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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AL — Annual Report 2025
May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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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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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1445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mopsplus.twse.com.tw
本公司揭露年報相關資料之網址:
www.universal-tex.com

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
年報
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刊印
一、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姓名:楊任凱
職稱: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
姓名:林玉津
職稱:財務協理
電話:(02)2552-3977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總公司、分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 名稱 | 所在地 | 電話 |
|---|---|---|
| 總公司 | 台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62-5號7樓 | (02)2552-3977 |
| 蘆竹廠 | 桃園市蘆竹區宏竹里大竹北路417號 | (03)323-2393 |
| 彰濱廠 | 彰化縣鹿港鎮彰濱工業區工業西六路6號 | (04)781-0150 |
三、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601)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網址:www.capital.com.tw 電話:(02)2702-3999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黃靖雅、劉榮進
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407612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6樓
網址:http://www.ey.com/tw 電話:(04)2259-8999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www.universal-tex.com
目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1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 1
二、115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2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2
貳、公司治理報告. 5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5
二、董事(含獨立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之酬金. 14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23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71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72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之揭露. 73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73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74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及綜合持股比例. 75
參、募資情形. 76
一、公司資本及股份. 76
二、公司債、特別股、海外存託憑證、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併購(包括合併、收購及分割)之辦理情形. 81
三、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81
肆、營運概況. 81
一、業務內容. 81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91
三、從業員工概況. 98
四、環保支出資訊. 98
五、勞資關係. 99
六、資通安全管理. 102
七、重要契約之締結. 103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104
一、財務狀況. 104
二、財務績效. 105
三、現金流量... 106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106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106
六、風險事項分析評估... 107
七、其他重要事項... 109
陸、特別記載事項... 110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110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112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112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12
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本公司114年全年營業收入計新台幣770,092仟元,較113年989,122仟元,減少 22%,114年稅後淨損113,222仟元,每股虧損0.87元,較113年稅後淨損198,601仟元,每股虧損1.52元,虧損減少 43%。主因受到了俄烏戰事的延續、中東地區局勢的動盪,以及中國產能過剩的外溢效應等因素影響,以致營收不如預期,本公司因而調整營運策略,於113年底重新檢視所有商品,調整部分存貨跌價損失之提列,致113年虧損較多,我們堅信隨著公司經營與業務模式的轉型,未來幾年我們將能夠迎來更強的競爭力與穩健的財務表現。
(二)預算執行情形:
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規定,本公司無須辦理114年度財務預測資訊,故無114年度預算執行分析資料。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財務結構分析:
股東權益與資產比率 = 47.50% 負債與資產比率 = 52.5%
- 價債能力分析:
流動比率 = 205.48% 速動比率 = 136.43%
- 獲利能力分析:
資產報酬率 = -3.05% 、股東權益報酬率 = -5.01%
純益率 = -14.70% 、每股盈餘 = -0.87元
(四)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114年度投入相關的研發支出13,484仟元,持續致力提高聚酯纖維產品附加價值,結合國內上、中、下游產業鏈的力量,從假撚加工、織物設計及織造、染色整理到成品驗證,一貫開發。依照所開發不同規格纖維,製成特殊織物,並運用在相應的紡織品,襯衫、防風外套、時裝用褲…等環境親和纖維紡織品,使紡織品單一材質化,可循環再生利用,以符合客戶需求及維持營運獲利穩定。
1
二、115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一)經營方針:
- 整合商品企劃、假撚及紡織部門之研發設計能力,加速往高值化產品發展,積極參與新興國家及歐美展覽,開拓新商機、擴展新領域、爭取新客戶進行策略布局。
- 透過既有產品效益重組,讓既有客戶產生新價值,深耕有價有量之品牌客戶,追求長期穩定訂單;藉由防疫產品、環保產品與產業用布切入新的顧客供應鏈;運用網路進行數位行銷,透過線上平臺直接與品牌買家接觸,積極發展以電子商務營運之新客源。
- 整合供應商,增強企業間的合作,提升生產效率縮短研發時程,貼近市場需求及歐美、日本先進技術的開發及客戶導向的產能規劃。
(二)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本公司115年度各銷售部門依產能、銷售地區別、景氣循環等因素,預估長繼布銷售量1,350萬碼,加工絲銷售量2,400噸。
(三)重要之產銷政策:
- 結合業務、研發及與供應商密切配合,尋求最佳產品組合及未來利基產品線,透過「一站式服務」提高對客戶的議價能力,以提高營收獲利。
- 加速企業轉型,透過策略佈局創造與本業的協同效應,同步擴大紡織本業與業外獲利。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一)未來發展策略:
- 在國際淨零碳排要求下,透過供應商管理協助提升製造效率
2
降低碳排成本,朝向接近零排放的目標邁進。
-
推動產品品質及布種的多樣性、功能性,持續提升品牌客戶訂單占整體營收的比例,深耕成衣市場,爭取新客源,增加毛利率。
-
加強銷售、研發及供應商合作,開發創新產品,改變以往以數量導向為主的銷售策略,拓展利基市場及具市場開創型之客戶,以提升獲利空間。
(二)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台灣紡織業經營環境面臨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加劇以及貿易保護主義的擴大,將影響我國紡織業營運表現,而兩岸經貿關係、美中對抗、區域戰爭皆不利於國際總體經濟環境修復,恐拖累消費者信心指數,進而對對全球經濟成長形成抑制。
由於歐美品牌商持續分散採購,加速全球紡織供應鏈從中國往其他亞洲地區移轉,再加上在地採購趨勢可望提升我國具全球布局優勢的成衣領導大廠之市場地位,且近期人纖、紡紗、織布業者亦持續向外擴張產能,營收貢獻度將逐步提高。
有鑑於美中貿易戰延續,美國 UFLPA 法案促使供應鏈重組速度提升,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 CBAM」、美國「清潔競爭法案 CCA」、我國國發會所公布的「2050 淨零排放路徑」、金管會規範的 ESG 報告書,以及 Nike、Adidas 等品牌商的環保訴求,皆造成紡織產業環保轉型壓力增強。
總體經濟環境充斥地緣政治、就業市場疲弱等隱憂,預估民眾購物意願仍然保守,全球消費市場僅呈現微幅擴增態勢。此外,由於兩岸關係緊張,若中國對我國關稅讓利中止持續擴大,我國紡織業恐怕不斷流失中國訂單,進而拖累產銷表現;惟預期亞洲紡織供應鏈持續南移,我國台商海外生產基地持續擴充並享受轉單效益,可望彌補境內產品銷售缺口,支撐
3
2026年我國紡織業景氣處於持平格局。
因應外部競爭與經營環境之挑戰,公司將持續研發新產品線、透過產品的差異化與市場區隔、提升產品附加價值、加強與國際品牌商之合作並拓展網購行銷通路商,以維持在國際市場上之競爭力。
為報答一直支持本公司的股東,經營團隊仍將努力不懈,持續開創符合並領先市場潮流的產品,朝向高附加價值策略前進,以更高的績效回饋全體股東。
敬祝
各位股東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董事長:陳曜銘
經理人:楊任凱
會計主管:林玉津
4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資料一:
115年4月30日
| 職稱(註1)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註2)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註3)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註4)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註5)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陳曜銘 | 男51-60 | 1120530 | 三年 | 1110218 | 100,000 | 0.08 | 105,000 | 0.08 | 0 | 0 | 0 | 0 | 亞歷桑那大學國際管理碩士 | 建盈(股)公司董事長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楊任凱 | 男41-50 | 1120530 | 三年 | 1110218 | 60,000 | 0.05 | 75,000 | 0.06 | 131,000 | 0.10 | 0 | 0 | 波士頓大學科技管理碩士 | 大宇紡織(股)公司總經理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葉佳弘 | 男61-70 | 1120530 | 三年 | 900530 | 2,477,493 | 1.90 | 2,477,493 | 1.90 | 0 | 0 | 0 | 0 | 美國加州UCI MBA碩士 | 山葉家具事業(股)公司董事長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季麗生 | 男71-80 | 1120530 | 三年 | 1110218 | 239,000 | 0.18 | 239,000 | 0.18 | 0 | 0 | 0 | 0 | 榮鑫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 榮鑫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 - | - | - | |
| 法人董事 | 中華民國 | 永冠資產有限公司 | 不適用 | 1120530 | 三年 | 1110218 | 10,000,000 | 7.65 | 10,000,000 | 7.65 | 0 | 0 | 0 | 0 | 不適用 | 無 | - | - | - | |
| 法人代表 | 中華民國 | 永冠資產有限公司代表人:曾慶華 | 男61-70 | 1120530 | 三年 | 111021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啟光建設(股)公司總經理 | 經盈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法人董事 | 中華民國 | 良瀚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不適用 | 1120530 | 三年 | 1110218 | 15,000,000 | 11.48 | 15,000,000 | 11.48 | 0 | 0 | 0 | 0 | 不適用 | 無 | - | - | - | |
| 法人代表 | 中華民國 | 良瀚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尤淳平 | 男41-50 | 1120530 | 三年 | 1110218 | 0 | 0 | 0 | 0 | 635,000 | 0.49 | 0 | 0 | 波特蘭大學MBA碩士 | 良璋纖維(股)公司董事 | - | - | - | |
| 法人董事 | 中華民國 | 祥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不適用 | 1120530 | 三年 | 1110218 | 7,500,000 | 5.74 | 7,500,000 | 5.74 | 0 | 0 | 0 | 0 | 不適用 | 無 | - | - | - | |
| 法人代表 | 中華民國 | 祥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欣編 | 女31-40 | 1120530 | 三年 | 111021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台灣大學會計系碩士 | 祥立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 - | - | |
| 獨業 | 中華民國 | 葉乙昌 | 男61-70 | 1120530 | 三年 | 1090615 | 0 | 0 | 0 | 0 | 966 | 0 | 0 | 0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工學碩士 | 台灣區絲織公會秘書長 | - | - | - |
115年4月30日
(一)董事資料一:
| 職稱 (註1) | 國籍或 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註2) | 選(就) 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 任日期 (註3)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 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 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註4)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註5) |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獨 董 | 中華民國 | 邱智燦 | 男 41~50 | 112 05 30 | 三年 | 112 05 3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國立中興大學化學 工程學系博士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系 教授 | - | - | - | |
| 獨 董 | 中華民國 | 蔡聖裕 | 男 61~70 | 114 05 29 | 三年 | 114 05 2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輔仁大學金融研究 所碩士 | 佳謙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 - | - | - |
註1: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並應填列下表一。
註2:請列示實際年齡,並得描述認方式表達,如41~50或51~60歲。
註3: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時認,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註4: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國聯認曾於黃經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能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身書之職務。
註5: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且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國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表一: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5年4月30日
| 法人股東名稱(註 1)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 2) |
|---|---|
| 永冠資產有限公司 | 陳家駒 50%、熊子文 49%、阮予雋 1% |
| 良瀲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周芳如 27.38%、尤利春 23.65%、Castle Universal Inc. 21.74%、良瑋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1.99%、尤淳永 5.08%、尤淳平 4.84% |
| 祥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李欣璘 40%、李承諭 60% |
註 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 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二。
註 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可參考司法院公告查詢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捐助人已過世者,並加註「已殁」。
表二:表一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15年4月30日
| 法人名稱(註 1) | 法人之主要股東(註 2) |
|---|---|
| 良瑋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尤淳平 25.62%、尤淳永 25.34%、周芳如 22.27%、尤利春 8.14% |
| Castle Universal Inc. | BORCHERT HOLDINGS INC. 100% |
註 1:如上表一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 2: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率。
註 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可參考司法院公告查詢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捐助人已過世者,並加註「已殁」。
(二)董事資料二: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 --- | --- | --- |
| 董事長
陳曜銘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大宇結織(股)公司董事長、建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非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4)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5)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無 |
| 董事
楊任凱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曾任職於展頌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目前擔任大宇結織(股)公司總經理及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非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4)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5)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無 |
| 董事
葉佳弘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山葉家具事業(股)公司董事長及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非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5)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無 |
| 董事
李麗生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榮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非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4)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5)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無 |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 1) | 獨立性情形(註 2) |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 --- | --- | --- |
| 法人董事永
冠代表人:
曾慶華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曾任職於啟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目前擔任綜盈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及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非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4)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5)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無 |
| 法人董事良
迪代表人:
尤淳平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曾任職於美商 UPS 行銷經理,目前擔任良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及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非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4)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5)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無 |
| 法人董事祥
立代表人:
李欣璘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曾任職於勤業財務顧問公司經理,目前擔任祥立投資(股)董事長及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非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3)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4)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5)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無 |
| 獨董
邱智瑋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任職於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教授及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非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以上、持 | 無 |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 1) | 獨立性情形(註 2) |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 --- | --- | --- |
