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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TEC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y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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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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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2021 年2 月10 日,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众合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确 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浙江 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一、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2021 年5 月1 日,公司在企业微信号发布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为2021 年5 月1 日至2021 年5 月11 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否定性 反馈意见。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 务等信息。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

  • 情 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 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4、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 本激励计划。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全体监事:

郑爱平 李 颖 沈方曦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5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