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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TEC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Feb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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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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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0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方式: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的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2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 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授权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为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 9.30 元/股的情况下,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不低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99%,用于 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且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钱明星、宋航、姚先国、贾利民、李志群、益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方案》(公告编号:临 2021—006)。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将经营发展战略优化升级为"智能交通+泛半导体"紧密型 经营发展战略,智慧交通业务交付规模创公司历史新高。同时,公司 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条件成就, 意味着公司业绩增长,激励效能显 现。为了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10.00 万份,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4,366.44 万股的 1.12%。每份股票期 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 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4,366.44 万股的 2.94%。
董事潘丽春、赵勤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 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钱明星、宋航、姚先国、贾利民、李志群、益智对此议案出具了表 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0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回避 2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潘丽春、赵勤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 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钱明星、宋航、姚先国、贾利民、李志群、益智对此议案出具了表 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 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0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回避 2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 下,全权办理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2、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和授予/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 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资 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 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锁定/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 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予以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 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注销或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 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 务所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 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潘丽春、赵勤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 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0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回避 2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同意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具体 如下: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 12 个月。
2、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 外币)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 12 个月。
以上银行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 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 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在授信 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 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