| 獨董
葉乙昌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台灣區絲織公會秘書長及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 27 條第 1 項或第 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7)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8)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 5%以上股東。
(9)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10)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無 |
| 獨董
蔡聖裕
(114/5/29
就任) | 具有五年以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擔任佳謙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及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 無 |
註 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另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註 2: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 5-8 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註 3: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10
(三)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 董事會多元化目標設定:
(1)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已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董事會成員朝向不同性別、年齡、專業知識等,且應具備營運判斷、會計及財務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與決策等能力,以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有效監督,督促公司守法、即時揭露重要訊息及誠信經營,與經營團隊維持良好的溝通管道及良性互動,指導公司業務之執行及重大決策之決議,以確保公司發展及保障股東權益,以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
(2) 公司依據董事會多元化之政策擬定目標,希冀董事會成員背景,女性董事達1/3、獨立董事席次占董事席次1/3、員工背景董事占席次1/3,以臻善董事會多元化及公司治理。董事會組成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
| 管理目標 | 達成情形 |
|---|---|
|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1/3 | 達成 |
| 獨立董事任期未逾3屆 | 達成 |
| 女性董事達席次1/3 | 未達成 |
(3) 本公司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三分之一者,敘明原因及規劃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採行之措施:
原因說明: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10位董事組成,於112年5月30日股東會選任,惟女性董事僅有一席,雖符合當時相關法令規定,但仍未達三分之一,係因產業特性,短時間尋求人才不易。
採行措施:俟董事會屆滿進行改選前,尋求產業或學校等多方管道人才舉薦,以利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並落實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
11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如下:
| 多元化核心
姓名 | 基本組成 | | | | | | | 專業背景 | | | | 專業知識與技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籍 | 性別 | 具員工身份 | 年齡 | | |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本額(3年以下) | 會計 | 產業 | 財務 | 科技 | 經營管理能力 | 會計財務能力 | 領導決策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 董事 | 陳耀銘 | 中華民國 | 男 | | | V | | | | V | V | | V | V | V | V | V | V |
| | 楊任凱 | | 男 | V | V | | |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葉佳弘 | | 男 | | | V | | | | V | V | | V | V | V | V | V | V |
| | 李麗生 | | 男 | | | | V | | | V | V | | V | V | V | V | V | V |
| | 永冠資產有限公司 代表人:曾慶華 | | 男 | | | V | | | | V | V | | V | V | V | V | V | V |
| | 良瀝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尤淳平 | | 男 | | V | | | | | V | V | | V | V | V | V | V | V |
| | 祥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欣璐 | | 女 | | V | | | | V | | V | | V | V | V | V | | V |
| 獨立董事 | 邱智瑋 | | 男 | | V | | | V | | V | | V | | | V | V | V | V |
| | 葉乙昌 | | 男 | | | V | | V | | V | | V | V | | V | V | V | V |
| | 蔡聖裕(114/5就任) | | 男 | | | V | | V | V |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共10位,包含3位獨立董事(佔全體董事成員比例 30%)。截至114年底,獨立董事均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有關獨立董事之規範,且各董事及獨立董事間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及第4項之情事,本公司董事會具獨立性(請參閱本年報第8-10頁-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各董事經學歷、性別及工作經驗(請參閱本年報第5-6頁-董事資料)。
12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15年4月30日
| 職稱(註1)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選(就)任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註2)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備註(註3)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楊任凱 | 男 | 111.03.01 | 75,000 | 0.06 | 131,000 | 0.10 | 0 | 0 | Boston University科技管理碩士;展頌(股)公司總經理 | 無 | - | - | - | |
| 生產事業部協理 | 中華民國 | 陳彥孝 | 男 | 112.04.01 | 10,000 | 0.01 | 7,000 | 0.01 | 0 | 0 | 研究所畢;展頌斗六廠廠長 | 展越副總 | - | - | - | 115.02.28解任 |
| 紡織事業部協理 | 中華民國 | 陳逸祥 | 男 | 112.04.01 | 40,078 | 0.03 | 2,222 | 0 | 0 | 0 | 大學畢;大宇紡織業務經理 | 無 | - | - | - | |
| 資訊部經理(資安長) | 中華民國 | 許芳誠 | 男 | 112.03.14 | 0 | 0 | 0 | 0 | 0 | 0 | 研究所畢;IBM雲服務事業群總經理 | 無 | - | - | - | 115.03.31解任 |
| 虞竹廠經理 | 中華民國 | 蘇章銘 | 男 | 87.03.01 | 5,305 | 0 | 0 | 0 | 0 | 0 | 國中畢;大宇紡織廠務副廠長 | 無 | - | - | - | |
| 彰濱廠經理 | 中華民國 | 郭智銘 | 男 | 112.04.01 | 2,001 | 0 | 0 | 0 | 0 | 0 | 研究所畢;大宇紡織廠務副理 | 無 | - | - | - | |
| 財務暨會計主管 | 中華民國 | 林玉津 | 女 | 112.04.01 | 4,103 | 0 | 0 | 0 | 0 | 0 | 研究所畢;大宇紡織財務經理 | 無 | - | - | - | 114.05.31就任會計主管 |
| 會計主管 | 中華民國 | 呂忠寧 | 男 | 113.08.06 | 0 | 0 | 0 | 0 | 0 | 0 | 研究所畢;大宇紡織課長 | 無 | - | - | - | 114.05.31解任 |
| 稽核主管 | 中華民國 | 盧冠蓁 | 女 | 113.01.16 | 0 | 0 | 0 | 0 | 0 | 0 | 研究所畢;大宇紡織副課長 | 無 | - | - | - | 115.01.15解任 |
| 稽核主管 | 中華民國 | 鄭佳璋 | 女 | 115.01.15 | 0 | 0 | 0 | 0 | 0 | 0 | 大學畢;大宇紡織副課長 | 無 | - | - | - | 115.01.15就任 |
註1:應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以及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揭露。
註2: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3: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與董事長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應揭露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例如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並應有過半數董事未兼任員工或經理人等方式)之相關資訊。
二、董事(含獨立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之酬金
(一)(1-1)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個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 最佳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11) |
|---|---|---|---|---|---|---|
| 報酬(A)(註2)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註3) | 業務執行費用(D)(註4)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註5)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註6)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 董事長 | 陳曜銘 | 2,820 | 2,820 | 0 | 0 | 0 |
| 董事 | 楊怯凱 | 240 | 240 | 0 | 0 | 0 |
| 董事 | 葉佳弘 | 240 | 240 | 0 | 0 | 0 |
| 董事 | 李麗生 | 240 | 240 | 0 | 0 | 0 |
| 董事 | 良路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尤淳平 | 240 | 240 | 0 | 0 | 0 |
| 董事 | 永冠資產有限公司代表人:曾慶華 | 240 | 240 | 0 | 0 | 0 |
| 董事 | 梓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欣瑞 | 324 | 324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葉乙昌 | 312 | 312 | 0 | 0 | 0 |
| 獨立董事 | 邱智緯 | 312 | 312 | 0 | 0 | 0 |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11) | ||||||||||||||||
|---|---|---|---|---|---|---|---|---|---|---|---|---|---|---|---|---|---|---|---|---|---|---|
| 報酬(A)(註2)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註3) | 業務執行費用(D)(註4)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註5)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註6)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無 | ||||||||||||||||
| 獨立董事 | 蔡聖裕 | 140 | 140 | 0 | 0 | 0 | 0 | 48 | 48 | 188(0.17) | 188(0.1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88(0.17) | 188(0.17) |
- 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擅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1) 按本公司章程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經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35為董事酬勞,並報告股東會。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訂定酬金之程序,以本公司之「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作為評核之依循,除參考公司整體的營運績效,產業未來經營風險及發展趨勢,亦參考個人的績效達成率及對公司績效的貢獻度,而給予合理報酬,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並隨時視實際經營狀況及相關法令適時檢討酬金制度,以該公司永續經營與風險控管之平衡。
(2) 本公司董事執行公司業務時應支付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同業通常水準支付議定並不論盈虧按月支給之。本公司得於董事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投保責任保險。公司為董事投保責任保險或續保後,應將其責任保險之投保金額、承保範圍及保險費率等重要內容,提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本公司董事會設置薪酬委員會,協助董事會訂定本公司董事,高階經理人報酬及本公司薪酬政策。本公司董事每月每季支領固定報酬;本公司依公司章程規定及董事會、薪酬委員會之運作,對於董事之酬金,將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適時檢討,並使其未來風險發生之可能性及關連性減至最低,以該公司永續經營與風險控管之平衡。 -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註1:董事姓名應分別列示(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並分別列示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下表(3-1),或下表(3-2-1)及(3-2-2)。
註2: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註3: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
註4: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註5: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置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6: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應揭露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員工酬勞金額,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 8: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 9: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註 10: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11: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之Ⅰ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16
(二)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個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註2) | | 退職退休金(B) | | 獎金及
特支費等等(C)
(註3) | |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 | | | A、B、C及D等
四項總額及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註8) | | 領取來
自子公司以外
轉投資
事業或
母公司
酬金
(註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 |
| | | | | | | |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 | |
| 總經理 | 楊任凱 | 2,520 | 2,520 | 0 | 0 | 240 | 240 | 0 | 0 | 0 | 0 | 2,760
(2.44) | 2,760
(2.44) | 無 |
*不論職稱,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者(例如:總裁、執行長、總監…等等),均應予揭露。
註 1: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應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1-1)。
註 2: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註 3: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 4: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 5: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 6:本公司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 7: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 8: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9:a. 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 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 E 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 酬金係指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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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上櫃公司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酬金(個別揭露姓名及酬金方式)(註 1)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註2)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 特支費等等(C) (註3) | 員工酬勞金額(D) (註4) | A、B、C及D等 四項總額及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 自子公司以外 轉投資 事業或 母公司 酬金 (註7)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5)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總經理 | 楊任凱 | 2,520 | 2,520 | 0 | 0 | 240 | 240 | 0 | 0 | 0 | 0 | 2,760 (2.44) | 2,760 (2.44) | 無 |
| 協理 | 陳彥孝 (115/2/28 解任) | 1,635 | 1,635 | 106 | 106 | 618 | 618 | 0 | 0 | 0 | 0 | 2,359 (2.08) | 2,359 (2.08) | 無 |
| 協理 | 陳逸祥 | 1,323 | 1,323 | 98 | 98 | 525 | 525 | 0 | 0 | 0 | 0 | 1,946 (1.72) | 1,946 (1.72) | 無 |
| 財務暨會計主管 | 林玉津 (114/5/31 就任會計主管) | 1,302 | 1,302 | 90 | 90 | 650 | 650 | 0 | 0 | 0 | 0 | 2,042 (1.80) | 2,042 (1.80) | 無 |
| 會計主管 | 呂忠寧 (114/5/31 解任) | 245 | 245 | 16 | 16 | 0 | 0 | 0 | 0 | 0 | 0 | 261 (0.23) (註8) | 261 (0.23) (註8) | 無 |
註 1:所稱「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該主管係指公司經理人,至有關經理人之認定標準,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 年 10 月 4 日金管證交字第 1120384295 號函令規定「經理人」之適用範圍辦理。至於「前五位酬金最高」計算認定原則,係以公司經理人領取來自合併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之薪資、退職退休金、獎金及特支費等,以及員工酬勞金額之合計數(亦即 A+B+C+D 四項總額),並予以排序後之前五位酬金最高者認定之。若董事兼任前開主管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1-1)。
19
註 2:係填列最近年度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註 3:係填列最近年度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另依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薪資費用,包括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參與現金增資認購股份等,亦應計入酬金。
註 4: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 5: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包括本公司)給付本公司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之各項酬金總額。
註 6: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7:a. 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 酬金係指本公司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註 8:在職未滿一年,已於 114 年中離職。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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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115 年 4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職稱
(註 1) | 姓名
(註 1)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經理人 | 總經理 | 楊任凱 | 0 | 0 | 0 | 0 |
| | 協理
115/2/28 解任 | 陳彥孝 | | | | |
| | 協理 | 陳逸祥 | | | | |
| | 財務暨會計主管 | 林玉津 | | | | |
| | 會計主管
114/5/31 解任 | 呂忠寧 | | | | |
註 1:應揭露個別姓名及職稱,但得以彙總方式揭露獲利分派情形。
註 2: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經理人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3:經理人之適用範圍,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 年 10 月 4 日金管證交字第 1120384295 號函令規定,其範圍如下:
(1)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2)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3)協理及相當等級者
(4)財務部門主管
(5)會計部門主管
(6)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
註 4:若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有領取員工酬勞(含股票及現金)者,除填列附表一之二外,另應再填列本表。
21
(五)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 年度(註1) | 114 | 113 | ||
