上述進貨期間內平均折抵貨 款,進貨價格並依據主流市場價格另行議定。本公司另於 102 年 9 月間與供應商 G 針對前次修約內容再行修訂合 約,進貨價格依據雙方議定機制每月調整。104年11月, 供應商 G 在上海上市之母公司宣佈對其國內子公司進行破 產重組,雖供應商 G表示此次重組不致直接影響其正常營 運,且現仍持續正常供應原料予本公司,惟基於保守穩健 原則,本公司已於104年底就可能發生之損失估列入帳。
  • (3) 旺能公司前於 97年2月間,與原料供應商 AH 簽訂長期供 料合約。供應商 AH 自 98 年 1 月起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依

合約約定之供貨量交付予旺能公司,旺能公司於合約規定 期間分期預付購料款予該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約定數 量原料予旺能公司。供應商 AH 營運狀況不佳, 自102年4 月始暫停供料,雙方進入協議階段。本公司於102年5月 31 日合併旺能公司,經評估該供應商 AH 之預付貨款可能 有無法收回之疑慮,於102年第2季,已就可能發生之合 約損失估列入帳,本公司另於104年3月24日接獲仲裁協 會之仲裁通知,本公司認為該長期供料合約仍有諸多未決 問題尚待雙方進一步釐清,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處理並進行 後續必要之程序,未來將視仲裁之結果,就已估列之合約 損失為必要之調整。

  • (4) 本公司分別於 97 年3月及8月與原料供應商 BM 簽訂長期 供料合約, 雙方約定自 97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 日依合約約定之供貨量及價格交付完畢止,本公司於合約 規定期間分期預付購料款予該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約 定數量原料予本公司。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 帳列預付款項美金 1,326 仟元 (折合新台幣約 43,024 仟 元)。本公司於 99 年 8 月間與供應商 BM 另行協談供料合 約之進貨價格,雙方約定自99年8月起,參考市價調整進 貨價格及預付購料款扣抵金額。
  • (5) 本公司於 97 年 10 月間與原料供應商 K 簽訂長期供料合 約,雙方約定自98年1月起至105年12月31日依合約約 定之供貨量及價格交付予本公司,本公司於合約規定期間 分期預付購料款予該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約定數量原 料予本公司。惟本公司於 99 年 12 月間與供應商 K 修訂合 約, 雙方約定自 100 年 1 月起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 供 應商 K 保證以其採購原料單價加成一定比例後,供應約定 數量之原料予本公司。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 帳列預付款項美金 16,240 仟元 (折合新台幣約 487,678 仟 元)。而供應商 K 對於上述採購合約後續是否履行產生爭

議,於105年1月13日向新竹地方法院對本公司提起第一 審訴訟程序,並先以新台幣10,000仟元為一部分請求。我 方已委託律師處理,進入訴訟程序。

  • (6) 本公司分別於 99 年 8 月及 102 年 12 月間與原料供應商 Y 簽訂長期供料合約,雙方約定自99年10月起至105年12 月31日止依合約約定之供貨量交付予本公司。本公司於合 約 規 定 期 間 分 期 預 付 購 料 款 予 該 供 應 商 , 供 應 商 保 證 供 應 約定數量原料予本公司。本公司與供應商 Y 約定自 99 年 10月起每月依議定機制調整進貨價格。合約載明若本公司 未依約履行進貨量或逾期支付帳款,則供應商 Y 有權要求 一定金額之賠償款。
  • (7) 本公司於 99 年 11 月間與原料供應商 X 簽訂長期供料合 約, 雙方約定自100年1月起至106年12月31日依合約 约定之供貨量交付予本公司,本公司於合約規定期間分期 預付購料款予該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約定數量原料予 本公司。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帳列預付款項 美金 3,918 仟元 (折合新台幣約 113,374 仟元)。本公司與 供應商 X 約定自 101 年起每月洽談進貨價格。於 101 年第 1季因雙方對進貨單價及數量未達成共識,依合約協議我方 可無條件終止合約,且供應商 X 須退回尚未扣抵之預付貨 款。本公司與供應商 X 已達成協議於 102 年第1 季前將預 付貨款扣抵完畢,惟該供應商 X於 101 年第4季官布重整, 本公司評估該供應商 X 可能有無法繼續經營之疑慮以致預 付貨款無法收回,於101年底及102年第2季,已分別就 可能發生之部分合約損失估列入帳,103年10月起已與供 應商恢復正常進貨。
  • (8) 本公司於 100 年 3 月間與原料供應商 AD 簽訂長期供料合 約, 雙方約定自101年1月起至107年12月31日依合約 約定之供貨量及價格交付予本公司,進貨價格可由雙方每 季 洽 談 調 整,本公司於 合 約 規 定 期 間 分 期 預 付 購 料 款 予 該

