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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E AGM Information 2015

Aug 20, 2015

52346_rns_2015-08-20_f7477365-feab-4693-b503-5f92b8e766f7.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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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中華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十七日 (星期三)上午九時整

  • 地點:新竹市大學路 1001號 交通大學電機學院「工程四館國際會議廳」
  • 出席:親自出席及委託出席代表股份共計 502,300,744 股(其中以電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出席股數 85,696,631股),佔本公司發行 股份總數(扣除公司法第 179 條規定無表決權之股數) 856,219,480 股之 58.66%,已符合公司法規定,主席宣佈開 會。
  • 主席: 林坤禧董事長

列席:簡學仁獨立董事、洪傳獻董事、沈維鈞總經理、許嘉成財務長、 恆業法律事務所林繼恆律師、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政治 會計師

一、主席致詞: (略)。

二、報告事項

第一案

  • 案 由: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公鑒。
  • 說 明: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

第二案

案 由: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敬請 公鑒。 說 明: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

第三案

案 由:本公司發行海外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情形報告,敬請 公

鬓。

明:本公司爲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於民國103年7月 說 18 日發行海外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已順利完成資金募 集作業,主要發行條件及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三。

第四案

  • 由:健全營運計書執行情形報告,敬請 公鑒。 案
  • 說 明: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34236 號及 10200342361 號函文,本公司申報現 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30,000 仟股及國內第一次、第二次有擔 保轉換公司債上限總額各新台幣500,000仟元時所提之健全 營運計書執行情形報告,請參閱附件四。

第五案

  • 由: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敬請 公鑒。 案
  • 說 明:本公司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並建立良好商 業運作之參考架構,特訂定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以資 遵循,守則內容請參閱附件五。
  • 第六案
  • 由: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敬請 公鑒。 案
  • 說. 明:本公司為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並促成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進步, 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 爰依「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 守則 及相關法令,制定本公司之「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以資遵循,守則內容請參閱附件六。

三、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認。
  • 明:一、本公司民國 103 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業經審計委 說 員會審查,提請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黃樹傑及林政治會計師依法出具查核報告書在案。
  • 二、民國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一及附 件七。
  • 決議:贊成 488,726,334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77,335,150權),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97.78%;反 對 17,109權(皆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棄權 11,070,537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8,344,372權), 本案照原 案表決通過。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由:民國103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案
  • 明:一、本公司103年度税後盈餘為新台幣(以下同)218,561,442 說 元,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 173,181,916元,本 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為391,743.358元。
  • 二、依法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21,856,144 元及迴轉 102 年度 依 101.4.6 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就其他權益 減項淨額提撥特別盈餘公積18,927,633元後,可分配盈 餘為 388,814,847元。
  • 三、擬分配股東現金紅利每股 0.2元,以104年2月28日 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 856,353,480 股計算,共計分配股 東現金紅利 171,270,696 元,分配後未分配盈餘餘額為 217,544,151 元,103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八。
  • 四、本次盈餘分配案,於配息基準日前,如因員工認股權之行 使、庫藏股註銷或轉讓、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現金增 資、合併轉換、海外存託憑證、公司債轉換、私募發行新 股…等因素,而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使股東配息比率發 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 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 五、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及現金股利發放 日。
  • 決 議: 贊成 488,726,336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77,335,152 權), 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97.78%; 反 對 17,107權(皆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棄權 11,070,537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8,344,372權),本案照原 案表決通過。
  • 四、討論及選舉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 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提請 公決。
  • 明:一、本公司為擔大營運規模、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 說

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維持公司業務的 持續發展及強化公司競爭力,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 適當時機,以不超過180.000 仟股普通股之額度內,同 時或分別或分次依下列原則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 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以下 簡稱「本發行案」)。

1、若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擬請股東會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需公開 承銷部份之銷售方式,授權董事會採詢價圈購或公開 申購方式擇一進行,提撥公開承銷比例依下列方式辦 理:

  • A. 若採詢價圈購方式:
  • (a)本發行案,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現 金增資發行新股 10%至 15%之股數由員工認 購,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數額,擬請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其餘85%至90%擬請股東會同意依證券交易法 第28條之1規定,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 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並依「中華 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 證券處理辦法,辦理。
  • (b)本發行案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將依「中華民國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以下簡稱「自律規 則」) 第 7 條規定,不低於訂價日本公司普通股 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收盤價或訂價日前1、3、5個 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 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9成。 實際發行價格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詢價圈購 期間完畢後,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參酌圈購彙總情 形議定之。

B.若採公開申購方式:

(a)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 10%至 15%由員工認購,提撥 10%對外公開 銷售,其餘75%至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員工及原股東認 購股份不足一股之部分或認購不足,擬請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 (b)本發行案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將依「自律規則」 第6條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 前5個營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1、3、5個營 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 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7成。實際 發行價格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與主辦證券承銷 商議定之。
  • C.本發行案之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募集 金額、資金運用計書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 期間、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及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 相關事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如 經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必要, 暨本 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
  • 2、若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 A. 本發行案擬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 保留發行普通 股總數 10%至 15%之股份由公司員工認購,員工 未認購部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認購或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其餘 85%至 90%之股份,擬請股東會依證券交易法第 28條之1規定,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全部 提撥以參與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
    • B.本發行案之發行價格,係依「自律規則」第9條規 定,以不低於訂價日本公司普通股於台灣證券交易 所收盤價、訂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 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9成為原則。

實際發行價格,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當時市場 狀況並依據國內相關法令規定及發行市場慣例,洽 主辦證券承銷商訂定之。

C.本發行案之發行條件、發行數量、發行價格、發行 金額、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承銷商擇定及其他一切相關事宜,擬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如經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 他情事而有修正必要時,亦同。為配合本發行案, 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得由董事長授權其指定之 公司經理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與本發行案有關之 契約及文件,並辦理相關事官。

  • 二、本發行案所籌資之資金用涂為擔大營運規模、充實營運資 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 求,以本發行案之發行上限180.000 仟股計算,佔增資 後流通在外股數合計約 17%,雖對原股東之股權比例有 所稀釋,然而增資之效益顯現後,可強化公司產業地位、 提升公司長期競爭力及營運效能,並嘉惠股東,故應不致 對原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且具有正面助益。
  • 三、本發行案之價格訂定係配合法令規定,係以普通股在台灣 證券交易所之公平價格為依據,故發行價格訂定方式應屬 合理。
  • 四、本案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 五、本發行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辦理發行新股相 關事宜,前述未盡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 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 決 議: 贊成 474,405,449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63,014,265 權), 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94.92%; 反 對 14,368,742 權(皆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棄權 11,039,789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8,313,624 權),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由: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提請 選舉。 案
  • 明:一、依「立法院審查民國(下同)103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案所作 說 決議 , 第三十項決議, 行政院轄下所屬機關捐助之財團法 人之常務董(監)事及經理人應專任,不得於其他公司有兼 任之情事,故自民國103年5月1日起許嘉棟先生辭任本公 司獨立董事。
  • 二、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規定,獨立董事因故解任,致人數 不足章程規定時,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
  • 三、依本公司章程第十七條規定,本公司獨立董事選任方式採 候選人提名制度,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第四屆第十三 次董事會審查通過,名單請參閱附件九。
  • 四、新選任之獨立董事任期,自104年6月17日起至105年5 月30日止。

選舉結果:

當選別 股東戶名或姓名 戶號或身分證字
當選權數
獨立董
陳哲雄 $C1001*$ 411,391,184

第三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解除新選任獨立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提請 公決。
  • 明:一、依公司法第二 O 九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 説 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 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本公司新選任獨立董事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業務 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含獨立董事)之行 為,為配合實際業務需要,在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下,爰 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對新選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 限制。
  • 決議: 贊成 477,613,129 權 (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66.221.945權),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95.55%;反 對 2,139,877 權(皆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棄權 20,060,974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17,334,809 權),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五、臨時動議:

