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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TEC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ug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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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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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会[2003]56 号)的要求,我们就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发表相关说 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全部为经营性活动产生的, 且资金清算及时,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也不存在其他形式影响公司独 立性和资金使用的违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66,913.17万元,其 中42,750.00万元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7,163.17万元是子公司为子公司担 保。为关联方担保发生额为17,000.00万元,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139,262.58 万 元。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了审议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发生的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属实;公司的对外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违规担保行为,没 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投资建设智能化生态链产业基地的独立意见
公司投资建设青山湖众合科技智能化生态链产业基地,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杭 州市“城西科创大走廊”的科技创新优势资源和产业政策支持,促进公司业务的 可持续发展,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公司股东 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智能化生态链产业基地。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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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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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韩 斌 钱明星宋 航 姚先国----- End of picture text -----
2018 年8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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