$-83-$

供應商,供應商保證供應約定數量原料予本公司。惟本公 司於 104年4月間與供應商 AD 修訂合約,自104年4月 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供應商保證供應約定數量原料 予本公司,進貨價格每季另行議定。截至104年12月31 日止,本公司帳列預付款項美金7,297 仟元 (折合新台幣約 212.405 仟元)。 合約 載 明 若 本 公 司 逾 期 付 款, 則 供 應 商 AD 有權要求針對所延遲貨款部分依約定利率計息。

    1. 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分別為 歐元 6,139 仟元及美金 6,783 仟元。
  • (二)或有事項
    1. 本公司與麥士特系統室內裝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麥 士特公司)於99年12月31日簽訂「工程承攬合約書」及「材 料買賣合約書」,由麥士特公司承攬施作本公司台南廠房「三廠 機電無塵室新建工程」。雙方約定工程合約總價為新台幣 510,000 仟元。麥士特公司於 102 年 4 月 22 日來函,主張該工 程已全部完工,請求本公司支付積欠之工程款項,總計為新台 幣 191,165 仟 元(含追加工程金額新台幣 49,344 仟元);並於 102 年9月4日向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提起第一審民事訴訟,訴請本 公司返還新台幣 200,723 仟元,前述金額其中含 191,165 仟元按 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公司業已提出相關答辯主張並行 使抵銷抗辯。

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支付工程款為新台幣 368,179 仟元,且除麥士特公司主張所稱與合約規定及程序不符 之追加工程金額新台幣 49,344 仟元外,其餘相關應付工程款約 新台幣 141,821 仟元及本案行使抵銷抗辯後之金額皆已依規定 估計入帳。

  1. 以德國太陽能業者SolarWorld 的美國子公司為首的美國太陽能 製造聯盟 (Coalition for American Solar Manufacturing, CASM)於 102年底向美國商務部 (DOC)與國際貿易委員會 (ITC)控告中國將部分晶矽太陽能產品廉價傾銷到美國,此

外, 台廠也因被視為第三地廠商, 一併遭到提告。ITC 於 103 年 2 月 14 日初裁確立產業損害成立, DOC 於 103 年 7 月 25 日 初判反傾銷稅率,本公司適用之暫時性現金稅率為19.5%,最終 反傾銷稅率為何尚待年度行政複查確定。惟原則上傾銷稅係由 進貨廠商自行吸收,故對本公司之財務尚無重大影響。另德國 太陽能業者 SolarWorld 於 104年4月中向歐盟執委會針對台灣 以及馬來西亞二地太陽能業者提起反規避調查。歐盟執委會於 104年5月底正式立案,本公司業已全力配合歐盟反規避之調查 程序提交反規避調查問卷,而此反規避調查結果自民國 104 年 12月22日公佈,本公司可豁免於歐盟反規避稅的限制。

  1. 本公司與客戶 CD 貨款爭議事件:針對於 CD 集團下之中電上 海、中電南京部分,本公司於104年7月3日向蘇州人民法院 提起訴訟訴請返還人民幣 48,230 仟元; 針對 CD 集團下之中電 電氣 (南京) 新能源公司,本公司於104年7月2日提交上海 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請求返還人民幣 32,060 仟元。本公司 已同步申請財產保全並針對爭議金額提列適當呆帳準備,未來 將視判決之結果,就已估列之呆帳損失為必要之調整。蘇州人 民法院於104年9月23日判決本公司取得第一審勝訴,但CD 不服判決,並於104年10月8日向第二審法院提出上訴。而在 104年12月30日上訴期間,本公司與CD進行調解,並已達成 調解協議,協議內容為:中電上海提出具體還款計畫,預計支付 總金額人民幣 48,230 仟元,同時由中電南京連帶承擔。