|---|---|---|---|---|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合併報表所有公司 | |
| 給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8.27% | -8.27% | -5.15% | -5.15% |
註1:係指盈餘年度。
-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 本公司董事和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依據員工薪資給付辦法與本公司章程第25條規定,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考量績效評估結果、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除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以及ESG設定目標執行成效情形等評估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並依董事會通過後分配之。
(2) 員工酬勞依據薪資、晉升及考核、獎金等相關管理辦法,並考量績效評估結果,評估項目包含財務性指標,如出貨量、達成率、獲利金額等,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
22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7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註1)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註2) | 備註 |
|---|---|---|---|---|---|
| 董事長 | 陳曜銘 | 7 | 0 | 100% | 連任 |
| 董事 | 楊任凱 | 7 | 0 | 100% | 連任 |
| 董事 | 葉佳弘 | 7 | 0 | 100% | 連任 |
| 董事 | 李麗生 | 7 | 0 | 100% | 連任 |
| 董事 | 良瀚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尤淳平 | 5 | 0 | 71% | 連任 | |
| 董事 | 永冠資產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曾慶華 | 7 | 0 | 100% | 連任 | |
| 董事 | 祥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李欣璘 | 7 | 0 | 100% | 連任 | |
| 獨立董事 | 葉乙昌 | 7 | 0 | 100% | 連任 |
| 獨立董事 | 邱智璋 | 7 | 0 | 100% | 連任 |
| 獨立董事 | 蔡聖裕 | 3 | 0 | 100% | 連任(114/5/29就任) |
註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註2:(1)年度終了日前有董事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2)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事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事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董事監察人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23
- 其他應記載事項:
(1) 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①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 董事會開會日期、期別 | 議案內容 | 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 114/01/08 | ||
| (114年第1次) | 1. 股權投資案-新建。 | 全體出席獨立董事 |
| 無異議通過 | ||
| 114/03/12 | ||
| (114年第2次) | 1. 114年簽證會計師委任暨公費審議案。 | |
| 2. 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薪工循環及投資循環審議案。 | ||
| 114/05/13 | ||
| (114年第3次) | 1. 修正本公司「電子資料處理作業」之內部控制制度暨內部稽核施行細則。 | |
| 114/05/19 | ||
| (114年第4次) | 1. 取得出租大樓不動產暨銀行貸款額度授權案。 | |
| 114/08/13 | ||
| (114年第5次) | 1. 會計主管異動案。 | |
| 114/10/01 | ||
| (114年第6次) | 1. 處分私募普通股案-錦明。 | |
| 115/1/15 | ||
| (115年第1次) | 1. 內部稽核主管異動案。 | |
| 2. 彰濱廠處分機器及附屬設備暨不動產租賃授權案。 | ||
| 115/3/13 | ||
| (115年第2次) | 1. 簽證會計師委任暨公費審議案。 |
②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
(2) 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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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4年01月01日至114年12月31日 | 董事會 | 董事會內部自評 |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二、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
| 三、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
| 四、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 ||||
| 五、內部控制 |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4年01月01日至114年12月31日 | 個別董事成員 | 董事成員自評 | 一、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 二、董事職責認知 | ||||
| 三、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 四、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
| 五、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
| 六、內部控制 |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4年01月01日至114年12月31日 | 功能性委員會 | 董事成員自評 |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二、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
| 三、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
| 四、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
| 五、內部控制 |
(4)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①本公司於109年3月12日董事會完成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揭露於公司網站,每年由董事會成員、董事會議事單位及功能性委員會就五大面向,進行前一年度之董事會績效評估。11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已於115年2月完成,評估結果為「優良」,並於115年3月13日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將作為提升董事會功能、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之參考。且為落實公司治理精神,提升資訊透明度及保護股東權益,本公司於年報、企業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充分揭露各項經營及財務訊息。本公司於108年6月20日起投保董監事暨重要職員責任保險,並於114年6月20日完成續保。另鼓勵董監事參加年度各項進修課程,以加強董事會職能;114年度董監事進修情形請詳41頁。
②本公司於民國100年底成立薪酬委員會,任期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自112年5月30日至115年5月29日止。本屆截至115年3月13日止已召開7次會議。
③本公司於民國109年6月15日設立審計委員會,任期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自112年5月30日至115年5月29日止。本屆截至115年3月13日止已召開17次會議。
④本公司於民國113年9月20日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任期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自113年9月20日至115年5月29日止。本屆截至115年3月13日止已召開2次會議。
25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7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註1、註2)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葉乙昌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邱智璋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蔡聖裕 | 3 | 0 | 100% | 114/5/29 就任 |
註1: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註2:年度終了日前,有獨立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獨立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獨立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組成:本公司由3名獨立董事組成,應具備誠信踏實、專業知識、豐富經驗及閱讀財報之能力等條件。
(二)職責:
1. 審閱公司財務報告。
2.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
3. 監督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 監督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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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計委員會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審計委員會 | 議案內容 |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114/1/8 | ||
| (114年第1次) | 1. 股權投資案-新建 | 1. 全體出席獨立董事無異議通過 |
| 2. 提請董事會決議並依照董事會決議辦理 | ||
| 114/3/12 | ||
| (114年第2次) | 1. 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2. 簽證會計師委任暨公費審議案 | ||
| 3. 113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審議案 | ||
| 4. 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薪工循環及投資循環審議案 | ||
| 114/5/13 | ||
| (114年第3次) | 1. 114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 | |
| 2. 修正本公司「電子資料處理作業」之內部控制制度暨內部稽核施行細則 | ||
| 114/5/19 | ||
| (114年第4次) | 1. 取得出租大樓不動產暨銀行貸款額度授權案 | |
| 2.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
| 114/8/13 | ||
| (114年第5次) | 1. 會計主管異動案 | |
| 2. 114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 | ||
| 114/10/1 | ||
| (114年第6次) | 1. 處分私募普通股 | |
| 114/11/13 | ||
| (114年第7次) | 1. 114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表 | |
| 2. 115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 ||
| 115/01/15 | ||
| (115年第1次) | 1.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案 | |
| 2. 彰濱廠處分機器及附屬設備暨不動產租賃授權案 | ||
| 115/03/13 | ||
| (115年第2次) | 1.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
| 2. 簽證會計師委任暨公費審議案 | ||
| 3. 113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審議案 |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決議事項:無。
27
三、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無。
四、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與審計委員會溝通互動情形如下: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每季列席審計委員會會議及向董事會報告近期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外,每月及每季提供獨立董事書面稽核報告及改善追蹤報告,亦視需要即時以電子郵件、電話或面談等方式,直接與各獨立董事溝通,使其更即時瞭解及監督公司整體營運及財務等各項風險。並每年至少一次單獨與獨立董事召開互動會議,報告本公司近期專案整體稽核工作、所發現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及改善與追蹤執行情形,達到充分溝通效果。
- 114年稽核主管與審計委員會互動交流會議:
| 日期 | 互動與出席人員 | 溝通重點 | 獨立董事意見與溝通結果 |
|---|---|---|---|
| 114/11/13 | 獨立董事 葉乙昌 | ||
| 獨立董事 邱智瑋 | |||
| 獨立董事 蔡聖裕 | 1.114年前3季稽核計劃執行情形 | ||
| 2.115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 無意見 |
- 114年稽核主管列席董事會與獨立董事互動情形如下:
| 開會日期 | 議案內容 | 獨立董事意見 | 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 114/3/12 | |||
| (114年第2次) | 1.113年第4季稽核計劃執行情形 | ||
| 2.113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 無表示意見 | 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114/5/13 | |||
| (114年第3次) | 114年第1季稽核計劃執行情形 | 無表示意見 | 不適用 |
| 114/8/13 | |||
| (114年第5次) | 114年第2季稽核計劃執行情形 | 無表示意見 | 不適用 |
| 114/11/13 | |||
| (114年第7次) | 114年第3季稽核計劃執行情形 | ||
| 2.115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 無表示意見 | 不適用 |
(二)會計師與審計委員會暨獨立董事互動情形如下: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依其專業判斷及查核問題之因應,與獨立董事進行報告說明,內容涵括查核範圍、查核發現、財務報表之可能風險及影響、最新法令與資訊安全宣導、內部控制執行及其他重要發現等,使各獨立董事充分瞭解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意見。
- 114年會計師與審計委員會互動溝通會議:
| 日期 | 互動與出席人員 | 溝通重點 | 獨立董事意見與溝通結果 |
|---|---|---|---|
| 114/3/12 | |||
| (114年第2次) | 獨立董事 葉乙昌 | ||
| 獨立董事 邱智瑋 | 1.會計師之獨立性 | ||
| 2.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情形 | |||
| 3.關鍵查核事項及最新法令 | 會計師與獨立董事單獨溝通,未有相關紀錄。 | ||
| 114/8/13 | |||
| (114年第5次) | 獨立董事 葉乙昌 | ||
| 獨立董事 邱智瑋 | |||
| 獨立董事 蔡聖裕 | 1.114 年第 2 季合併財務報表查核情形 | ||
| 2.關鍵查核事項及最新法令 |
五、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
| 審議事項與工作重點 | |
|---|---|
| 1. 財務報表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 | |
| 2. 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評估暨聲明 | |
| 3. 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 | |
| 4. 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情形 | |
| 5. 重大資產或現金投資情形 | |
| 6. 法規遵循 | |
| 7. 經理人與董事是否有關係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衝突(競業禁止) | 8. 申訴報告 |
| 9. 誠信經營與道德行為稽核報告 | |
| 10. 落實子公司自主性稽核調查報告 | |
| 11. 公司風險管理 | |
| 12. 簽證會計師資歷及獨立性審核 | |
| 13.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及報酬 | |
| 14.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之任免 |
$\bullet$ 審閱財務報告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靖雅及劉榮進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含合併財務報告),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合。
$\bullet$ 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審計委員會評估內部控制系統的政策和程序(包括財務、營運、風險管理、資訊安全、法令遵循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並審查稽核部門、簽證會計師,以及管理階層定期報告與法令遵循。參考 2013 年 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COSO) 發布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的整合性架構(Internal Control — Integrated Framework),審計委員會認為本公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系統是具有效性。
$\bullet$ 委任簽證會計師
為確保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審計委員會係參照會計師法第47條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號「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之內容制定獨立性評估表,就會計師之獨立性(是否與本公司互為關係人、互有業務或財務利益關係等項目)、專業性及適任性評估。本公司每年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獨立聲明書」,檢送審委會及董事會審查其獨立性並檢核會計師是否為本公司股東、董事或除委辦事項外,有無其他利益業務關係,亦未接受公司董事、經理人或主要股東贈送價值重大之禮物,會計師輪調亦遵守相關法令辦理等項目。112年8月1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通過112年第2季起委任簽證會計師為黃靖雅會計師及劉榮進會計師。115年3月13日通過審計品質(AQI)評估及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靖雅會計師、劉榮進會計師及審計小組成員均符合獨立性評估標準,未有違反之情事。
30
(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二) 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三)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四)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
| ☑ | ||||
| ☑ | ||||
| ☑ | (一) 本公司除設有發言人外,另有股務人員協助處理股東相關問題,必要時將委請聘任之法律顧問協助處理。 | |||
| (二) 本公司依股務代理所提供之股東名冊,確實掌握每月董事及主要股東持股異動情形。 | ||||
| (三) 本公司以財務業務獨立之原則,作為業務往來之基礎,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 | ||||
| (四) 1. 本公司之核心價值為【誠信、品質、創新、服務】,不論對外或對內皆秉持企業誠信、公平、公正之標準,堅持廉能誠信,嚴格遵守政府各項法令規定,並依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5條規定,執行公司業務。 | ||||
| 2. 為防止違法脫序,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員工於職務行使時,絕不得有要求、收受賄賂或營私舞弊等行為,並依法令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 (一) 無重大差異。 | |||
| (二) 無重大差異。 | ||||
| (三) 無重大差異。 | ||||
| (四)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
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3. 於113年3月12日董事會通過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十條上市上櫃公司應重視股東知的權利並防範內線交易第四項;每季召開董事會通過財報案前以LINE在董事會群組宣導:「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及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 本公司每年安排誠信經營相關課程,並由管理部每年辦理相關法令之宣導。本公司114年召開7次董事會,並通知董事、經理人、員工、重要單位及子公司經理人開會日期以及各季財務報告之封閉期間,避免董事及內部人誤觸該規定,114年董事、經理人、員工參加誠信經營與道德行為準則相關之內、外訓課程及宣導禁止內線交易之課程中提醒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共計87人次,102小時,並於114年11月12日向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推動與落實情形,並將執行成果揭露於 | |
32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
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本公司網站https://www.universal-tex.com/。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 | ☑ | | (一)本公司已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已明確規範董事會組成之多元化政策,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組成,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需求,在考慮及篩選董事候選人時,基於多元化方針,衡量專業背景、學(經)歷、誠信度或相關專業資格等,目前本公司各董事及獨立董事均具備完整豐富之學經歷、多元組成,董事席次11席,其中獨立董事為3席,已達成「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之具體管理目標,驅使本公司得以發揮經營決策及督導之機能。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請詳第11-12頁。
(二)本公司除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外,於113年9月20日為協助董事會持續推動企業永續發展與提升公司治理,以實踐永續經營之目的,擬成立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
(三)本公司每年一次評估董事會績效,並將結果提報 | (一)無重大差異。
(二)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 115 年 3 月 13 日董事會審議並通過。評估情形詳見第 25 頁。
(四)本公司審委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s)」外,依五大構面及13項AQI指標進行評估,並檢核會計師是否為本公司股東、董事或除「例行之非確信服務清單」委辦事項外,有無其他利益業務關係,亦未接受公司董事、經理人或主要股東贈送價值重大之禮物,會計師輪調亦遵守相關法令辦理,以及參考AQI指標資訊,確認會計師及事務所,在受訓時數、品質控管及投入程度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業經115年3月13日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會計師獨立性及審計品質指標 (AQI)評估後,提報115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 (四)無重大差異。 |