決。

  • 出席證號 102號股東提,出席證號 101號股東附議 第一案 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提請 公
  • 明:一、「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七條第二項第(二)款中, 說 增加第(2)目:但取得或處分之設備屬供營業使用之設 備,其中預計出售之太陽能電廠,且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 時,其核決授權額度如下:
核決
主管
總經理 執行長 董事長 董事會
授權
額度
億元
含)以下
逾1億元逾3億元
$\sim$
億元
$\sim$
億元
10
Ą
10億元以
  • 二、第八條增加第二項第(三)款:但若配合日常營運之出售太 陽能電廠業務所需而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且交易對象非 為關係人時,不受本項第(一)、(二)款交易金額之限制, 其單筆交易金額超過新台幣十億元(含)或總交易金額累 計超過淨值之百分之二十(含)者或新台幣三十億元孰低 者,需提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惟本項第(三)款交易 金額未超過者,由董事長核准執行後,需提報最近一次董 事會。
  • 決 議: 贊成 411,391,184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 0權), 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82.30%;反對 0 權;棄權 88,422,796權,本案照出席證號102號股東提案表決通過。

六、散 會:上午10:00

備註:本公司股東會議事錄係依公司法第183條第4項規定記載 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會議進行之內容、程序及如有股 東發言者,仍以會議影音記錄為準。

【附件一】

$\overline{\mathbf{1}}$

民國103年對太陽能產業而言可說是充滿挑戰的一年,年中美國商務部針對台灣及中 國啟動「新雙反」訴訟後,造成整體太陽能產業之波動進而導致產品平均銷售價格 下滑。然而太陽能產業即便處於動盪,每年之需求仍逐年成長,尤其民國103年之全 球整體需求較民國102年成長超過20%達48~50GW(Solarbuzz 研究報告)。新日光在 所有股東的支持及全體員工戮力不懈的努力下,秉持一貫穩健的步伐,持續強化客 戶基礎及產品組合,於這波跨國產業貿易戰中仍屹立不搖、益發強大,繳出全年獲 利之成績單,全年出貨量亦創歷史新高,累計出貨量達2,160 MW(百萬瓦),較民國 102年成長40.7%。

新日光產品一向以其高品質及高附加價值之技術深獲客戶信賴,過去即便產業波 動,本公司仍持續投入研發資源以精進電池轉換效率及製程技術。新日光於民國103 年再度將電池技術、品質與服務上的核心競爭力,延伸到模組上,推出新多晶矽 Super模組、單晶矽Power及PowerH高效模組及雙面吸光雙玻璃模組(Double-Glass n-type BiFi Module)等產品,大幅提升模組轉換效率及耐用度。新日光除於民國103 年獲得經濟部能源科技專案補助,進行高效產品之研發外,生產之太陽能電池及模 組並通過極嚴格之效率測試、可靠度測試、13項安全測試及18項性能測試後,再度 獲頒經濟部能源局「金能獎」之殊榮,成為業界唯一電池與模組產品均獲獎的公司, 除顯示新日光電池及模組品質規格已符合歐、美、澳及日本等國際太陽光電市場要 求,甚至高於一般產業水準外,更肯定本公司於太陽能電池技術及模組品質領導廠 商之地位。

此外,本公司亦持續增加系統端之投資,民國103年新日光子公司永旺能源於系統及 電廠業務拓展於全球各地續傳佳績,其中成功出售台灣71座合計約22.5MW之太陽 能電廠,為台灣首宗統一整合太陽能電廠後大規模出售予金融機構之交易,開業界 風氣之先;此外,美國印地安那波利斯機場第二期9.8MW之太陽能電廠亦於民國103 年底建置完成, 加上第一期之12.5MW, 正式成為「全球最大」之機場太陽能電廠, 深具指標性意義,且該第二期電廠並於興建完工後即出售予美國知名能源公司,立 即實現獲利。永旺能源於民國103年更將觸角延伸至英國屋頂型太陽能發電系統,成 為台灣第一個於英國大規模建置太陽能系統之廠商,此專案為少數大型屋頂太陽能 系統專案,總建置規模約14MW (百萬瓦), 舖設於4,500 戶社區屋頂。

以下謹就103年的營業結果報告及104年營業計劃概要說明如下:

一、103年度營業結果報告

新日光103年度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27,580,249仟元,年增率高達37.32%, 出貨量亦創歷史新高。103年下半年起雖有中美雙反因素影響,市場波動較大, 然新日光集團佈局太陽能系統業務已初步出現回饋,全年合併營業毛利為 1,579,714 仟元,毛利率為5.7%;營業費用控管得宜降至5.72%,合併營業淨益 為 247,524 仟元; 淨利則為 244,389 仟元, 全年營運仍處獲利。公司整體財務收 支情形正常,並於民國103年完成海外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現金增資,共募 得新台幣約 53.42 億元,現金部位充裕,自債對資產比例亦維持於42%之相對 低檔,財務結構相當穩健。

二、104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於產能方面, 新日光目前電池總建置產能為 2.2GW (22 億瓦), 模組產能將持續 擴充至 480MW (480 百萬瓦), 維持成本競爭優勢。於研究發展方面, 新日光 將持續導入新製程改良,全面提升電池與模組之轉換效率及品質,同時隆低成 本以擴大市場佔有率;新日光也將投入關鍵性研發,並進行專利布局,構築競 爭障礙,確保中長期競爭優勢。於財務方面,新日光一向維持穩健保守的財務 結構以因應市場變化,支援公司穩健擴充成長。於業務方面,新日光之客戶群 包含世界各地之一線廠商,故將持續深耕既有市場,並加強滲透新興市場以開 發新客戶,建立模組品牌於國際市場的知名度,獲取更多系統端客戶之信任及 銀行界的認同以逐步擴充新日光模組之全球市占率。於系統業務上,新日光集 團之永旺能源於民國104年將持續複製既有之成功模式,憑藉其優異的業務開 發暨選案能力,搭配新日光高品質的電池與模組,預計除了於原有之日本、美 國、英國,及台灣建置電廠外,更將業務擴展至荷蘭及中東地區,以建立全球 日不落之太陽能電站網絡。隨著新日光集團於全球各地新太陽能電廠之規劃拓 建,新日光太陽能電池及模組出海口亦隨之增加,而結合電池、模組及太陽能 系統業務將使本公司在太陽能供給鏈中下游擁有最完整的佈局。

展望民國104年,面對美國對台灣太陽能廠商反傾銷稅率之終判結果,本公司將持續 進行分散市場風險、擴大系統投資、及海外佈局等動作,以因應未來市場變化,維 持本公司長期競爭力。而許多研調機構預估,今年全球太陽能系統安裝量仍將有兩 位數的成長,過往未有效普及的新興市場將可望增加需求,且太陽能產業歷經多番 淬鍊,擁有競爭力的企業才有能力留下,整體產業體質已愈趨健康。隨著太陽能系 統成本不斷降低,太陽能發電在許多市場已達市電同價,無需依賴政策補貼,加上 金融市場的融資障礙亦將逐漸解除,創新式金融產品也將逐漸出現,整體產業投資 和資產證券化的金融商品將因日漸受到大眾青睐而有極大成長空間。新日光傑出之 經營團隊將秉持其深厚的半導體技術與管理背景及太陽能物理元件技術,持續致力

製程技術及產品研發。此外,本公司作為跨足全球太陽能電池、模組及系統領域之 高品質廠商,除致力於營收持續成長、為股東負責外,並將結合企業於綠能產業的 核心能力及優勢,將永續發展導入經營策略,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本公司於民國 103年獲得新竹科學園區頒發之「節能績優獎」及年度唯一之「節能觀摩公司」以及 國民健康署頒發之「績優健康職場-健康領航獎」,期在獲利的同時對社會與環境做 出具體貢獻,以提升本公司有形或無形之價值。未來公司更將持續提昇營運績效、 強化公司治理、提升客戶服務、積極進行全球佈局且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為股東帶 來獲利與成長以回饋股東對本公司的殷切期許與支持。

【附件二】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〇三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 餘分配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黃樹傑會計師及林政治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 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 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 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 鑒核。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

召集人:獨立董事 簡 學 仁

中 革 民 國 年 三 月 四 $+$ $( )$ 七 8

【附件三】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主要發行條件及相關資訊

債券中文名稱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董事會決議日期 103年3月18日(第四屆第五次董事會)
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103年4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12677號
發行總額 美金 120,000 仟元整
發行期限 3年
票面利率 0%
募集原因 供外幣購料使用
發行時轉(交)換價格 新台幣 39.05 元
最新轉(交)換價格 新台幣 38.29 元
擔保情形 有,銀行擔保:荷商安智銀行台北分行