至於與 CD 集團下之中電電氣 (南京) 新能源公司間之給 付貨款爭議事件,本公司在仲裁審理進行期間與中電電氣(南 京)新能源公司洽談和解方案,此部分待後續更新。

  1. 本公司與供應商 K 採購合約後續是否履行產生爭議,於105年 1月13日向新竹地方法院對本公司提起第一審訴訟程序,並先 以新台幣10,000仟元為一部分請求。我方已委託律師處理,進 入訴訟程序。

三六、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 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 及負債如下:

單位:外幣仟元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貨幣性項目
\$164,943 33.0660 \$160,420 31.7200
17,408 35.8230 5,287 38.4450
9,592 0.2737 218,279 0.2641

4,512 5.0744 7,333 5.0960
非貨幣性項目
111,712 33.0660 115,587 31.7200
42 29.9100 42 29.9100
600 37.6500 600 37.6500
27 48.9019
貨幣性項目
145,370 33.0660 117,800 31.7200
8,245 35.8230 1,991 38.4450
85,426 0.2737 193,268 0.2641

24 5.0744

本公司於 104 及 103 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 為淨利益 69.880 仟元及 142.540 仟元,由於外幣交易貨幣種類繁多, 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損益。

三七、附註揭露事項

  • (一) 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1.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括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控制部分):附表三。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 3 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 20%以上:附表四。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1.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 上:附表五。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附表 六。
    1.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附註七。
  •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七。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年底投資帳面金額、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八。
    1.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五。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overline{\mathfrak{m}}$

佛 奥能

¢ € 剣

品對個別對象資資
個金 貸 與總
個限

$\frac{1}{44}$

\$3,951,259

$\frac{$1,975,629}{$1,975,629}$ $B(L)$

$\ddot{\phanto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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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育金必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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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1章
第 戦 一封 $\mathbf{\s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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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註一: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

(1)有業務往來者填1。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 2。

註二: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以不超過貸與企業淨值 40%為限。

註三:貨與有業務往來公司行號者,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淨值 2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問最近一年度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以雙方問進貨或銷貨金額之高者為上限。

註四:貨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行號者,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淨值 20%為限;個別貨與金額以不超過淨值 10%為限。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陸書證
大背
對國
属地保
I Í
司司證
公公保
子母書
屬對背
I I
同同證
公公保
母子音
屬對背


保限

$\frac{1}{2}$
9,878,147
背最、
保近淨%徐城
累计智能的 化二硫酸 化合金医乙烯酸 化分离医分离医放射试验检试验
2.02 5.64
糖醛
產保
財書
以背
ı ı
際勤支金 247,413 1,115,172

書額
背餘
底證
1,115,172

#








440
1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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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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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規定,背書保證總金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之50%。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不超過當期淨值20%為限,如因業務關係從事背書保 證者則不得超過最近一年度與本公司交易之總額。 $\hat{\boldsymbol{\beta}}$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一 二 二
註 註 註
ti
H
sh.
59,400 22,590 1,259

ł

74 26.09
28.07


59,400 22,590 L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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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資


被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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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rt{ }$

本公司

$\ddot{\phantom{a}}$ 註一:係以公平價值列示,另其屬私募普通股,因具活絡市場但受閉鎖期限制而無法出售之金融商品,則以攸關市場價格為基礎決定該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註二:係按帳面價值列示。

註三:上列有價證券於104年12月31日止,除本公司參與鑫科公司私募普通股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受轉讓之限制外,無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受限制 使用者。

$\frac{1}{\sqrt{2}}$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 104年度

附表四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1,823,867$
(it =)
3,658,194
(註四)
t/單位
仟 )
145,096
$\frac{1}{24} - \frac{1}{2}$
$139,501$
(註三)
u. 價帳 面成本处分(损)益。 t ï
မာ
Ħ
海く 铜 双数/單位 售
459,969
486,413
钢股数/單位 金 $32,427$ \$ 14,101
$\overline{m}$ \$1,524,378 ,693,740
Ę / 單位
4
核人

