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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TEC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5
Aug 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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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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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5—07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持情况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接到董事长潘丽春女士 通知,其于2015年8月25日以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 以个人名义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增持情况如下:
| 增持股东 | 本次增持时间 | 本次增持方式 | 本次增持数量(股) | 本次增持比例(%) | 增持前持股数量(股) | 增持前持股比例(%) | 增持后持股数量(股) | 增持后持股比例(%) |
|---|---|---|---|---|---|---|---|---|
| 潘丽春 | 2015年8月25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 | 56600 | 0.0175 | 0 | 0 | 56600 | 0.0175 |
二、增持计划
今接到董事长潘丽春女士、董事兼总裁陈均先生、执行总裁卢西伟先生、副 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副总裁江向阳女士通知,自2015年8月26日起未来3 个月内拟使用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个人名 义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票金额不高于人民币800万元。
三、增持目的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快速响应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 号召,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作出增持决定。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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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丽春女士、陈均先生、卢西伟先生、李军先生及江向阳女士承诺在本 次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人员、个别股东的增持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