$\bar{\beta}$

【附件四】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間 103 年度 103年度(實際數) 差異 說明
金額 % 金額 % %
營業收入 28,571,234 100.00 27,580,249 100.00 (3.47)
營業成本 25,679,879 89.88 25,792,953 93.52 0.44
營業毛利 2,891,355 10.12 1,787,296 6.48 (38.18) ASP 下降所致。
營業費用 1,720,587 6.02 1,577,066 5.72 (8.34)
其他收益及費損 37,294 0.14
營業利益 1,170,768 4.10 247,524 0.90 (78.86) ASP 下降所致。
營業外收入(支出) (124, 903) (0.44) (25, 535) (0.09) (79.56) 兌換利益。
稅前淨利 1,045,865 3.66 221,989 0.80 (78.77) ASP 下降所致。
本年度淨利 1,045,865 3.66 244,389 0.89 (76.63) ASP 下降所致。
本年度淨利歸屬母
公司
1,045,865 3.66 218,562 0.79 (79.10) ASP 下降所致。

【附件五】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

  • 第 $\mathbf{1}$ 條 本公司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並建立良好商業運作 之參考架構,特訂定本守則。 本守則適用於本公司及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 五十之財團法人及其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機構或法人等集團企業與 組織(以下簡稱集團企業與組織)。
  • 第 $\overline{2}$ 條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人, 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 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 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以下簡稱不誠信行為)。 前項行為之對象,包括公職人員、參政候選人、政黨或黨職人員,以 及任何公、民營企業或機構及其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 理人、受僱人、實質控制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 第 $35$ 條 本守則所稱利益,其利益係指任何有價值之事物,包括任何形式或名 義之金錢、餽贈、佣金、職位、服務、優待、回扣等。但屬正常社交 禮俗,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不在此限。
  • 第 4 條 本公司應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污 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上市上櫃相關規 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
  • 第 5 條 本公司應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以誠信為基礎之政 策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 境。
  • 笫 6 條 本公司制訂之誠信經營政策,應清楚且詳盡地訂定具體誠信經營之作 法及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 (以下簡稱防範方案),包含作業程序、行 為指南及教育訓練等。 本公司訂定防範方案,應符合公司及其集團企業與組織營運所在地之 相關法令。
  • 第 7 條 本公司訂定防範方案時,應分析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 營業活動,並加強相關防範措施。 本公司訂定防範方案至少應涵蓋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

一、行賄及收賄。

二、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三、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四、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五、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

六、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

七、產品及服務於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時直接或間接捐害 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

  • 第 8 條 本公司及其集團企業與組織應於其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 政策,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並於內 部管理及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
  • 第 - 9 條 本公司應本於誠信經營原則,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 本公司於商業往來之前,應考量其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 往來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是否涉有不誠信行為,避免與涉有不誠信行 為者進行交易。 本公司與其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答訂之契 約,其內容得包含遵守誠信經營政策及交易相對人如涉有不誠信行為 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 第 10 條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 之人,於執行業務時,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客戶、代理商、承包商、供 應商、公職人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 之不正當利益。
  • 第 11 條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 之人,對政黨或參與政治活動之組織或個人直接或間接提供捐獻,應 符合政治獻金法及公司內部相關作業程序,不得藉以謀取商業利益或 交易優勢。
  • 第 12 條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 之人,對於慈善捐贈或贊助,應符合相關法令及內部作業程序,不得 為變相行賄。
  • 第 13 條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 之人,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或接受任何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 當利益,藉以建立商業關係或影響商業交易行為。
  • 第 14 條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 之人,應遵守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公司內部作業程序及契約規定;未 經智慧財產權所有人同意,不得使用、洩漏、處分、燬損或有其他侵 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第 15 條 本公司應依相關競爭法規從事營業活動,不得固定價格、操縱投標、 限制產量與配額,或以分配顧客、供應商、營運區域或商業種類等方 式,分享或分割市場。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第 16 條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 之人,於產品與服務之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過程,應薄循 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
  • 第 17 條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人應 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公司防止不誠信行為,並隨時檢討其 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確保誠信經營政策之落實。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應設置隸屬於蕃事會之專責單位,自 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主要掌理下列事項, 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 一、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 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 二、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 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三、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 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 四、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 五、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
  • 六、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 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 成報告。
  • 第 18 條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人於 執行業務時,應遵守法令規定及防範方案。
  • 條 本公司應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政策,據以鑑別、監督並管理利益衝突 第 19 所可能導致不誠信行為之風險,並提供適當管道供董事、經理人及其 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 衝突。.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董事會 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 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 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 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人不得 藉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或影響力,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任 何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

  • 第 20 條 本公司應就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 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得有外帳或保留秘密帳戶,並應隨時檢討,俾確 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 提報董事會,且得委任會計師執行查核,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士協 助。
  • 第 21 條本公司應依第六條規定訂定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規範董事、經 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人執行業務應注意事項, 其內容至少應涵蓋下列事項:
  • 一、提供或接受不正當利益之認定標準。
  • 二、提供合法政治獻金之處理程序。
  • 三、提供正當慈善捐贈或贊助之處理程序及金額標準。
  • 四、避免與職務相關利益衝突之規定,及其申報與處理程序。
  • 五、對業務上獲得之機密及商業敏感資料之保密規定。
  • 六、對涉有不誠信行為之供應商、客戶及業務往來交易對象之規範及 處理程序。
  • 七、發現違反企業誠信經營守則之處理程序。
  • 八、對違反者採取之紀律處分。

第 22 條 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管理階層應定期向董事、受僱人及受 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本公司應定期對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 之人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並邀請與公司從事商業行為之相對人參 與,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防範方案及違反不誠 信行為之後果。 本公司應將誠信經營政策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設立 明確有效之獎懲制度。

  • 第 23 條 本公司應提供正當檢舉管道,並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確實保密。 本公司應明訂及公布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與申訴制度,並即時於 公司內部網站揭露違反人員之職稱、姓名、違反日期、違反內容及處 理情形等資訊。
  • 第 24 條 本公司應建立推動誠信經營之量化數據,持續分析評估誠信政策推動 成效,於公司網站、年報及公開說明書揭露其誠信經營採行措施、履 行情形及前揭量化數據與推動成效,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誠信經 營守則之內容。

  • 第 25 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事、經 理人及受僱人提出建議,據以檢討改進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政策及推 動之措施,以提昇公司誠信經營之落實成效。

  • 第 26 條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送審計委員會及提報 股東會,修正時亦同。 本守則訂定於民國104年3月17日。

【附件六】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第一章總則

  • 第 1 條 本公司為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並促成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進步,以達永 續發展之目標, 化「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及相關法 令,制定本實務守則,以資遵循。
  • 第 2 條 本守則適用於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集團(以下簡稱「本公 司」)之整體營運活動。 本公司於從事企業經營之同時,將永續發展目標導入經營策略,以期公 司營運方式超越道德、法律及公眾要求的標準,積極實踐企業社會責 任,以符合國際發展趨勢,並透過企業公民擔當,提升國家經濟貢獻, 改善員工、社區、社會之生活品質,促進以企業責任為本之競爭優勢。
  • 第 3 條 本公司在追求永續經營與獲利同時,應重視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之因 素,將其納入公司管理方針與營運活動中,並注意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 第 4 條 本公司對於企業社會責任之實踐,依下列原則為之:
  • 一、落實公司治理。
  • 二、發展永續環境。
  • 三、維護社會公益。
  • 四、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
  • 第 5 條 本公司考量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之發展趨勢與企業核心務之關聯性、公 司本身整體營運活動對利害關係人之影響等,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 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

第二章落實公司治理

  • 第 6 條 本公司應遵循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及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參考範例,建置有效之治理架構及相 關道德標準,以健全公司治理。
  • 第 7 條 本公司之董事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企業實踐社會責任,並 隨時檢討其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以確保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之落實。 本公司之董事會於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時,宜包括下列事項:

  • 一、提出企業社會責任使命或願景,制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制度或相 關管理方針。