112,669 125,400
ı I

易象
I
交對 ۱
m
用權益法之投 用權益法之投

养稀


價 證
類及名
有種

۱D.
人旺公
Cayman

elsolar
۱۵,
、賣之公
本公司
  • 註一:永旺公司於 103年9月2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增加實收資本額 660,000仟元,本公司取得股數 32,254仟股;另本公司於 104年間分別向永旺公司離職員工及少數股權購買股票 173 仟股。
  • 註二:年底帳面價值含發放之103年度現金股利 29,019 仟元、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211,014 仟元、累積換算調整數 52,355 仟元、聯屬公司未實現銷貨毛利調整 595 仟元及股權净 值與投資成本差額之調整 159 仟元。
  • 註三:本公司於 104年8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增加實收資本額 1,400萬美元,本公司取得股數 14,101仟股。
  • 註四:年底帳面價值含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485,837 仟元、累積换算調整數(9,883)仟元、聯屬公司未實現銷貨毛利調整 205 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04年度

附表五

I $\mathbf{I}$ $\overline{\phantom{a}}$ ľ $\overline{\phantom{a}}$

$0.06\%$ 1.92%
3.37%
估總應收(付)
額票 據 、 帳 素
之比率(註)
16
402,026
207
2,605
35,152)
150,800
收(付)票據、帳
s

同因
間餘
$\star$
投票 信号 I. $\vert \ \vert$ $\mathbf{I}$ I
般及
$\overline{1}$ 價援
易條件與
ł ŧ
မာ
文文 同單
發票日起 120天
發票日起 90~120天
月結30天 貨到7天
月結60天

(註)
1.97%
0.58%
3.65%
8.41%
1.57%
钢 估 總 追 /
钢 货之比率(
5 112,914
710,867
305,452
383,89. 188,40
宣会
貨貨貨 ਦੋਕ: ਦੋਕ:
鋪鋪鋪 連鎖
平安国
平安公
平平
其他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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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呉江) 限公司(旺能)
江)公司)
Delta Electronic
旺能光電! apan) Inc.
永旺公司 永梁公司
追(销)货之员
本公司

註:係依连(銷)貨公司之總進(銷)貨金額或總應收(付)票據、帳款金額計算。

單位:新台幣仟元

抵额 ï 備金 列帳 感 收 關 係 人 款 項應收關係人款項提 3
5 ی 327,396 e
樱 期 ÷, 通金 $3.56 \times$ $1.57 \times$ 料 剽 人種 祿 402,026 $64150,800$ 徐 收關 Ę 無意葉 其他關係人 $\overline{m}$ $\rightsquigarrow$ 奥国 $\frac{1}{2}$ Delta Electronic (Japan) Inc. $\frac{1}{2}$ æR. 永旺公司 公司交 $\vec{N}$ 帳列應收款項 新日光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六

$\frac{1}{2}$ .

$-93 -$

$\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资公司資訊 民國 104年度

附表七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山村 .


ーは 川猫

1

$\bar{\sqrt{}}$

*1

Ķе,
185,837 30,061 26,416) $\begin{array}{c} 2,685 \ 2,824 \ 1,824 \ 283 \ 130 \end{array}$ .
10
.981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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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티
647 277,529 30,061
26,416)
2,685)
13,745
472
130
$\frac{18}{1}$ 981
Ķщ

186
有概 額本 G,

,823,867 66,164 56,308 50,994
46,702
46,775
5,777
1,333
54C 16,151
Ġ,
斗土 00.00 75.89 $\begin{array}{l} 100.06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60.33 \end{array}$ 100.00 55.OC 00,00
4 139,50 145,096 2,001
1,500
9,000 5,000
3,681
600 B 55 នី

銅年

Ķщ

4
3,967,870 1,629,996 115,000
90,000
30,000
废去

839
4,427,
2,116,408 65,233 115,000 90,000
50,000
57,691
6,000
1,449
ឆ្ល
48
医长
w


零组件製造及銷售 零组件製造及銷售 零組件製造及銷售
能相關業

:黄公司
$\frac{1}{2}$
$+$
نيبا
ķ 1資公司
2資公司
$+$
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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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公司
資公司
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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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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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南
40 40 40

新竹
南市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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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
加坡

公司名稱被投資公司名
elSolar Cavman 永旺公司 NSP BVI 新曜公司 地公司 新日光系統開發公司 倍利公司 倍照公司 NSP UK 新城公司 DelSolar Singapore


本公

註一;係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

註二:係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J.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l,

