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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hine Lighting Co., Limite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Jan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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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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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 月10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 年1 月26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 “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1 月26 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1 月26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 月26 日上午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授权他
-
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
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1 月23 日(星期二)
-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 年1 月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西侧)润恒工业厂区2#厂 房5 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议案》需逐项表决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7) |
| 2.0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 |
| 2.02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 √ |
| 2.0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 |
| 2.0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2.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2.06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 |
2.07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 √ 度》
2、上述议案1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1 月25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西侧)润恒工业厂区2#厂房 5 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本条所述资料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单位的公章)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2)。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 年1 月25 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金元、李娜
联系电话:0755-23220840 传真:0755-29197301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西侧)润恒工业厂区2#厂房5 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3
-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 月10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1362,投票简称:民爆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 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1 月26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1 月26 日(现场会议召开 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附件2: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或 法人股东名称 |
|||
|---|---|---|---|
| 个 人 股 东 身 份 证号码/法人 股东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 出席会议人姓名 /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
附件3: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 议案进行投票。(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 可自行投票。)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
√ | |||
| 2.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 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 2.0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 | |||
| 2.02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 √ | |||
| 2.0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 | |||
| 2.0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 2.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 2.06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 |
√ | |||
| 2.07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专项制度》 |
√ |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 自制均有效;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 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