  • 二、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公司之營運活動與發展方向,並核定企業社會 青任之具體推動計書。
  • 三、確保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揭露之即時性與正確性。 本公司針對營運活動所產生之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應由董事會 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並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 第 8 條 本公司宣定期舉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之教育訓練。
  • 第 9 條 本公司為健全企業社會責任之管理,宜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之專(兼) 職單位,負責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書 之提出及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宜訂定合理之薪資報酬政策,以確保薪酬規劃能符合組織策略目 標及利害關係人利益。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宜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並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 及懲戒制度。
  • 第 10 條 本公司應本於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辨識公司之利害關係人,並於公司 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透過適當溝通方式,瞭解利害關係人之合理 期望及需求,並妥適回應其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第 三 章 發展永續環境
  • 第 11 條 本公司應遵循環境相關法規及相關之國際準則,適切地保護自然環境, 致力於達成環境永續之目標。
  • 第 12 條 本公司官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 再生物料,以幫助地球資源能永續利用之目標。
  • 第 13 條 本公司宜依下列項目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一、收集與評估營運活動對自然環境所造成影響之充分且及時之資訊。 二、建立可衡量之環境永續目標,並定期檢討其發展之持續性及相關性。 三、訂定具體計畫或行動方案等執行措施,定期檢討其運行之成效。
  • 第 14 條 本公司宜設立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以擬訂、推動及維護相關環境 管理制度及具體行動方案,並定期舉辦對管理階層及員工之環境教育課 程。
  • 第 15 條 本公司宜考慮營運對生態效益之影響,促進及宣導永續消費之概念,並 依下列原則從事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等營運活動,以降低公 司營運對自然環境及人類之衝擊:
  • 一、減少產品與服務之資源及能源消耗。
  • 二、減少污染物、有毒物及廢棄物之排放,並應妥善處理廢棄物。
  • 三、增進原料或產品之可回收性與再利用。

四、使可再生資源達到最大限度之永續使用。

五、延長產品之耐久性。

六、增加產品與服務之效能。

  • 第 16 條 為提升水資源之使用效率,本公司應妥善與永續利用水資源,並訂定相 關管理措施。 本公司宜興建與強化相關環境保護處理設施,以避免污染水、空氣與土 地;並盡最大努力減少對人類健康與環境之不利影響,採行最佳可行的 污染防治和控制技術之措施。
  • 第 17 條 本公司宜採用國內外通用之標準或指引,執行企業溫室氣體盤查並予以 揭露,其範疇宜包括: 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溫室氣體排放源為公司所擁有或控制。 二、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等能源利用所產生者。 本公司宜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依營運狀況與溫室氣體盤 查結果, 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及將碳權之取得納入 公司減碳策略規劃中,且據以推動,以降低公司營運活動對氣候變遷之 衝擊。

第四章維護社會公益

第 18 條 本公司應遵守相關法規,及遵循國際人權公約,如性別平等、工作權及 禁止歧視等權利。

本公司為履行其保障人權之責任,應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其包 托:

  • 一、提出企業之人權政策或聲明。
  • 二、評估公司營運活動及內部管理對人權之影響,並訂定相應之處理程 序。
  • 三、定期檢討企業人權政策或聲明之實效。
  • 四、涉及人權侵害時,應揭露對所涉利害關係人之處理程序。

本公司應遵循國際公認之勞動人權,如結社自由、集體協商權、關懷弱 勢族群、禁用童工、消除各種形式之強迫勞動、消除僱傭與就業歧視等, 並確認其人力資源運用政策無性別、種族、社經階級、年齡、婚姻與家 庭狀況等差別待遇,以落實就業、雇用條件、薪酬、福利、訓練、考評 與升遷機會之平等及公允。

對於危害勞工權益之情事,本司應提供有效及適當之申訴機制,確保申 訴過程之平等、透明。申訴管道應簡明、便捷與暢通,且對員工之申訴 應予以妥適之回應。

第 19 條 本公司應提供員工資訊,使其了解依營運所在地國家之勞動法律及其所 享有之權利。

  • 第 20 條 本公司宜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包括提供必要之健康與急救 設施,並致力於降低對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危害因子,以預防職業上災害。 本公司宜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訓練。
  • 第 21 條 本公司宜為員工之職涯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並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 培訓計書。 本公司應將企業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在員工薪酬政策中,以確保 人力資源之招募、留任和鼓勵,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
  • 第 22 條 本公司應建立員工定期溝通對話之管道,讓員工對於公司之經營管理活 動和決策,有獲得資訊及表達意見之權利。 本公司應尊重員工代表針對工作條件行使協商之權力,並提供員工必要 之資訊與硬體設施,以促進雇主與員工及員工代表間之協商與合作。 本公司應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 第 23 條 本公司應對產品與服務負責並重視行銷倫理。其研發、採購、生產、作 業及服務流程,應確保產品及服務資訊之透明性及安全性,制定且公開 其消費者權益政策,並落實於營運活動,以防止產品或服務損害消費者 權益、健康與安全。
  • 第 24 條 本公司應依政府法規與產業之相關規範,確保產品與服務品質。 本公司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應遵循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不得 有欺騙、誤導、詐欺或任何其他破壞消費者信任、損害消費者權益之行 為。
  • 第 25 條 本公司宜評估並管理可能造成營運中斷之各種風險,降低其對於客戶與 社會造成之衝擊。 本公司官對其產品與服務提供透明且有效之客戶申訴程序,公平、即時 處理客戶之申訴,並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確實尊重客戶 之隱私權,保護客戶提供之個人資料。
  • 第 26 條 本公司宜評估採購行為對供應來源社區之環境與社會之影響,並與其供 應商合作,共同致力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 第 27 條 本公司應評估公司經營對社區之影響,並適當聘用公司營運所在地之人 力,以增進社區認同。 本公司宜經由商業活動、實物捐贈、企業志工服務或其他公益專業服 務,參與社區發展及社區教育之公民組織、慈善公益團體及地方政府機 構之相關活動,以促進社區發展。

第五章 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

$\gamma$ and $\gamma$

第 28 條 本公司應依相關法規及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辦理資訊公開,並應 充分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以提升資訊透明 度。

  • 第 29 條 本公司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應採用國際上廣泛認可之準則或指 引,以揭露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情形,並宜取得第三方確信或保證,以提 高資訊可靠性。其內容宜包括:
  • 一、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書。

$\mathbf{r}$

  • 二、主要利害關係人及其關注之議題。
  • 三、公司於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及促進經濟發 展之執行績效與檢討。
  • 四、未來之改進方向與目標。

$\sim 10$

  • 第六章附則
  • 第 30 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相關準則之發展及企業環境之 變遷,據以檢討並改進公司所建置之企業社會責任制度,以提升履行企 業社會責任成效。
  • 第 31 條 本守則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提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本守則制定於民國104年3月17日。

【附件七】

勤業眾優載含會計額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楼

Deloitte & Touche Table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lpei (0596, Talwan, R.O.C.

Tel: +886 (2) 254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Deloitte

勤業眾信

$\sim$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3年及 102年 12月 31日之個體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 個體權益變動表及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 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 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十三所述,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 表中,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永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3 年度之 財務報表係經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民國 103年度個體財 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其有關投資永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 投資、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份額與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 查核報告認列。民國103年12月31日對永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金額為新台幣 1,524,378 仟元,占資產總額之4.53%,民國103 年度 對永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認列之利益份額及綜合利益份額分別為新台幣 52,087 仟元及 77,905 仟元,分别占税前净利及綜合損益總額之 23.83%及 $23.46\%$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丶評 估管理 階層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 暨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 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 告,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3年及 102 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3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 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 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個 體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林 政 治 樹 傑 計 餂 峕 环治》 街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30160267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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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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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347
1,771,505
9,084
22,137
12,416,493
8,562,770
391.744
21,25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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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680
14,901
90,097
5,277.792
37,934
7,138,701
12,19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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мĮ



非流动负债施计
流幼真債總計
法定显称公核


未分配盈餘
負債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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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遇损益按公允债值衡量之金融负债
其他應付費用(附註四、十九、三二
探用模丝法之投资背叛(附註四及干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十八、三二級
短期借款(附註十七、三二及三四)
長期借款〔附註十七、三二及三四〕
负债準備一非流動 (附註四及二十)
1枚くり・キリ・リリ・豊雄龍) 増帯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附註二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十七、
應付帳款一開係人 (附註三二及
遮延所得祝勇倩 (附註四、五及
一流動 (附註四、七及三二)
存入保證金 (附註三二及三三)
應行設備款 (附註三二及三三)
其他流動負債 (附註四及十九)
應行票據及根款 (附註三二)
预收款项 (附註三三)
特别显绘公积
$-22 \equiv m$ )
普通股股本
足三三)
資本公称
保留盈餘
其他推益
植植合针