附表入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係

$\rightarrow$ $\sqrt{ }$
度潜
《至本年》
- 匯回台湾
- 資
$\mathfrak{S}$
資值日报
10日
$\overline{1}$
列年 雄人 100% (USD 14,158) USD 93,118 $61$ USD $4,962$
年度認 $\frac{1}{\sqrt{2}}$
窄金额本年度年底自本公司直接本
————————————————————————————————————
USD
100%
USD $5,000$
本年度匯出或收回投資
出卖
USD 5,000
€Ą
投資金 USD 120,000
# $\sqrt{2}$
本自
$\mathbb{P}^n_0$ $\overline{\mathcal{K}}$ $\overline{\mathbf{X}}$
$\ddot{\tau}$ 1 資 立資
иĻ 設投
第資再

$\prec$
$\mathbf{M}$
第資再

1,000 透過 透過
5,000
黄黄
JSD 120
G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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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相關業務
÷
4回
太陽能相
太陽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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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江) 公 oW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 田能 Ε
$\overline{+}$
$*11,853,776$
快 寶 限 額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六
JSD 128,440
"且"高海部投播合核准投资金额荷船投递和投资赴大陸地围。

-
年度年底累計自台灣 投资金 JSD 125,000
陸地區
$\star$
$\frac{1}{2}$

註一:係按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二:經濟部投審會於104年12月1日核准新日光公司投資新日光 (江蘇) 公司 (名稱暫定) 金額美金 3,440 仟元, 截至104年12月31日尚未實際投資。

§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目錄§





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明細表一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附註七
明細表
應收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二
應收分期帳款明細表 附註十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附註十
存貨明細表 明細表三
預付款項明細表 明細表四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附註十二
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附註十六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五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六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四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五
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 附註二五
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附註十六
短期借款明細表 明細表八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流動 附註七
明細表
應付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九
應付設備款明細表 明細表十
其他應付費用明細表 附註十九
預收款項明細表 明細表十一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附註十九
應付公司債明細表 明細表十二
長期借款明細表 明細表十三
負債準備一非流動明細表 附註二十
遞延所得稅負債明細表 附註二五
損益項目明細表
銷貨收入明細表 明細表十四
銷貨成本明細表 明細表十五
營業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六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 附註二四
財務成本明細表 附註二四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 明細表十七
別彙總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一

$\sim 10^{-10}$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係新台幣仟元

年利率(%)

活期存款 新台幣 3,958,500 仟元、美 \$5,632,496
金 41,017 仟元 (兌換率
1:33.0660)、歐元 8,388
仟元 (兌換率 1:
35.8230)、日幣 9,592仟
元 (兌換率1:0.2737)
及人民幣 2,883 仟元 (兌
換率1:5.0744)
支票存款 10,776
庫存現金 321
約當現金
定期存款 於105年3月中前陸續到期 $0.31 - 0.88$ 813,000

\$6,456,593

應收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label{eq:2.1} \frac{1}{\sqrt{2}}\int_{0}^{\infty}\frac{1}{\sqrt{2\pi}}\left(\frac{1}{\sqrt{2\pi}}\right)^{2}d\mu_{\rm{max}}\left(\frac{1}{\sqrt{2\pi}}\right).$

Þ
非關係人
BS 客戶 \$ 896,855
AA 客戶 473,137
BL 客戶 376,962
CE 客戶 248,261
BK 客戶 235,076
其他 (註) 1,642,208
3,872,499
係人
CA 客戶 402,026
其他 (註) 198,865
600,891
備抵呆帳 30,947)
\$4,442,443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百分之五。

存貨明細表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三

$\mathcal{L}^{\text{max}}{\text{max}}$ and $\mathcal{L}^{\text{max}}{\text{max}}$

$\mathcal{L}_{\mathcal{C}}$

單位:新台幣仟元

\$
735,491
\$ 850,741
在製品 269,389 302,129
物料 784,331 804,932
\$1,789,211 \$1,957,802

註:存貨投保係於1,912,000仟元之額度內,按存貨帳面價值投保。

預付款項明細表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四

$\sim 10^7$

$\sim 10^{-1}$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預付貨款一非流動
K 公司 \$ 487,678
G 公司 314,524
J公司 216,589
AD 公司 193,194
其他 (註一) 76,971
1,288,956
預付貨款一流動
Y公司 118,471
X 公司 71,098
J公司 54,951
G公司 49,936
CK 公司 38,062
其他 (註一) 54,770
387,288
預付設備款 151,186
其他 (註二) 133,360
\$1,960,790

