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UniTTEC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Oct 8, 2020
53903_rns_2020-10-08_ed4fc2f8-4993-4427-a9d8-84697813258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10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在公司股份结构调整、经营发展战略优化升级的背景下,一方面鉴于公司所 处行业的相关特征,必须对业主客户及最终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专业化服务,需 要保持公司核心业务、决策层及经营管理层的长期稳定,另一方面为保证公司战 略持续有序推进,提升公司治理机制运行效率,有效处理好“资本控制权和经营 管理权”两者关系以及解决员工激励等问题,公司拟导入并建立一套具有众合特 色的经营管理体系(即,事业合伙人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经营管理团队的积 极性和专业性,并促使经营与决策机构的稳定与高效运转,以推动公司可持续良 性发展。为配合事业合伙人体系顺利搭建与运行,公司拟新设事业合伙人委员会, 具体负责落实事业合伙人体系的相关事项。
公司将通过建立事业合伙人制度促使“众合平台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经营管 理体系和价值体系得以延续和传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0 年 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拟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直 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系亲属和配偶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 个月时间限制。 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受6 个月时间限制。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 ……
股东大会审议收购方为实施恶意 以下情形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持有 收购而提交的关于更换董事、监事、高 表决权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且经出席 级管理人员和出售资产/收购资产的议 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的四分之三 案时,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持有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且经出席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审议收购方为实 的有表决权股东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 施恶意收购而提交的关于更换董事、监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 3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出售资产/收购资 产的议案时;
(二)修改本章程“第六章 公司 事业合伙人委员会”的全部条款、第五 一 章第 百零五条;
第一百零五条
(三)废除公司事业合伙人制度。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届满换届时,改选(更换)的董事总人 一 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 数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 。 除其职务。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或单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 一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时,收购方提出 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在当届董事会任 针对任何董事、监事、总裁或其他高级 期内,每年更换的董事人数最多不超过 一 管理人员于任期未届满前的终止或解 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 ,但董事 除职务的议案,应在议案中说明其发生 自愿辞职或出现本章程规定的不具备 的必要性、合理性、对公司原有业务可 董事任职条件的情形除外。 当公司控制 持续发展的影响及后续安排,并经充分 权发生变更或单一第一大股东发生变 分析说明和充分的证明。 化时,收购方提出针对任何董事、监事、 …… 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于任期未届 满前的终止或解除职务的议案,应在议 案中说明其发生的必要性、合理性、对 公司原有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后 续安排,并经充分分析说明和充分的证 明。
…… (新增) 第六章 公司事业合伙人委员会 一 第 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事业合伙人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 一 第 百四十七条 事业合伙人委员会由5 位合伙人委员组 成,首届合伙人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 会提名产生。合伙人委员会成员任期3 一 一 无 年为 届,并与董事会任期 致,可连 选连任。后续各届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和 调整将根据事业合伙人委员会制定的 公司事业合伙人制度等相关规则产生, 并报备董事会。 一 第 百四十八条 事业合伙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 )建立和修改公司内部事业 合伙人制度; (二)负责向董事会战略发展委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 3
员会提议公司相关重大经营战略规划, 制定具体经营战略执行方案; (三)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3 名非独立董事和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向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交 经营绩效奖励基金的具体分配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奖励基金提取比例以及分 配对象、金额、方式等)。 (五)执行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 与使用。
除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增加新条款后的条款序号相 应顺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30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