非流動負債
મિ
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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พิ
深助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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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附出之間每次值擔至按禁令人一部分

Estand
電話
3XXX
2000
25XX
2399
21XX
2150
2310
2320
330
2645
2650
3110
3200
3310
3320
3400
210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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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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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2570
3350

W
15
٠
28
52
ø
$\sim$
$\mathbb{I}^3$
ျာ
36
ч
π
102年12月31
F
医皮
23,849
4,762,519
\$31,389,142
210,698
11,210,735
540,065
47,692
1,760,400
51,483
20,178,407
3,636,000
262,233
60,404
110,600
12,845,477
18,334
1,103,497
5,501,857
340,741
96,971
$\Theta$
K₫
สุ
35
$\frac{6}{2}$
$\sim$
엑려
a
o

Μ
Ж
τ
$103 + 12$ $B$ 31
¥
23,849
512,440
1,142,555
85,400
5,393,695
11,889,872
19,838,866
\$33,672,926
414
118,943
4,913
23,440
$\frac{114,132}{13,834,060}$
37,937
730,981
4,281,698
38,964
22,137
6,871,967
52,597
1,447,941
879,051
u)
k₫

倘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附註四
以成本街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
预付款房一并流动(至註四、以、十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十六及三
應收票據及帳款一淨額(附註四、五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五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三二及三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對量之金融資產
其他感收救一顾依人〔附註四、十、
採用摧益法之投資 (附註四及十三)
不動產、職房及政備 (附註四、五、
存出保證金(附註四、三十足三二)
挤出售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及十二)
通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五及二
當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五及二
预付款项 (附註四、五、十六及三
щ
其他愚收款(附註四、十及三二)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六及
無形資產(附註四、五及十五)
一流動 (附註四、七尺三二)
存货(附註四、五及十一)
十四、三三及三四)
·十·三二及三三)
非流动资産施计
往四、九及三二)
ŧ
液物資產總計
(二三)
三二及三三)
$-122-2$
六及二五)

非液動資產
ิจิ
ត្ត
$\hat{a}$
न्
Ĥ

流動資產

ĶΚ
Ŵ
IXXX
15XX
138
\$ier
0861
130X
1410
1543
1550
1600
1780
1840
110
1200
1210
1220
1460
1523
170
1180
1470
$\frac{3}{2}$
奈瓦林 : 护州右御
ii.
經理人:洪傳獻


董事長:林坤
日查核报告) 现信辑合音计师事務所民國 104年3月17
李阳勒

$\hat{\mathcal{A}}$

$\overline{\mathbf{u}}$ ź.

電車

$\sim$ $\lambda$ $\frac{1}{2}$

$\hat{\mathcal{A}}$

新日光 限公司
民國 103年及 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純益為元

$\mathcal{L}$

103年度 102年度

$\overline{\%}$ $\overline{\%}$
4000 銷貨收入淨額 (附註四、二三
三三及三五) \$24,920,006 100 \$19,277,796 100
5110 銷貨成本 (附註四、五、十一、
二四、三三及三五) 23,616,038 95 18,155,175 94
5900 營業毛利 1,303,968 5 1,122,621 6
5910 未實現銷貨利益 1,928) $\overline{\phantom{a}}$ 302)
5950 已實現銷貨毛利
1,302,040 $\overline{5}$ 1,122,319 $6 \overline{6}$
營業費用(附註二四及三三)
6100 推銷費用 332,331 1 228,085 1
6200 管理費用 456,340 $\overline{2}$ 408,961 $\overline{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04,041 $\overline{2}$ 294,772 $\overline{2}$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192,712 5 931,818 5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 (附註五、七、
十四及二四) 83,359 $\mathbf{1}$ 139,480) (1)
6900 營業淨益 192,687 $\mathbf{1}$ 51,021
营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四、二四
及三三) 151,282 $\mathbf{1}$ 40,464
7230 外幣兌換淨益(附註四及
二四) 142,540 52,612 1
7100 利息收入 (附註四及二四) 19,234 18,248
7225 處分投資利益(附註四及
ニセ) 266,584 $\overline{2}$
7130 股利收入 (附註四) 3,600
76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商品損益(附註
四及七) ( 29,042) $\left($ 1,292)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
份額 (附註四及十三) 87,785) 222,701 $\mathbf{1}$

$\bar{z}$

(接次頁)

$\mathcal{L}$

$\sim 10$

$\frac{1}{2} \frac{1}{2} \left( \frac{1}{2} \right)^2$

(承前頁)

$\ddot{\phantom{1}}$

103年度 102年度

% %
7050 財務成本 (附註二四) $($ \$ 170,225) 1) $($ \$ 159,514)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附註四) 131) 1,855
7000
25,873 445,258 3
7900 税前淨利 218,560 1 496,279 3
7950 所得稅利益(附註四、五及二
$E$ )
$\overline{2}$ 6,201
8200 本年度淨利 218,562 $\mathbf{1}$ 502,480 3
831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二)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199,416 $\mathbf{1}$ 11,543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評價損益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其
他綜合損益份額
25,200) 19,107)
838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8383 表换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 45,427) 1) 30,908
8300 實現評價損益
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15,257)
113,532
17,620)
5,724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332,094 \$ 508,204 3
每股純益 (附註二六)
9710
\$ 0.28 \$ 0.86
9810
\$ 0.27 \$ 0.85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4年3月17日查核報告)

$\mathcal{L}$

Ť
÷
ŧ
$\frac{a}{4}$
$\frac{1}{10,882,730}$
7,746 3,822,617 3,107,000 41AT 411,578 52,470 65,001 41,256 502,400 5.724
508.204
18,857,017 236,003
1,722,500
147.556 339,479 65,556 13,416 14,838 218,562 113.52 332.094 122643
$\frac{16.13 \text{ M} + 16.32}{36,152}$
к.
32,350 25.27 81,025 52,470 67,580 $\cdots$ 4,769 59,400 5.51 56.670
٧d

۲
晴期
(出售全社所
(現(店)
草木
36.72
$\overline{M}$
60,968 0.622 40452 10142
オオニ
$=$ $\frac{1}{2}$ $\frac{1}{4}$ $\frac{1}{4}$ $\frac{1}{4}$
t⊭
∣∉ ∉ °
×∣ar≄√
$\frac{45}{2}$
4245
42,036 153,999 153.99 1196.025
# #
$+ 4.19333$
$\Leftrightarrow$
÷
4,173,633 86 502,430 502480 475,664 47,566
18,928
236,000
218,562 218,562 321.744 EV:I
aza
q
g.
æ
¢
÷
Ń,
$\tilde{\textbf{x}}$
18,928 ESSEL 無氣

$\bullet$
Ķ.

$\frac{4\pi}{3}$
œ


M,
N
$\hat{\mathcal{R}}$
47,566 47.56 4a
٠
¥
¥,
5


$\overline{\phantom{0}}$
$\frac{3.97 \text{ N} - 8.41 \text{ N} \cdot \text{R}}{3.12856}$ 28,332 16,458 45.720 75,450 2.037 39,400
비원
п
Þ
۰

$\frac{m}{2}$ is
n
ц
uma
$\frac{n}{2}$

$\mathbf{H}$
2,438 š 3,022 a
1
b.
$\frac{1}{\epsilon}$
ε
Ħ
Y.
д
×
$\frac{1}{2}$
Uusti

103
有样或成分子公司
月 旺 谁 值 值 格 典
梵 各 價 值 焦 類
\$
40,760 13,416 -1346 #4
编形电影
有机体型中

u,
島岡
$\overline{\mathbf{v}}$
9.5
$\pmb{\ast}$
$\mathbf{z}$ $\mathbf{z}$
41,427 17,925 23,502 147,536 14,611 - 16.42
1
۰
ŧ
$\ddot{}$