註一:各戶餘額皆未超過各該科目金額百分之五。

註二:各項目金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金額百分之五。

1
هير
*
$\pi$ 棚口
Æ

$\mathfrak{m}$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

明细表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Ц
ĸ
١
持股比例 5.44
一仟股 1,000
K
Ж
Ķщ.
未實現 (損)

$\overline{\phantom{0}}$
я
t
* 時
額額
Ľ. 4,000
簿
Ŷ,
$\mathfrak{m}_\mathbb{K}$
鑫科材料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4內上市 (櫃)

註一;係以公平價值列示,另鑫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屬私募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受轉讓之限制,因具活絡市場但受開鎖期限制而無法出售之金 融商品,則以攸關市場價格為基礎決定該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ddot{\phantom{0}}$ ;本公司經評估後,於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持有之鑫科公司投資提列減損損失41,893仟元,帳列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一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二维

註三:上開金融資產並無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细表六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frac{1}{2}$

22,590 1,259

股敦(仟股)持股比例%金
26.09 28.07
پ
年度
数(仔股)金
* 벚
22,590 1,259
年 初 徐
$\begin{array}{ll} \hbox{M}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ast) \; \& \; \exists \, \mathbb{R} \, # \ \hbox{SUM ApproxATION} \ \hbox{CONPORTAN} \ \hbox{RCCSCAPITAL} \ \hbox{CORPORTAL} \ \hbox{CORPORTAL} \ \diamond \qquad \ \ \uparrow \qquad \ \ \uparrow \qquad \ \ \uparrow \qquad \ \ \uparrow \qquad \ \ \uparrow \qquad \ \ \uparrow \qquad \ \ \uparrow \qquad \ \ \uparrow \qquad \ \ \uparrow \qquad \ \ \uparrow \qquad \ \ \uparrow \qquad \ \ \uparrow \$
44

註:上開金融資產並無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形。

医留表卡 ¢


×,

Ş
uļ.
外元
47
化聚件
5
Ħ

4
DelSolar Holding (Cayman) Ltd. 125,400
股鞋(仟股)
ł.
4
$\vert \overline{\overline{n}} \vert$
$\approx$
\$ 3,693,740
$\frac{4\pi}{3}$
14,101
股数(仟股)
4
$\star$

$\frac{10}{459,969}$ -
ħ
E
本年度减少
股数(仟股



≪∥∾
列 之
1)益份額

485,837
պ
¥
Æ
$\ddot{=}$
S
採認
取得子公司部
$\frac{1}{2}$
×R)
分程
ç,
205
g
×
×
$*$ $\frac{1}{2}$ $\frac{1}{2}$
缩供出售金融
资 産 朱 實 現
評價 (损) 益
長 坂
$\frac{4}{9,883}$
因外管運機構
财務损表换算
¥.
$\frac{2}{3}$
$(+R)$
139,501
n u
#
z
ะ∣่≋
#


3,658.194


推荐
a,
Ħ
永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12,669 1,524,378 32,427 486,413 29,019) 211,014) 159 595 52,355 145,096 75.89 1,823,867
ø
\$3,682,578
1,813,376
$\frac{1}{12}$
$\frac{1}{12}$
NSP System (BVI) Ltd. 2,001 65,232 $\Xi$ 93 2,001 $\frac{8}{2}$ 66,164 66,164 ł
新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1,500 74,449 30,061) 11,920 11,500 8 56,308 56,308
高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9,000 74,876 26,416) 2,534 9,000 200 50,994 50,994 $\frac{1}{12}$
新日光系统開發脫份有限公司 5,000 50,000 2,685) 53 5,000 100 46,702 47,315
倍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 26,252 3,081 27,691 21,824) 156 3,681 61.33 32,275 36,600 $\frac{1}{12}$
倍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00 6,000 283) SO. 5,717 5,717 $\frac{1}{11}$
NSP UK Holding Limited R 1,449 (90) 4 g ខ្ន 1,333 1,333 $\frac{1}{12}$
新城投资额同股份有限公司 S, 550 $\widehat{p}$ B, 540 S40 $\frac{1}{11}$
DelSolar Holding Singapore Pte Ltd. 310 44,335 1.981 165 310 g 46,151 46,151
2549,360 5 1,097.304 29.019
ڭ
$(5 - 780.242)$ 315 182 14.454 43.584 5,695,943 5.714.774
恨列採用模益法之投資貨檢 44,335 46,151
#
\$5393.695 5.742.094
註一:依按被投资公司同期間经曾计师查核之财務报表计算。