34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
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
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 | | 董事會任命財務暨管理部協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並由管理部人員協助公司治理相關事務,職權範圍包括: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項目落實公司治理。 | 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 | 設發言人作為與利害關係人之溝通管道,本公司網站亦設有投資人關係處理窗口及利害關係人專區。 | 無重大差異。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 | | 本公司委任專業股代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辦本公司各項股務事宜,並訂有「股務作業管理辦法」規範相關事務。 | 無重大差異。 |
|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 | ☑ | | (一)本公司依規定定期及不定期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各項財務及業務資訊,並設有公司網站www.universal-tex.com,供股東及投資人查詢。
(二)本公司有專責部門負責公司各項資訊之蒐集及發 | (一)無重大差異。
(二)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 | | 佈;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本公司網站亦設有投資人問題回答窗口及英文網站,隨時接受外界及股東對公司之詢問,以落實發言人制度。
(三)本公司依規定期限公告並申報年度及各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無提前公告並申報之情事。 | (三)視公司營運作業狀況,儘量提前公告並申報相關資料及資訊。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 | (一)員工權益及僱員關懷:本公司為公司之發展及保障全體員工之福祉,訂定員工服務守則,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健全管理制度與組織功能,提供安全、健康、公平之工作環境,除配合法令及訂定各項管理辦法保障員工權益外,並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各項職工福利事項之規劃及執行。
(二)投資者關係:本公司設有發言人處理股東建議、疑義事項,亦依據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相關資訊公告申報事宜,及時提供各項可能影響投資人決策之資訊。
(三)供應商關係:注重採購價格之合理性,就單價、規格、付款條件、交期、產品及服務品質或其他資料等充分比較後決定之;本公司與供應商建立長期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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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緊密關係、協同合作、互信互利,共同追求永續雙贏成長。 |
(四)利害關係人權利:本公司與往來銀行、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均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並尊重及維護其應有合法權益;揭露透明的財務業務資訊及發言人即時回覆投資人問題,以保障投資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五)董事進修情形:詳見第41頁。
(六)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1)本公司依據內部稽核之準則要求,近年來逐步加強企業風險管理,各類風險由相關業務單位或承辦人負起作業之最初風險發覺、評估及管控,每年年底亦須針對各項作業進行自我評估,以確認風險防範之設計與執行之有效性,其次由各部門不定期相互審查及內部稽核人員定期或不定期之查核,最後則為董事審議,即採取層層防範、全員全面控管之方式執行風險衡量與管控。
(2)風險管理之組織架構與運作:
財務部:負責財務調度及運用,並建立避險機制,以降低財務風險;負責財務制度之擲擬及經營報告,強化內部控制功能,確保其持續有效性,達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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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財務督導之可靠性。紡織及假撚事業部:負責行銷策略、產品推廣、掌握市場趨勢,以降低業務營運風險。資訊部:負責資訊安全控管及防護,以降低資訊安全風險。生產部:負責有關生產、製造、設備保養維護、勞工安全衛生等管理,以降低生產風險。研發中心:負責相關產品開發作業執行、研究效益評估分析、資訊情報蒐集分析與運用,以提高市場佔有率,降低遭受市場淘汰的風險。 |
(七)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為客戶全方位之服務及保障,本公司設有專職客服人員,針對客戶抱怨均可即時與客戶進行充分溝通,瞭解客戶需求,以促進公司與客戶間之互動效果,並定期於產銷會議中檢討改進。
(八)於114年6月20日購買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
(九)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與執行情形。
本公司在規劃接班計畫中,接班人除需具備優異的專業及管理能力外,價值觀需與公司相符,人格特質必需具備包括誠信、正直、創新及行動力等。對於高階管理階層接班人的培訓內容,包含管理、專業能力的培訓、職務輪調歷練等,以綜 | |
38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
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合培養擔任高階主管的經營管理能力。
1. 董事會成員接班規劃:
●本公司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任期均為三年,
連選均得連任。董事之選任,除法令或章程另有
規定之外,應依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辦理,應
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基本條件與價值(包含性
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專業知識技能(包含專
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多元面向。
●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應普遍具備執
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能力如下:
(1)營運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3)
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5)產業知識、
(6)國際市場觀、(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
●本公司透過下列方式進行董事接班人選規劃:
(1)現任董事推薦適當之人選、(2)股東推薦之董
事人選、(3)依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作為提名董事
續任之參考依據。
2. 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規劃:
●本公司在規劃接班計畫中,接班人除需具備專業
及管理能力外,價值觀需與公司相符,人格特質
必需具備包括誠信、正直、創新及行動力等。 |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針對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培訓規劃,除盤點與遴選潛力接班人,並搭配個人發展計畫與代理人輔導等制度,輔助其有效提升接班能力並縮短接班時間。培訓機制設計上,安排配完整的管理發展課程,藉助台灣區絲織工業同業公會,每年開設「絲織業經營管理、研發及行銷幹部研習班」藉以加強經營管理能力,包括策略規劃、經營管理、領導力、組織與管理變革等重要議題,以培育未來所需要的經營管理人才,於114年受訓者共計7人。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 ||||
| (一)股東會報告董事領取之酬金,包含酬金政策、個別酬金內容及數額。 |
註: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40
(三之一)董事進修之情形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 董事長 | 陳曜銘 | 114/8/13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企業併購-非合意併購實務介紹(上、下) | 6小時 |
| 董事 | 楊任凱 | ||||
| 葉佳弘 | |||||
| 李欣璘 | |||||
| 尤淳平 | |||||
| 曾慶華 | |||||
| 李麗生 | |||||
| 獨立董事 | 葉乙昌 | ||||
| 邱智瑋 | |||||
| 蔡聖裕 |
41
(三之二)經理人進修情形: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 資安長 | 許芳誠 | 114/8/13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企業併購-非合意併購實務介紹(上、下) | 6小時 |
| 業務協理 | 陳逸祥 | ||||
| 生產協理 | 陳彥孝 | ||||
| 稽核主管 | 盧冠蓁 | ||||
| 公司治理主管 | 林玉津 | ||||
| 公司治理主管 | 林玉津 | 114/3/13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114年度公司治理評鑑宣導會 | 3小時 |
| 114/8/29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CDP問券對應IFRS2相關問題解析報告發布會 | 3小時 | ||
| 114/12/1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115年度ESG評鑑宣導會 | 3小時 | ||
| 會計主管 | 林玉津 | 114/8/21-22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討發展基金會 |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持續進修班 | 12小時 |
| 資安長 | 許芳誠 | 114/7/31 | 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 數據驅動型AI建模輔導服務-導入AI應用之前規劃 | 6小時 |
| 114/8/1 | 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 數據驅動型AI建模輔導服務-AI機器學習建模與應用 | 6小時 | ||
| 114/8/7 | 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 數據驅動型AI建模輔導服務-影像處理二日工作坊 | 6小時 |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
| 資安長 | 許芳誠 | 114/8/15 | 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 數據驅動型AI建模輔導服務-小組工作房及成果發表 | 6小時 |
| 稽核主管 | 盧冠蓁 | 114/1/20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會 | 自行評估實務篇 | 6小時 |
| 114/4/30 | 臺灣證券交易所 | 2025年企業永續與淨零減碳課程 | 6小時 | ||
| 114/7/3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會 | 生產循環實務與稽核重點 | 6小時 | ||
| 114/12/2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會 | 營運系統稽核之聚焦與跨循環及作業之整合 | 6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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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114年12月31日
| 身分別
(註1)姓名 | | 條件 | 專業資格與經驗
(註2) | 獨立性情形(註3)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 | --- | --- | --- | --- |
| 召集人暨獨立董事 | | 葉乙昌 | 參閱第8-11頁之4.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相關內容 | (1)非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條第1項或第2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7)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8)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9)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10)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無 |
| 獨立董事 | | 邱智瑋 | | | 無 |
| 董事 | | 李欣璘
113/11/05
就任 | | | 無 |
註1:請於表格內具體敘明各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相關工作年資,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獨立性情形,如為獨立董事者可備註敘明參閱前資料。
註2: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薪資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經驗。
註3:符合獨立性情形:敘明個別薪資委員會成員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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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2) 本屆委員任期:112 年 5 月 30 日至 115 年 5 月 29 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2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B / A)
(註) | 備註 |
| --- | --- | --- | --- | --- | --- |
| 召集人 | 葉乙昌 | 2 | 0 | 100% | |
| 委員 | 邱智瑋 | 2 | 0 | 100% | |
| 委員 | 李欣璘 | 2 | 0 | 100% | 113/11/5 就任 |
註:(1)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2)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3) 薪資報酬委員會議案彙總表
| 開會日期 | 議案內容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114.01.08 | |||
| (114年第1次) | 1. 114年之董事及經理人各項薪資報酬項目案。 | ||
| 2. 本公司董事長及經理人113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案。 | 經徵詢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 | 提報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 114.03.12 | |||
| (114年第2次) | 1. 修正本公司「業務行銷業績激勵辦法」部分條文案。 | ||
| 2. 113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案。 | 經徵詢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 | 提報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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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 | (一)本公司113年9月董事會決議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並於同日訂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本委員會成員五人,董事長擔任召集人。 | ||
| (二)113年11月5日由董事長召集第1次「永續發展委員會」,議案內容: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職單位永續辦公室,由總經理擔任永續長,推行各項計畫並確保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推動,並由高階管理階層成立【永續環境】、【價值鏈經營】及【公司治理】三大功能小組,負責整合跨部門有關公司營運活動所產生之環境、職業安全、員工照護、社會關懷、公司治理、利害關係人溝通等策略方針和執行成果。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 ||||
| (三)本公司於111年6月15日經董事會通過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時程規劃,並於每季向董事會報告執行進度。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註2) | ☑ | 本公司定期收集全球重大議題,依據重大性原則進行利害關係人與重大議題分析,包含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等,並參考分析結果擬定各項風險管理因應政策,並透過定期會議與最高治理單位 | 預計115年提報董事會本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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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溝通。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一)推動節能減碳計畫,針對空調管線及製程空壓機進行管線更新及大保養,提升能源效率及節能減碳。各廠務經理督導各課主管負責環境管理專責,嚴格執行節約油電水氣不外漏,空污管控,以及廢棄物分類清運,以盡環保之責。 | (一)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 | (二)本公司一向致力於降低製程殘餘物數量以及對環境之影響。推動紙箱耗材回收再利用計畫,大幅減少資源浪費。製程不可避免之殘餘物及生活廢棄物均嚴格分門別類妥慎積存,並委託環保署認可之廢棄物處理機構清除。 | (二)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 | (三)公司及工廠更換LED照明設備,通過ISO50001能源管理系統認證,隨手關燈,減少空調之使用,增加廢水的回收使用,宣導環保概念並加以落實。推動ISO14064認證,執行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目標。 | (三)無重大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 | (四)本公司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政策以更新耗電設備及降載非必要用電為主;使用再生能源政策以透過建置太陽能發電設備為主。公司針對每月水、電、氣之消耗均有詳實記錄,並加以管理。廢棄物管理按時申報。 | (四)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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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 | (一)本公司於114年11月13日董事會報告本公司「人權政策」營運制度均遵守相關勞動法規及尊重國際公認基本勞動人權,並以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為原則。建立本公司「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工作規則」、「勞工退休辦法」以及訂定各項作業之SOP,讓員工作業有所依循,更加安全。 | (一)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 | (二) | ||
| 1.依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2%為員工酬勞。員工酬勞依據薪資、晉升及考核、獎金等相關管理辦法,並考量績效評估結果,評估項目包含財務性指標,如出貨量、達成率、獲利金額等,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議。 | ||||
| 2.本公司訂有工作規則及相關人事管理規章,內容涵蓋聘僱勞工之基本薪給、工時、休假、退休金給付、勞健保給付、職業災害補償等均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職工福利委員會透過員工選舉產生之福利委員會運作,辦理各項福利事項,114年公司提撥的同仁福利金約新台幣108萬元,為同仁規 | (二)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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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劃並提供優質的各項福利,例如:員工旅遊、生日禮券、結婚津貼、生育津貼、喪葬津貼等福利。另,本公司設有交誼廳及專用停車場,提供廠區餐廳、宿舍等福利措施來服務所有員工。本公司定期舉行慶生、旅遊等活動,調劑同仁身心、增進生活品質,增進員工情誼。 |
3.本公司長期關注員工職場友善環境,依「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訂定生理假、產假、流產假、陪產假、產檢假及有關女性生理特質之母性保護規定,並有育嬰留停、哺乳期間及家庭照顧假等之制度。同仁依需求請家庭照顧假;輔育未滿三歲子女的員工,可申請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的撫育假,同時兼顧工作與生活。
4.本公司重視職場的多元性,透過各種招募管道,廣泛吸引各地、各年齡來自不同領域的優秀人才,如:求職平台、校園徵才、社群媒體、產學合作、內部推薦等。依法進用身心障礙員工1名。公司目前員工的國籍79%為中華民國國籍,外籍員工為21%。為獎勵績優外籍員工,本公司訂有「年終獎金給付辦法」,依據年度考績給付獎金;另配合行政院核定之「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鼓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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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提升技術經考核後申請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人員。目前本公司外籍員工有1名中階技術人員。並提供工作期滿後離境機票費用。各廠區內配置員工宿舍,提供安全衛生的住宿環境,並與人力仲介合作,配備是有具語言能力服務外籍員工,解決工作及生活等問題的專職人員,提供全方位的照顧。本公司依「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為提供受僱者、派遣勞工及求職者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 | (三)本公司定期提供廠區供當地消防單位舉辦防災演練,提升員工及社區之防災意識,114年度無發生火災事件。制訂安全衛生手冊,規定安全管理事項,並提供員工定期健康檢查,以確保員工健康及安全工作環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請詳第99-102頁。 | (三)無重大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 | (四)為配合公司長遠發展並提高員工素質,本公司已訂定「教育訓練管理作業辦法」,針對職前及在職訓練規劃下列人才培訓課程。 | (四)無重大差異。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客戶健康與安全、客戶隱 | ☑ | (五)本公司產品非終端產品直接售予消費者, | (五)無重大差異。 |
50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與消費者屬間接關係。品質為本公司永續經營之生命,雖無消費者客服專線,但業務部門非常嚴肅及負責處理產品品質問題,以確保客戶權益,與客戶維持長久良好關係,信譽卓著。 | |||
|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 | (六)供應鏈的有效管理乃是提升組織競爭力重要的一環,除品質與成本的考量,供應商的永續發展行為更是供應商管理最重要的考量。為了讓策略性供應鏈計劃能夠運作,本公司依循「供應商管理作業程序」之相關規範,藉由適當的供應商評估作業,由權責單位共同辦理供應商遴選、評鑑及定期考核作業,審慎界定及選擇合格之供應商,並加重供應商對於環境安全衛生、勞工與道德層面的管理調查,讓供應鏈中的利害關係人及供應商所知並且取得共識,讓供應鏈更為永續。 | ||