禁书
事業
$\overline{\textbf{u}}$
$\mathfrak{A}$
$\pmb{\ast}$
1,660,370 278,146 278,146 229,700 502.816
$\frac{16 \times 16}{5 \times 0.814,277}$ $3.146$ 2,136,922 1,107,000 1,663,320 4,173,633
$\overline{\phantom{0}}$
4417 6977449 1,072.500 14,838 ZE KUTTTE
$\frac{4.18 \times 4.66574}{5.4,606774}$ $4,600$ 1,685,075 1,300,000 þ 12,819)
$\overline{ }$
35,305 151,357 ٠ 7,770,292 $\epsilon \rightarrow -\epsilon$ 650,000 ×, 1912) 20,000 126,350 ٠ $\cdot$ 1.562.72
$\frac{R}{R R R}$ ( $\frac{R R}{460,677}$ Ş 166,508 130,000 $-282$
$\overline{\phantom{0}}$
$\overline{\bf 5}$ 15,135 77.025 1111 55,000 ٠ 191) 2,000 12.439 ٠ $\cdot$ $\bullet$ $-856.27$
102年1月1日登铺 月工杆使铝建模 合并任什种权 医全种节 可持续公司估格法溢价业分
异行可排换公司提出利润单
机成形分
黄本公使拥捕的材 医科耳二维制胶素丝核 经行性制度工程利润品 可转换公司货物 很到美工相利提票酬务成本
美工程软模制分成本
未按持股比较开会司标分
保益
10244.1941 102年在代技术化综合研究
102年度综合模型機構
102年12月31日徐森 102 年度重修期限进分配
- 提列法定温龄论核
- 提列特别显示公核
机全体音 0.44.44公司在2021年期 限制自己推转放送社网 经行保制员工提利股票 可转换公司提供 陈制贝三指剂胶果酮等成本 未按持股比取得于会司机份
保益
贝二硫胺缩酮异戊基 10344.44 1日年度税股其他综合制益 10年度综合模型选择 103 年12月21日発現 半體
董事長:林坤禧
$\frac{d}{dt}$ $\tilde{\mathbf{z}}$ 0 $\vert \mathfrak{p} \vert$ $\bar{\mathbf{z}}$ $\mathbf{S}$

$\sigma_{\rm{max}}$

新日光 限公司
民國 103 年及 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度 102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税前淨利 \$
218,560
\$ 496,279
A20000 調整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1,651,769 1,511,621
A20200 攤銷費用 27,625 38,675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及負債之淨損失 16,359 290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266,584)
A20300 呆帳費用提列 (迴轉)數 345 10,713)
A23800 存貨跌價損失 (回升利益) 36,914 181,617)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 87,785 222,701)
A23500 金融資產損失 88,950
A23900 未實現銷貨利益 1,928 302
A22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22,379
A237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23,273 50,530
A238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迴轉利益 32,699)
A230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73,933)
A23700 預付款項減損損失 191,982
A21900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酬勞成本 65,556 52,470
A21900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14,838 65,001
A21200 利息收入 19,234) 18,248)
A21300 股利收入 3,600)
A20900 財務成本 170,225 159,514
A24100 外幣兌換淨益 60,906) 689)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
A31150 應收票據及帳款 439,830) 993,060)
A3116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151,943 225,545
A31180 其他應收款 21,422 109,230
A3119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48,063 96,971)
A31200
381,358) 228,562)
A31230 預付款項 (含非流動) 105,276) 509,446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5,275) 24,770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349,755) 650,787
832,114)
A32140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 438,571) 76,168
A32180
A32180
39,878)
26,621)
666,686)
A32210 其他應付費用
預收款項
31,246 27,856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417 615)
A32200 負債準備 47,559 18,938
A33500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13,423 3,834)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78,293 772,360

$\label{eq:2.1} \begin{split} \mathcal{L}{\text{max}}(\mathbf{r}) = \mathcal{L}{\text{max}}(\mathbf{r}) \mathcal{L}{\text{max}}(\mathbf{r}) \mathcal{L}{\text{max}}(\mathbf{r}) \mathcal{L}{\text{max}}(\mathbf{r}) \mathcal{L}{\text{max}}(\mathbf{r}) \mathcal{L}{\text{max}}(\mathbf{r}) \mathcal{L}{\text{max}}(\mathbf{r}) \mathcal{L}{\text{max}}(\mathbf{r}) \mathcal{L}{\text{max}}(\mathbf{r}) \mathcal{L}{\text{max}}(\mathbf{r}) \mathcal{L}{\text{max}}(\mathbf{r}) \$

$\label{eq:2.1} \frac{1}{\sqrt{2\pi}}\sum_{i=1}^n\frac{1}{\sqrt{2\pi}}\sum_{i=1}^n\frac{1}{\sqrt{2\pi}}\sum_{i=1}^n\frac{1}{\sqrt{2\pi}}\sum_{i=1}^n\frac{1}{\sqrt{2\pi}}\sum_{i=1}^n\frac{1}{\sqrt{2\pi}}\sum_{i=1}^n\frac{1}{\sqrt{2\pi}}\sum_{i=1}^n\frac{1}{\sqrt{2\pi}}\sum_{i=1}^n\frac{1}{\sqrt{2\pi}}\sum_{i=1}^n\frac{1}{\sqrt{2\pi}}\sum_{i=1}^n\$

(接次頁)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承前頁)

$\ddot{\phantom{1}}$

103年度 102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100 取得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88,950)
B0120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259)
B02200 取得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 (附註十三) 18,000)
B026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 410,000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398,144) ( 903,826)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20,347 46,198
B05000 因合併產生之現金流入 983,084
B06500 受限制存款增加 269,248) 300,000)
B06500 質押定期存款增加 194,298) $2,008$ )
B07500 收取之利息 19,245 18,237
B07600 收取子公司股利 2,839 280
B07600 收取其他股利 3,600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03) ( 36,157)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13,649 1,834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7,486) ( 11,050)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23,312 37,797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397,887) 252,220)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4,749,640 17,352,563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14,855,886) 19,699,739)
C01200 發行公司債 3,496,104 998,83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2,110,759) 1,475,705)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236,003)
C04600 現金增資 1,722,500 3,107,000
C05400 取得子公司股權 550,872) 672,203)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7,746
C05600 支付之利息 130,946) 154,598)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出) 2,083,778 $536,106$ )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5,926 28,054)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1,370,110 44,020)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501,857 5,545,877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871,967 \$ 5,501,857

$\mathcal{L}_{\mathcal{A}}$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参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4年3月17日查核報告)

Deloitte 勤業眾信

$\sim$

动巢双通新合会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scronus a nadara.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lpei 10596, Talwan, R.O.C.

Tel: +886 (2) 254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h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鑒 :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3年及 102年 12月 31日 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 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所述,列入合併財務 報表之子公司中,部分子公司民國103年度之財務報告係經其他會計師查核。 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民國103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前 述子公司民國 103 年度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該等子公司民國 103年12月31日之資產總額為新台幣4,557,536仟元,占合 併資產總額之12.21%;負債總額為新台幣2,581,275仟元,占合併負債總額之 16.55%;民國10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為新台幣122,808仟元,占合併綜合損益 總額之33.57%。又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四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 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民國 103 年度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師查 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民國 103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其 有 關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損 益 份 額 與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民國 103年 12月 31日採用權益法之投 資金額為新台幣 71,360 仟元,占合併資產總額之0.19%,民國103 年度採用 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失份額及綜合損失份額皆為新台幣 42,694 仟元,分別占 合併稅前淨利及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19.23%及11.67%。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杳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 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 告,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 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3年及 102年12月 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3年及 102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3 及 102 年度之個體財務 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分別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及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 案,備供參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林 政 治 計 師 樹 傑 春 环的 黄树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30160267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中 民 104 $31$ 國 年 月 $17$ $\mathbf{H}$

局交
ω
×
P
ú.
w

$\frac{1}{2} \left( \frac{1}{2} \right) \left( \frac{1}{2} \right)$

MANITORIAL
单位:新台管杆
103年12月31 w 10242A31 m 103 4 12 F 31 E 10241253 œ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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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X ¥
×




流動負債
41
Ę × Ş
4
X
1100 现金及约當現金(附註四、六、三十
机动黄座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九、三五及三七) 3,039,296
ų,
2,732,789
v.
œ
三一尺三五 8,721,777
ç,
S 6,372,612
S,
2 2120 道遇损损损公允借偿衡量之金融负债一
1110 这通损益按公允價值购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附註四、七足三五) 16,812
1,548,785
002
0039652
Z
流動(附註四、五、七及三五) 1514 2170
2180
思付恨秋一閑像人 (附註三五及三六)
應付票據及帳款 (附註三五)
84,920 8,785
1170 應收票據及根款一净額(附註四、五、
十足三五)
4,982,697 p 4,078,295 2206 思付员工红利及董事酬劳 (附註二四) 39,716 79,095
1180 應收帳技一開係人爭職(附註四、五 $_{212}$ 應付設備款 (附註十六、三五及三六) 667,156 988,011 m
$+ - = 2.2.5 + 1$ 193,495 264,427 209 其他應付費用(附註四、二十、二四
1175 感收租赁款 (附註四、十一、十五 信兰系挥我负担(图拉瑟、时成川市)
三五及三六
1,427,360 1,524,785
10,201

