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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TEC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Apr 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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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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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系浙江众合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至2020 年3 月31 日,浙大网新持有众合科技57,317,110 股股份,占众合科技总股本的 10.43%。

2、2020 年4 月1 日,浙大网新分别与浙江朗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朗讯信息”)、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众合科技27,478,300 股股份(占众合科技总 股本的5.00%)转让给朗讯信息;拟将其持有的众合科技27,478,300 股股份(占 众合科技总股本的5.00%)转让给网新机电。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众合科技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众合科技 54,956,600 股股份。其中30,000,000 股为 处于质押状态的无限售流通股,如所涉质押部分股份未能按协议的约定解除质押 或取得质权人书面同意,本次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权益变动后,浙大网新仍持有众合科技2,360,510 股股份,占众合 科技总股本的0.43%。浙大网新不再是众合科技的第一大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 年4 月1 日,众合科技接到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通知,浙大网新于2020 年4 月1 日分别与朗讯信息、网新机电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在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确定为7.5 元/股,即本协议签署日前 一个交易日众合科技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1.46%。浙大网新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 其持有的众合科技27,478,300 股股份(占众合科技总股本的5.00%)转让给朗 讯信息,股份转让价款206,087,250 元;浙大网新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众合科技27,478,300 股股份(占众合科总股本的5.00%)转让给网新机电,股 份转让价款共计206,087,250 元。

综上。浙大网新合计转让其持有的众合科技54,956,600 股份(占众合科总 股本的10.00%),股份转让价款合计412,174,500 元。 受让方朗讯信息、网新机电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浙大网新 57,317,110 10.43 -54,956,600 2,360,510 0.43
朗讯信息 0 0 27,478,300 27,478,3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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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网新机电 0 0 27,478,300 27,478,300
5.00
合计 57,317,110 10.43 0 57,317,110
10.4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浙大网新仍持有众合科技2,360,510 股股份,占众合 科技总股本的0.43%。浙大网新不再是众合科技的第一大股东。

(三)交易双方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1、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浙大网新在遵循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 划。

2、截至简式权益变报告书签署日,朗讯信息、网新机电在遵循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减持其在众合科技中拥有 权益的计划。

(四)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大网新持有众合科技57,317,110 股股份,占众合科 技总股本的10.43%,其中 27,317,110 股为未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 股为处于质押状态的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众合科技54,956,600 股股份。

浙大网新将向深交所提交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申请前,取得质权人对 本次标的股权转让的书面同意。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方能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 1、公司名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3002679X

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一路18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 楼1501

  • 4、法定代表人:史烈

  • 5、设立日期:1994-01-08

  • 6、注册资本:104663.5611 万人民币

  • 7、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8、经营范围: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与电子工程 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及产品的制造与销售;网络教育的投资开发;生物制药的 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承接环境保护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 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动产经 营租赁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工程的设计、承包、安装与服务。

(二)受让方

  • 1、浙江朗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名称:浙江朗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5540217865

  • (3)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观音弄97 号5 幢-4

  • (4)法定代表人:魏毅

  • (5)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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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立日期:2010-04-14

  •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电子 产品,通讯设备;信息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除电子出版物),电 子产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期货、金融、证券)、教育信息咨询; 建筑劳务分包服务;开展计算机、企业管理培训(与学历教育有关的培训活动除 外);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 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2、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 名称: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1990394K

  • (3) 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 号网新双城大厦4 幢

  • 1501 室

  • (4) 法定代表人:陈均

  • (5)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 (6) 设立日期:2001-08-30

  • (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8)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

  • 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的开发、 工程承接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和建设工 程的 承接、工程总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和工程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

(三)关联关系

  • 1、在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前,朗讯信息与浙大网新及众合科技不

  • 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利益安排的情况。

2、在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前,网新机电原是众合科技第二大股东 成尚科技(系网新集团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2019 年8 月5 日成尚 科技将其持有网新机电100%股份转让给杭州霁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鉴此,网 新机电与浙大网新形成关联关系。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1:浙江朗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受让方2: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份转让数量及转让价款

  • 1、浙大网新拟将其持有的众合科技27,478,300 股股份(占众合科技总股本

  • 的5.00%)转让给朗讯信息,股份转让价款206,087,250 元;浙大网新拟将其持 有的众合科技27,478,300 股股份(占众合科总股本的5.00%)转让给网新机电, 股份转让价款共计206,087,250 元。

  • 2、双方于此确认,股份转让价款系转让方出让众合科技股份及履行本协议

  • 项下义务的全部对价。

  • (三)本次股份转让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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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协议签署后,转让方应自行或促使众合科技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在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委托并协助众 合科技向深交所提交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申请。

3、转让方应在双方向深交所提交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申请前,取得 质权人对本次标的股权转让的书面同意。

4、在受让方按期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且双方配合的前提下,转让方应确 保在取得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确认书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前述标的股 份过户手续,受让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 (四) 转让价款支付

1、双方同意,在转让方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受让方应 按照如下进度和方式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第一期转让在取得深交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确认书后5个工 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50%的股权转让款。

(2)第二期转让在双方就标的股份转让事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后的3个月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30%的股权转让款。

(3)第三期转让在双方就标的股份转让事宜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过户登记手续后的6个月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20%的股权转让款。

2、 转让方确认并同意,受让方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向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 户支付完毕转让价款,即应视为受让方已履行完毕其就本次股份转让所负有的转 让价款支付义务。

3、 转让方承诺于众合科技股份过户完成后促成原委派至众合科技的董事和 监事辞去相关职务。网新机电有权向众合科技委派一名董事。

(五) 协议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经转让方和受让方盖章,并经转让方履行完毕必要的决策程序后 生效。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之外,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终止均应经双方事先签 署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2、在不影响一方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救济的情况下,本协议在发生下 列任一情形时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终止;

  • (2)受让方或转让方根据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解除本协议;

(3)受让方或转让方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 5%以上的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
(注1)
35,285,600 6.42
2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
27,478,300 5.00
3 浙江朗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7,478,300 5.00

注1:2020 年3 月25 日,众合科技员工持股计划(筹)与成尚科技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成尚科技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转让3,528.56 万股流通股, 占众合科技目前总股本的6.42%。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众合科技股东大会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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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转让过户的登记。如果本次股份转让最终办理完毕,成尚科技将不再为众合科 技股东(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3 月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 与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由网新机电委派一名董事。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股 份转让完成之日的期间,浙大网新应促使众合科技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保持稳定。

本次权益变动将为公司引入新的股东资源,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众合科技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 对众合科技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众合科技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 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其他说明、风险提示及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众合科技 54,956,600 股股份,占众合科技总股本的 10.00%。其中30,000,000 股为处于质押状态的无限售流通股。如所涉质押部分 股份未能按协议的约定解除质押或取得质权人书面同意,本次交易是否能够完成 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方能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 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4、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 二0 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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