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UniTTEC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Sep 3, 2014
53903_rns_2014-09-03_75e9b576-7715-4e1a-a884-ae0620975c7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众合机电独立董事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picture [343 x 8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全面了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全 部内容,并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 表如下意见:在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联董事在表决该议案时已予以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其决策、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将有助于“墨西哥LED 项目 ”的顺 利实施,能够更好地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权益的实现;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 资金回报年利率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会有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2014 年提供担保额度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所审议的 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调整2014 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2014 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 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均为本 公司的参股公司,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获得所需资金,该担保风险可控。
四、关于共同投资建设轨道交通及能源环保产业园示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将该 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 3
众合机电独立董事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1、经认真审核上述交易的有关资料和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上述交易情况的介绍,
-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的有关规 定,我们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做初步审阅。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潘丽春女士、赵建先生、史烈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 3
众合机电独立董事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 宁 费忠新 姚 强 贾利民
2014 年9 月3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 3