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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TEC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Apr 2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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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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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机电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3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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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止2013年4月18日,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定向 增发募集资金尚节余1,149,241.96元(利息收入)。经2013年4月25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尚节余1,149,241.96元(利息收入)(占募集 资金净额的0.29%)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 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减少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及2011 年1 月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82 号文核准,公司共向六个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29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18.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699.40 万元。以上新股发行的 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3‟2059 号报告鉴证, 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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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机电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以前年度投入额 2012 年投入额 累计投入额
轨道交通机电工程承包建设项目 33,700.00 31,507.51 2226.73 33,734.24
轨道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研发项目 6,000.00 3,551.21 2488.53 6,039.74
合计 39,700.00 35,058.72 4,715.26 39,773.98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为189.48 万元。累计投入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为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 自2013 年1 月1 日至公告日,未有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13 年4 月25 日,各 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本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33001613535053012396 606,161.07 募集资金专户
33001613535049000925 定期存款
中国银行杭州彩虹城支行 374058360877[注] 140,728.73 募集资金专户
396158836647 定期存款
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33001613535053012930 386,579.28 募集资金专户
33001613535049004245 定期存款
中国银行杭州彩虹城支行 380558678580 15,772.88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1,149,241.96

注:原专户账号为800138871218094001,银行系统升级后,对应的新账号变为 374058360877。

三、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截至公告日,2013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仅发生利息收入及账户管理费支出,尚未有募投项 目支出,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同时公司承诺,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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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机电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了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 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金 额10%。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 4、保荐机构《关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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