| 本公司的合格供應商均需符合誠信經營守則 並簽署「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無不誠信行為之紀錄,同時本著保護全體員工及供應鏈的環保、職業健康安全、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永續發展經營理念,選擇具有共同目標的供應商進行合作,為產業永續性努力。 | (六)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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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本公司對營運最為重要的關鍵供應商或高風險供應商管理,針對供應商的永續作為採定期評估,不斷提高供應鏈的永續績效。114年由採購單位評鑑年評均分達87.85分。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 | 本公司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於114年8月首次發行本公司113年永續報告書。 | 114年8月首次發行本公司113年永續報告書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1.大宇紡織朝向產業智慧化邁進,設置智慧型電表基礎設施、運轉設備能耗及數據即時監控平台等,隨時掌握機台運轉效率。有效控管能資源之後,2023 年建置產銷存供應鏈數據可視化模組,協助公司更加「智能」、「效率」與「精準」的做能源管控。運用公開透明化的能源管理平台,精準計算廠區產能、設備管理與能源使用管理。這樣的大數據也能作為推動再生能源使用的基石,以減少購電與碳排放,實施低階熱源回收再利用節能措施,有效節省各廠區電力消耗。 | ||||
| 2.本公司投入約5700萬元,於彰濱廠建置1466KW太陽能發電設備,2025年太陽能發電量合計 193 萬度電。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 ||||
| (一)環保:致力開發並銷售環保加工絲系列產品,推動四不運動: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電、不漏氣。 | ||||
| 1.環境永續政策 | ||||
| (1)遵守法令及相關規定。 | ||||
| (2)持續改善製程,致力汙染防治。 | ||||
| (3)力行工業減廢,提高能(資)源使用效率。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4)實施教育訓練,提升員工環保認知與技能。 | ||||
| (5)持續執行資源回收,推廣環保意識。 | ||||
| (6)透過適當方式,向利害相關人溝通環保成效。 | ||||
| 2.本公司透過三大方向致力環境保護 | ||||
| (1)節約資源(Reduce):節約製造過程中所耗費的資源、產品輕量化。 | ||||
| (2)重複使用(Recycle):研發精良之回收技術,擴大回收規模並廣泛運用在產品上,迎合世界環保潮流。 | ||||
| (3)替代資源(Replace):降低耗竭性能源的依賴。 | ||||
| (二)安全衛生:訂定工作守則及各項作業之SOP,讓員工作業有所依循,工作更加安全。設置勞工安全衛生室,定期消防演練、勞工健檢及工安教育訓練,以確保相關安全及消防等檢驗措施符合法令規範。 | ||||
| (三)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本公司秉持「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精神,不定期響應社會慈善活動及社區活動之贊助。擴大國際視野,聯合品牌商North Face共同支持斯里蘭卡教育基金會Bridge 2 Peace之捐款;並結合集團力量成立公益事業回饋社會,透過串聯的方式凝聚各界力量,攜手合作,促進共融與包容,共同追求美好社會。 | ||||
| (四)其他社會責任:為善盡企業公民之責任,力行環境保護節能活動,公司及工廠換裝LED照明設備,於公司內部持續推動用電用紙減量、隨手關燈、資源回收、節能減碳等愛護地球活動,使人與自然永續共存之理念能於企業活動間具體實踐。為員工額外投保意外險,並提供生育補助金、育嬰假與退休儲備金,期能提供員工生活安全保障並提高生育意願。 |
註1:執行情形如勾選「是」,請具體說明所採行之重要政策、策略、措施及執行情形;執行情形如勾選「否」,請於「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欄位解釋差異情形及原因,並說明未來採行相關政策、策略及措施之計畫。
註2:重大性原則係指有關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對公司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影響者。
註3:揭露方式請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網站之最佳實務參考範例。
(五之一) 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1. 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大宇紡織集團於董事會轄下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該委員會由5名具備企業永續專業知識之董事組成,並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主要負責制定、推動與強化集團內各公司的永續發展政策、行動計畫及資本支出,並定期檢視執行情形與成效,將評估結果報告董事會。 |
| 為確保永續策略有效落實,委員會下設「永續辦公室」,由總經理擔任永續長,領導多個功能小組協同推動各項永續措施之執行與成效管理。永續辦公室主要承擔委員會議事及年度永續報告書編製工作,包含鑑別永續議題、擬定行動方案、統籌各小組運作、追蹤管理永續績效及定期向委員會報告進展情形。 | |
| 其中,永續環境小組負責推動環境管理制度,確保法規遵循與國際準則之落實,並建立氣候變遷因應機制與資源使用效率提升計畫;價值鏈經營小組主導制定人權政策,構建內外部溝通機制,評估並管理價值鏈風險,促進社區與文化發展;公司治理小組則專注於確保公司治理符合相關法規要求,建立薪酬與績效考核制度,並加強利害關係人溝通與教育訓練,以推動永續目標之實現。 | |
| 此外,審計委員會與薪酬委員會等其他功能組織亦承擔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管責任,完善本公司之永續治理架構。 | |
| 2. 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大宇紡織透過全面盤點廠區運作現況,評估氣候風險與機會對公司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擬定適切之解決方案,旨在減緩氣候變遷對營運與財務造成的衝擊,增強組織的氣候韌性。 |
| 根據前述評估方法,大宇紡織本年度透過辦理氣候風險會議,評估氣候風險與機會,並聚焦對公司財務可能產生重大影響之三項主要風險與三項主要機會。轉型風險方面著力於新政策及新技術的變革,與低碳經濟趨勢下可能之風險;實體風險方面則只要評估氣候模式變遷所導致之影響;機會方面涵蓋再生能源發展及獲取公部門獎勵與合作的可能性。 | |
| (詳細分析與因應策略請參閱本公司2025年永續報告書第四章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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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類別 | 風險/機會議題 | 潛在財務影響- / + | 可能發生時間 | |
| 轉型風險 | 原物料成本上漲 | -原物料價格上漲,導致營運成本增加。 | ||
| -產品產量減少導致營收下降。 | ||||
| -成本轉嫁困難,影響產品競爭力,銷售訂單減少。 | 中期 | |||
| 客戶調整供應商選擇準則,提出更高的永續、環保及低碳產品要求 | -訂單減少,導致銷售收入減少。 | |||
| -投資ESG相關技術和設備,增加資本支出。 | ||||
| -新技術與原料研發存在不確定性風險,可能導致資金投入未達預期效益,影響投資回收。 | 中期 | |||
| 實體風險 | 高溫 | -營運據點停工可能導致業務中斷,引發營收下滑。 | ||
| -電量上升造成營運費用增加。 | ||||
| -氣溫上升可能縮短員工有效工作時長,進而降低生產效率並增加生產成本。 | 中期 | |||
| 機會 | 綠色採購 | +環保產品採購成本雖較高,但從長期觀點,高效節能技術有助於降低營運成本,進而提升整體利潤。 | 短期 | |
|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 +透過採用再生能源電力或其他低碳能源,滿足客戶對永續發展的需求,提升產品議價能力或促進訂單成長,進而帶動銷售營收提升。 | 短期 | ||
| 取得公部門獎勵與合作 | +透過參與政府專案計劃,優化設備與製程,提升長期營運效益,同時藉由補助款有效降低資本支出。 | 中期 | ||
| 註:短期為(1-3年)、中期為(3-5年)、長期為(5年以上) |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3.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極端氣候事件對財務之影響 |
| 大宇紡織透過內部討論、盤點及評估,辨識出颱風、洪災、高溫、旱災,以及降水與氣候模式極端變化對生產與運輸階段可能構成的風險。考量本公司聚焦於極端氣候事件所引發的重大衝擊,僅對評估結果顯示顯著影響之項目進行揭露與進一步分析。 | |
| 隨著全球氣溫持續上升,本公司面臨台電電網負載過高的風險,供電中斷可能性增加,將影響部分廠區的生產運作。同時,高溫環境使生產區域與資訊機房溫度上升,本公司需投入更多電力以支應空調恆溫設備維持環境穩定,確保生產效率;而長期高溫亦可能對員工健康造成不利影響,如中暑與疲勞,進一步降低勞動生產力。為此,本公司已採取多項改善措施,包括導入智慧電錶以進行設備能源管理、採購節能設備及調整戶外工作補助與定時提供茶水,以降低高溫帶來的負面衝擊。 | |
| 再者,極端氣候事件可能引發營運據點停工及原物料運輸受阻等問題,進而對營收或成本造成衝擊;水災有可能導致廠房淹水與設備損壞,而旱災則可能引發水資源短缺,進一步限制生產用水與產能。本公司將持續精進風險評估作業,並密切追蹤各項極端氣候對營運據點的實際影響,以確保相關財務風險維持在可控範圍內。 |
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隨著全球ESG標準與永續發展要求日益提升,大宇紡織若未能滿足客戶與合作夥伴對低碳與永續的期望,將可能面臨訂單減少、營收下滑及市場競爭力受損的風險。另一方面,低碳轉型涉及政策、法規、技術及市場環境的快速變化,不僅可能推升營運成本,亦在碳費、溫室氣體管制及新技術與新材料研發方面帶來不確定性,同時對增加的資本支出與資金回收效率產生挑戰。
為因應這些挑戰,本公司已制定長期研發計畫,確保資金與資源獲得有效分配,並與研究機構緊密合作,以提升研發效率與成功率。此外,本公司正積極導入碳排放管理系統,以實現即時且全面的數據揭露,回應投資者與客戶對透明度的需求;並加大對低碳與綠色能源產品的技術創新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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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產品升級投入,以更好地滿足市場需求並強化品牌形象。 | |
| 針對各國政府陸續發布的減碳承諾及相關法規要求,本公司正規劃溫室氣體減量政策,並研擬超越法規要求的碳盤查與查證時程,以降低違反法規所可能產生的罰款、訴訟或營運中斷等法律風險。同時,本公司已開發多元供應商據點及替代原物料,以減少供應鏈因極端氣候或轉型相關風險之衝擊。未來本公司將持續關注國內外低碳轉型趨勢,確保財務表現穩健,並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維持領先地位。 | |
| 4. 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大宇紡織已設立永續辦公室,由總經理擔任永續長,並指派各權責單位負責推動與執行風險管理計畫。為因應全球經濟環境變化與永續風險,本公司協同研發、製造、銷售、財務、人力資源及資訊系統等部門,從財務面、策略面、營運面及災害面等多重面向,鑑別並掌握可能影響企業永續發展的風險。透過風險轉移、削減及避免等管理策略與因應措施,致力將風險降至最低並提升營運正向契機。 |
| 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定期檢討與報告機制,由永續辦公室負責策略規劃與執行,並聯繫、協調及整合各推動小組之事項。各推動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檢視並報告工作執行進度。此外,相關單位每週於營運會議及每月於經營管理會議中,報告風險辨識、應對方法及執行狀況,並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呈報風險管理成果,確保風險管理策略持續優化,符合公司整體永續發展方向。 | |
| 5.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本公司運用氣候情境分析評估企業在面臨氣候風險時所具備之韌性,本年度實體風險與轉型風險分別採用中排放量情境與 2050 年淨零排放情境(NZE)。 |
| 6. 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 | 本公司尚未執行此計畫,預計隨著減碳目標設定執行相關措施。 |
| 57 |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
| 7. 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本公司目前尚未導入內部碳定價。 |
| 8. 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本公司目前尚未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未來視其必要性與否再行規劃。 |
| 9.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另填於 1-1 及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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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本公司於 2025 年首次進行母公司個體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於年報刊印日前尚未完成計算,完整盤查數據將於 8 月於公司 2025 年永續報告書第五章揭露。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不適用,本公司為資本額 50 億元以下上市公司,故依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揭露時程規劃,將於 2028 年起完成母公司個體確信資訊揭露,並於 2029 年起完成合併財報報告子公司確信資訊揭露。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本公司將提早法規時程完成溫室氣體確信作業,並依溫室氣體確信結果書據擬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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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一) | ||
| 1.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具體規範本公司全體同仁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事項;本公司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恪遵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加強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本公司在「董事會議事規範」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制度,亦在「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載明管理階層及員工收受不當餽贈之懲處,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 | ||||
| 2. 本公司於新任董事及高階主管上任前,除宣導公司治理「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 | (一)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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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上市公司內線交易暨內部人股權相關法令及應行注意事項,並要求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書」、「保密協議書」等重要誠信聲明書。並針對獨立董事於選任及任職期間出具「獨立董事被提名人聲明書」、「獨董選任時聲明書」、「獨董任職期間聲明書」,本公司依規定出具「獨董選任時與任職期間檢查表」。 |
- 本公司由管理部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每年至少一次安排誠信經營相關課程對新任及現任董事、經理人、員工辦理相關法令之宣導。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 (二)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明訂所有供應商均應遵守,不收禮金、不收回扣並禁止關係人交易,若有違背即斷絕往來,以求最合理報價、最佳品質及最好的服務。為確保誠信經營之落實,本公司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並定期查核制度遵循情形。 | (二)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 | ☑ | | (三)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範相關作業程序,並據 | (三)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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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以實行。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 ☑ | (一)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明訂於商業往來之前,應考量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是否有不誠信行為紀錄。與他人簽訂契約,其內容宜包含遵守誠信經營政策。 | (一)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二)本公司指定隸屬於董事會之公司治理主管及管理部為專責單位,辦理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執行、解釋、諮詢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114年11月13日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執行情形。 | (二)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 | (三)本公司訂有【工作規則】及【誠信經營守則】明訂所有供應商均應遵守,不收禮金、不收回扣並禁止關係人交易,若有違背即斷絕往來,以求最合理報價、最佳品質及最好的服務。 | (三)無重大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 | ☑ | (四)為確保誠信經營之落實,本公司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並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 | (四)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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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情形。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五)董事及管理階層蹤躍參加公司治理課程, 2025 年開設企業誠信經營反貪腐與內線交易防範課程,全體董事及員工計87人次102小時之進修課程。 | (五)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 (一)本公司於114年11月13日董事會訂定「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明定檢舉處理單位,依辦法規定之流程辦理,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應向董事會報告。 | (一)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 | (二)本公司意見溝通與反意,依辦法規定之流程辦理,相關主管有保密當事人資料之責任。 | (二)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 | (三)本公司依辦法規定保密檢舉人,並不會因檢舉而遭處分。 | (三)無重大差異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 本公司設有網站,揭露公司概況、基本資料及財務資訊。並以即時、公開且透明化方式,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誠信經營守則】。 | 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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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無重大差異。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 ||||
| 本公司以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對公務部門履行法令遵循責任、對廠商及客戶履行誠信交易責任,對股東履行誠信經營責任,並防止董事、經理人或職員有違反誠信之行為發生,以避免因不誠信行為導致之商譽損害或法律責任,茲就上述各點分述如下: | ||||
| (一) 對公務部門履行法令遵循責任: | ||||
| 本公司恪遵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汙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稅務法令及其他規章等,以落實誠信經營。 | ||||
| (二) 對廠商及客戶履行誠信交易責任: | ||||
| 本公司訂有「供應商管理作業辦法」及「供應商社會責任承諾書」,明定供應商及承攬商企業配合本公司推行永續發展政策與承諾、環安衛政策,若供應商/承攬商有違反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本公司得隨時終止與該供應商/承攬商之合作關係。配合公司進行相關查驗、定期檢查與稽核,以及絕不直接或間接給予本公司之員工回扣或佣金、不當之禮品、饋贈、獎勵或其他……等誠信經營行為。 | ||||
| (三) 對股東履行誠信經營責任: | ||||
| 本公司本於關懷與忠誠對待股東,除充分尊重股東意見、投訴及正式決議外,並即時且充分地揭露正確訊息以維護全體股東之權益。 | ||||
| (四) 防止董事、經理人或職員有違反誠信之行為發生: | ||||
|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且已建立各項內控內稽制度,由內部稽核人員定期查核各項制度遵循情形,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並定期對職員進行品德操守考核,以不定期向董事、經理人或職員忠實執行業務,宣導法令避免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進行違背其職務之行為或侵占公司資產,或因職務上知悉之重大訊息而為之內線交易。 |
註: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七)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查詢方式:
-
本公司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公司治理守則」、「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背書保證作業辦法」、「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董事會議事規範」及「股東會議事規則」等作業程序,相關規章可於股東會議事手冊、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
-
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工作,並建立發言人制度,確保可能影響股東及利害關係人決策之資訊,能夠及時允當揭露,強化資訊揭露,提升資訊透明度。
65
(八)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內部控制聲明書:
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15年03月13日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14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15年03月13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10人中,無人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總經理: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不適用。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114年5月29日股東會重要決議:
| 案由 | 決議 | 執行情形 |
|---|---|---|
|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 1.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1.相關表冊已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等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及辦理公告相關事宜。 |
|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 2.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2.已依證券交易法等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及辦理公告相關事宜。 |
| 3.「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討論案。 | 3.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3.相關條文已完成修訂並已公告於本公司網站。 |
| 4.獨立董事補選案。 | 4.選舉結果:蔡聖裕先生當選。 | 4.已依證券交易法等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及辦理公告相關事宜。 |