$-5.85 +$
59,368 56,335 2310
2230
预收款项 (附註三六) 888
255,678
61,916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十、十五死
ĥ
76,766 61,957 2320 - 华内到期長期负债(附註十九、三五
1210 其他愚牧款一国像人(附红四、十、三 えこセ) 1,868,726 u) 1,757,933
$Lh \leq \pi$ 652,560 23% 其他流動負債 (附註四及二一) 32,598 11,991
1220 营购所得税资源度 (附註四、五及二七) 17,108 24,420 2120 浓助负债物计 8,281,235 $\frac{24}{3}$ 9,542,296 $\frac{28}{2}$
130X 存货(附註四、五及十二) 2,043,721 ٠ 1,520,630
1410 張付款項〔附註四、五、十七、十八、 應付公司情(附註四、二十、三五五三
非流动负债
ミホスミハ) 719,244 м 264,611 2530 ¥ 3,596,810 549,004
1460 得出售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十三及十
q
34,189 長期借款 (附註十九、三五及三七) 1,943,953 n, 4,708,754 이 역
1470 其他該動資產 (附註十八、三五、三六 350
250
负债率的 非液态 (附註四及二二) 225,308 159,098
見三七) 1,461,213 1,593,722 2570
2635
选延所得税负债 (附註四、五及二七) 100,778 140,988
128 流动资差稳计 18,963,652 14,237,031 $\begin{bmatrix} 1 \ 2 \end{bmatrix}$ 将列股負債 (指令) 的复数十二年的
えこと) 470,000 $1,116$
非流动背座 2645
26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資格(附註四及十
存入保证金(附证三六)
1,360
1523 偶供出售金融货运 一样流动 (附註四) ī 15,324
$\lambda R = E$ 159,578 222,750 2670 此批推流勃负债 (附註二一) 265,316
1543 以成本街量之全融资产一非流动(附红
$n \cdot hA = L$
24,448 25X 非流動負債控計 6,618,849 $\frac{18}{16}$ 5.558.962 $\frac{16}{2}$
1550 採用提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四) 66,983
71,360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五、十 ZXXX 负债结计 15,600,784 $\frac{4}{2}$ 15,101,260
三、十五、十六、三六及三七) 14,190,490 15,606,909
無形資產 (附註四、五、十六及三十) 534,271 $\sim$ 557,739 N 解属松母公司兼主之推益 (附註四、二四、
1840 透延所得视背左 (附註四、五及二七) 38,816 49,936 $-k$ $k = 1$
1935 應收租買款一非流動《附註四、五、十 ដូ 普通股股本 3,562,770 នន 7,770,292 ន ដ
一、十五、三五及三七) 1,113,661 1,652,582 m 3200 计专业文件
计图片
12,197,491 10,697,569
1915 预付款项一非流动(附注十六、十七 1,175,748 1,804,767 w $\frac{1}{2}$ 法定盈龄公积
1920 存出保健金(附註四、三三及三五)
$+1.821$
247,167 ø. 63,365 320 特别国际设计 47,566
18,928
1985 長期預付銀金 (附註四及十七) 24,736 31,027 350 米分配盈余 391,744 H 475,664
1990 其他非液物資產(附註四、十八及三 Ş 共化推益 37,934 86.508
735,093 N EA/E) 31 XX 母公司第三之权益合计 21,256,433 ¦ا' 18,857,017 R,
15XX 非流动资産抛叶 18,360,90 20,074,970 $\mathbin{\parallel^{\mathfrak{S}}}$ 36XX 非控制權益 (附性四及三二) 467,338 353,724
3XXX 推进地针 21.723.77 S, 19,210,741 $\frac{56}{5}$
1XXX $\pm$


\$ 37.324.555 5_34,312,00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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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24,555 5 34,312.001
推附出社保本合併財務推告之一部分
(按今区院按联信辖合会计路径网围 104 年 3 月 12 日 出谈谈的)

$\hat{\mathcal{A}}$

$\ddot{\phantom{0}}$

题演员 含計主管:資河清

Normal 经理人:洪修献

美麗

萧章云: 北峰 福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純益為元

$\epsilon$

$\overline{1}$

103年度 102年度

% %
4000 銷貨收入淨額 (附註四、二五、
三十、三六及三八)
\$27,580,249 100 \$20,084,253 100
5110 銷貨成本 (附註四、五、十二、
二六、三六及三八)
26,000,535 94 18,374,388 91
5900 營業毛利 1,579,714 6 1,709,865 9
5910 已實現銷貨利益 (附註三一) 207,582 $\mathbf{1}$
5950 已實現銷貨毛利 1,787,296 $\overline{7}$ 1,709,865 9
6100 營業費用 (附註二六及三六)
推銷費用
519,499 2 342,464 $\overline{2}$
6200 管理費用 605,993 $\overline{2}$ 506,014 $\overline{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51,574 $\overline{2}$ 407,519 $\overline{2}$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577,066 6 1,255,997 6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 (附註五、七、
十三、十五及二六)
37,294 139,511) $(__1)$
6900 營業淨益 247,524 1 314,357 $\overline{2}$
701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附註四、二六
7230 及三六)
外幣兌換淨益(附註四及
154,143 $\mathbf{1}$ 41,912
二六) 151,656 37,869
7100 利息收入 (附註四及二六) 21,052 19,229
7130
7225
股利收入 (附註四)
處分投資(損)益(附註
7,200
7635 四、三十及三一)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商品(損)益(附
14,072) 266,584 $\overline{2}$
註四及七) 28,360) 8,354

$\sim 10^{11}$ km $^{-1}$

$\sim 10^{-11}$

(接次頁)

$\sim 10^{-1}$

(承前頁)

