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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TEC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pr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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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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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6—05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合科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股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为保障公司 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 股收益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为众合科技拟发行股份购买唐新亮、宁波宽客御享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沁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萍乡市骏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润信鼎泰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文建红、张建强和江苏中茂节能环保产业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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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环")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科 环将成为众合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拟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永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泽宏信瑞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盈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鼎 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6 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7,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拟用于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青山湖科技城智 能列车研发项目及偿还公司借款。
因此,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合计 72,601,871 股(含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本规模将由 324,083,862 股增加至 396,685,733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出现较大 幅度的增加。
|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股) | 72,601,871 | |
|---|---|---|
| 年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15 | 34,162,405.36 | |
| 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15 | 28,375,476.88 | |
| 假设标的公司完成年业绩承诺,公司本身年净利润与年持平201620162015 | ||
| 项目 | 年2015 | 年(预测)2016 |
| 一、股本 | ||
| 期末总股本(股) | 324,083,862 | 396,685,733 |
| 总股本加权平均数(股) | 315,577,424 | 360,384,798 |
| 二、净利润 | ||
| 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4,162,405.36 | 92,662,405.36 |
二、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375,476.88 | 86,875,476.88 |
|---|---|---|
| 三、每股收益 | ||
| 扣非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6 |
| 扣非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6 |
|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24 |
|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24 |
关于上述测算的说明如下:
(一)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假设公司于 2016 年 6 月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此假设 仅用于分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 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 完成时间为准;
(三)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假设公司 2016 年度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5 年持平;
(五)假设 2016 年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 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六)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三、公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系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苏州科环全体股东收购苏州
科环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科环将成为众合科技的全资 子公司。此外,公司计划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7,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 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及偿还公司借 款。
本次交易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扩大,净资产规模水平将提高。 虽然本次交易中收购的苏州科环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但不能完全 排除苏州科环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若上述情形发生,则公 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股本增长幅度,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 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将可能面临被摊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 风险。
四、公司对防范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 的措施
为防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 司承诺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根据污水处理 行业的特点,结合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运 营体系,积极进行市场开拓,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及时、高效地 完成苏州科环的经营计划。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 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 升经营效率。
3、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了充分保护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分红回报规划的基本原则、利 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以及股票股利分红的具体条件与分红政策等重 要投资者回报机制,并已将上述重要内容增补进入公司章程。
4、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 督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 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 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 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五、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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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同 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本公告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