| 5.解除本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 5.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5.已依證券交易法等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及辦理公告相關事宜。 |
- 董事會議案彙總表
| 召開日期 | 重要決議 |
|---|---|
| 114.01.08 | |
| (114年第1次) | 1.通過本公司114年之董事及經理人各項薪資報酬項目。 |
| 2.通過本公司董事長及經理人113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案。 | |
| 3.通過本公司補行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薪酬追認案。 | |
| 4.通過本公司彰濱廠業務緊縮計劃案。 | |
| 5.通過本公司新建股權投資案。 | |
| 114.03.12 | |
| (114年第2次) | 1.通過修正本公司「業務行銷業績激勵辦法」部分條文案。 |
| 2.通過本公司113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案。 | |
| 3.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4.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5.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相關事宜。 | |
| 6.通過簽證會計師公費案。 | |
| 7.通過114年非確信服務清單案。 | |
| 8.通過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 |
| 9.通過稽核室提報113年度自行評估查核結果案。 | |
| 10.通過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薪工循環及投資循環案。 | |
| 11.通過定義本公司基層員工之範圍案。 | |
| 12.通過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
| 13.通過修正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案。 | |
| 14.通過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 | |
| 15.通過提名本公司第19屆董事會補選一席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案。 | |
| 16.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 |
| 17.通過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地點及時間暨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及議程等相關事宜案。 | |
| 18.通過本公司與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辦理綜合授信額度及出口押匯額度續約案。 | |
| 19.通過本公司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綜合授信額度續約案。 | |
| 20.通過本公司與第一商業銀行綜合授信額度申請案。 | |
| 114.05.13 | |
| (114年第3次) | 1.通過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 |
| 2.通過修正本公司「電子資料處理作業」之內部控制制度暨內部稽核施行細則。 | |
| 114.05.19 | |
| (114年第4次) | 1.通過取得出租大樓不動產暨銀行貸款額度授權案。 |
| 2.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
| 114.08.13 | |
| (114年第5次) | 1.通過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案。 |
| 2.通過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 | |
| 3.通過本公司2024年永續報告書。 | |
| 4.通過本公司與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綜合授信續約案。 | |
| 5.通過本公司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資本性融資貸款額度申請案。 | |
| 114.10.01 | 1.通過處分私募普通股票。 |
68
| 召開日期 | 重要決議 |
|---|---|
| (114年第6次) | |
| 114.11.13 | |
| (114年第7次) | 1.通過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 |
| 2.通過本公司115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 |
| 3.通過本公司115年度預算案。 | |
| 4.通過本公司本公司與第一商業銀行辦理綜合授信額度續約案。 | |
| 5.通過訂定本公司「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 | |
| 6.通過訂定本公司「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 | |
| 115.1.15 | |
| (115年第1次) | 1. 通過本公司115年董事及經理人各項薪資報酬項目。 |
| 2. 通過本公司董事長及經理人114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案。 | |
| 3. 通過經理人職務暨薪酬調整案。 | |
| 4. 通過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案。 | |
| 5. 通過蘆竹廠業務緊縮計畫案。 | |
| 6. 通過彰濱廠處分機器及附屬設備暨不動產租賃授權案。 | |
| 115.3.13 | |
| (115年第2次) | 1. 通過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案。 |
| 2. 通過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
| 3. 通過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4. 通過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相關事宜。 | |
| 5. 通過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 | |
| 6. 通過簽證會計師公費案。 | |
| 7. 通過115年非確信服務清單案。 | |
| 8. 通過本公司稽核室提報114年度自行評估查核結果。 | |
| 9. 通過定義本公司基層員工之範圍案。 | |
| 10.通過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 |
| 11.通過修正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 | |
| 12.通過本公司第19屆董事任期將屆滿,依公司章程規定擬改選董事11席(含獨立董事4席)。 | |
| 13.通過提名本公司115年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案。 | |
| 14.通過解除本公司第20屆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 |
| 15.通過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地點及時間暨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及議程等相關事宜。 | |
| 16.通過本公司與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辦理綜合授信額度及出口押匯額度續約案。 | |
| 17.通過本公司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綜合授信額度續約案。 |
★於 113 年 3 月 12 日董事會通過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十條本公司應重視股東知的權利,並確實遵守資訊公開之相關規定,將公司財務、業務、內部人持股及公司治理情形,經常且即時利用公
69
開資訊觀測站或公司設置之網站提供訊息予股東。為平等對待股東,前項各類資訊之發布宜同步以英文揭露之。為維護股東權益,落實股東平等對待,本公司應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前項規範宜包括本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本公司每年安排誠信經營相關課程,並由管理處每年辦理相關法令之宣導。本公司114年召開7次董事會,並通知董事、經理人、員工參加誠信經營與道德行為準則相關之內、外訓課程及宣導禁止內線交易之課程中提醒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共計87人次,102小時。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無。
70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會計師公費:
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備註 | |
|---|---|---|---|---|---|---|---|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黃靖雅 | 劉榮進 | 11401-11412 | 2,029 | 799 | 2,828 | 無 |
-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不適用。
-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10%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不適用。
- 非審計公費:
安永:主要係稅務簽證210仟元;資訊環境查核服務費189仟元;財報、年報、議事手冊翻譯費400仟元。
71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 更換日期 | 112年08月01日經董事會通過。 | |||
|---|---|---|---|---|
| 更換原因及說明 |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 | |||
|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終止或不接受委任 | 當事人 | |||
| 情況 | 會計師 | 委任人 | ||
| 主動終止委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見以外之查核報告書意見及原因 | 不適用。 | |||
|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 有 | 會計原則或實務 | ||
| 財務報告之揭露 | ||||
| 查核範圍或步驟 | ||||
| 其他 | ||||
| 無 | ☑ | |||
| 說明:不適用 | ||||
| 其他揭露事項 | ||||
| (本準則第十條第五款第一目第四點應加以揭露者) | 無 |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 事務所名稱 |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會計師姓名 | 黃靖雅及劉榮進會計師 |
| 委任之日期 | 經112年8月1日董事會通過 |
|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事項及結果 | 不適用 |
|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 不適用 |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10條第6款第1目及第2目之3事項之復函:不適用。
72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之揭露:無。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董事、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 職稱(註1) | 姓名 | 114年度 | 當年度截至3月31日止 | ||
|---|---|---|---|---|---|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 董事長 | |||||
| 董事 | 陳曜銘 | ||||
| 楊任凱 | 5,000 | ||||
| 10,000 | - | - | - | ||
| 法人董事 | 良瀲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他人名義持有) | - | - | 635,000 | - |
註1: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註2: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下表。
股權移轉資訊(無)
| 姓名(註1) | 股權移轉原因(註2) | 交易日期 | 交易相對人 |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 股數 | 交易價格 |
|---|---|---|---|---|---|---|
| - | - | - | - | - | - | - |
註1:係填列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姓名。
註2:係填列取得或處分。
股權質押資訊(無)
| 姓名(註1) | 質押變動原因(註2) | 變動日期 | 交易相對人 |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質押比率 | 質借(贖回)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註1:係填列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姓名。
註2:係填列質押或贖回。
73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截至股東會停止過戶115年4月3日止
| 姓名(註1)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稱關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或姓名 | 關係 | ||
| 良路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負責人:周芳如 | 15,000,000 | 11.48% | 0 | 0 | 0 | 0 | — | — | |
| 永冠資產有限公司 | |||||||||
| 負責人:阮予隽 | 10,000,000 | 7.65% | 0 | 0 | 0 | 0 | — | — | |
| 達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負責人:陳曜銘 | 9,250,000 | 7.08% | 0 | 0 | 0 | 0 | — | — | |
| 祥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負責人:李欣璘 | 7,500,000 | 5.74% | 0 | 0 | 0 | 0 | — | — | |
| 榮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
| 負責人:高芬芬 | 5,950,000 | 4.55% | 0 | 0 | 0 | 0 | — | — | |
| 鴻圖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 |||||||||
| 負責人:殷翠鳳 | 3,000,000 | 2.30% | 0 | 0 | 0 | 0 | — | — | |
| 台灣富網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
| 負責人:莊燿銘 | 2,867,836 | 2.19% | 0 | 0 | 0 | 0 | — | — | |
| 李柏儒 | 2,496,000 | 1.91% | 0 | 0 | 0 | 0 | — | — | |
| 葉佳弘 | 2,477,493 | 1.90% | 0 | 0 | 0 | 0 | — | — | |
| 卡瓦尼 | 2,210,000 | 1.69% | 0 | 0 | 0 | 0 | — | — |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74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及綜合持股比例
綜合持股比例
單位:股;%
| 轉投資事業
(註) | 本公司投資 |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 綜合投資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長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 | 100 | 0 | 0 | 3,000,000 | 100 |
| 弘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 | 100 | 0 | 0 | 3,000,000 | 100 |
| 台灣富網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29,712,218 | 22.88 | 2,236,000 | 1.72 | 31,948,218 | 24.60 |
註:係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75
參、募資情形
一、公司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88年06月 | 10 | 220,000,000 | 2,200,000,000 | 195,216,985 | 1,952,169,850 | 88.6.23(88)台財證(一)第57749號 | 無 | 無 |
| 90年09月 | 10 | 220,000,000 | 2,200,000,000 | 186,441,985 | 1,864,419,850 | 註銷股份8,775,000股 | 無 | 無 |
| 90年12月 | 10 | 220,000,000 | 2,200,000,000 | 178,000,985 | 1,780,009,850 | 註銷股份8,441,000股 | 無 | 無 |
| 91年04月 | 10 | 220,000,000 | 2,200,000,000 | 171,000,985 | 1,710,009,850 | 註銷股份7,000,000股 | 無 | 無 |
| 92年09月 | 10 | 220,000,000 | 2,200,000,000 | 179,551,034 | 1,795,510,340 | 92.7.7台財證一字第0920130206號 | 無 | 無 |
| 96年09月 | 10 | 220,000,000 | 2,200,000,000 | 162,751,034 | 1,627,510,340 | 子公司簡易合併註銷股份16,800,000股 | 無 | 無 |
| 97年04月 | 10 | 220,000,000 | 2,200,000,000 | 157,751,034 | 1,577,510,340 | 註銷股份5,000,000股 | 無 | 無 |
| 97年12月 | 10 | 220,000,000 | 2,200,000,000 | 147,751,034 | 1,477,510,340 | 註銷股份10,000,000股 | 無 | 無 |
| 98年07月 | 10 | 220,000,000 | 2,200,000,000 | 141,751,034 | 1,417,510,340 | 註銷股份6,000,000股 | 無 | 無 |
| 99年06月 | 10 | 220,000,000 | 2,200,000,000 | 138,667,034 | 1,386,670,340 | 註銷股份3,084,000股 | 無 | 無 |
| 108年03月 | 10 | 220,000,000 | 2,200,000,000 | 132,667,034 | 1,326,670,340 | 註銷股份6,000,000股 | 無 | 無 |
| 109年06月 | 10 | 220,000,000 | 2,200,000,000 | 130,666,034 | 1,306,660,340 | 註銷股份2,001,000股 | 無 | 無 |
單位:股
| 股份
種類 | 核定股本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
| 記名式普通股 | 130,666,034 | 89,333,966 | 220,000,000 | 上市股票 |
註:已發行股份屬於上市股票
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不適用)
| 有價證券種類 | 預定發行數額 | | 已發行數額 | | 已發行部分之發行
目的及預期效益 | 未發行部分預定
發行期間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總股數 | 核准金額 | 股數 | 價格 | | | |
| - | 0 | 0 | 0 | 0 | - | - | - |
(二)主要股東名單:
主要股東名單
115年04月03日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 --- | --- |
| 良瀝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1.48% |
| 永冠資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7.65% |
| 達宇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250,000 | 7.08% |
| 祥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0 | 5.74% |
| 榮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5,950,000 | 4.55% |
| 鴻圖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0 | 2.30% |
| 台灣富網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2,867,836 | 2.19% |
| 李柏儒 | 2,496,000 | 1.91% |
| 葉佳弘 | 2,477,493 | 1.90% |
| 卡瓦尼 | 2,210,000 | 1.69% |
77
(三)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
依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 2% 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3% 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中,應提撥不低於 30% 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依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之一: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盈餘分配以公司永續穩定經營為原則。
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前項盈餘分派、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現金發放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支應轉投資、產能擴充或其他重大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外,不低於當年度稅後淨利扣除彌補虧損金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餘額之 20% 為原則,惟前述分派方式每股股利如低於0.1元時,得經董事會擬議不予分派,其中現金股利比例不低於當年度股利總額
78
10%。
- 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本公司115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如下:
(1) 依據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經董事會決議後,報告股東會。
(2) 公司決議自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 65,333,017 元為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 0.5 元)。
(3) 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其他收入。
(4) 本案業經董事會通過並訂配息基準日及一切發放有關事項,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5) 115 年 4 月 7 日為除息基準日、115 年 4 月 24 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
- 預期股利政策之重大變動:無。
(四)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五)員工及董事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及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請參照「股利政策」。
-
本期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1) 本公司董事會115年3月13日決議通過,本公司114年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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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淨損為83,597,340元,故不予配發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2) 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差異。
(3)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不適用。
- 前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及董事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本公司113年度稅前淨損為152,594,406元,故不予配發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財務報表認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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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114年度及截至115年3月31日止,本公司並未有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