$\sim 100$ $\mathbf{r}$

$\sim$ $\sim$

$\sim$

$\hat{\mathcal{A}}$

103年度 102年度

$\overline{\%}$ $\overline{\%}$
777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
失之份額(附註四及十
四) $($ \$ 42,694) $($ \$ 1,582)
7050 財務成本 (附註二十及二
六)
245,238) €. 1) 189,174)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22,022$ ) $\frac{1}{2}$ 5,330) $\equiv$
7000
25,535) $\overline{\phantom{a}}$ 185,062 $\mathbf{1}$
7900 税前淨利 221,989 $\mathbf{1}$ 499,419 3
7950 所得稅利益(附註四、五及二
$+$ ) 22,400 16,026
8200 本年度淨利 244,389 $\mathbf{1}$ 515,445 $\mathbf{3}$
8310 其他綜合損益 (附註二六)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161,903 42,451
8325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實現
評價損益
40,457) 36,727)
8300 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121,446 .
$\sim$ $-$
5,724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S 365,835 $\mathbf{\underline{1}}$ 521,169 $\overline{3}$
本年度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218,562 $\mathbf{1}$ \$ 502,480 3
8620 非控制權益 25,827 12,965
8600 $\mathbf{\hat{E}}$ 244,389 $\mathbf{1}$ $\overline{\mathbb{Z}}$ 515,445 $\overline{3}$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332,094 1 \$ 508,204 3
8720 非控制權益 33,741 12,965
8700 \$ 365,835 $\mathbf{1}$ \$ 521,169 3
每股純益 (附註二八)
9710
$\overline{P}$ 0.28 \$ 0.86
9810
\$ 0.27 \$ $0.85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4年3月17日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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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1月1日休報 $rac{R}{R R (H/R)}$
40.677
$\frac{1}{5} \frac{4}{100074}$ ■ 本書 (1選値) 林林公司信
14. 林 温
5.166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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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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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array}{c}\n\hline\n+66838 \ \hline\n+66830 \ \hline\n(56000) \ \hline\n(94000) \ \hline\n\end{array}$ $\begin{array}{c}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2} & \frac{1}{$ ្រ ខ្នុំ 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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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東京(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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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98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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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5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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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line{\omega}$ 合同管控制 163,500 1,685,075 2,138,922 2438 28,332 32,150) 3,822,617 3,822,617
E. 网络附属 130,000 1,300,000 1,807,000 1,107,000 3.107.000
$\blacksquare$ 可辩换公司前辩法庭信堂分配 1,663,320 1,663,320
O ● 作者有效的 经可能的 化生物化生物 41,427 いんど 47/17
$\mathbf{E}% _{0}$ 1) 与某事的第三人称单数 4,173,633 4,173,633
F 医刺真工程制造术体制 iza) 12819) 16,458 29,277
ž
$\blacksquare$
医行脉封美工程制胶果 3,51 35,305 DEC-01 1,025
E. 有精确公司优排科 15,137 151,357 278,146 17,925 411,578 411578
E 陈利贝工程科技出版资源本
同工结膜槽副带成本
SA/417 ă 52,470 52,470 52470
未按将政治与科学公司标分类 (0950) 596) 41,256)
65,001
167,411 126,155
65,001
10244, 444 501,480 502,480 12,965 515,445
533 102年度税援其他权分捐益 $+2,45$ $1 - 36.72$ 5/24 $\frac{1}{2}$
102年优越合相差地联 302490 $\frac{42}{9}$ 36.ZZ) 503.224 12,362 $-32.162$
N 102年12月31日休務 eatus 7,770.292 10,317,449 273,146 TIST 3,072 75,450 475,664 42036 60,964) 67,580) 18,857,017 353,724 19210,741
最適能 102年度显被指摘成分配
提到法定显微公核
提到特别测量检公核
本公司服象现象联付
47,566 16,929 វត្ត
បន្ត
បន្ទា
236,003 236,000
現金付货 a5,000 650,000 1,072,500 1,72,500 1,722,500
- 19 化行可转换式搅拌搅拌搅拌或打分 147,536 147,536 147,536
E 限制商工程利润票担解 191) 1,912) 2897) 4,769
- 5 普行陈材贝工程利股集 2,000 20,000 35,400 19,400
5
$\mathbf{r}$
陈制民工模样胶密制势成本
年齢の可分等者
12,439 124,390 229,700 14,611) 39,479 339,479
š 未按特殊比较将于公司研发性 13,416 55,541 65,556
13,416
65,356
õ 非核制限点 12,333
92,209
12,335
105,624
$\bar{z}$ 商工证券报酬券成本 14,838 14,838 14,838
ã 104441 218,562 218,562 25,827 744,389
ä 103年度视线其他综合模型 153.32 $\frac{457}{2}$ 11.532 2.914 12146
គឺ ស 103年度综合用品地制 218,562 153,59 40,457 332.094 33,741 365,R35
103年12月31日休税 $\frac{15.37}{2}$ 1.562.770 TITADE TILE 1.502.856 CONT 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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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 102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税前淨利 \$ 221,989 \$ 499,419
A20000 調整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2,010,938 1,732,639
A20200 攤銷費用 47,688 62,891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14,620 539
A23100 處分投資損(益) 14,072 266,584)
A20300 呆帳費用迴轉數 52) 11,388)
A23800 存貨跌價損失 (回升利益) 40,698 189,805)
A2230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失之
份額 42,694 1,582
A23500 金融資產損失 88,950
A237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損失 2,044
A23900 與關聯企業之已實現利益 207,582)
A22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
22,470
A237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69,338 50,530
A238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迴轉利益 ( 32,699)
A230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73,933)
A23700 預付款項減損損失 191,982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損失 31
A21900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酬勞成本 65,556 52,470
A21900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14,838 65,001
A21200 利息收入 115,444) ( 60,034)
A21300 股利收入 7,200)
A20900 財務成本 245,238 189,174
A24100 外幣兌換淨 (益)損 10,100) 29,550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
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238
A31150 應收票據及帳款 685,135) $\left($ 1,345,318)
A3116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130,346 230,863

(接次頁)

$\sqrt{1-\lambda}$ , $\lambda$

(承前頁)


103年度 102年度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274,915) \$
20,324
A3119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679,975)
A31200
564,812) 261,438)
A31230 預付款項 (含非流動) 115,492 429,191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31,291) 207,393)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 888,913) 496,682
A3214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308,519 27,191)
A32180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事酬勞 39,379) 76,168
A32180 其他應付費用 40,688) 626,318)
A32210 遞延收入 285,704
A32210 預收款項 193,821 35,413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219 8,716)
A32200 負債準備 62,402 21,291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8,696) 3,361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53,028 1,262,22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100 取得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88,950)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12,695
B0120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42,500) 1,858)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04,024)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123,341) 2,751,230)
B02200 取得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 11,995)
B02300 處分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入 451,742
B026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 410,000
B04500
B05000
取得無形資產 77)
B06500 因合併產生之現金流入
受限制存款增加
1,301,754
B06500 質押定期存款增加 291,186) 368,359)
194,298) 2,008)
B06100
B07500
應收租賃款減少 75,046 7,318
收取之利息 115,446 60,023
B07600
B03700
收取之股利 7,200
B038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存出保證金減少
229,182) 42,131)
13,649 10,969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10,841) 47,260)
B06800
BBBB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41,280 57,62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887,586 ) 1,856,905)

$\sim$ $\sim$

(接次頁)

$\sim 10^{-1}$

(承前頁)

$\frac{1}{2}$ , $\frac{1}{2}$ , $\frac{1}{2}$


103年度 102年度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5,688,300 \$18,081,051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15,492,318) 20,022,106)
C01200 發行公司債 3,496,104 998,83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560,605 607,639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2,142,579) 1,554,684)
C02800 發行特別股負債 470,000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49 8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236,003)
C04600 現金增資 1,722,500 3,107,000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7,746
C05600 支付之利息 204,992) 175,519)
C05800 非控制權益增加 105,624 126,155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967,290 1,176,120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6,433 28,352)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2,349,165 553,089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372,612 5,819,523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721,777 6,372,612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4年3月17日查核報告)

【附件入】

單位:新台幣元




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 173,181,916
加:本年度税後淨利(註1) 218,561,442
至本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 391,743,358
提撥項目
法定盈餘公積(10%) (21, 856, 144)
迴轉102年度依法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18,927,633
本年度可分配盈餘小計 388,814,847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一現金股利
(每股配發02元)
(171, 270, 696)
期末未分配盈餘 217,544,151

註1:本期稅後純益已扣員工紅利新台幣32,342,982元和董事酬勞新台幣4,312,398元。

註2:迴轉102年度依法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明細如下: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

$(60, 964, 520)$

累積換算調整數(依 101.4.6 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 42.036.887
合 計 (18.927.633)
  • 註3:股利之分配,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除息基準日及現金股利發放日。
  • 註4:優先分配103年度之盈餘。
  • 註5:截至民國104年2月28日為止,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為856,353,480股。嗣 後如因員工認股權之行使、庫藏股註銷或轉讓、現金增資、合併轉換、海外存託 憑證、公司債轉換、私募發行新股…等因素,致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而影響股東配股、 配息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除權、除息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 比率調整之。

【附件九】

$\label{eq:2.1} \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 = \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 = \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mathcal{L}}))$

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補選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chi^2$ and $\chi^2$ and $\chi^2$

$\sim 10^{-10}$

$\mathcal{L}^{\text{max}}{\text{max}}$ and $\mathcal{L}^{\text{max}}{\text{max}}$

$\mathcal{A}^{\text{max}}{\text{max}}$ and $\mathcal{A}^{\text{max}}{\text{max}}$


主要學(經)歷
學歷:
西元 1968 交大電子工程系學士
西元 1970 交大電子研究所碩士
現任:
西元2011 迄今 非執行總裁,台灣艾斯摩爾公司
(ASML)
經歷:
西元 1997
總裁,台灣艾斯摩爾公司(ASML)
陳哲雄 西元 1995
副總裁兼總經理,台灣飛利浦公司研發中心
西元 1993
總經理,台灣飛利浦公司,電腦顯示器事業部
西元 1990
總經理,台灣飛利浦公司,新事業發展中心
西元 1989
專案經理,北美飛利浦,半導體事業部
西元 1988
專案經理,荷蘭飛利浦,半導體事業總部
西元 1984
總經理,飛利浦建元電子公司
西元 1978
廠長,飛利浦建元電子公司
西元 1972
工程師,飛利浦建元電子公司
副工程師,中華電視公司
西元 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