红二:傣按被投资公司同期間未经曾计师宣核之财務核表计算。
拉三:本年度减少主练予公司资放现金股利。
红四:上阁镇用堪益法之投资於 104 年底盐無提供货押或投保之情形。

斯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摧益法之投资變物明细表
民图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frac{1}{2}$

明细表七

短期借款明细表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入

$\sim$ $\epsilon$

單位:新台幣仟元

利率區間 (%) 質押擔保情形
週轉金借款
中國信託銀行 \$ 826.650 104.07.22~105.04.18 1.4700 NT\$1,550,000
元大銀行 490,870 104.08.11~105.03.11 $1.38 - 1.60$ NT\$ 800.000
土地銀行 466.231 104.09.25~105.03.23 $1.0000 - 1.1800$ NT\$ 500,000
合庫銀行 408.722 104.09.11~105.03.09 1.3669~1.6284 NT\$ 600.000
台灣銀行 407.208 104.11.13~105.03.22 1.2000~1.4500 NT\$ 500,000
大眾銀行 399.198 104.12.04~105.02.25 $1.42 - 1.53$ NT\$ 700.000
星展銀行 265,330 104.11.25~105.02.24 $1.40 - 1.55$ NT\$ 661.320
第一銀行 191.267 104.08.28~105.02.26 1.2900 NT\$ 500.000
安泰銀行 100.000 104.12.29~105.01.28 1.5000 NT\$ 830.660
京城銀行 100,000 104.10.15~105.04.11 1.7600 NT\$ 100.000
凱基銀行 99.198 104.12.24~105.01.18 1.5216 NT\$ 300,000
彰化銀行 49,599 104.12.23~105.02.26 1.5000 NT\$ 439,679
3.804.273

$\sim 10^{-1}$

應付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明細表九

$\sim$

單位:新台幣仟元

非關係人
BN 公司 \$
259,799
BO 公司 134,240
BF 公司 116,942
BM 公司 91,688
其他 (註) 1,193,153
1,795,822

係人
AO 公司 35,152
其他 (註) 339
35,491
\$1,831,313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百分之五。

應付設備款明細表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

單位:新台幣仟元

CF 公司 \$223,130
AP 公司 141,821
CC 公司 70,236
CG 公司 42,379
其他 (註) 115,987
\$593,553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百分之五。

$\ddot{\phantom{a}}$

預收款項明細表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sim$

CH 客户 \$40,099
CI 客戶 34,833
CJ 客戶 5,754
其他 (註) 33,648
\$114,334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百分之五。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04年12月31日 應付公司债明细表

單位:除另于註明者外

明细表十二

稱 受 芘 人 赞 行 日 期 付 息 日 期 利 率 ( % ) 赞 行 總 额 已 锌 换 数 额 期 末 餘 额 木 錄 銷 折 假 面 金 额 ( #

海外第二次有檐保可转
換公司債
價格:目前每股新台幣38.29元進行轉換
發行期間:102.10.1~105.10.1
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 中國信託商業 102.10.01 500,000 336,000 164,000 1.707 162,293 ł
换公司债 銀行 料换期間: 102.11.2~105.9.21
價格:目前每股新台幣28.16元進行轉換
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
中國信託商業 102.10.01 500,000 445,200 $-54,800$ $\frac{616}{ }$ $-54.184$ 经行期間: 102.10.1~105.10.1 l
换公司债 株换期間: 102.11.2~105.9.21
價格:目前每股新台幣28.16元進行轉換
1,586,800
\$781,200 3.805.600 $\frac{127.324}{2}$
今節與一個 二十一
计中
3,678,276
216,477
3,461,799