二、公司債、特別股、海外存託憑證、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併購(包括合併、收購及分割)之辦理情形
(一)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二)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三)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四)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五)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三、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一)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之計畫內容:無。
(二)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計畫之執行情形:無。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1) 各種紡織品之製造、加工、染整及營銷。
(2) 有關前項相關原料、材料及成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3)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國民住宅出租出售事業。
- 營業比重:
依114年度營業額計算,聚酯纖維布佔 67.1%,聚酯加工絲佔 24.6%,房地租賃及太陽能躉售電力 8.3%。
- 公司目前之商品:
聚酯加工絲、長纖西裝布料、女裝薄料、長短纖交織及後加工布料。
- 計畫開發之新商品:
假撚事業部:
A. 家飾、嬰兒車用防火紗線。
B. 工業用、袋包、緞帶使用複合紗系列。
C. 各式輕噴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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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各類加工絲之規格、丹尼、纖根數、光澤、斷面、機能性等,依需求提供客製化。
紡織事業部:
A. 依照公司目標市場,透過「趨勢性流行資訊蒐集」、「目標消費者族群流行態度分析」等資訊整合,以流行主題、流行色彩/布種/圖案等流行趨勢預測,結合流行款式,運用於流行面料的布料開發。
B. 與國內知名新銳設計師設計服裝合作聯合推廣。
C. 透過利用回收、有機、再生等永續環保材料組合,開發毛性布種,提升環保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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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產業概況:
- 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台灣紡織業經營環境面臨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加劇以及貿易保護主義的擴大,將影響我國紡織業營運表現,而兩岸經貿關係、美中對抗、區域戰爭皆不利於國際總體經濟環境修復,恐拖累消費者信心指數,進而對對全球經濟成長形成抑制。由於歐美品牌商持續分散採購,加速全球紡織供應鏈從中國往其他亞洲地區移轉,再加上在地採購趨勢可望提升我國具全球布局優勢的成衣領導大廠之市場地位,且近期人纖、紡紗、織布業者亦持續向外擴張產能,營收貢獻度將逐步提高。有鑑於美中貿易戰延續,美國 UFLPA 法案促使供應鏈重組速度提升,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 CBAM」、美國「清潔競爭法案 CCA」、我國國發會所公布的「2050 淨零排放路徑」、金管會規範的 ESG 報告書,以及 Nike、Adidas 等品牌商的環保訴求,皆造成紡織產業環保轉型壓力增強。總體經濟環境充斥地緣政治、就業市場疲弱等隱憂,預估民眾購物意願仍然保守,全球消費市場僅呈現微幅擴增態勢。此外,由於兩岸關係緊張,若中國對我國關稅讓利中止持續擴大,我國紡織業恐怕不斷流失中國訂單,進而拖累產銷表現;惟預期亞洲紡織供應鏈持續南移,我國台商海外生產基地持續擴充並享受轉單效益,可望彌補境內產品銷售缺口,支撐 2026 年我國紡織業景氣處於持平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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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1)上游:
紡織產業的上游原料除了天然的棉花、毛料、絲、麻等,亦包括塑化原料,例如生產聚酯產品用的乙二醇(EthyleneGlycol,EG)、純對苯二甲酸(PureTerephthalicAcid,PTA),生產尼龍產品所需的己內醯胺(Caprolactam,CPL),以及生產亞克力棉所需的丙烯腈(Acrylonitrile,AN)等;在人造纖維的生產鏈上,PTA的上油石化原料為對二甲苯(p-Xylene,PX),EG上油的石化原料為乙烯(Ethylene),而乙烯的上油為石油腦(Nathptha)。目前國內紡織產業原料來源除了臺灣廠商以外,亦有部分來自海外進口,尤以天然纖維為主。
國際原油價格的波動將會牽動紡織上游原物料價格的走勢,尼龍重要的石化原料CPL與原油價格具高度連動性,而PTA與EG也會隨著油價而調整,但除油價影響,下游聚酯類產品的需求多寡也會影響PTA與EG的價格。
2025年全球面臨極端氣候與不斷升溫的地緣政治,加上美國加徵關稅談判前景未明,美元貶值,全球經濟陷入停滯;故2025年以來布蘭特原油跌幅為 17%,價格每桶約62.8美元左右;在美國主導下,烏克蘭與俄羅斯將啟動和平談判,若談判未果,則油價恐將上揚;但若烏俄達成協議,制裁將放寬,則俄羅斯原油重返市場將進一步壓抑油價。整體而言,目前油市每日平均供給過剩已高達200萬桶,雖石油輸出國家組織及夥伴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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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C+已決議維持 2026 年第 1 季不增產,但 2026 年市場仍需消化過剩的原油,因此預估 2027 年油價有機會恢復供需平衡,估計 2026 年油價約在 50-60 美元區間。
乙二醇(EG)是化纖原料之一,與PTA聚合後,成為聚酯化纖原料,拉成聚酯絲、織成布,是布匹、服飾的主要原料,具有棉花等原料的替代性;因EG原料的EO(環氧乙烷)儲存不易且具有爆炸性,因此廠商通常不會建立大量庫存,因此EG的價格常因短期需求變動而呈現急漲急跌趨勢,因此其淡旺季需要看下游產品而定。
而PTA是由PX轉化而成,並以醋酸為溶劑,於高溫及適合壓力進行氧化,再精製而成。目前全球 90% 以上的PTA用於生產聚酯切片(簡稱PET),PET分為聚酯纖維、聚酯薄膜、瓶用酯粒和聚酯。PTA的下游延伸產品主要是聚酯纖維。聚酯纖維,俗稱滌綸。在化纖中屬於合成纖維。合成纖維製造業是化纖行業中規模最大、分支最多的子行業。
(2)中游:
紡織產業的中游有人造纖維產品、天然纖維產品、化學助劑,以及經由以上材料紡織而成的紗與布料。天然纖維分為植物纖維與動物纖維,植物纖維有棉、麻、黃麻、苧麻等,動物纖維則有羊毛、兔毛、蠶絲、駱駝毛等。由於臺灣天然纖維產量有限,且天然纖維的生產來源不穩定,因此就利用人工的方法來製造來源穩定、價廉且性質又類似天然纖維的物料,如螺縈、醋酸纖維等。人造纖維與天然纖維混合,再經過一些特別的加工整理,製成的衣料便能發揮不縮水、不皺、易洗、快乾的特點,增加穿著時的舒適度。
臺灣因天然纖維不足,生產人造纖維比例高達 85%,國內纖維系列產品又以聚醯胺(尼龍)與聚酯產品為主。而尼龍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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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可以製成尼龍絲與尼龍加工絲外,亦可用來生產汽車零件所需要的工程塑膠;聚酯粒運用範圍更廣,除了可以做為紡織用途,生產聚酯絲、聚酯棉與聚酯加工絲外,亦可用來生產瓶用聚酯粒、聚酯薄膜,瓶用聚酯粒主要用來製作寶特瓶,聚酯薄膜則可生產工業用、光電用與包裝用膜;尼龍絲的用途有衣料用布、皮包布、傘布、織帶、內裡、泳衣、內衣、滑雪裝、軍用背包等。因天然纖維已無明顯成長趨勢,而人造纖維因歐美地區的使用者消費習慣的改變,影響擴及到亞洲地區,改變了亞洲的消費習慣,故未來紡織業將以人造纖維產量增加為主。目前臺灣紡織業成為產業結構中最完整的生產體系,且臺灣紡織品是世界機能性紡織品消費市場主要原料供應來源之一。
近年紡織業因中國產能過剩、低價傾銷,以及美國關稅等衝擊下,臺灣紡織業努力在轉型過程中持續創新,往高值化發展,避開紅海,並導入數位化,朝精緻化、差異化布局,往嶺新的道路前行。運動風潮興起,機能性紡織越來越重要,尤其臺廠的機能性紡織產業已成為全球知名服裝品牌的重要供應鏈之一,隨著紡織技術的進步,已開發出防風透氣、防水透氣、快乾、抗起毛球、彈性貼合以及輕量保溫、防水透氣等綜效功能;而高科技業與紡織業結合,穿戴式的產品與智慧衣等相關應用,展示臺廠的競爭優勢;目前臺灣提供全球國際知名品牌七成的機能性布料,而全球知名的戶外或運動品牌長期都是臺灣紡織業的主要客戶,包括知名運動品牌 Nike、Under Armour、Adidas 和 lululemon 都由臺廠代工,臺灣已成為全球主要人造纖維供應國,機能性與高質感布料是臺灣紡織品的特色。
近年歐洲高端市場對環保的要求很高,國際知名品牌加深環保材質的比重,故環保衣正方興未艾;又服裝新品中採用「回收聚酯」的比例逐年成長,尤其淨零碳排的風潮下,品牌客戶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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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回收酯粒(R-PET)的需求日增,國際品牌正以行動支持環境永續為目標,因此生產瓶用酯粒的臺廠積極朝差異化的綠色環保產品為主,以便與低價的中國商品作區隔。
臺廠在機能性紡織原料已開發有成,如抗菌防臭、防火、抗紫外線、環保、彈性、保暖、保冷等功能紗,具快速排汗、延展性、不沾汙且保持色澤鮮豔的3D立體紗,具除臭吸濕、防除霉菌等功能的竹炭纖維,還開發具節能環保概念的回收寶特瓶環保紗等新素材,獲得國際知名運動品牌青睞。
(3)下游:
染整、成衣業與其他居家織品業為紡織業之下游,染整是紡織產業中最耗能、耗水的一環,但染整也提供織品產品差異化及附加價值的重要環節,為了因應國際間對環保要求,近期來染整業著重於提升染整技術,發展低碳或環保綠色商品,以達到節能減碳,生產符合國際環保法規產品。在循環經濟的帶動下,將舊衣、廢布等織物回收後製成再生酯粒,已成繼廢棄寶特瓶、海洋垃圾回收之後市場最新的再生材料。
成衣及居家織品業為紡織業上中下游之中加工層次與附加價值最高者,但國內因勞動力不足、工資上漲以及新興國家崛起(如印尼、土耳其、巴西、中國大陸、越南等),近年來台廠逐漸調整產業結構將生產轉為行銷為主,以及直接於海外市場投資,且強化產品設計能力發展,從獨特設計風格或功能性,如機能性、保暖、快乾、透氣、奈米科技、生物材料技術、環保科技、殺菌效果、防電磁波等角度切入。
3.產品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全球品牌服飾業者因關稅與為降低成本考量,改採一站式購足,重心移往東南亞,國內紡織上中下游原料、紗線、布及成衣廠已陸續擴大結群到東南亞創造一條龍的供應鏈,東南亞尤其是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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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與印尼已是臺廠首選的生產基地,也成臺灣以外紡織廠的第二生產基地;紡織廠積極擴充產線、產能來爭取訂單,為營運復甦添成長動能。
東南亞因有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與中韓 FTA 都可享有免稅,但臺灣沒有加入 RCEP 與簽署任何 FTA,故關稅較高,本來透過 ECFA 可降低,但中國大陸中止適用 ECFA 協定稅率後關稅增加,對以出口為導向的紡織業相當不利,尤其上游的原物料供應承受相當大的競爭壓力。
川普政府的關稅政策影響臺灣紡織業,對於其對中國、越南、印尼、柬埔寨也造成衝擊;但2025年7月川普公布越南關稅由 $40\%$ 降低至 $20\%$ ,在越南設廠的臺廠是主要的受惠者。
目前市場對數位設計、3D 設計工具、數位布料、數位色彩管理、數位打樣、混合實境展示、虛擬試衣間跟供應鏈透明化管理等工具的採用率提升,又隨著 AI 技術的風行,臺廠可發展智慧化製造,布局時尚紡織元宇宙,提供消費者體驗服務,搭配新開發的機能、環保與回收布料,將供應鏈垂直整合、數位化商品整合集結一起,未來環保、減碳與機能型的高端產品將是國際品牌的產品主流,而環保性紡織品、生物可分解塑化材質以及天然材質如棉紡織品將會成為市場主流。
AI 浪潮下,生成式 AI 的應用可讓創意生成且成為產業數位化的新動力;目前臺灣已開發出 AI 自學驗布系統,可解決傳統驗布仰賴人工目視檢查,降低誤判率;臺灣紡織產業有完整供應鏈體系,若將 AI 技術和半導體技術結合,推動整體產業鏈的發展,不但可提高臺灣品牌的生產力與應變能力,更可讓產業大幅度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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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術及研發概況: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研究發展支出: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115年至刊印日止 | 114年 | 113年 |
|---|---|---|---|
| 金額 | 2,802 | 13,484 | 23,402 |
- 研究發展成果:
(1) 假撚事業部:
A. 各類仿天然纖維之聚酯加工絲:如仿毛、仿麻、仿棉等。
B. 雙色調聚酯加工絲:如 CD50% 加工絲、舞龍紗、雙色調仿毛、仿麻紗等、雙色自然節彩紋路效果、創造出各種高質感並具流行性布面效果。
C. 聚酯仿絨紗:具絨面光澤及觸感效果、適用於各類家飾用布。
D. 聚酯自然彈性紗:100% 聚酯自然彈性紗,透過物理性質具有適當機械彈性效果。
E. 75 丹尼以下之細丹尼加工絲。
F. 依客戶需求客製化各類加工絲之規格、丹尼、光澤、斷面等加工絲。
(2) 紡織事業部:
A. 客製化需求各種規格、用途與成份之彈性面料。
B. 吸濕快乾、潑水、防汙等時尚兼具輕機能後整理加工,正式及休閒系列面料。
C. 貼合、燙金、壓花、印花等時尚機能布種。
D. 穆斯林女袍及男袍服飾用系列布種。
E. 絨面光澤及觸感,聚酯仿絨效果家飾用布。
F. 100% 聚酯長纖布、T/R 交織布面料。
G. 仿毛、仿棉、仿麻等具特色的差異仿天然纖維之觸感與特性產品。
H. 綠色環保產品:回收寶特瓶纖維面料,適合袋包、衣著、休閒面料。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長期發展計劃
(1) 發揮垂直整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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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生產領域涵蓋中游聚酯、下游紡織,提供客戶從研發到銷售一貫化整合服務,除了可以增加獲利契機,並可藉由資源整合,降低營運成本,更有能力因應原料價格波動造成之衝擊,確保經營績效,創造其他同業難以超越的競爭優勢。
(2) 機動調整產品結構
受到中國同業影響,一般規格產品已陷入紅海市場,為避免與同業惡性殺價競爭,本公司積極開拓藍海市場,專注於差異化產品銷售與研發,透過機動調整產品結構、增加自用比率以及擴大深加工層次,提升獲利水準。
(3) 開拓潛力市場
除了深耕原有客戶外,更需持續拓展新客源,從市場需求出發,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本公司密切關注各市場經貿條件,針對各地區擬定不同行銷策略,透過銷售與生產團隊緊密合作,建立全球布局的銷售管道。
- 短期發展計劃
(1) 整合商品企劃、假撚及紡織部門之研發設計能力,加速往高值化產品發展,積極參與新興國家及歐美展覽,開拓新商機、擴展新領域、爭取新客戶進行策略布局。
(2) 透過既有產品效益重組,讓既有客戶產生新價值,深耕有價有量之品牌客戶,追求長期穩定訂單;藉由防疫產品、環保產品與產業用布切入新的顧客供應鏈;運用網路進行數位行銷,透過線上平臺直接與品牌買家接觸,積極發展以電子商務營運之新客源。
(3) 整合供應商,增強企業間的合作,提升生產效率縮短研發時程,貼近市場需求及歐美、日本先進技術的開發及客戶導向的產能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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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 主要商品之銷售地區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加工絲及聚脂纖維布,主要用於成衣及各種布料之製造,加工絲主要以內銷為主,聚脂纖維布則行銷世界各國,114年度外銷佔總營業額之比例約 61%,主要外銷地區包括亞洲、中東、歐洲、美加、中南美等地。
最近二年產品銷售分佈區域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銷售區域 | | 114年度 | | 113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外銷 | 亞洲 | 239,000 | 31 | 247,993 | 25 |
| | 歐洲 | 180,232 | 24 | 213,977 | 22 |
| | 美洲 | 41,290 | 5 | 32,208 | 3 |
| | 其他地區 | 7,564 | 1 | 5,711 | 1 |
| 內銷 | | 302,006 | 39 | 489,233 | 49 |
| 合計 | | 770,092 | 100 | 989,122 | 100 |
- 產品市場佔有率
根據台灣區絲織工業同業公會外銷金額統計,本公司市場佔有率約為 1%。
- 市場未來供需狀況與成長性、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
(1) 市場未來之供給方面
本公司產品屬長纖織品,原料之供給是來自人纖製造廠,由於我國石化工業相當發達,因此 POY 與 DTY 之原料供應皆很充足且品質穩定。
(2) 未來市場需求方面
隨著休閒市場日益壯大,輕量與彈性布料需求甚鉅,加強輕量化彈性布料的研發,配合公司上下游整合的優勢,共同研發輕量化時尚面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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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纖布料市場需求逐年提升,本公司擁有織布廠與上游加工絲廠之上下整合,堅強的研發與銷售團隊,嚴格的生產品質與成本控制,使本公司產品具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利基,未來發展遠景良好。
4.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本公司115年度營業目標依產能、銷售地區別、景氣循環等因素,預估長纖布銷售量1,350萬碼,加工絲銷售量2,400噸。
5.發展遠景之有利與不利因素
(1)影響未來發展之有利因素
A.產品需求強:聚酯纖維因其高強度、抗化學和防皺性以及速乾面料等特性,在家用和工業用紡織品中被廣泛使用。
B.品質優功能性強:聚酯纖維是屬於一種高科技、高資本累積的產業,近年來聚酯長纖布料的質感及觸感不斷提升,各種功能性產品不斷被開發出來,提升對聚酯產品之需求。
C.產銷效率佳:本公司為了加強拓展國際行銷,除了在世界各主要市場均有代理商外,每年也定期派員至世界各地進行業務考察及市場推廣,均能有效掌握各地商情和流行趨勢。另為加強自有品牌之推廣,以及與國際品牌商合作,近年來更不斷參加各類商展,行銷通路良好。至於生產方面,本公司所擁有各種型式織機及假拋機均為世界知名機種,性能優越,可符合少量多樣之需求,且員工技術熟練,生產效率高。
D.原料供應來源之掌握:台灣之人纖產業上中下游供應鍊完整,原料供應無虞。
(2)影響未來發展之不利因素與因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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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兩岸經貿關係、美中對抗、區域戰爭皆不利於國際總體經濟環境修復,恐拖累消費者信心指數,進而對對全球經濟成長形成抑制。經營成本日益增加,影響國際競爭力。
因應方案:
A. 提升製程技術:加強員工在職訓練與產業觀摩,提升新功能性產品之生產技術與良率,與後加工廠商密切合作提高成品之品質穩定性。
B. 拓展新客源:提升產品之創新與品質,積極開拓與品牌成衣商之合作,以創造更高附加價值,並致力於其他新興國家之客戶開發,分散市場,降低營運風險。
C. 開發利基產品:掌握流行新趨勢,開發新素材,導入美學、文化創意等,研發新組織、新花色、新功能之布料,逐步轉移至非價格競爭,積極進行異業結合,以產品之創新性、獨特性、精緻性、設計性及建構完整之供應鏈體系、深化客戶服務,提升獲利空間。
D. 增加紡織品再利用率,提升產品的可回收性與再利用性為其目標,將過往原料-製造-使用-丟棄的線性價值鏈轉變為迴圈循環系統,價值鏈中的原料在使用後不會被丟棄,而是經過材料轉型,長時間在紡織價值鏈迴圈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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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紡織品價值鏈可持續性和循環性報告》,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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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合成纖維布料—使用於各種成衣之製造。 -
產製過程: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假摁事業部負責採購本公司生產所需之主要原料為聚酯纖維加工絲,國內上游聚酯纖維產能充裕,除充分供應織布廠加工需要外,假摁事業部亦對外銷售,所需原料供應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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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交易金額與比例:
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3年 | 114年 | 11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註2)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進貨淨額比率[ %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B | 101,444 | 20 | 無 | C | 76,780 | 27 | 實質關係人 | C | 20,812 | 59 | 實質關係人 |
| 2 | A | 77,021 | 15 | 無 | E | 64,664 | 23 | 無 | E | 3,522 | 10 | 無 |
| 3 | D | 65,778 | 13 | 無 | F | 32,754 | 12 | 無 | - | - | - | - |
| 4 | E | 64,376 | 12 | 無 | D | 27,290 | 10 | 無 | - | - | - | - |
| 其他 | 192,158 | 40 | 其他 | 77,951 | 28 | 其他 | 10,879 | 31 | ||||
| 進貨淨額 | 500,777 | 100 | 進貨淨額 | 279,439 | 100 | 進貨淨額 | 35,213 | 100 |
增減變動原因:市場價格及產品需求變動。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最近二年度主要銷貨客戶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3年 | 114年 | 11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註2) |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銷貨淨額比率 [%]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1 | A 客戶 | 67,812 | 7 | 無 | B 客戶 | 51,781 | 7 | 無 | B 客戶 | 25,313 | 15 | 無 |
| 其他 | 921,310 | 93 | 無 | 其他 | 718,311 | 93 | 無 | 其他 | 145,741 | 85 | 無 | |
| 銷貨淨額 | 989,122 | 100 | 銷貨淨額 | 770,092 | 100 | 銷貨淨額 | 171,054 | 100 |
增減變動原因:市場需求變動及業務客戶開發。
註1:列明最近二年度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
註2: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應並予揭露。
三、從業員工概況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資料
115年3月31日
| 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當年度截至115年3月31日 | |
|---|---|---|---|---|
| 員工人數 | 直接人工 | 163 | 120 | 76 |
| 間接人工 | 109 | 117 | 91 | |
| 合計 | 272 | 237 | 167 | |
| 平均年齡 | 43.08 | 44.04 | 43.87 | |
| 平均服務年資 | 12.58 | 13.10 | 12.38 | |
| 學歷分布比率 | 博士 | 0 | 0 | 1% |
| 碩士 | 5% | 7% | 7% | |
| 大專 | 29% | 30% | 32% | |
| 高中 | 27% | 23% | 21% | |
| 高中以下 | 39% | 40% | 40% |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依法令規定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污染防治費用或應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本公司彰濱廠之排放污水經公司處理後,排放給工業區污水處理場統一再處理,於87年12月3日完成接管迄今。接管證明: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管理中心(87)彰濱工管字第870908號。蘆竹廠因位於非工業區,故排放污水由公司自行處理,取得廢污水處理排放許可證,證號為桃縣環排許字第H0139-00號。
(二)本公司之產品並未含有ROHS所管制的環保指令產品。
