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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TEC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0

Sep 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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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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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2020 年9 月4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制定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与相关规定补足委员 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董事长提名,报战略委员会批准。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四)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 (六)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 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 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 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按立项意见书要求,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 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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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

  • 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 由主任委员(召集人)支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 事)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 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非委员的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 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 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 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 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 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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