拉一:已提供受限制存款、土地、房屋及建築與機器設備帐面價值約4,779,816仟元作為應付公司債之擔保品。

註二:已提供與未轉換公司債餘額等額之活期存款存入備償戶予金融機構做為應付公司債之擔保品。

注三:已提供不低於與未轉换公司債餘額 60%之活期存款存入備償戶予金融機構做為應付公司債之擔保品。

注四:本公司於104年底已提供货押之土地、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帳面價值約4,059,178仟元,係同時提供作為中信銀聯貨、合作金庫聯貨及應付公司債之擔保品。

長期借款明細表

$\mathbf{m}$ 民國 104年12月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明细表十三

$t = R$ 註二及三
法 年利率(%) 抵 押 或 擔 保 2.5721~2.6903 2.5118~2.6361 2.6418 $1.76 - 1.83$
\$
Ç
限及 至105年8月到期一次攤透 攤還 50%,第4至6期共攤還 10%,第7期起共攤選 40%
自101年2月起,每半年為一期,分10期攤還,前3期共
期,分5期攤還,若同意延展2年,則第5期應攤還之本
自104年11月起满1年之日償還第一期,嗣後每半年為一
金改分5期平均摊還
自 104年10月起,每雙數月份之30日清償本金5,000仟元
000,000 12,000
پ
ö 95,000 17,000

25
33,000
'n
設備借款 購料週轉金借款 償還既有負債 週轉金借款
權 人 名 中信銀聯貸案 合作金庫聯貸案 京城銀行無擔保借款 一年內到期部分

註一:本公司於 104 年底業已提供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帳面價值約 1,476,175 仟元作為中信銀聯資之擔保品。

註二:本公司之合作金庫聯資係為償還既有負債,既有負債之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設質擔保於105年1月29日完成塗銷,其於104年底帳面價值約2,080,392仟元。合 作金庫聯貸之土地、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設質擔保於 105年2月4日完成質抵押設定,其於 104年底帳面價值約 5,913,137 仟元。

$\bullet$ 註三;本公司於104年底已提供質押之土地、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帳面價值約4,059,178仟元,係同時提供作為中信銀聯貸、合作金庫聯資及應付公司債之擔保品

銷貨收入明細表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十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sim$

太陽能電池及模組 350,984 仟片 \$19,462,578

3,796 仟片 151,114
19,613,692
銷貨退回及折讓 145,137
\$19,468,555

銷貨成本明細表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十五

$\bar{\beta}$

單位:新台幣仟元

原物料耗用
年初原物料 \$ 601,207
本年度進料 12,159,562
轉列費用 812,237)
轉售原料 150,334)
年底原物料 784,331)
11,013,867
直接人工 1,022,660
製造費用 4,828,874
製造成本 16,865,401
年初在製品 256,054
外購半成品 94,732
轉列費用 3,810)
轉售半成品 54,430)
年底在製品 269,389)
製成品成本 16,888,558
年初製成品 590,680
外購製成品 1,873,335
轉列費用 $3,799$ )
年底製成品 735,491)
產銷成本 18,613,283
未攤銷固定製造費用 217,174
出售原料成本 150,334
出售半成品成本 54,430

47,324)
\$18,987,897

$\sim 10$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十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hat{\mathcal{E}}$





研究發展費用

\$158,675 \$ 4,255 \$
1,654

68,400 139,814 158,112

29,018
勞務費 10,435 56,391 3,251
間接材料 2,770 5,703 20,503
折舊費用 2,139 37,449 52,714
其他員工福利 1,696 31,839 9,429
銀行手續費 $\overline{2}$ 63,404
管理費 24,592
機費
25,098
其他費用 (註) 48,280 74,905 44,734
\$321,415 \$463,450 \$290,397

註:各項目金額皆未超過各該科目金額百分之五。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 104年及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十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hat{\boldsymbol{\epsilon}}$

104年度 103年度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1,335,801 \$
366,326
\$1,702,127
\$1,428,630
S.
445,423
\$1,874,053
員工保險費 137,771 30,015 167,786
127,663
32,283 159,946
退休金 69,592 16,689 86,281
67,376
17,128 84,504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87,048 42,964 130,012
100,707
43,890 144,597

\$1,630,212 455,994
S.
\$2,086,206
\$1,724,376
\$
538.724
\$2,263,100
折舊費用 \$1,635,346 92,302 \$1,727,648
\$1,541,365
\$110,404 \$1,651,769
攤銷費用 27,625 27,625

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 2,816人及 2,840人。

$\sim$ $\s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