(三)本公司最近二年度並無因污染環境而發生賠償損失之情事。
(四)未來預計環保資本支出:本公司所投資及操作處理之環保設施,空氣污染、廢水、廢棄物處理等皆依環保法令規定執行,且符合環保標準與規定,未來尚無重大環保資本支出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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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資關係
(一)現行重要勞資協議及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薪酬制度
本公司以個人及組織績效為基礎,訂定具激勵性之變動薪酬制度,並於公司章程中規定發放公司部分淨利作為員工酬勞。掌握市場薪資動態並進行適當的調整,以達人才留任的效益。
- 保險制度
公司依法給予同仁投保勞保、健保以及提撥勞退新制退休金,並額外提供團體保險加保服務。
- 員工福利措施
本公司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依法提撥福利金,辦理各項勞工福利措施,例如提供員工結婚津貼、生育獎勵金、員工子女獎學金、員工旅遊以及提供休閒服飾…等。公司並設有哺集乳室並與托兒服務機構簽約辦理托兒服務。
- 進修訓練
本公司對新進人員進行職前訓練課程及職能在職訓練,依訓練結果進行效能評核,藉此強化員工職能,提升企業經營績效及競爭力。為配合公司長期發展並提高員工素質,公司規劃一般訓練及專業課程,並由內部請員工進行專業技能之分享課程。藉由人才培訓,使每位員工都能發揮最大的潛能。一般訓練包含消防安全訓練、職業安全教育訓練;專業訓練則係依各部門專業課程及工作上所需知識,派員參加各訓練機構之培訓,如:稽核訓練、會計訓練、主管管理訓練、專業技術訓練、市場推廣訓練、業務訓練。
- 退休制度
依勞基法規定辦理同仁退休事宜,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及監督退休金運用情形,並按月提撥退休金至台灣銀行信託部退休金專戶,以確保退休同仁權益。對於適用及選擇勞退新制的同仁,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每月提繳退休金至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本公司於1986年依法於中央信託局成立勞工退休基金帳戶,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退休金之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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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監督委會定期一季開一次會,勞工代表超過半數,監督退休基金是否足夠。公司每年定期由博鉅公司進行退休金精算及進行提撥。2005年7月勞動部開辦勞工退休金新制,公司依法徵詢員工意見,轉換新制及新進員工,均依全薪6%提撥退休金至個人帳戶,並保留舊制年資,至退休時依法給予退休金,退休金制度涵蓋正式員工比例為100%。
- 誠信經營與道德行為規範
為本公司之永續發展,並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透過《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管理規範,確保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落實誠信經營。
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包含:禁止不誠信行為、利益之態樣、法令遵循、政策、防範方案、承諾與執行、禁止侵害智慧財產權、誠信經營商業活動及禁止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禁止行賄及收賄、禁止提供非法政治獻金、禁止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禁止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保密協定、組織與責任、業務執行之法令遵循、本公司人員之利益迴避、會計與內部控制、教育訓練及考核、檢舉、懲戒與申訴制度、資訊揭露…等。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內容包含:禁止提供或收受不正當利益及收受不正當利益之處理程序、利益迴避、保密機制之組織與責任、禁止洩露商業機密、禁止內線交易、對外宣示誠信經營政策、與商業對象說明誠信經營政策、避免與不誠信經營者交易、公司人員涉不誠信行為之處理、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之處理、建立獎懲、申訴制度及紀律處分…等。
- 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有關勞資關係之一切規定措施,均確依相關法令,實施情形良好。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為本公司安全衛生管理最高指導原則,建立安全健康、舒適勞動的工作環境及持續降低職業災害率,亦是本公司的願景及目標。本公司始終秉持以安全作業為首要考量,並藉由風險管理及持續改善的管理準則,加強危害辦
100
識、積極改善工作場所、製造設備及作業方法,以有效預防職業傷害及職業病發生,保障員工及利害關係人的安全與健康。為確保員工安全與健康,本公司採取下列措施:
(1) 勞資參與,共建安全衛生工作環境: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成功的要訣係全員參與,本公司各生產據點依其規模、性質,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實施事故調查及作業環境監測,此外,本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可透過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運作,亦可經各生產據點勞資會議及員工提案改善制度,鼓勵同仁在安全衛生的議題發揮創意並提出可改善之建議,以營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並擴大勞工參與。
(2) 工作環境維護:
本公司於機械、器具、設備、物料、原料及個人防護具等之採購,主要以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OSHMS)之採購管理制度作為依據,確保所採購之項目在驗收、卸貨、搬運、儲放及機械設備安裝等過程中之安全衛生要求均符合相關規定。另外,為了掌握勞工作業環境實態與評估勞工暴露狀況,本公司依法委由合格的作業環境監測機構按作業環境監測計畫實施監測,若監測結果不符合法令規定,則進一步採取改善措施或加強管理等作為,以改善作業場所環境,預防職業性疾病,以維護勞工健康。
(3) 員工健康維護:
本公司每年依法規定期實施員工健康檢查與管理,聘請特約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及護理人員,依據員工健康檢查結果執行各項健康指導,對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員工於特殊健康檢查後實施健康分級管理的分析與建議。
(4) 防災演練:
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員工安全及健康,本公司制定「緊急應變管理計劃」,針對火災、颱風、地震、法定傳染疾病及化學品洩漏等事故處理方式。為了確保緊急應變之成效,本公司每年定期執行多次不同災害情境的防災演練,強化應對
101
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藉此檢視員工於意外災害發生時的應變處置能力、熟習各項器具操作技巧,以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財物損失及環境衝擊,並保護廠內員工與工廠鄰近居民的安全。
(5)安全衛生人員培訓:
為確保每位同仁能夠熟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以及公司安全衛生管理機制,本公司定期提供同仁安全衛生相關培訓課程。
(二)最近年度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本公司一向勞資協調,關係融洽,並無重大勞資糾紛發生。
六、資通安全管理
(一)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為確保本公司自有及客戶夥伴之資訊資產安全,鑑於資訊安全風險評估,並保障本公司及利害關係人權益,本公司於民國111年設立工業4.0專案小組,並於民國112年3月14日董事會通過設置資安長,負責擬訂年度資訊安全策略,整合督導及協調年度資訊安全計劃,資訊安全檢核基準;協調相關資源及跨單位活動,統籌資訊安全事件管理,規劃資訊安全教育,擬訂及執行資訊安全稽核作業;工業4.0專案小組每月召開主管會議,檢視及決議資訊安全與資訊保護方針及政策,落實資訊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 資通安全政策
本公司制訂資訊使用辦法辦法,並參照政府法規制訂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等等;隨時蒐集、分析最新資訊安全相關法規,以制訂或修訂相關管理辦法;定期審查所需執行的資訊安全相關作業,以確保符合安全政策。
- 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102
本公司重視資訊安全風險控制與保護,實施嚴格的管控措施,例如資料對外傳輸的管制,必須經過申請核准、郵件系統防護、列影印傳真之資料輸出管制、網路異常查核、資訊設備進出必須遵照流程提出申請核准、禁止攜入私人儲存裝置、禁止私人設備進行拍照或錄影、加強出入管制與門禁,權限需定期進行重新審閱、透過實體或線上課程給予全體同仁進行資安教育訓練,新進員工到職當日即進行新人資安教育訓練,協助了解相關資安規範,並公告資安管控及重大資安事件進行意識宣導,定期參加各類資安相關或駭客攻防的技術課程,培訓資安技術人員、實體防護強化,資安管控依年度計畫升級、新購或引進新技術。
近年來網路攻擊事件頻傳,勒索病毒尤為猖獗,影響層面廣泛,已對企業造成莫大的損害,不得掉以輕心,本公司針對國內外重大資安事件進行深入分析探討,例如跨國網路犯罪、企業詐騙、勒索、洩密等,加強內部及外部網路攻擊防護,教育訓練意識宣導,嚴格執行防火牆政策審核、主機端點防護、網路入侵偵測、主機安全系統更新、主機及網路設備漏洞修補、零時差攻擊防護、釣魚郵件偵測、異常行為判定、電腦機房管理等,透過本公司資安維運的平台,定期進行系統查核與改善,導入新技術來加強資料防護;本公司秉持互惠雙贏,實事求是的經營理念,為客戶及股東創造價值,善盡社會責任。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
七、重要契約之締結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仍有效存續及最近年度到期之供銷契約、技術合作契約、工程契約、長期借款契約及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契約之當事人、主要內容、限制條款及契約起訖日期:無。
103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合併財務狀況比較分析:
單位: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4 年度 | 113 年度 | 差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750,113 | 923,680 | (173,567) | (19) |
| 非流動資產 | 3,720,365 | 1,846,257 | 1,874,108 | 102 |
| 資產總額 | 4,470,478 | 2,769,937 | 1,700,541 | 61 |
| 流動負債 | 365,055 | 287,850 | 77,205 | 27 |
| 非流動負債 | 1,981,811 | 81,568 | 1,900,243 | 2,330 |
| 負債總額 | 2,346,866 | 369,418 | 1,977,448 | 535 |
| 股本 | 1,306,660 | 1,306,660 | 0 | 0 |
| 資本公積 | 1,623 | 1,538 | 85 | 6 |
| 保留盈餘 | 720,285 | 896,150 | (175,865) | (19) |
|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 95,044 | 196,171 | (101,127) | (52) |
| 股東權益總額 | 2,123,612 | 2,400,519 | (276,907) | (11) |
| 說明:
非流動資產及負債較去年增加,主係公司第二季新增售後租回交易,向銀行借款,依此給付購置不動產約 21 億元;本交易售後租回期間 20 年租金總價為約 33.7 億元,產生應收融資租賃款淨額約 13 億、投資性不動產約 12.4 億所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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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務績效
(一)合併財務績效比較分析:
單位: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4 年度 | 113 年度 | 差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營業收入 | $770,092 | $989,122 | (219,030) | (22) |
| 營業毛利 | 87,001 | (13,566) | 100,567 | (741) |
| 營業費用 | (181,055) | (181,730) | (675) | (0) |
| 營業淨損 | (94,054) | (195,296) | 101,242 | (52)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0,485 | 42,726 | (32,241) | (75) |
| 稅前淨損 | (83,569) | (152,570) | 69,001 | (45) |
| 所得稅費用 | (29,653) | (46,031) | 16,378 | (35) |
| 本期淨損 | (113,222) | (198,601) | 85,379 | (43) |
| 說明:
1. 營業收入、毛利及營業淨損變動,係因 113 年受大陸低價競爭、中東衝突等因素,而調整未來營運方向,日後以銷售高單價之商品為主,於當期重新檢視所有商品,調整部分存貨跌價損失之提列,致去年成本較高,產生負毛利。
2. 營業外收入,本期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增加。
3. 所得稅費用減少,估計於未來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較低,故本期將帳上遞延所得稅資產全數沖轉,使本期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相對應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費用亦較去年同期減少。 | | | | |
(二)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
依據公司經營策略、各營業部門之營業目標與預算,並參考整體產業前景發展趨勢及歷年之經營情況等合理假設編製。
| 主要產品 | 數量 |
|---|---|
| 聚酯纖維布 | 13,500 仟碼 |
| 聚酯加工絲 | 2,400 噸 |
(三)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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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金流量
未來一年度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臺幣仟元
| 期初現金餘額 | 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全年現金流出量 | 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 $267,858 | $120,000 | $100,000 | $287,858 | 無 | 無 |
| 1.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本年度主要現金流出為支付股利、員工薪資及貨款。 | |||||
|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無。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一)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基於營運需求或未來成長之考量等因素擬定轉投資計畫,就轉投資事業之組織型態、投資目的、設置地點、市場狀況、業務發展及財務狀況等進行評估,並做成投資評估建議,以供管理當局作為投資決策之依據。另本公司亦訂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及「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辦法」,以掌握轉投資事業之財務及業務狀況,審查子公司針對重大財務及業務事項訂定相關作業程序,並監督其依法辦理,以建立子公司營運風險管理機制,發揮最大之經營績效。
(二)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與其改善計劃:
本公司114年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為新台幣(32,304)仟元佔稅前淨損之 39% 。本公司積極轉型、多角化經營,打破單一產業的過度依賴,構建一個更具韌性的抗風險體系。
(三)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本公司未來仍將以 ESG 為出發點考量永續發展等議題加以評估,兼顧本業發展之長期策略性投資為原則,經由經營管理階層視整體產業發展及公司需求,審慎評估擬定後提報董事會核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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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風險事項分析評估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利率變動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年度 | 114年度 |
|---|---|
| 合併利息費用 | 3,651 |
| 合併營業收入淨額 | 770,092 |
| 合併利息費用占營業收人淨額比重 | 0.5% |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114年度利息費用占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比重為0.5%占比不大,主要係本公司為營運需求向金融機構借款所產生之融資利息,市場利率雖有所波動,尚不致對本公司營收及獲利造成重大不利之影響。本公司隨時觀察及分析金融市場利率變動對本公司所有付息負債所產生現金流量之影響,並與銀行保持良好關係,且適時評估所有付息負債可能遭遇之利率風險,以降低利率變化對本公司損益產生之影響。
2.匯率變動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年度 | 114年度 |
|---|---|
| 合併淨外幣兌換(損)益 | 29,763 |
| 合併營業收入淨額 | 770,092 |
| 合併利息費用占營業收人淨額比重 | 3.9% |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114年度淨外幣兌換損益占當期營業收入淨額比重為3.9%,由於本公司收入以美元為主,台幣升值對本公司產生不利影響;本公司視匯率市場變動、實際部位和資金狀況,採自然避險,並於政策許可之範圍內利用即期外匯交易規避匯率風險。
3.通貨膨脹
本公司主要原料為國內採購,產品外銷全球各地,本公司隨時注意市場價格波動反應成本,並與供應商及客戶保持良好互動關係,以避免通貨膨脹對公司損益之不利影響。
(二)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
107
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辦法,以適用於本公司之遵循依據。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未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交易之情事,故對公司無重大風險。
(三)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商品開發課研究與發展計畫:
115年度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約需新台幣1,000萬元,研發程序如下:
研究階段 → 試驗工廠試量產 → 製程開發 → 商業推廣
未來影響研發成功之主要因素:
(1) 研發成果的驗證。
(2) 製程放大後產品品質的穩定性。
(3) 下游廠商及客戶對新產品測試之配合意願及是否通過試用。
(四)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營運均遵照國內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隨時注意國內外政策發展趨勢及法規變動情形,蒐集相關資訊提供經營階層決策參考,並諮詢相關專業人士,以充份掌握並因應市場環境變化,適時調整本公司相關營運策略。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受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而有影響公司財務業務之情形。
(五) 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除持續關注市場變化及相關科技發展趨勢外,掌握市場契機,並致力於開發新產品、新客源以提昇公司長期之競爭能力。近年來網路攻擊事件頻傳,勒索病毒尤為猖獗,影響層面廣泛,本公司實施嚴格的管控措施;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無發生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而有影響財務業務之情事。
(六)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成立以來,即致力於維持企業形象,並恪遵各項法令規定,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未有發生因企業形象改變而造成公司
108
營運危機之情事。
(七)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尚無此計劃。
(八)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尚無大幅擴充之計劃。
(九)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進貨:本公司與供應商均維持良好且穩定之合作關係,除充分掌握原物料之供貨來源外,並在產品品質上嚴格控管,以確保主要原物料供應無虞。
- 銷貨:本公司於114年度,對單一或集團客戶之營收比重並未超過 20%,本公司無銷貨集中之情事,且隨著營運規模擴大,新產品及新客戶陸續開發,亦有助於降低銷貨集中之風險。
(十) 董事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十一)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十二) 訴訟或非訟事件:無。
(十三)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
:無。
109
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1)關係企業組織圖

(2)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 企業名稱 | 設立日期 | 地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
|---|---|---|---|---|
| 長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015.6.23 | 台北市西寧北路62-5號7樓 | NTD30,000,000 | 國內投資業務 |
| 弘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5.20 | 台北市西寧北路62-5號7樓 | NTD30,000,000 | 化學原料批發 |
| 台灣富網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1973.6.01 | 台北市西寧北路70-1號8樓 | NTD1,298,338,480 | 特多龍紗、布製造銷售 |
(3)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無。
110
(4)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單位:股:%
| 企業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持有股份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長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曜銘 | 3,000,000 | 100 |
| 弘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 | 100 | ||
| 台灣富網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莊燿銘 | 4,454,256 | 3.43 |
(5)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企業名稱 | 資本額 | 資產總值 | 負債總額 | 淨值 | 本期損益(稅後) | 每股盈餘(元) |
|---|---|---|---|---|---|---|
| 長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42,144 | 72 | 42,072 | -1,869 | -0.62 |
| 弘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31,330 | 21 | 31,309 | 1,132 | 0.38 |
| 台灣富網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1,298,338 | 1,984,954 | 607,476 | 1,377,478 | -136,994 | -1.12 |
2.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本公司114年度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在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無。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無。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112
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曜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